正文

(2008-11-05 09:07:13) 下一個

池邊 丹薇 大小姐 結婚 玫瑰阿姨 
男朋友 外遇  又三年 一夜

池邊
  這個故事不是我自己的。十四五歲的時候青“西點”雜誌,春到這個故事,原著人是方龍驥。
  一篇小說如果能讓人記得十多年,必然是篇好小說,可是結局現在不流行這樣……因為念念不忘的緣故,所以重寫一遍,令故事稍微現代一點。好的小說,抄襲何妨。
  開始的時候,我與莉莉在熱戀期間的尾聲。
  莉莉在一間酒店做公共關係。這一行名譽不太好,是繼空中小姐、電視明星之後最吃香的工作。
  我莫名其妙的認得莉莉,莫名其妙的戀愛起來,約會一次比一次忙,等到我發覺她的品性並不適合我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莉莉很美麗,打扮時髦,身裁也好,裝與妝都非常耀眼,雪白的皮膚,腮上一顆藍痣,把她帶出去,朋友們都說一眼看上去,她不知像哪一個明星。
  你知道,年輕的時候,誰不喜歡有一個如此搶眼的女朋友。
  後來我就覺得莉莉虛榮。沒約會就打麻將,而且打得大。賺一、兩千塊的薪水,全部花在衣服上,喜歡千方百計的搭同事的順風車,視公共汽車為畏途。
  大嫂說:“莉莉幾乎永遠不看書。”
  這是真的,中學畢業之後,她最偉大的知識來源是Vigue雜誌。
  大嫂說:“她跟你來往,不外是因為看中你的職業,中環有六十萬個白領,但有多少個年輕工程師。”
  我說:“但是這個年輕工程師永遠不會自己開業,恐怕一輩子要做你們最忠誠的仆人。”
  大嫂說:“做政府工是高貴的。”
  家人都不喜歡莉莉。但我們仍然在一起。
  人的惰性簡直不可思議,我們吵著嘴,我們鬧看意見,但我們還在一起。
  有一天我的火氣真大,莉莉被我得罪了。
  她說:“傑,我想把皮膚曬黑。”
  “去遊泳好了。”
  “傑,公路車太擠。”她說。
  “我們可以開車去。”我說:“我向父親借車。”
  “周末人太多。”她說。
  “周日下班才去。”
  她說:“沙灘還是人多。”
  我按捺不住:“香港市民不知道他們有個新任女皇叫莉莉,他們不懂得把沙灘讓給你專用。”
  “美美她們出海去遊泳,不是有快艇就是有遊艇。”
  我說:“我不管美美她們是否乘勞斯萊斯上班,你是你!”
  莉莉非常不悅,拂袖而去。
  我看著她的背影歎氣。美麗有什麽用呢?莉莉什麽也沒有,隻有美麗與青春。莉莉也知道她隻有這兩個條件,於是非常地充分利用著自己的天賦。
  這一次我並沒有主動地送花道歉諸如此類,我都累了。
  但是沒過幾天,莉莉卻來找我。
  她的聲音一貫地嗲:“怎麽,真生氣了?好幾天都不了我。”
  我說:“我在等你的氣過。”
  “誰像你?小孩子!”她若無其事的說。
  我歎口氣:“怎麽樣?想出來?”
  “當然,不然我打電話給你幹嗎?陪我去遊泳。”
  “去哪裏?”我問。
  本來我想問她是不是找到遊艇出海,但是忍下來。
  她有點興奮,“我有一個親戚,他替人管理泳池,在淺水灣有一間別墅,那裏有很好的泳池,主人家大半年不在香港,他可以開放讓我們去玩。”
  我沉默很久。
  莉莉追問:“如何?如何?”
  我說:“莉莉,有很多事,是受過教育的人所不可以做的,譬如占這種小便宜。”
  莉莉理直氣壯,“我們不是白去的,每個人要收三十塊。”
  我啼笑皆非,“更糟了。”
  “你這人,”她說:“再這樣下去,我更加不知道怎樣侍候你才好,自己又沒有泳池,別人願意讓我們去,你又不答應,難道你一輩子不遊泳?”
  “你一定要去?”
  “一定要。”莉莉說:“你不陪我去,這一次,我也會找別人陪。”
  她已經在恐嚇我。我知道,莉莉自然找得到伴。我不是沒聽說過,東華企業的小開想用高薪把莉莉挖過去做私人秘書,不外是因為莉莉是中環的美女。他用平治六○○接過莉莉到半島吃茶。
  於是我說:“好,我陪你去。”
  這個周末我們卻玩得比想像中愉快得太多。
  那所別墅在淺水灣這四十多號,占地一萬尺左右,每尺一千元算也得一千萬,我們每人隻花三十塊可以來玩一個下午,實在太劃得來。
  花園占地也廣,泳池在數稞影樹與玉蘭樹下,碎葉子偶而落下。雪白的藤椅子,有飲料供應。
  泳池鵝蛋形,麵積約五十乘七十,並不很大,但是非常舒服。除了我們之外,還有七八對情侶。
  莉莉問:“好不好?這地方多幽靜。誰說香港不好住?錢不足夠而已。”
  “君子愛財,取之以道。”我說。
  莉莉愛嬌的說:“誰是君子?唔,你是君子嗎?唔?”
  我們言歸於好。
  以後每個星期六,我們花六十塊錢到淺水灣道遊泳,漸漸成為一種習慣,就當是去鄉村俱樂部一般。那裏人少,環境更靜。
  奇怪的是,這家人的西班牙式別墅重們深鎖,永遠不見有人。據說是避暑去了,既然夏季不在香港,那麽,又何必在香港蓋一閑別墅。有錢便可以做這種奢侈的事。
  漸漸家人問我們幾時結婚,我說要等我開業以後才可以娶莉莉。她不想婚後工作,我也不想她那麽做。但是我要到什麽時候才能夠找到合股人開建築工程設計公司?
  莉莉還年輕,她不急。她隻想遊泳跳舞搓麻將。
  有一個星期六天氣特別熱,三十五度C,我們連午飯都來不及吃,便趕到遊泳池去,情願在那裏向老黃買三文治吃。老黃便是莉莉的遠房親戚,看管別墅的花園與泳池。這一個夏季,他賺得倒是夠痛快的。
  因為天氣實在熱,所以人相當的多,莉莉說:“比平常多了一倍,老黃昏頭,賺得發神經,什麽不三不四的人都放進來。”她嘀咕。
  我微笑,自古不三不四的人最喜歡說別人不三不四。
  “你笑什麽?”她躍進池中。
  我坐在影樹底下歎氣。這麽紅豔的花,倒影在泳池中,而主人不知道,主人看不見,因為他不在香港,但容許外人來欣賞,總是好的吧。
  莉莉皺著眉過來,“傑!你躺在這裏!”
  “什麽事?”
  “有一個女人坐著我的藤椅,不肯動。”她翹起嘴。
  “你坐另一張好了。”
  “都沒有空椅了,而且我的手袋與毛巾都在那張椅子上,她佯裝看不見,你與我去說她幾句。”
  “莉莉,你想我與女人吵架?”
  “不是叫你去吵架,你去與她理論教句。”
  “好。”我無法可施,便隨莉莉走過去。
  果然有一個女子坐在那裏,頭發很直很長很黑,她仰躺著,很靜默,像是與其他人群不相幹似的,手中拿著一隻拔蘭地酒杯。
  我走過去。“小姐。”我叫她。
  她抬起頭來,蒼白的臉,漆黑的眼睛,我沒有見過如此寒氣森森的眼神。
  我走下神來,“小姐,這張藤椅,是我女朋友剛剛坐的,她好像比你先來,可否讓回給她?”
  她眼角都不看莉莉,隻是冷冷說:“這是我的椅子。”
  莉莉氣,她說:“我先坐在這裏的,你看,我的毛巾都還在椅背。”
  “你可以拿走。但這是我的椅子。”她說:“我不會讓人。”
  我沒有看見過這麽固執的女人,我很尷尬,不知道怎麽應付她。
  莉莉說:“我去找老黃,看看她是否付雙倍鈔票。”她轉頭就未。
  那個女子到現在才看看莉莉的背影,問:“你的女朋友?”
  我隻好說:“是。”
  “美則美矣,毫無靈魂。”她說。
  我才想回答,莉莉已經跟看老黃來了,怒氣衝衝地,老黃也一副預備發作的樣子。
  我想息事寧人,還沒開口,老黃一見到坐在白藤椅上的女子,馬上呆住,頓時矮了三寸,躬起背,額角頭的汗水不住冒出來。
  “小姐,小姐!”老黃趨向前,“你是幾時回來的?”
  那女子“哼”了一聲,也不響,站起來走開。
  “她是誰?”莉莉責問老黃。
  “我們的女主人。”老黃答:“這次我完了。”他垂頭喪氣,“她一定會開除我。”他擦汗,“我完了。”
  莉莉看我一眼,一臉的懊惱與羞愧。她叫這裏的女主人把藤椅還給她!
  我知趣地說:“我們走吧。”
  莉莉一路上沒有說話。我這次是原諒她的,誰知道她會丟這個臉,莉莉是個要麵子的人,她又恨又妒,不難想像。
  我不知道老黃如何收拾殘局。
  但自從那次之後,當然我們周末沒泳池可去。我設法叫嫂嫂把我們帶進鄉村俱樂部。
  我又看見了她。
  她坐在池邊喝酒,一個人,穿白色的寬身袍子。
  我向她看一眼,她向我點點頭,眼神把我降到北極去,沒想到她還記得我──抑或是當然記得這個喜歡占小便宜的人?
  她是一個好看的女人,整張臉陰森森,眼睛又黑又大,睫毛遮住靈魂窗子,嘴唇極薄。年輕,但仿佛又曆盡滄桑,缺少生氣。
  時髦的女人誰不想有太陽棕的皮膚,隻有她一人,獨自在一角蒼白。
  我拿著橘子水過去,“家中有那麽好的泳池,還來這裏?”
  她簡潔的答:“寂寞。”
  我當然不相信,隻笑笑。
  “女朋友呢?”她問。
  “在樓下餮廳吃點心。”我說。
  “快樂的女孩子。”她說。
  “老黃呢?”我問:“還在做嗎?”
  她詫異我會如此問,“在。”她答。
  “你呢,你好嗎?”我問:“尊姓大名?”
  她又露出一絲詫異。“白玉琴。”她說。
  一個女鬼的名字。即使在大太陽底下,她也像剛從聊齋裏踏出來。
  “我叫傑。”
  莉莉走過來,看到她,麵孔馬上沉下來。莉莉扁扁嘴。
  但是白玉琴出乎意料的友善。
  她說:“下星期六我家有個池邊晚會,歡迎你們參加,晚上八點,服裝很隨便。”
  莉莉一呆,她訕訕的微笑,“哦,我們……”
  她看我一眼。我點點頭。
  白玉琴說:“別客氣,來吧。”
  莉莉答:“好的。”她不能拒絕這樣的機會。那一夜池邊一定有她要見的人。
  我說:“白小姐,我們先走一步。”我拉起莉莉走了。
  回頭一看,她坐在那裏,水灩灩的波紋映在她臉上,手中正拿著一把芭蕉扇在握,一下又一─下。眼珠漆黑的,我連忙把頭轉回來。
  莉莉說:“她臉上沒喜氣。”
  話雖然這麽說。星期六她一早打扮起來。我去接她,她穿著旗袍下來。湖水綠鑲兩道深淺不同的緞邊,金色稿跟涼鞋。莉莉是那種不欣賞她也得讚她一句“美”的女人,你可以說她沒有腦袋,但是你不能否定她的美。
  我們到達淺水灣道四十多號的時候,白玉琴在門口,她把一籃水果自車中拿出來。
  她那部車子叫“黑豹”。
  莉莉知道一切名牌東西與它們的價值,馬上豔羨得連招呼都忘了打。
  白說:“水果不夠用,我又去買了些回來。”
  我幫她提一把。她仍是冰冷的姿態。
  莉莉扯我一起,我們一起走進花園,很多客人已經到達,白一轉身便不見了,大概是走進屋子裏去。
  我抬頭看天空,北鬥星如一顆大鑽石般燦爛,這泳池在夜間比白天又更漂亮。
  很多男土向莉莉投來眼光。嗬,莉莉的公共關係經驗終於派上了用場。
  我獨自踱到花園一角,向淺水灣與南灣那邊看去。
  身後響起聲音。“喝杯酒?”
  我轉身,是女主人。
  “白小姐。”我點頭,接過她給我的拔蘭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見到她總是有酒杯。
  “這間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問。
  “是。”
  “你父親給你的吧。”我問。
  “是。”她說:“我比很多人幸運。我父親有錢。這是我分到的遺產,另外還有幾件珠寶。”
  “這間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麗的。”我說。
  她笑一笑。“不會是。你見識並不很廣。”
  到底不是暴發戶,她沒有那種了不起的口氣。
  “老黃說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裏?”我問。
  “瑞士。”她簡單的答。
  我點點頭。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過。”我看看在那邊的莉莉,“她喜歡打扮。”
  客人已開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熱鬧的音樂,喧嘩的人群,有人在池邊跳探戈哈騷。
  “這樣漂亮而沒有頭腦的女孩子,最難服侍。”她說。
  我有點想維護莉莉。“她也並不是真的沒腦袋,她隻是……”
  “你很愛她?”她忽然溫柔的問。
  “相處這麽久……”我不知道怎麽說:“我想是愛的。”
  “那很好。那好極了。”她說。
  “她就是比較重視物質這一點不好。”我說:“她喜歡你的房子你的車子,好的東西她都不想錯過。”
  “女人都如此。”她說:“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臉脹紅了,我沒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維我。
  莉莉迎上來,她興奮的說:“我從來沒有到過這麽精彩的舞會,蝸牛好吃極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為什麽,在她的笑容之後,我老像看到一張斷牆敗垣的圖畫,空洞得很。
  後來莉莉一整個星期,都說有關那舞會的話。她不住的問:“白玉琴有沒有打電話來?有沒有?”
  當然沒有。
  我想疏遠莉莉,我自問沒有條件滿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遲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獨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動的要求莉莉出來。
  我比較喜歡在辦公室附近的一間酒吧,通常下班之後,我便去坐一個小時。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沒有想到她會到這種平民階級的地方來,這地方連莉莉都會拒絕出現。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鬆身T恤,一條白褲子。我認得這條褲子,售價八百多,莉莉曾經想我送一條。
  我叫侍者買一個飲料給她,她例牌在喝拔蘭地。
  “女朋友呢?”她問。隻有她的眼睛還像黑玉一般,麵色更壞了。
  “我沒有約她。”我說:“我們……在疏遠期間。”
  她說:“我喜歡你,是因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歡你什麽?”
  我揚揚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買一個拔蘭地給你?”
  她笑,“或許是。”
  “你常來這裏?”我問:“氣氛很好。”
  “是。來享受人生。”她把酒喝盡。
  “出去兜兜風吧。”我溫和的說,她心中一定有不高興的事,“我開了車子來。”
  “坐我的車好嗎?”她問。
  “我不介意,我沒有自卑,”我笑,“我沒有錢,這不是我的錯,不過是社會的錯。”
  她也仰起頭笑。她還是很年輕的,不會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卻這麽悶不開懷。我非常介懷她的不開朗,卻不注意她有錢與否。
  她有錢,那是她家的事。
  我們到門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關照過了,告票夾在水撥下。
  她讓我上車,把引擎發動,車子往郊外駛去。
  她把車加速到一百公裏,我不出聲。她開車開得很好,並非一般泛泛的飛車手。她駛進淺水灣道。
  “我喜歡這條路。”她說。
  我在聽。
  “曲折離奇,你以為前頭不知道有多少好東西在等你,其實不過是一個海灘。”停了一刻,她補一句:“像人生。”
  “你有錢,”我說:“再無聊還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辦。”
  “我不至於如此無聊,我有倫大聖瑪麗學院的藥劑文憑。”
  “為什麽不工作?”
  她把車子停在路邊。
  “我辭了職。”
  “為什麽?”我問:“薪水比起你的財產太微不足道?”
  她搖頭。“健康問題。”她說。
  “什麽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說。
  “什麽?”
  她看我一眼,“是有這種病的,並不是為小說中主角才發明的。”
  “惡性?”
  “十分。”她說:“蘇黎世最大醫院的最後診斷。”
  “可以醫治?”
  “把我的餘生任醫生統治?謝謝。我見過我父親,躺在手術床上切開縫好,縫好又切開,謝謝。”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問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頭來,“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兩拍。盡在不言中。
  這是一個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臉上是什麽,是死氣。
  “進去坐坐嗎?”她問。
  我點點頭。
  遊泳池還如舊。水平穩地漾著,偶爾落下樹葉。
  她倒了兩杯酒出來,遮”杯給我。
  我說:“至少你應該見見家人。”
  “我沒有家人。”她說。
  “朋友?”
  “朋友隻是開派對的客人。”
  “你幾歲?”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關己,就像我第一次見到她一樣,緩緩地喝著酒。我想在她的臉上尋蛛絲馬跡,但是基麽也看不出來,她臉上有種雕刻過的平靜。
  她說:“人可以做的不過是好好的愛幾場。”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邊有些什麽。人的心理: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當今天變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懷念的一天。”
  我溫柔的問:“我可以為你做些什麽?”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靜靜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覺得自己幸運,我不知道我還有多少日子。無知永遠是最幸運的。
  她笑,“人類對於無知最恐懼,你知道。也許到了那一邊,我會很慶幸我可以早日離開這一邊。”
  我低下頭。
  “愛你的女朋友。”她說。
  “我會盡力。”我說:“也許你應該知道,她一直覺得與我在一起是一種委曲。”
  “事非成敗轉成空。”她推推我,笑。“什麽叫委曲什麽不?”
  “疲倦嗎?”我問。
  “還好。”
  我輕輕把她擁在懷裏,“隻一分鍾,就放開你。”
  她輕笑,“你可憐我?”
  我歎口氣,“我可憐我自己,如果你沒有白血病,我是否還敢擁抱你。”
  “謝謝你,傑。”她說:“傑,聽著,有空常來這裏,泳池永遠是你們的。”
  “謝謝。”我說:“你也聽著,你還有時間,真的”
  “傑。”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夠了。”
  “我明天下班來看你。”
  “明天。”她點點“頭。
  “你休息吧,看你,麵色真是壞。”我說:“明天來看你。”
  我由她的司機把我送到市區。
  決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時候,剛打算去吃飯,接到一個電話,女秘書接進來,說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問。
  “老黃。”那邊氣急敗壞。
  “老黃?”我問:“哪一位老黃?”
  “唉,你與莉莉來過我這裏遊泳的老黃呀。”
  “嗬,老黃。”他找我有什麽事?
  “你知道咱們家小姐?”
  “知道。”我有點緊張。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電話給你。”他說:“小姐說你如果要與朋友去遊泳,隨時歡迎。但是──”
  “什麽事?”
  “今早傭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經沒言語了,救傷車來到,她已經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靜,“在房中?”
  “是的,這裏亂了很久,直到現在才想起給你電話。”老黃說:“你可知道小姐為什麽要服毒?”
  “她有親人嗎?”
  “有自然是有的。”她說:“前天她提早發我們薪水……管家已經通知律師了。”
  我放下電話。
  第二天報紙登出來,莉莉拿著新聞,目瞪口呆,她說:“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靈魂仆仆的萬裏歸來,出現她長大的城中,來探望故居。
  我與莉莉終於分手,我並沒有聽白的話,盡我的力量,努力地戀愛幾次,莉莉不是戀愛的對象,她隻是享樂的好對象。她終於到東華企業去做事,半年之後,人家說她身上被銀狐長大衣招搖過市。
  假日我還開車進淺水灣道。
  老黃並沒有把泳池開放。整間屋子空置著,隻餘幾個女傭看管。老黃開鐵閘門讓我把車子開進去,我常常看到車夫在為那輛開蓬“黑豹”打臘。
  車夫對我說:“全城隻有一輛,時價十五萬。”惋惜的口氣。
  老黃眼睛紅紅的,他說:“小姐不喜歡我拿泳池開放,小姐不喜歡,我就不做。”
  他是一個不壞的人。
  而我知道什麽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麗,而我在遇見她的時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這樣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記憶長存。莉莉會淡出,她不會。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開心。剛從學校裏出來的人都這樣,有非常多看不慣的事,天天下午來了我這裏牢騷大發,一邊喝最好的威士忌,一邊罵。
  昨天丹薇說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說從來沒把她的父母看清楚過,直到最近,昨日她母親坐在她對麵吃飯,挑著魚骨來啜著,那種“噓噓”的聲音,丹薇說隔一幢屋子都聽得見,丹薇震驚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親用手拿著魚骨張口大嚼,全神貫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訴我,“我不認識她,為什麽要這種吃法?又不是說窮得要吃骨頭!”她臉上非常的不置信與害怕,像是受了什麽刺激。
  我沉默一會兒,告訴她中國人吃東西都是這樣子。丹薇不該到英國去讀那麽多年的書,英國人是最注重這種禮儀的,甚至連當眾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國也還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樂,也就罷了。
  丹薇說:“不是的!中國人吃東西也不是那樣的,他們老了,真是老了。我父親也是那樣,我跟他說,有一本書禁掉了,他沒聽清楚,瞎七搭八說:‘廣告登在哪裏?去買吧。’我覺得要炸開來,我整天在家說話,原來是說給自己聽的,誰也沒理我。”
  我說她的要求過高。
  她吼叫起來,嚇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學太久了會變成這樣。成天在學校裏進進出出,見著誌同道合的同學,一大班人都為一個相同的目標努力,沒有生氣的機會。人上學久了會變成丹薇這樣。
  有一天丹薇說:“我不能忍受這種氣溫,早上一起床就是個大太陽,把臉上的皺紋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說:“你為什麽要回來?你為什麽不設法留在英國?英國比較適合你,你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點酒,然後躺在我的床上睡一個懶覺。丹薇是個最有潛力的酒鬼。她喜歡我的屋子,因為我這裏夠涼夠暗有自由。所謂自由,並不是說可以開瘋狂性舞會那種自由,而是一種一投手舉足的自由。電話鈴響了,找的必然是我,決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嚨叫。我不喜歡與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電話到我家,說了半小時的話,母親問:“什麽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來。我也想像丹薇那樣尖叫。男?女?什麽人?烏攪些什麽?不過是一個電話,三十歲的女兒打一個電話還這麽多烏攪,要管為什麽不管比較有意義的事。
  但是與他們說話是沒有用的。對他們來說,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連生孩子也是公事,一個又一個,一個又一個,再也引不起興奮、快樂、悲哀。他們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軌一腳──“男?女?誰?什麽人?”世界已遠離他們,他們還自以為是主人,把權力伸展到兒女頭上,他們就是這樣子。搬出來往可以把感情維持久一點。
  我不知道別人對父母的看法如何,我與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還在那裏努力,我早已放棄了。我們的問題是交通的失敗。
  我說:“你可以結婚。”
  丹薇說:“對的。”
  我知道丹薇的感情生活,在她十七歲的那年,有個男人送她一本“蓮的聯想”,從那刻開始,她長大了,她忘了那男人的嘴臉,那不過是很暫短的事,拉拉手,春電影,但是那本“蓮的聯想”到現在還好好的在書架上。丹薇說:“這種人也許一打打的買著詩冊,送給十六七歲的女孩子。”非常有可能。丹薇始終沒有遇到對手,感情上的對手。
  她笑說:“真不可思議,一朵花似的年齡,跟這種人去擠公路車,看前座電影,電影票都買不起最好的,便有膽子約女孩子出來,這年頭不負責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兒太多。”即使是記憶,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隻是那種衣服鞋襪的考究,她在細節上軋排場,浴間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瑪。家中經年訂閱新聞周刊、國家地理雜誌、明報月刊,各國的時裝雜誌,一個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燈夜戰,每個字都讀過。丹薇是這種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執的堅持下去。連抽煙也是這樣,開頭是健牌,後來銀星出來,改抽銀星,一隻最普通的銀色登喜路打火機,丟了,再買一隻。這些日子來她變了不少,開頭隻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現在也穿淺藍色,衣服都幹淨,洗熨得無懈可擊。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總是眼目清涼。
  丹薇喜歡瑪莉莎貝倫遜。“這才是美女。”她說。我們去看巴利林頓。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會堂看見她,她非常的目中無人,木然的站在那裏看畫展,身後跟著一個年輕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著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趨。我馬上皺眉頭。
  後來丹薇看見我,馬上展開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沒有介紹那個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紹的,後來問起她,她含糊地說是一個普通的朋友,約了她多次,她才出來的,沒想到碰見了我。那個男人也是個大學生,丹薇說:“戴平價表,我一看馬上倒圍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貝,連康斯丹頓她都嫌俗氣。
  我笑說她:“小資產階級、法西斯,你有什麽資格?”
  她微笑。她不擔心。香港協出產她這種廢物,她真是個廢物,在嘉第吃法國菜,她用法文跟大師傅說:“不是這樣的,這隻千層葉蛋糕不是這樣……”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這種人對社會一點好處也沒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個老土,馬上辭職,是以一年有十個月閑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個最大的俗人,錢字掛帥。
  “笑話,沒錢,沒錢怎麽活?氣溫超過七十八度要開冷氣,錢便是有這個好處,我沒想過要發財,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況且我又不騙不偷不搶不賣,有什麽關係?我還是十多廿歲呀,我現在不容易上當了。”
  丹薇如果每分鍾維持這種論調,倒也是一種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錢的用處,太沒用。譬如說有一天我們在街邊買水莫,擺水莫攤子的是一對年輕夫妻,穿得粗,長得粗,可是卻有說有笑。
  丹薇買了兩隻菠蘿就走了,她說:“你看這一男一女,他們才是快樂幸福的人!”不知道為什麽,她回到家中,為他們流了一瞼的眼淚。
  丹薇常說:“自八歲以後,我母親便不了解我的快樂與憂傷。”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運是不一樣的,沒有什麽好羨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風吹雨打的跟一個男人去擺地攤,再幸福也還是別人的幸福,我不幹,我相信丹薇也不會幹,我不知道她為什麽會難過。
  我跟丹薇說:“你是應該認得一個男朋友。”
  “他會不會在仙西巴?”她問:“我一直沒找到。”
  我說:“你的地理不靈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應該去讚比亞找。”
  她問:“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說:“生命中後來發生的事,與個人事前的預測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滿了失望。”
  我說:“不是有成語還是什麽嗎?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對的,有種人出奇地幸運。”她說。
  “人家看你也很幸運,你不能這麽說。”
  “我有沒有告訴你?我是慈禧太後,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這個人說話永遠是一塊一塊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鎖匙,喜歡來便來。所以有時候我出去了,再回來的時候會吞見茶幾上有一隻蛋糕,又有時候會有張字條:“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記得買百服靈。”
  我知道丹薇隻需要一個男朋友,她找到一個好男人的時候,就會忘掉這些嚕嗦,什麽百服靈,根本來不及頭痛,馬上結婚生子,抱著一個美麗的小孩,用廉價藥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書是烹飪大全與育嬰指南,最好的文憑是孩子臉上的笑容,一個女人是一個女人,苦苦的標新立異,弄得非驢非馬做什麽。
  我跟丹薇說:“你快找一個男朋友吧。”
  她側頭想一想,“好,要不戴平價表的。”
  我抽一口氣,機會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識份子。”她說。
  機會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說:“樣子不能太差勁。”
  我說:“你曉得這年頭在街上走來走去的男人,他們就是這個樣子,再也不會高明的。況且你又這麽能花錢,這真是……”
  丹薇說:“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顆咳嗽糖,拉開抽屜半晌,也沒找到,卻看見張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進來的風比什麽時候都涼,真的是,什麽也沒幹,就已經十年了,我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麽事。”
  “每個人的日子都是那麽過的,”我微笑,“你何必獨自傷神。”
  “這個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聽話的子女,體貼的丈夫……”
  我說:“各人的命運是不一樣的。”
  丹薇不說什麽,隻笑了一笑。她美麗的眼睛有點疲倦。我們能有多少個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時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輪。我從不在這三分鍾內看報紙,我隻是肴著我身邊的那些人。學生、小職員、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沒有造好之前,風景更好。當我年輕的時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戀渡海輪的那一刻。年輕的時候,我與丹薇都太懂得浪費時間。
  現在船還是每天來來往往。就在丹薇來過之後一天,過海的時候,我看到了那麽一個男人。他很瘦長個子,卅多歲,擠在芸芸眾生當中,一副孤芳自賞的樣子,長型秀氣的臉上戴著一副雷朋太陽眼鏡,頭發很柔輕,梳得非常潔淨,無論從那方麵看來,都是一個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對麵,我是不看報紙的,他也沒有看報紙。他揚起腕看看時間,腕上是一隻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寫著AP。在忽然之間想到了丹薇。他提著一個公事包,現在把公事包放在膝蓋上,一套西裝的顏色十分優雅,鞋子是極薄底的。香港好幾百萬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過渡海輪,大家麵對麵的坐三分鍾,之後可能永遠也沒機會再見,他是一個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後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見了他。
  回到家裏,煩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報紙,丹薇打電話來,“又一天了。”她說。
  “是的。生命真是太長太長,”我笑,“怎麽辦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輪中那個男人。丹薇說:“明天我來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來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風景,等到回過頭來,嚇了一跳,我發覺他又坐在我對麵。這不是什麽巧事,許多人在同一個時間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輪,坐同一個位子,像我就是,數十年如一日,沒有改變。
  他拿下他的太陽眼鏡,放進口袋裏,臉上什麽表情也沒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當好看的眉毛與眼睛,即使丹薇在這裏,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這到底是香港,女人還沒有自由到這種地步。
  我寬慰的想:也許他不是一個知識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齊的。
  第三天我又碰見他,他身邊跟著一男一女,非常年輕,男的最多也不過廿歲左右,他們坐在他的身旁,那個女孩子異常的活潑嬌俏,我聽見她叫他“老師”。“老師,”她說:“下學期我們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幹。”他並沒有笑,他仰了仰頭,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樣子。
  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說起他。
  丹薇並沒有取笑我,她全神貫注的聽著。
  聽完了,丹薇說:“也許他已經結了婚,對於有婦之夫,我是決不會感興趣的。”
  我說:“他沒有戴結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沒有習慣戴結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種含糊的人,如果他結過婚,他一定戴結婚戒子。”
  丹薇說:“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許他的理想對象,會是另一種女人?”
  我反問:“怎麽樣的另一種女人?豔麗的?年輕的?像你這樣的?”
  丹薇問:“你這個人真奇怪,你也不認識他,你也不過是在渡輪上見過他幾次,為什麽以家長的姿態出現?”丹薇笑了,這一刻她笑得很高興,眉毛是彎彎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著,像丹薇這樣的年紀,再也嬌豔不到幾年了,趕快找一個對象,廿四小時的欣賞她,也不枉她長得這麽好,那必須是一個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隻是一個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許許多多的好處,不應埋沒在寂寞中。
  記得有一次我與她散步,偶而走過,有一戶人家的花開了,一盆曇花結了七八個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來,那房子卻是座空屋,沒有人住。丹薇與我在樓下徘徊很久,她說:“不要說人,花也這麽寂寞。”丹薇說得一點也不過份,後來我們再經過那地方,花已經謝了,從花開到花謝,並沒有人說過一句好。
  我當然又在渡輪裏看見這個男人,他天天都準時,就像我一樣,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個位子,他坐在那裏,不看報紙,不讀書報,隻是那麽靜靜的養神,我越肴他越覺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種人。可是我怎麽向他開口呢?我又不能向他點點“頭,說:“先生,我有一個朋友,想介紹給你,你貴姓?”如果我是個男人,倒也罷了,最多被他罵聲神經病,可是我是個女人,這……
  機會去了不會再回來,我今天見得到他,明天不一定還可以再見,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說我神經病。
  我搶著說:“看你那樣子,你以為你天天坐在家裏,男朋友會來敲你的門?那麽多的門,他怎麽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問:“為什麽不,不然什麽叫緣份?”
  “你太苛求了,你會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幹了,什麽叫失望?做人像做戲,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沒什麽好看的。”
  她說得這麽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這樣,稍微跟她說一些認真的問題,她就告訴你命運不在她那一邊,她再盡力也沒有用,事實也確是這樣,因此就更加難受。
  我天天練習著,怎麽向這個陌生人開口說話,我一次一次練習著,怎麽樣不經意的說:“天氣真好。”然後笑一笑……我可不是為自己。
  但是那三分鍾是那麽短,我始終沒有足夠的勇氣。我們雖然天天這樣麵對麵的坐著,但是我保證他對我是視若無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間學校教書。他天天打扮得這麽整齊,領帶的顏色是這麽素雅,永遠筆挺的,皮鞋上麵沒有灰,襯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歡他的一雙手,手指織長,指甲修得幹幹淨淨,文文雅雅的放在那隻公事包上麵,那隻淺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現在對我來說已經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個偵探似的盯著地,越舂越覺得他與丹薇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兩個人都似乎有點怪脾氣,冷著臉與世界佗對,這麽些日子,我就沒有看見他笑過,他的嘴唇是緊閉的,上下班都是一個人,他那兩個年輕的學生,也不知道哪裏去了,以後再也沒有出現過。
  天氣涼之後,他加上毛衣,那種淺咖啡色的細毛線,一看就知道是開絲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來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樣的顏色、樣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聲,她說:“怎麽了?這是我新買的,一共兩件,可以穿好幾年。”
  我說:“丹薇,你一定要找個機會看看這個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過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對麵,恐怕是愛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開玩笑。
  丹薇跟我說:“我今天來,要告訴你,我要結婚了。”
  我十分震驚,“什麽人?”
  “一個做生意的中年人,你不會喜歡他的,樣子……很粗,沒受過正式的教育,可是答應給我相當好的生活。”
  我說:“丹薇……你瘋了,你不是個要急於從良的舞女!你是個大學生!你這樣的才貌,你!”
  丹薇說:“東風不與周郎便。女人不講才貌,女人講的是八字,你應該為我高興,我想穿了,而且我也真的夠疲倦的,反正達不到理想,嫁誰都是一樣。”
  “太委屈你!”我說。
  “委曲,什麽叫委曲,我一輩子生活在委曲中,根本不覺得委曲是什麽。你好好的做我伴娘,我重重謝你。”
  我當下就拒絕,我叫她好好的考慮,她隻是笑笑。丹薇不是沒有男朋友,盡管曲高和寡,她因為長得漂亮,男人對她還是趨之若鶩,學校裏的,宿舍裏的,朋友介紹的,工作上頭認識的,堆山積海,好幾百個,丹薇對他們,像腳底塵埃一般,眼角也不要看一看,我記得在宿舍裏,好幾個男生盯住她,她視若無睹,一日與我說話,笑了起來,那些男人們看得傻兮兮,馬上迎過來,她把臉一板,立刻轉頭走。這是丹薇。我覺得通過得去的男人,被她批評,頓時一文不值。因為一雙假皮手套,她便不跟一個男生上街,因為人造皮粗俗得她無法忍受,戴假皮手套的人,對她來說,是一種侮辱。其實我知道她欣賞什麽人,她喜歡一個有博士文憑的占姆土甸。
  喜歡她的男人有多少……然而這些男人也不能僮她,他們隻不過當她是一個略具要色的女子。
  沒有多少人懂丹薇。丹薇要結婚了。
  在渡海輪上,我看到他,心裏便嚷:“你知道嗎?你理想的愛人要結婚了!你可惜嗎?你這個傻子,你簡直不曉得你損失了基麽,你天天這麽寂寞地坐在這班渡輪上,你錯過了機會,你住在山的另一邊,永遠失去了機會。”
  他還是很沉默,那一日他的口袋插了一封信,信封上露出一個“宋”字,他姓宋?可能。
  世界上的事大滑稽了,我認識丹薇,是丹薇最好的朋友,我天天可以見到他,可是我無法把丹薇與他拉在一起。眼看丹薇要結婚了。
  丹薇把她的對象介紹我的時候,我真的急瘋嚇昏了,那是個長得奇醜的中年人,樣子粗俗,衣服穿得亂七八糟,完全是那種賣涼茶起家的商人,不曉得誰瞎了眼,居然有膽子把他介紹給丹薇。
  我記得我一直語無倫次的說:“丹薇,你不要開我玩笑,丹薇,別開玩笑。”
  丹薇不出聲。
  丹薇,我一整夜都在念著,丹薇,我們不會餓死的,餓死也比嫁這種人好,丹薇,我們是知識份子。我心裏麵老覺得丹薇是在開我的玩笑。
  可是我想起她以前遇見過的男人,那麽許多,還不是一樣,誰又配得上她?誰又有結婚的誠意?誰能養活她?誰又懂得她?一個也沒有,既然如此,倒不如是這個二楞子,至少他知道她是有好處的。
  丹薇說:“我不能再活在夢想中,我必須要麵對現實,我自問可以做一個好妻子,我會打毛衣、煮菜、縫衣服,隻要給我一個塚,我會做得很好,絕對要比那種像主婦的女人更像主婦,現在誰要我真是有福氣的,三年前還不行,現在我真是看破紅塵了。告訴你我為什麽要嫁這個人,有一日我閑得慌,到他的寫字樓去找他,一進去卻看見他案上端端正正地放著一張我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哪裏來的,他沒說,為什麽會擱在他案頭,他也沒說,可是我卻被感動了。我要的隻是那麽一點點,一個女人永遠隻是一個女人,踏遍全世界的美術館有什麽用?我能要的,隻是那麽一點點。可是信不信由你,我這一生內並沒有碰見過這樣的溫情,多少風流瀟灑的男人,找我不過是為了找一個搭子,可以更顯出他的鋒頭,我這次是真的被感動了。”
  “可是這個男人……”我說:“在渡海輪上的男人……”
  丹薇說:“你留給自己吧。”她又笑了,她的笑是這麽的漂亮,雪白的牙齒,彎彎的眼睛,是種天真而活潑的笑,不顧生活上多麽不如意,她的笑還是不變的,丹薇的性格是這麽倔強。
  我在渡輪上實在忍不住,就是在這幾天,我一定要開口,跟他說幾句話,就算被他當成有神經病,最多以後不搭渡輪,人海茫茫,他也找不到我,沒什麽好難為情的。
  可是時間隻有短短的三分鍾,轉眼間就到岸了,我一頭汗,跟在他身後下船,還不知道該怎麽開口,就在這個時候,船沒停定,大家都往前一衝,我幾乎跌倒,但他眼快,一手把我扶住,我臉紅耳赤,連忙道謝。
  他看我一眼,愉快的笑,他的笑像春天的風一般,非常的金光萬道,我看呆了,然後大家忽忽忙忙的上岸各散東西。機會來了,注定的機緣,明天!明天我要把丹薇拉來一齊過海,他會想起我,然後我可以名正言順,大大方方的說:“你好,昨天謝謝你扶我一把,免我跌在地下出洋相,這是我的朋友丹薇。”對,就這個樣子。
  我抓住丹薇,要她明日無論如何要陪我過一次海,丹薇不肯,她說她忙得很,又要試衣服,又得去看新房的粉刷,婚成要改大小,夠多正經的事。可是我不理,我苦苦的哀求她,要她陪我過海。多年的老朋友,她一定要答應我。
  丹薇說:“你這個人最死相,好好好,我答應你。”
  果然,到了第二天,我臨下班之前半小時,她來了,穿著一套米色的毛衣與薄呢西裝褲,秀發如雲,臉上也有點喜氣,紫紅色的皮鞋手袋,看上去就是帥。到時間我們就離開辦公室,算準了是這班船,我與她坐在老位子上。
  丹薇不響,她看看我們對麵的空座位,眼神裏透著幾分好奇。人群不停的擁上來,擁上來,但是他沒有出現,他沒有出現,最後坐在他位子上的,是一個濃妝的胖女人。
  我低聲說:“我的天!這是怎麽一回事?池遲到了?他今天生病?這是從來沒有的事!”我失望、惱恨、焦急,我臉色發白,命運太作弄人了,一點意外之喜都不給丹薇。
  丹薇平靜的微笑,用她的手按在我的手上,她說:“不要緊,反正我要過海試婚紗,你陪我,試完咱們去吃茶。”
  我氣得緊閉著嘴唇。
  丹薇的婚紗是一頂小小的草帽,上麵有褐色的花,罩在褐色的網中,衣服很文雅,是套普通的洋裝,可是穿在她身上,加上一雙短短的手套,有說不出的美麗,但她的新郎是一個這等其貌不揚的人,頭頂都快禿了,即使以後衣食無憂,又有什麽味道呢?生命還這麽長……雖然青春已消失了,生命還這麽長。
  我們在吃茶,我說:“明天我們再去乘渡輪。”
  丹薇征一怔,她說:“你是知道我的,這種事,我是隻能做一次的。”
  我喃喃的說:“這麽不巧,丹薇,這麽不巧。”
  丹薇說:“我覺得這樣隻有好──喂,你是要做伴娘的,趕快買衣服,我開支票給你,你可不能這樣破破爛爛的來。”
  我火氣忽然大起來,怒道:“你那種婚禮!你那個婚禮根本是破破爛爛的!你存心認命,命運苦待你,你索性苦待自己更一百倍,像你這樣的一個人,你就去嫁給一頭豬!”
  丹薇看著我,不聲響,喝她的茶。
  我用手撐著頭,哭了。
  她很平靜的說:“我父親真的老了,在露台吃梨子,大聲的咀嚼,我在裏間看電視都聽得見,‘喀喀’作響,吃完後,用牙簽剔牙,滋滋作響,我看都不敢看,隻好回房看書,日日夜夜的看書,連新數學與物理人門都看,再沒得事做,真得看兒童樂園了。”
  我流著眼淚。
  可是丹薇結婚的時候,我還是去了。她一早起來,頭發束在腦後,那頂小小的帽子微微向前傾,紗網剛巧遮住眼睛與鼻子,嘴唇上搽了褐紅色的唇膏,她看上去很漂亮,身上酒了聖羅蘭的男用可龍水,她永還用這隻可龍水。
  到了婚姻注冊署,親戚朋友都在,丹薇的父母缺席。眾人麵孔上隻有一個表情,錯愕而驚奇,丹薇的美麗有目共睹,那個新郎忽然隱沒在人群中,麵目不清。我忽然有一種痛快,也好,讓他們說去,讓他們驚奇一輩子,怎麽這樣的人材會落在這種男人手中。
  臨到簽名的時候,丹薇忽然問我:“你……二後來有沒有再在渡輪裏碰見那個人?”
  我木著臉說:“我不知道,我不搭那一班船了,現在我故意遲半小時下班。”
  丹薇點點頭。
  是的,現在我把壞習慣通通改了,我依時上班下班,有空的時候回家去見父母──將來想見而見不到的日子也還是有的。而且我很少去找丹薇。我是個不成熟的人,我喜歡看見男才女貌的婚姻,丹薇沒有奮鬥下去,是我不能原諒的。她或者有她的理由,她的理由或老太過充分,但是我不能原諒她。

大小姐
  現在流行一種舞,叫“哈騷”,從來沒有見過花樣道麽多而且又好看夠勁的舞,看小莉小芸她們跳起來,簡直日月無光,又漂亮又帥,先是那麽把腰扭三扭,手臂跟著晃幾晃,然後左右腳交叉往前走,雙腳並齊往左跳,往右跳,蹲下來搖,換方向,拉住對方的手,再一起跳……真看得人眼光撩亂,尤其是小莉,穿一條破牛仔褲,借了我最好的絲襯衫,跳得樂起來,連祖宗姓啥東西都忘了。青春就是這樣吧,小莉圓圓的臉,短短的頭發,是這麽的動人。
  他們跳“哈騷”跳得入了迷,索性每個星期六晚上舉行舞會,大家年輕人排成一排,一齊做體操似的,跳了又跳,跳了又跳。
  有時候我對於這班表弟妹是很容忍的,我是大表姊,可以做他們的阿姨,對他們額外容忍,投資他們玩,幫他們向家長求情,他們喜歡我。
  小莉有一次笑說:“丹姐雖然老了一點,但是卻沒有老姑婆脾氣,很可愛。”
  她被我臭罵一頓,可不是,廿歲之後,就沒有青春了,但是我卻真沒有怪脾氣,我隻是默默在一旁觀看,羨慕著。咱們小時候因為種種原因,好像永遠不會像他們那樣愉快過,我是一個責任性重,又頗有一點脾氣的人,所以生活非常緊張。
  小芸小紫打電話來說:“丹姐,來跳舞好不好?”
  “我老了,”我說:“跳不動。”
  她們哈哈的笑,“丹姐真是大小姐,誰都請不動,別這樣,他們都說丹姐的舞跳得好。”
  “我真是不行的。”我說:“跳你們這種舞,三天起不了床。”我都笑了。
  “丹姐,你一定要來,我們教會你,記得,穿牛仔褲,九點鍾。求求你,丹姐,你一定要來。”
  好吧。我想,留在家中又能幹什麽!不如與小孩子去鬧鬧,消磨那麽一個晚上也好。可惜看到他們的幸福快樂,難免有點感慨。這叫做時光一去不複回,往事隻能回味。我是老了,我知道,但是我老得滑稽。
  那日我果然去了,聽他們的話,穿牛仔褲,以便練習跳舞,上身穿件絲的唐裝外衣,我特別喜歡這件絲唐裝,白色的,花樣是一段段比巴掌還大的雲,除卻巫山不是雲。一段雲。
  可是臨時找不到外套,天氣又冷,隻好披上銀狐大衣,是呀,我是大小姐,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還作小妞狀,那多可怕。我就算穿牛仔褲,也還是沒有牛仔褲的味道,一氣之下,穿個球鞋,開車就去了。
  到他們那裏,節目已經開始,小莉一見我就笑,指著我說:“看丹姐,皮大衣加牛仔褲,丹姐最絕最可愛了,你看她被我們氣得臉紅了。”
  “臉紅?發綠才是。”我脫了大衣。
  “丹姐其實是個大美人,可惜架勢太大,是不是?沒有男朋友。”小紫笑。
  小紅走過來,“你們別把丹姐氣走了,丹姐來這邊,彼得保羅他們已經放好唱片了,我們馬上開始。”
  孩子們一大堆擁看我,我們排成一排,總共十來人,小芸發號使令,用英文喊著,“一二三四,扭你們的腰,一二三四,蹲下來!”
  我開頭是笑,跟他們鬧,後來還真覺得有趣,而且這舞看上去難跳,其實很容易,一下子學得似模似樣,他們逼我一個人跳,我隻好表演一下。
  他們拍手,保羅說:“丹姐的身裁好,跳起舞來柔軟,如果多練習,一定是高手。”
  我說:“誰有你們這種空閑,一天廿四小時,除了睡覺,就是跳舞。”
  我走到一個角落去靠在牆上休息,有一個男孩子過來說:“丹姐,我請你跳個舞。”
  我以為是彼得,馬上說:“好呀。”音樂在奏“愛我溫柔”,我聽這首歌的時候,都還是個小孩子,時間竟過得這麽快,未免有點可怕。
  等我起了步,抬頭一看,才發覺我的舞伴不是彼得,因為燈光黯,我看仔細了,才知道是個我不認識的男孩子。我驚訝的問:“你是誰?是他們的朋友嗎?”
  “是的,丹姐”他說。
  “你叫什麽名字?”我問。
  他的眼睛亮得像星星,長長的濃眉,嘴角都是不羈。
  他說:“我叫喬其。”
  我笑,“你們都是這些名字,不洋不中的。”
  他者我一眼,牽一牽嘴角,我馬上曉得說錯話了,他與他們不一樣,不曉得什麽不一樣,我看到他的眼光,忽然有一種預感,慌張起來,音樂停止,我連忙說:“我要回去了,你們年紀輕的人多玩玩。”
  “我送你。”他說。
  “不,我自己能回去,”我笑著拿起大衣,“我這麽大,還怕什麽?”
  他拉住我,輕輕的,但是有把握的,他說:“不,我一定要送你,豬八戒的妹妹也該送的。”
  我笑了,我說:“謝謝你,我有車子,很方便,你送其他的女孩子吧?。”
  我穿上大衣,就走了。
  我很高興,哼著音樂,跳著剛才練會的舞步,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開車回到家我倒頭便睡,寂寞成了習慣之後也不見得有多可怕。第二天我還是要上班的。我根本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賺錢,可是我天天努力著上班,多多少少受著氣,卻是因為時間太多,沒有辦法打發,工作減掉八小時,總要好點,我怕失掉工作,一失落我會悶得慌,事情不能這樣子,所以我努力的去上班。
  第二天我照例起床喝咖啡,電話響了。我一手拿報紙一手接電話,“誰?”
  “丹姐。”那邊沉沉的聲音。說也奇怪!我馬上記得這是誰,有點緊張,我把話筒換一隻手拿。我問:“是喬其?”他說:“你記性好,丹姐。”我說:“那自然,我弟弟妹妹多,習慣了。”他說:“丹姐,出來喝咖啡好嗎?”我說:“好呀。”然而立刻後悔了,在白天看來,他一定更年輕,但是我在太陽底下,那皺紋恐怕是一打一打的吧?
  “丹姐,我六點來接你。”
  “不行,我工作時間從下午三點半到晚上十二點。”
  他詫異:“丹姐,你幹的是什麽?”
  “舞女。”
  “舞女也沒什麽不好,我跟一個舞女同居過兩年。”
  我嚇了一跳,“小流氓。”我隨即笑說。
  “你有沒有看過一個小說叫‘大小姐與小流氓’?”
  我笑,“真多嚕嗦,我的工作是當夜班,要喝茶,要不三點三前,要不十二點之後。”
  “那我的天,我永遠不能在白天見到你了。”他說:“十二點鍾,我來接你,你把你工作地點告訴我。”
  我說了。不知道為什麽,我居然把地址告訴他了。掛電話之後,心裏是怔怔的,咖啡喝了半天,才發覺忘了放糖,放下杯子,我披上外套出門。
  天氣很冷,早上冷,晚上也冷,更冷的是人的寂寞,怎麽樣在芸芸眾生中去找一個我喜歡的,又是喜歡我的人,真是太難太難了,恐怕是一種藝術,我把帽子拉一拉,把大衣裹一裹,這種獨來獨往、故作瀟灑狀的滋味,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了解得到的。
  臨下班我才想到喬其的約會,恐怕不是真的吧?一個陌生小孩子,帶點流氣,要約我出來,後果會如何?我披上大衣,搭電梯到樓下,心頭有點緊張,不禁好笑起來,我走遍大江南北,什麽沒見過,倒在這種小事上頭緊張,太不像話。但是人站在街上,還是忍不住猶疑的抬頭看一看,這一抬頭卻看到了他。喬其是像個小流氓,穿一件短短的夾克,手放在口袋裏,長而濃的頭發剪得很好,眼睛亮亮,正好在看我。在霓虹燈與街燈下我簡直有點手足無措,多久沒有人在這個地方等我了,多久了,我忽然一陣心酸,隻覺得一向對男人太壞,活該做老姑婆,故此沒有後悔,隻有內疚,決定對他好一點。
  我戴著皮手套,一直想把手套拉平,他走過來,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幾乎傻掉,又是呆呆的看著他,他有沒有弄錯?我們並不認識,我們不過是喝一杯咖啡的朋友,他怎度可以這樣!再洋派也不行。
  他把手臂擱我肩上,一種“我們是兄弟”的感覺,小流氓也有好處,他們有他們的方針,什麽樣的女人,該怎麽對付,他們都有分數,不會弄錯。
  風吹過來,狐狸大衣領子拂在臉上,有點癢癢的,這就是要穿皮大衣的理由吧,我轉頭看他,他低頭也看我,他一句話也不說,他甚至不說為什麽要請我喝咖啡,好像我們已經認識了幾百年似的。
  我說:“我有車子──”
  “我知道你有車子,我不要坐你的車子。”他說。
  我微笑:“你聽著,你這小流氓,我也不喜歡坐計程車,計程車髒。”
  “真是個大小姐,”他搖頭,“不過,小流氓也不肯坐女人的車子,咱們怎麽辦?”
  “站在這裏等天亮。”我幹脆的說。
  “這樣好了,這次我坐你的車,下次你少穿那麽名貴的衣服,少擺你的架子,咱們搭公路車。”
  他竟這樣跟我說話,可是我也竟然說:“好。”
  他很愉快,笑一笑,眼睛亮得那麽令人不置信。
  我開車門,大家上車,我開動引擎,車子駛出去。“哪裏喝咖啡?”我問。
  “我喜歡你是因為你看上去寂寞。”他說。
  “什麽?”我看他。
  “你是那麽蒼白而美麗。”他說:“上帝忘了在你臉上染一點顏色,跳舞都跳得那麽不開心,開車也是那麽心不在焉,為什麽?”他放肆的問。
  “你懂什麽?”我啼笑皆非,“我有什麽寂寞?我穿得好吃得好,有那麽好的工作,我跟你出來喝東西是因為我喜歡你,不是因為我寂寞。”
  他笑笑,笑聲非常之諷刺。他問:“如果我要追求你呢?”
  “追求?追求的目的是什麽?”我反問。
  “得到你。”
  我笑起來,“你要得到我幹什麽?我對你來說一點用處也沒有,可以跟你喝咖啡的人多著呢。”
  “我選擇你。”
  “你吃撐了。”我微笑。
  “你真的很明白,與你在一起舒服。”他笑。
  我把車了開進大酒店停車場,我們到了咖啡店,他喝咖啡,我喝威士忌。我以前隻喝拔蘭地,但是最近也不能挑剔了,年紀大之後做人總得隨和一點。
  “聽說你什麽都要最好的?”他問:“是不是?連茶葉都要上等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笑說:“誰告訴你這些事?”
  “所以現在你肯跟我出來喝咖啡;以前你不會挑我,是不是?以前你多帥。”
  我問:“現在不帥了?”
  “我相信以前你也是個小流氓,是不是?”他側著頭看我,美麗的眼睛,臉頰是一條優美的弧線,“可是後來迫不得已,所以做了大小姐,對不對?”
  “對對,”切都叫你說了,我怎麽辦?”我喝完─酒。
  “我要追求你,丹姐。”
  “別開玩笑了,像你這種年紀,應該好好的念書,好好的找一個女朋友,花前月下,騙死人不償命,然後過那麽廿年卅年,怕老年無伴,才結婚不遲。”
  他笑,“丹姐最了解了。”他說:“可是女孩子們都要嫁給我,我怎麽受得了?”
  我也笑,“你以為我不想嫁人?我最最想嫁,都快想瘋了,隻不過你知道我絕對不會嫁你這種人,所以你有安全感,所以你樂意與我來往,是不是?這年頭的人越來越壞,一個個鬼精靈似的。”我仰起頭。
  “丹姐最明白了,”他忽然之間沉著下來,“但是你沒看出來,我對你的心意。”
  我說:“咖啡喝完了,我明日還得早起,對不起。”
  他站起來,付販,點一支煙抽,在徉火下抬起眼睛,星一般的閃亮。除了像星,他的眼睛什麽也不像。老實說,要是我今年十七八歲,我也會迷上他,跟他到處跑,希望他娶我,結婚不外是方便廿四小時在一起,日後相處不妥可以馬上離婚,生命那麽長,不想點辦法,日子怎麽過。但是現在不一樣,現在我是什麽年紀的人了,泡他這種小流氓,泡贏了,有什麽麵子?泡輸了,我還活不活?他長得再美,是他家的事兒,我沒吃豹子膽,我不敢惹他。對他這種男孩子,隻好微笑,微笑之後再微笑,咱們不是屬於同一代的人,永遠不是。
  是呀,我喜歡他,不然幹嗎要出來喝咖啡,同樣地我也喜歡倫勃朗的畫,但是看管看,要想買下來就是個瘋子,這些日子,我臉上的皺紋長了,但是智慧也長一點。
  他默默看我一眼,我們離開喝咖啡的地方,我開車送他,說再見,像他這種男孩子,家中永遠有女人在等她吧?妖豔的,胸脯高聳,雪白皮膚的女人。然後,他玩累了,也該娶一個像小花似的少女。我這一種類型的人是不能夠與地湊在一起的。他找我喝咖啡,是因為我懂得說話。我明白他。
  把他送走之後,車子裏又空又寂寞,常常一個人來來去去,常常孤獨,為什麽在他離開之後特別寂寞?我歎口氣,他這種男孩子像鴉片,常常叫人想他的一舉一動。他怎麽把手插在口袋裏,怎麽樣輕笑,怎麽樣皺眉。
  一天的工作之後,床顯得又軟又舒服,可惜隻一個人躺著,我微笑,真是個老姑婆了,怎麽想法這麽古怪?
  後來喬其一直沒再找我,我卻聽到不少關於他的事。小芸說:“喬其最不學好,他父親跟他母親不對,他偏偏又不爭氣,大學都沒撈到畢業,吊兒郎當,看不慣整個世界,幸虧整個世界也看不慣地,換三個係,人家博士都撈到了,他卻光棍似的回家來。”小紅說:“喬其人不壞,很有性格似的,但是他父親恨他。”小紫說:“他一回來就搭上個舞女,真好笑,喬其那樣的家世,怎麽可以去舞廳!結果他搬到那舞女塚去住了兩年,我的天,祖宗的臉都讓他丟光了。”小芸看著我笑說:“丹姐最恨這種人是不是?不學無術。”
  小紅說:“但是他長得真漂亮,我喜歡他那副德性,窄窄的牛仔褲,一件到腰的夾克,他雖然花,要是請我看戲,我一定去,怕什麽,又不能吃了我。”
  小紫說:“他真好看,特別是他那雙眼睛,濃眉是驚心動魄的。”
  我維持沉默,這些小妞們也輕易地看到了他的優點,人人的眼光都好。那我有什麽機會?我為什麽不把他忘記?
  每天下班到家,看見電話靜寂的放在地毯上,動也不動,響也不響,心裏覺得可怕,喬其不再來找我了。他這個人真是,沒想到他會找上門來的時候,他偏偏這麽做,等到希望他這樣做的時候,他又失了蹤,這個小孩子,對於他要容忍,他這麽年輕,他當然有權做他愛做的事。而我,我百分之一百可以跟別人出去玩,他也不會理我,我們都太自由。
  一連七天沒有訊息,剛巧是周末,有人請我跳舞,我便去了。想到喬其也是在我跳舞的時候認識的,一整天晚上有點惆悵,請我的男人馬上覺得了,大家份外的沉默,我隻是偶然的微笑,沒坐多久他便送我回去,建議喝咖啡,被我婉拒。跟喬其喝過咖啡,真是,其他的人還有什麽意思,我沒有愛上他,隻是他的確比一般人要有趣得多。
  我上床上得早,很累,睡得很熱。
  忽然之間電話鈴響起來,第二聲的時候我立刻睜開眼睛,取起話筒。
  那邊是喬其的聲音,“怎麽,跳舞跳得這麽愉快?你是幾點鍾回來的?”
  我歎一口氣,終於聽到他的聲音了,啞啞的,等了多久,上次聽他電話仿佛已是一個世紀前的事,但是,等一等──我問:“你怎麽知道我去跳舞了?”
  “我看見的。”他生氣的說。
  我笑,“你也太霸道了,你還不是跟朋友去跳舞?不然你怎麽看得見我?憑什麽說我?”
  “我知道我夠不上資格!我是個小流氓,你是大小姐,就憑你身上那套衣服,我一輩子買不起,你全身上下都是驕氣,你會在大庭廣眾之間認我是朋友嗎?你的朋友都是大商家大博士大詩人!”
  我笑,“你三更半夜打電話來,就為了把我臭罵一頓?”
  “我沒有罵你。”
  “你這個人!”我歎口氣,“你想怎麽樣?”
  “沒有什麽。為什麽你是一個大小姐?為什麽你不可以生活簡單一點?為什麽你那麽盛氣淩人?為什麽人人要捧著你?”他一口氣的問。
  “你這小子真瘋了。”我說。
  “我不要再見你,讓我繼續做我的小流氓。”
  “我很尊重你的選擇,你要怎麽樣做便怎麽樣做。譬如說你打電話來是你的自由,接不接電話是我的自由,你當然有權利打。”
  “你太冷靜了。”
  我無可奈何的說:“我不是小女孩子了呢。”
  “我們是不能在一起的,是不是?我不敢喜歡你。”
  “喬其,你是不是喝了酒?”
  “胡說,我是從來不喝酒的!”他生氣的說:“再見!”就那樣把電話掛斷了。這人。
  那一夜我並沒有再睡。那個孩子。我也不敢喜歡他,隻是我沒有告訴他而已,他還說他不敢喜歡我,真是笑話。
  第二天小芸來找我,她非常詫異,她說:“丹姐,你知不知道有一個男孩子,有時候跟我們一起泡的,叫做喬其?”
  我豈止知道他,
  “什麽事?”我問。
  “丹姐,他來打聽你,關於你的一切,你有過多少個男朋友,你賺多少錢,你喜歡些什麽──發生了什麽事?”小芸也問。
  “我不知道。”
  “我卻知道,丹姐,”小芸說:“他對你有興趣,丹姐,假如她約你出去,你會不會去?”
  我一呆,猶疑的說:“是的,假如有空的話。”
  小芸留意著我的神色,她說:“丹姐,你是一個非常拘謹的人,是不是?可是你為了這拘謹已經孤獨了很久,你這種人又不是大眾可以懂得欣賞的。”
  “你在說什麽?”我詫異的問。在那一刹那,我發覺小芸已經長大了。
  “我的意思是說,”小芸說下去,“如果喬其約你,你可以出來走走,把他當普通朋友。”
  我微笑,“怎麽,你做了他的說客了?”
  “沒有的事,我跟他也不熟。隻是丹姐,你幹嗎老裝老大姐的樣子?把人拒於千裏之外?你一直跟那些老頭上街,把人都弄老了,那天你跳‘哈騷’的時候,還不是跟我們一樣?可是──唉,丹姐,喬其是個很奇怪的男孩子,他有他的道理,你總要給自己一個機會,重新嗅嗅新鮮空氣。”
  鬱鬱不樂,你愛上了人了,是不是?”
  “有誰是值得我愛的?”我反問這小表妹。
  “不是這樣說的。愛與值不值得無關,愛是發生了的事,控製不了的,何必壓抑?”
  我忍不住說:“愛是年輕的藝術,要是我愛一個人,很怕那個人不愛我,怎麽辦?”
  “愛是沒有懼怕的。”小芸不在乎的說。
  “我怕自己。”我微笑:“小芸,希望你以後不要問這個問題。”
  “很有趣,昨天看見喬其,他也問我同樣的問題。”
  “什麽?”
  “喬其,他說他愛上了一個驕傲的女子,嘩,那麽架高勢大,他在她麵前顯得好低好低,什麽都不懂,他不敢愛她,又不能不愛她,真絕。”小芸聳聳肩,“哪來那麽多的小膽鬼?弄不懂。”
  “你們常常去那間咖啡店?”
  “嗯,菲菲咖啡。”
  “坐在那裏很久很久?”
  “直到被趕走為止。”
  “為什麽?”
  “因為生命很短!丹姐,我們要盡情享受,我們要快樂,我們不要理會社會怎麽說,我們不要管親戚朋友怎麽說,我們還年輕。”
  我發呆。
  小芸年輕,年輕的人永遠理直氣壯。
  她走了以後,我坐在屋子裏長久。我想我的過去,十來年的事都緩緩的回來,我微笑,又喝酒,我從來不醉,永遠是剛剛好,這麽理智,又有什麽快樂呢?
  我終於蛄起來,換上牛仔褲,套上球鞋,穿上大衣。我知道“菲菲”在什麽地方,我沒有開車,我是走著去的。我做人實在太謹慎了,簡直不肯多付出一點,今天假如他不在那裏,我會喝杯愛爾蘭咖啡走,假如他在的話,我會跟他坐在一個桌子。為什麽,為什麽我要理別人說什麽?
  我到菲菲咖啡店的時候走得渾身發熱,店裏的暖氣又足,黑壓壓坐滿年輕人,一個貼著一個,我馬上熱出汗珠,我一桌一桌的找,小芸先看見我,她馬上站起來,“丹姐!”其他的孩子們都轉頭看我,拉開椅子叫我坐,然後我看到喬其了,他凝視我很久,我走過他那裏,他把位子讓給我,我坐下來,他靠在我身邊,什麽也沒說,握住我的手,他並沒再看我,但是我的心溫暖了,聽著他與朋友說話,我靜坐一個角落不出聲。
  隔了很久很久,他轉過頭來,他輕聲說:“大小姐,我在這裏等你多天了,小芸有沒有說?”
  我微笑,我覺得我應該寬一寬衣服,於是脫了大衣。
  他吻了我的手一下,這次沒有隔著手套。
  是,他是小流氓,又怎麽樣呢,或者他會改過自新,或者不。他的眼睛裏都是星,他是什麽一點不重要,我最什麽也不重要。
  但是在芸芸眾生中我找到了他,他也找到了我。
  我們今夜會散步回家,我想。我知道天氣很冷很冷,但是我們不介意,我會告訴他我不怕冷,隻不過大家以為我是大小姐,所以我就裝怕冷。
  真的。

結婚
  雲得米兒湖一年四季沒有不漂亮的時候,如今下雪,鵝毛似的雪飄在籃灰色的天空裏,飄在湖水上,靜靜的隱沒在湖裏,一點聲音也沒有,像生命。
  壁火燒得正旺,我在等一個人,站在這麵長窗前,我覺得出奇的幸福快樂安全,經過這許多年,明天我終於要結婚了,對象是十至十美,超過我所想所求的一個男人。長窗雖然是兩道玻璃建的,可是還是能感覺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轉身看寒暑表,室內是永遠的七十五度,雖然如此,我一向怕冷,還是穿著長袍。
  我在等一個人,他打了長途電話,說要來看我,結果安排在今天。其實是沒有必要安排這一次會麵的,但是我想到過去的日子,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我與他在一起的時間,也許這一次不見麵,永遠沒有機會了呢。
  他或者有話要說。
  於是我請他乘火車自倫敦上來,到了火車站,叫一部車子,我把地址給他了。
  我無意顯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隻是我個人的幸福,我的財寶隻是我個人的財寶,與任何人沒有關係的,既然他千方百計的打聽了我的地址,要來見我,有話要說,又未嚐不可。
  我一直不氣地,要氣他是一個長篇的故事,先得氣我自己,得從十年前開始氣,不不,我並不氣任何人,尤其是現在,更加沒有必要,因為明天我就要離開英國了。明天我要結婚了呢。
  一部車子壓著雪,在小路上停了下來,我在窗前看見他下車,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賬,抬頭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沒見這些日子,對他始終有種親切的感覺,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輕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為他痛哭著煩惱著,又如何為小小的事情高興著。這些日子是永遠不會回來的了。可是始終是親切的。
  我先開了門,冷風噴進來,還夾看雪花。
  他捏著手,在門口脫了帽子,“太冷了。”他說。
  他抬頭看我,他並不怎麽見老,鼻子仍是筆挺的。我連忙微笑:“請進請進。”待他進來了,我關上了門,又替他脫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門前麵去,站在我剛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這幢房子很貴吧?”他轉過頭來。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說:“這是暫時租的,其實也不會很貴,三四萬鎊而已。”我問:“仍是喝拔蘭地?有很好的拔蘭地。”
  “謝謝。”他說:“住在這裏,很好吧?”
  “好極了,住了三個月,那風景是無可比擬的,初秋搬進來,看著樹葉跌下來,看著滿地的黃葉,然後紛紛的雨變成紛紛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靜真好。香港……香港是一個瘋子住的地方,什麽也沒有!”他忽然憤怒的說。
  我溫和的笑,“不會呢,香港對你我都還不薄,況且你應該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燈紅酒綠。把別人搬到這裏來,怕也就悶瘋了,我……你是知道的,我隻要有一間屋子就可以了,況且是這麽漂亮的屋子,看不厭的風景,織不完的毛衣,冰箱裏又冰著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遞給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點也沒有變。”他忽然說。
  “老了。”我說。
  “你老了我豈不是更老了。”他說。
  “男人不覺得的,沒有關係。”我說:“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說:“告訴你們也不相信。”
  “脾氣像是太好了。”他說。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紀大了,仿佛沒有什麽可氣的事,以前小的時候,太自我中心,說真的,那幾年……把你害慘了。”
  “那是我的錯,沒機會讓你開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別說,發脾氣管脾氣,開心還是開心的。”
  “我對你……不好。”他說:“我並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會兒。“說什麽誰好誰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點心事。
  “你怎麽看我來了?這麽遠的路,光是火車也七八個小時呢,累都累壞了。”
  “在倫敦下了飛機,馬上轉火車,並不想停下來。”他說。
  我舂著地。忽然之間,那幾年像沒有過,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並沒有混出名堂來,到頭來竟找不到一個說話的人,於是他又成熟了。
  我問:“家人還好吧。”
  “記得你以前說的話,都應了呢,妹妹跟一個小阿飛泡在一起,弟弟並不爭氣,母親進了醫院,一次一次的開刀,父親去年去世了。”他背著我說。
  我默然,家都是這樣的,有什麽稀奇,要爭氣大家爭氣,不爭氣大家鬥撒賴,因為此刻他與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隻是說:“誰不與阿飛泡呢,過了那年紀就好了,我小時候何嚐不一樣。”我笑了。
  他還是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個很滿於現實的人,怎麽現在變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問。
  “好。”我說:“謝謝。”
  “聽說他很有錢?極有錢?”他轉過頭來。
  我真笑了,“什麽叫真有錢?錢沒有嫌多的,多至奧納西斯、洛克斐立這樣,還可算得上有錢,他有什麽錢?不過是夠用夠吃罷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聽說……你們有兩部勞斯萊斯。”
  “誰沒有二兩部勞斯萊斯?”我奇說:“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麽,車子總是要的。”
  他笑得很幹澀,“你的口氣越發大了。”
  “在英國,不是坐積裘亞,便是勞斯萊斯,”我笑,“不是口氣問題,英國人比較實際,買一部好車,做人客拜菩薩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買合保時捷,夜裏也開車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禮服還尷尬。”
  “你是講究的。”他說。
  “不不,我一點也不講究,他也不講究,他隻是仔細。”
  “有照片嗎?我看看可以嗎?”
  我一怔,“沒有,我從不把他的照片帶在身邊的──幹嗎?他不過是個普通的男人,比你小兩歲,”我的笑卻不由自主慢慢的漾開,“有人說他漂亮,也許是的。”
  “那是你的訂婚戒子?”他問。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買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賣野人頭,正牌兩死店;你不進去他死,你進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歡古青斯基,買副袖口鈕都要上那裏。他不喜歡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蘇黎世,說慣了德文。”
  “像童話中的人物。”他說。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學校裏,家裏不知道是誰,每個月寄錢去,等他大了,才發覺那人是一個律師,終於見了他父親,反而是一種失望,後來他父親並沒有第二個兒子,終於把所有的遺產給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樣子一向很冷。”
  “你很愛他吧?”
  我微笑,“愛情並不是那麽一回事,我一輩子並沒有戀愛過,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學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廠裏主持高能物理實驗,我一進他辦公的地方,目眩頭暈,真像到了占土邦片裏的布景機關,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個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勢利。”我笑了,“這還用我說嗎?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嗎?”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為什麽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說的話,我總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來,叫我幫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覺得奇怪,一櫥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沒有問,還是織了,我總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來,我為他倒了更多的拔蘭地。
  “你好嗎?”我問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塗,走下坡了,老了,沒有勁。”他搖搖頭,“有時候想:真不該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後,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過是這麽一回事,隻有你……是有誠意的。”
  我笑說:“怎麽可以一直怨老呢,正當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後總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樣的,總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後,不外是坐在一間空氣調節的屋子裏,穿一件夾旗袍,一雙繡花鞋,抱著一隻貓,最多學學德文,畫幾張蹩腳國畫,或是陪他出去應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麽?但是在別人眼中,我又何嚐不是賢內助,我有什麽好?我若是好時,也不會了。”
  “那隻是……我沒福氣,你記得何太太說的?她說我沒有福氣。”
  “別這麽說,真叫我汗顏。”
  他說:“可是那時我並不懂得你的好處,至少你有空還學德文,她們……不過是蓬頭垢麵夾著一根香爛,坐在麻將桌前,穿著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禮貌的說:“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聲,笑了,“你年紀大了,也很圓滑了。”他說:“什麽火氣也沒有了,也真是,這麽好的歸宿,怎麽會有火呢,也隻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幾位更可笑,我不去說他,說來做什麽呢?我自己呢?罷啦,人總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麽臭呢。不過結婚有一樣好,隻是兩個人的事,以後咱們也不會見什麽外人了。”
  “你在英國這些年──生活很寂寞嗎?”
  “習慣了,考試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課。沒有什麽寂寞,寂寞並不是一種處境,寂寞是一種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他苦澀的說:“你是很不高興的,我當時十分怪你,隻覺得你一點也不肯容忍,後來見了她們,才知道你是好的。”
  “對不起,當時我還年輕,身體又不好。”我歉意的說。
  “我對你不好。”他很心平氣和的說:“現在我明白了。那時天天找你岔子,現在明白了,我並不懂得你的好處,原是需要一個像你丈夫那樣的人才有能力欣賞你。”
  我見他難過!因此也難過,我說.“怎麽會呢,我是一個無用的人,因為家明從來不想用我所以我們很各得其所,我是、個最普通的女人,這次結婚的機會,說真的,也是我的福氣,家明真是個好人──你也好,我總說你好的,有時候氣頭上的話,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皺著眉頭。
  “這屋子,我有機會住就好了。”他說。
  “太容易了,隻是要想法子打發時間。”
  “什麽香味?”他忽然問。
  “火腿小雞。”我說:“我想你肚子或者餓了,故此預備了德國摩薩爾白酒,把這個菜夾勃裏芝士與麵包吃是很好的,來,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亂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圓台子上吃。”
  到了廚房,我把食物擺出來,我自己老實不客氣動手吃了起來。
  他說:“真世外桃源一樣,唉。”他也吃了起來。
  酒實在很驅寒意的,他伸了伸懶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憐他,不同情他,不厭惡他,可是這並不是一種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麵前,像一個老朋友,畢竟隻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為他曾經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幾乎殺死了我,或者的確已經殺死了我,離開他是一種重生,我或老應該感激他給我這個機會。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遠來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氣的。我與家明,從來不曾忘過“謝謝”、“對不起”,我們從沒有吵過嘴。吵嘴?連提高聲音的機會都沒有。他會說國語,除了德語,隻是英文了。他把這三種言語都壓低了聲音說,像是一種耳語,這是塚明。
  “你累了?”我問。
  “沒有。明天結婚?”
  “是的,到了蘇黎世便結婚。”
  “禮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頂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條小雀毛,顏色是暗咖啡。是家明買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懶就懶。我這個人,當不起白紗白裙的,穿金絲銀線也不好春,況且什麽年紀了?都是爛茶渣了,還去出風頭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著微凍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評著這酒,“我寧願喝拔蘭地,可惜拔蘭地喝不多。”
  “你以後住蘇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們知道我嫁了,也很高興。你知道我家裏的人,都是麵冷心熱的,待我實在好,家裏那麽多人,一向單單是我最不爭氣,拖累看他們,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見過家明,硬叫家明買了半打皮鞋,兩個人吵得天翻地覆,我從沒見過家明這麽開心過,把他那八輩子不看的論文也抬出來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沒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說:“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記得當年他來看我?跟你彈鋼琴、聊天,吵得我睡不著。”
  “是的,我還給你白眼,我總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裝得很好,心中還得意,一個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為什麽盡記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轉臉,我就板張鐵青的麵孔對你,在老六前,我對你客氣,”他忽然笑了起來,隨著笑聲,眼淚汨汨的流下來,“在任何人麵前,我總是裝得委委曲曲,妥妥當當,我真是對不起你。”
  我還是微笑,“我早忘了,誰沒有幾分脾氣呢。家明罵女秘書的時候,也很尷尬的。”我把手絹給他。
  “但你是特地來的,你是特地為我來的,你說的,我怎麽可以這樣待你呢?”他用手絹擦了瞼。
  我從沒有見過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責,我覺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日子總是要過的,快樂與不快樂之間,日子還是過去了,他此刻因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許因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慚形穢起來,感觸很多。他那些女人什麽地方去了?我並沒有問,沒有必要問,此刻他跟我有什麽關係呢,怎麽可以隨意問呢。我不知道說什麽好,隻是把腕上的一隻鑽石鐲子轉過來,又轉過去。
  他的缺點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輩子過這種日子,倒也罷了,可是隔了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況下,他深深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實以他的年紀,向前走,總還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飯,總也不成問題的,不然怎麽有空間有費用這麽遠來看我,不過是訴幾句苦,訴完了心裏好舒坦點。
  所以我覺得我有義務聽他說話。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國就是這樣,除非用個管家,管塚下麵再用傭人,否則還得自己動手。在蘇黎世,家明倒是有一個服侍他的老傭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歲的了,才發覺他的煩惱,是進了一點。而我,我已經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過是吃吃睡睡過日子罷了。因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護力量把我從外界隔了開來,雖然我臉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樣,實際上隔江觀火,無關痛癢的。
  我說:“到外麵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後麵有一片樹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鮮空氣?”
  他點點頭。
  我們回到客廳,我套上了長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鎖匙,開了門,拉緊了大衣帽子,然後鎖上了門。雪迎麵拂了上來。
  “這件大衣很好看。”他說。
  我有點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銀狐剝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殘忍的,可是你別說,舒服是真舒服,貴也真夠貴。我不想再提看我現在愛花多少是多少,我說過了,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錢,不過是買幾件衣裳,幾件衣飾,說來無益。
  走在雪地裏,很是靜默,樹葉都掉光了,椏校都是枯的,黑襯著白,一種奇異的美,天是漆黑了,幸虧有路燈遠遠的照著。
  他說:“香港是沒有這些的──你們在香港有房子嗎?”
  我笑答:“你真以為我釣到金龜了,香港的房子,誰買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說。
  “我十分稀罕,隻是沒資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厲害了,男男女女,沒有一個是好惹的,我拿什麽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窮鄉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發言,他有他的主見,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經恢複鎮靜了,他說:“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麽不容易?”我奇怪的說:“連老六這猴子,我都聽他的。”
  “你並不聽我的,”他看我,“我沒有資格叫你聽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這麽自信,為了芝麻綠豆的事,總要批評我,或者在當時,也是一種自卑感吧,如今他、點信心也沒有了,無論在說什麽,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開了話題。“離開這裏,到歐洲走走嗎?”
  “這裏是什麽地方?”他問:“好過倫敦幾百倍。”
  “華斯渥夫的湖區啊,”我答:“找不到麻將搭子的,有什麽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來?”
  “他在牛津開會。明天我們在蘇黎世見。”
  “結婚前夕,也不見麵?”
  我笑,“結婚有什麽稀奇?你應該最明白。你對於結婚,經驗豐富,結婚不過如此。不過人家說如意郎君,他真可以歸於那一類。”
  雪越下越大,我們走到屋子後麵,那屋子真像童話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專門引誘孩子進去的。窗口的燈光亮著,有無限的溫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著無數亮著燈的房子,心中就想:每個人都有一個家,每一個人,我的家呢?一點安全感也沒有,每次離開他,他反而送一隻箱子到青年會來,一點不稀罕,並不會放棄再接再厲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異國,看著這一層租來的房子,卻有種舒坦的感覺。
  我又看春身邊這個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過去的事了,家明是現在與將來。他還是一個好人,但凡沒殺過人放過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計較,誰好誰壞跟我有什麽關係?他或者對我好,或者對我不好,他承認與不承認,在多年前簡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麽妮?
  我們回到了屋子前麵去。
  “真美。”他說。
  我隻簡單的說:“英國再美,跟瑞士是無法比擬的,完全是平麵與立體。”
  我開了門,又回到屋子內,我脫大衣脫靴子,伸伸懶腰。一揚手,發覺左手上的訂婚戒子的確閃閃生光,梨型的鑽石的確有它的美麗。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問我:“英國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並沒有你想像中的風流,我跟英國人不大來往,中上階級,高攀不起,中下階級,犯不著吃虧,我是一向憎人富貴嫌人貧的。”
  “總有喜歡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記得有這個同學,才廿歲呢,喜歡得我離了譜的,每個周末煮飯給我吃,他跟別的女孩子說話,被我見到了,他先害怕,走過來求我不要生氣。我說:“我幹嘛要生氣?”他說:“你愛我就會生氣了。”我奇曰:“我並不愛你呀!”他很傷心。他很窮,但是盡了心盡了力。聖經上說,窮寡婦奉獻的三個銅板也是好的,我很記念這孩子。當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戀愛,可是明天居然就結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蘭地喝,兩眼紅紅的。
  我說:“別多喝了,我記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這屋子住,一個月要多少?”他忽然問。
  “屋主人隻租給熟人。”我歉意的說:“你可以買一幢,很便宜的,幾十萬港幣,香港低級住宅區價錢。”
  “幾十萬港幣?”他笑了起來,“我哪裏有這個錢,我賺了半輩子,他們用了我半輩子。”
  我說:“別怪他們,當然是你情願的。”
  他坐在火爐前,他現在不快樂了。老實說,就算他在以前,也沒有任何快樂的理由,隻是現在他忽然思想起來,一個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說:“夜了呢,你趕不上車了,請在這裏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點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說:“你知道我現在做人,做到哪裏是哪裏,沒有什麽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樣了。”
  “我幫你忙。”他說。
  我們上了一層樓,到了平坦寬大的臥室。
  我把箱子取出來,打開衣櫃,把衣服都放進去。這套箱子真要比裏麵的衣服要貴,當初買的時候,想到它們遲早是要給機場人員扔來扔去的,未免有點心痛。可是真結實,用了這些日子,竟一點也沒損壞。
  他幫我把衣服放結實了,拉上箱子的拉鏈。真奇怪,仿佛我們同時在整理行李,同時打算離開。以前我多麽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總沒有機會。其實沒有也罷了,我的興致跟他是不一樣的,喜歡的東西也不同,即使當年跟他結了婚,結果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簡單的,隻要把東西扔進去,關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後我把化妝品也堆到化妝箱裏去。箱子一隻隻排列著,合上去仿佛很有氣派的樣子。
  我抬頭問:“要吃宵夜嗎?肚子餓了吧?”
  “不,我不餓。〕他說。
  我安慰他,“你有什麽煩惱呢?香港五百萬人,有幾個像你?你還煩,沒有不煩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個對象,這一回要真正的對象,不是亂七八糟的人,碰上誰就是誰,不是我教訓你,我也沒資格教訓人,過一陣子,你就沒事了。每個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極之被動的一個人,臨到什麽是什麽,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總還容易點,做男人是難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謝謝你,真沒想到你會變得如此圓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麽人。”
  我說:“罷了吧,你一下子悲觀成這樣,真叫我也悲觀起來。”
  他問我:“現在什麽時候?”
  我奮了看表,“十二點了。”
  “有沒有車子?”他問我。
  “可是最後一班火車早開出了,我不是什麽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說:“講好在這裏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這裏住的,我想我還是要走了,謝謝你招呼我,謝謝你。”他說得很忽忙,忽然改變了主意。
  我沒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見,他是男人,就像當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麽呢,英國人說,大海裏不知道有多少魚,大的小的。即使決定不釣魚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並沒有問他打算上哪裏去,他能活到這個歲數,自然知道他該怎麽做,於是我起立送客。
  我說:“謝謝你來看我,這麽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沒有什麽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沒說什麽,他隻是搖搖頭,便走了,自己開的門,自己走了。我覺得奇怪,因為他是一個有始有終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現在居然這樣子遠道而來,不聲不響便走掉了,可見他實實在在是變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徑。他走到什麽地方去呢?不是與我有關係的。
  我明天要結婚了,明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玫瑰阿姨
  我隻見過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歲。
  第一次見她的時候,我十二歲,她廿歲。
  那是一個夏天,我剛剛升了中學,不肯承認自己是孩子了,脾氣很怪,聲音在變,喉嚨像小公雞,瘦長個子,動不動麵紅,常常一個人關在房間裏,父母都拿我沒辦法,反正每個男孩子都經過這一段尷尬時期。
  有一天放學,我打完了籃球,一身臭汗,髒襯衫貼在背上,氣喘喘的回家,傭人一開門,我就聽見笑語聲。家裏很少這麽熱鬧。
  我先進廚房倒了一杯冰水,出來就看見她站在客廳中央,爸爸媽媽、蘭姨、與一個年輕人,他們都在笑。
  媽媽見到我就叫:“家明,過來。”
  我走過去。近來父母常常讓我見客人,表示我長大了。
  媽媽說:“這是蘭姨,你見過好幾次了,這位莊先生,這是,唉呀,怎麽稱呼呢?”媽媽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輩,我不敢當,但你的年紀實在不過隻可以做他的姊姊。”
  這個叫玫瑰的女子轉過頭來,看牢我,展開一個笑容。
  當時我隻有十二歲,我覺得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笑臉。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歲了,我還是說我從沒有見過那麽好看的笑。
  她濃鬱的眉毛下是一雙滾圓的眼睛,亮得像寶石,笑起來是彎的。雪白的牙齒,臉也圓,那是一個全神貫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陽的光都裝進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剛遊完了泳,皮膚曬得紅紅,尤其是手臂,帶一抹玫瑰似的顏色,看上去很舒服。臉上沒有化妝,頭發濕擺在腦後。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麽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裏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麵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麽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胡須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遊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裏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煙,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裏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隻是父母守舊,不讚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向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隻是她在我們家裏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幾上麵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裏。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隻見過她一麵。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隻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麽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個突然展顏的笑,她膀子皮膚上那一抹紅。
  她那隻銀子的打火機,仍在我抽屜裏,這時候,人人手裏都有一隻登希爾了。
  我過著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內我長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為我的卷發煩惱,因為有女孩子喜歡卷發。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我的功課相當好。明年我會到英國去讀大學。我還沒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點也不愁。父母與我的關係很好,我尷尬年齡已過了。
  當然媽媽會笑著跟朋友說:“家明這孩子呀,人人都說清秀。頭發又留得這麽長,又愛穿長袖子襯衫,手腕上套隻銀手鐲,遠看就像個女孩子。”
  這麽多朋友,就是不見玫瑰再出現。
  蘭姨隻是來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沒有機會問:“喂!玫瑰呢?”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她了。
  但我還是見到了她。
  那個下午,在一間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見到了她。
  樂隊正在起勁的演奏,我停好了車子,走進酒店,就看見她坐在媽媽對麵,左手邊是蘭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認出來了。
  我的心驚喜地狂跳著。
  剛才母親叫我去接她,我還勉強呢,沒想到一來卻見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過去,向著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臉。
  啊!仍然是那樣的濃眉,每個女人都拔眉毛,她還是留著濃眉。我注視她的臉,六年了,她一絲沒有變,一點沒有老,不過臉上的稚氣與圓味沒有了,下已略為尖了一點。她沒有變,她垂著眼,睫毛重得很的樣子,她仍然在抽煙,有點心不在焉。
  她沒有抬頭。
  沒有看見我。
  她穿著一件絲襯衫,胸前三粒鈕子沒有扣,頸上懸一隻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襯衫外是一件猄皮外套,配猄皮長褲。她真是美。難以形容、突出的美。
  認為她美的,不隻是我一個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沒有笑,是不是不快樂?為什麽她會不快樂?是誰令她不快樂?
  她的頭發剪得這樣短,比我還短,低著頭,我看見她後頸是雪白的。她多久沒曬太陽了?
  我興奮的看著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該說什麽話呢?
  媽媽看見我了,“家明,過來,幹嗎傻傻的站著?”
  我走過去,我忍不住低下了頭,看著玫瑰,我俯下身子柔聲問她:“你還記得我嗎?”
  她抬起眼來,怔住了,她眼睛有點茫然的神色,她當然忘記在什麽地方見過我了,誰會記得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臉色有點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著眉尖。
  我說:“我是第一個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來了,嘴角的笑意緩緩的漾開,濺到眼睛裏去,不是十分開朗的笑,到底也是難得的。
  “家明長大了很多。”媽媽在旁邊補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歎一口氣,“孩子長大得真快。”她說。
  我在她身邊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種小女孩式的誇張動作已經消失了。她默默的捧著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纖長的,指甲很長,沒有指甲油,一種透明的紅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煙,手有點微微一抖,她神經有點緊張──為什麽?
  蘭姨與母親絮絮的數看家常。
  我逗玫瑰說話。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熱鬧的,人來人往,煙霧迷漫,音樂混著人聲,但是我心中眼中隻有一個她。
  她問我,“你幾歲了?”還是平常的問題,心不在焉的。
  “廿歲。”我說:“中學畢業了。”
  “有什麽計劃?”她淡淡的問。
  “我在考大學,最理想是到劍橋去。”我說。
  “是的,”她點點頭,“劍橋很美,尤其是那條河,蒲公英種子夾在柳樹中飛揚,到處是青苔,陽光根本沒有氣力透過那麽深的綠,很美。”她像自言自語,但是又笑了。
  她吸著煙,她的打火機換了,是一隻金邊鑲紫紅漆麵的都彭。她用打火機很考究,她沒有一處不精致,但是隨身卻又散著一種不羈。
  我問:“你去過劍橋?”
  “很多次。”她聲音是低的。
  “你會再去?”我問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們說話的聲音很小,但是我聽得見她,她聽得見我。
  我說:“你記得嗎?那一天,你遊泳回來,頭發還是濕的,坐在我家客廳,那是我第一次見你。”
  “是嗎?”她盡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沒有遊泳了。”
  “六年。”
  “你還是一個孩子呢!”她驚奇的說:“記性太好了。”
  我笑著點點頭。
  她說:“我那個時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動腦筋。”她解嘲地笑笑,“連我都不記得最什麽樣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蘭姨阻止了她,她聳聳肩。她有心事,她不開心。她人在這裏,心根本不在這裏。
  媽媽沒一會就說要走了。我沒有法子,隻好站起來。
  我對玫瑰說:“下次見我,你會認得我?”
  她注視了我一會兒,點點頭。
  我很高興,我相信她。
  我開車與媽媽回家。
  我問:“媽媽,我們下次請蘭姨與玫瑰吃飯。”
  媽媽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動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裏?”
  “去巴黎。”媽媽答。
  “去學畫?”我記得她是畫畫的。
  “你記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學畫,她與開頭的那個男朋友,那個姓莊的,分開了,蘭姨讓她到外邊去散散心,不過是三兩個月要回來的。”
  “怎麽分開的?”我問。
  “我們怎麽方便問呢?”媽媽笑著說。
  “她難過嗎?”
  “沒有很難過,隻是有點心不在焉,大概是不開心。這年頭,也無所謂,”媽媽感喟地,“男女關係越來越平常了。”
  我不出聲。玫瑰很難過,我看得出來,她有種沉著的哀傷,不過套母親的語氣:這年頭,總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較得人同情。在別人眼裏,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當下說:“等她回來,我們請她吃飯。”
  “好。我倒是喜歡她的,她長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頭。連蘭姨也請了來,大家聚聚。”
  聽見媽媽稱讚她,我很高興。
  找問:“剛才是怎麽碰見昀?”
  “完全無意。她與蘭姨自航空公司出來,路上碰見的,蘭姨便跟我說了說她的事。女孩子長得出眾,未必是好事,總帶點怪脾氣,如果玫瑰笨一點,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這樣的女孩子才好。否則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們還看什麽風景?況且不見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與我一樣年紀,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沒有回來。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幾次家,連蘭娘也沒有她的確實地址。
  然後我考到了劍橋的達爾文學院,九月就乘飛機到倫敦。
  我總想有機會見她的。
  第一個假期是聖誕節,我千方百計的向媽媽打聽到玫瑰巴黎的地址,過了海峽到法國,叫計程車直接駛到她家去,隻在車子窗口遠遠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鐵塔。
  天氣很冷,但陽光很好,我花了很貴的車費,找到她的門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講究,隻是一幢公寓,門口有十幾個門鈴,可見住客很雜,不過巴黎總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經非常不便宜。
  我按鈴。心跳得厲害。
  房東是一個老太太,她來開門,知道我的來意後說:“玫瑰小姐到馬賽去了。”
  我站在她門口,泄了氣,動彈不得。過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條、地址。很抱怨自己衝動,沒與她聯絡就摸了來,原想給她一個驚喜,誰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沒精打采的參加了一個旅行團,胡亂走了一趟就回劍橋。巴黎給我的印象很壞。
  她沒有回信給我。
  是的,王家明。兩百多個中國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樣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聲歎氣,精神不振,沒有戀愛就生有一種失戀的感覺。為什麽她要比我大八年?
  後來我認識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終在尋找著另一個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種茫然與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飛揚更為吸引。
  第一年我沒回家。
  第二年爸爸媽媽打電報來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發覺我真長大了。我很獨立,也很冷靜,反而照顧起爸媽,他們很快樂,暑假過後,我還是要走的,到底見過父母了。
  媽媽不擔心我的頭發長短問題。
  她很小心的問我有沒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歡外國人。
  我笑說:“放心好了,帶洋味的中國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裏隻有玫瑰。
  在家那麽久,我隻穿一件舊藍布外套,上麵釘滿了英國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過的地方,媽媽不喜歡這件破衣裳,很有意見。我一笑置之。
  媽媽喜歡給我介紹各式各樣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屜裏仍然故著那隻打火機。
  我看見了玫瑰。第三次看見她了。
  這一次運氣特別好,隻隔了兩年。
  我從外邊回來,蘭姨在與媽媽訴苦,我一見蘭姨,馬上想到玫瑰,馬上想到思念之苦,馬上想在蘭姨身上尋蛛絲馬跡,我不肯放過這機會,上去纏住了她。
  蘭姨先是驚奇,“呀,你長得這麽高了,”她說:“回來度假?你媽媽福氣真好。唉,我還是老樣子……玫瑰?啊,她回來了,在郊區租了間房子,專心畫畫,說專心,還不是那樣子,在法國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來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這個監護人,真不容易,快三十歲了,她還像孩子一樣……你想見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來吧。”
  我樂不可支,開車把蘭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熱,她住的屋子門口有一株兩人合抱、火豔豔的影樹。唉,英國風景再美麗,就是沒有這種逼人而來火辣的感覺。
  門沒有鎖,蘭姨推門而人,一麵皺著眉頭。
  玫瑰的家不像一個家。
  柚木地板很亮,鋪著一張極大極美的天津地毯,藍杏兩色,地毯一頭放著青瓷中國大花瓶,裏麵插著大篷大篷的幹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頂上吊下來無數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著畫、畫架子、顏料、畫布、筆,屋子裏空寬得很。
  但沒有開冷氣,熱浪是驚人的,透過露台上的竹簾,陽光一絲一絲投在牆壁上,牆上掛著一幅字,寫得龍飛鳳舞:“記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識謝娘時水堂西麵畫廉垂攜手暗相期惆悵
  曉鶯殘月相別從此隔音塵如今但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間客廳可以坐的地方隻有一隻大樟木箱與一張搖椅。
  蘭姨當然討厭這裏,她叫著:“玫瑰,玫瑰!”
  一陣風來,露台上的銅風鈴、貝殼風鈴一起響了起來。
  玫瑰出來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種結實的胖,赤腳,一條破得深深淺淺打補釘的牛仔褲,一件芝土布的襯衫,沒有內衣,她豐滿的體型包在這種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諾亞筆下的女人,臉頰是紅的,皮膚崩緊著,閃著光,濃眉下的眼睛充滿了笑,她向我們走來。
  她厚厚的黑發束在頂上,盤成一個髻狀,插看一枝玉簪。這樣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顯得奇異的美。她比兩年前反而年輕了,添著一種難以形容的野氣。
  我難以自製的趨上去。
  她看著我,她問:“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點點頭。
  她坐下來。
  我點點頭,目不轉睛的看著她。
  她從茶幾上拿起了一隻盒子,打開了,裏麵有煙絲,她拿紙張卷好了一枝煙,用卡地埃打火機點者了,把煙以食指與拇指輕輕拿著,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終於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從房間裏走出來一個外國男孩子,金色的卷發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綠,一件汗衫,一條長褲,手裏拿青一杯飲料,杯子裏的冰塊與玻璃撞得叮叮發響,混著風鈴的聲音。陽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來錯時候了。玫瑰自他手裏接過飲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裏拿了煙過去吸。
  我來得不是時候。
  蘭姨交待了幾句話,就走了,我也走了。我來得不是時候。
  緣份就是時間,這是對的。
  這一次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說。
  暑假過後,我回去讀書,一直讀到畢業。父親最大的願望是要一個博士兒子,我就讓他達到願望望,我沒有讓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認識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沒有一個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時候我與她們出去一次,兩次,但從來沒動過要結婚的念頭。我覺得她們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輩子的事。
  對我有興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點也沒有大言不慚,我尊重她們,但也避著她們。
  我廿八歲了。
  媽媽開始焦急,她要我結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廠裏這個人,他很賞識我,要請我吃飯。夜飯設在他家裏。我必需去,於是我一個人去了,他很驚異,他問:“沒有女伴嗎?家明?”我搖搖頭。他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了,但老得很風趣,不討厭。
  他招呼我到他的書房裏去坐,他是個風雅的有錢人,家裏布置得豪華,不過相當含蓄,我揀適當的話說,他很喜歡我。“我們需要你這種青年。”他由衷的稱讚我。
  我有點不好意思。
  然後他抬起頭來說:“啊,家明,來見見我太太。”
  我轉身,我看見了玫塊,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著著我。我側麵的著著她。第一次,第一次,她開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為我現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這個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麽認識這有錢老頭子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會放她走了。
  她沒有提出以前見過我,我們三個人坐在一桌吃飯。我暗暗留心著她,她嘴角凝笑,曉得我在留心她。這就夠了。我不覺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認得她,那時候我的老板不曉得跟誰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寬身的繡花旗袍,頭發梳在腦後。並沒有多老,但是皮膚變了一種顏色,在柔和的燈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經的捧著飯碗,拿著一副銀筷子吃飯,這麽文靜,這麽賢淑,我莞爾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麵目馮?
  這頓飯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著一隻燦爛的大鑽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畫畫了?她真的修心養性了?
  不,不,她是不會老的,像她這樣的人,是不會老的。
  飯後我們閑聊,她丈夫去聽一個長途電話,留下我與他在書房裏喝茶。
  我試探的說:“很久沒有見麵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問:“我們見過麵嗎?”好像真的一樣。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緊,至少我現在吸引她,這就夠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裏,直至現在。
  我低聲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裏閃過複雜的神情,她想起來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來了。
  她微笑,濃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說:“我老了。”但是口氣一點也不遺憾。
  我搖搖頭,“你沒有老。”我說。
  “剛才一見,我隻道在哪裏碰著過,隻是想不起來,你不怪我?”她問,問得那麽緩柔的、膩性的。
  “我永遠不會怪你。”我說。
  我拿起我的拔蘭地杯子,走到她身邊去,站在她麵前,她仰起頭,帶點迷惑的看著我。我幾乎可以嗅到她的發香,我整個人有種溶化了的感覺,溶在她皮膚的磁白裏。
  我等了這麽久。
  她終於說:“你長得很漂亮,家明,有時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閃看無法泯滅的野氣。她丈夫沒有辦法製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臉。我不覺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經在印象裏物過她無數次了。
  這一次我不會讓她走。
  我在她身畔輕輕的再說一次──
  “玫瑰阿姨。”
  這是我第四次見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終於得到了她。


  自強一回來就說:“快,丹朱,把那間書房收拾出來,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個朋友從美國回來,我要留他在這裏好好的享受一個星期!”說完之後,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為什麽到現在才告訴我?”
  他笑,“早說了,你不會答應。”
  “你倒是很曉得我的脾氣,”我笑,“怎麽見得現在我就會答應了呢?去年一年內,你已經來過三個美國同學了,而且的確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這次會答應的,是不是?”他問我。
  “當然答應。”我凝視著他:“我嫁了給你,生為你家人,死為你家鬼。”
  自強很高興,他總是有法子高興起來的,他沒有注意到我的語氣上的不悅,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蘭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說:“我這個朋友不同。”
  “怎麽不同?”我淡然問。
  “他廿四歲,是原子物理學家,年紀輕輕就做了助教,嘿!在什麽學校?在MIT!CIT 一直要搶他過去,但是他喜歡馬裏蘭,就是不肯去加州,很為中國人爭麵子吧?”自強神氣得有點幼稚,好像他是那個同學似的,很光榮的樣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偉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說不定學校會給他一個DSC,他有幾篇論文,寫得真無懈可擊!你說!你說!這樣的朋友,怎麽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當然不可以,說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寶來,便宜了酒店侍役,豈非可惜?當然要把他留在我們家。”
  自強再笨也聽出來了,他的臉一沉:“丹朱,你常常這樣,動不動就掃我的興。”
  “對不起。”我微笑,“不過我會把房間收拾號,你幾時把他帶來?”
  “明天下班,我去機場接他回來。”自強又笑了。
  他是一個沒有機心的人,有時候就是這一點可愛。
  我說:“一頓好好的飯菜,一間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強過來,親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別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後我去買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裏。這花了我足足一個上午。然後我打電話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蘋果酒、香煙。
  自強是不抽樣的。凡是有客,香煙得另買。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強對這個很注重,平常家裏怎麽樣發毛出蟲,他是不動手的,一有客來,他便會說:“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簾要換了。”四年的婚姻,使我變成一個熟悉他性子的老媽子。
  然後我把一張不錯的折疊床拿出來,鋪好,換上新的被單枕套。被單上有很好的太陽香,大概上次洗的時候,剛巧有太陽吧?
  我抱住枕頭在那張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簡單。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隻要稍微有點誌氣才智,闖一闖,命運就在掌握之中。所以這些博士回來,吃香得發瘋似的,女孩子見了命都不要了,隻要是“博士”,姓甚名誰,臉長麵短都不要緊。
  我笑了,自強也是博士。
  現在他這個偉大朋友,回來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個星期,便會有一個幸運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國。
  然後我想起我還沒有吃飯。
  我趕到廚房,用水淘了點隔夜飯,挑點醬瓜吃了半碗。
  自強一直說:“四年來、永遠是九十四磅,一個安士也沒有增加過,虧我還是念營養學的呢,老婆這麽瘦,簡直拿不出去。”
  有時候我會反問:“你要拿我出去幹什麽?跳脫衣舞?”
  於是,他的臉又沉了下來,說我諷刺他。
  他是一個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問我為什麽要嫁給他,我也答不上來。
  誰也答不上來。
  一位六十四歲的老先生問我:“丹朱!為什麽我會發了一個我不愛的妻子?”他是我的國畫老師。他年紀那麽大了,也答不上來。我是他的“愛徒”,所以他會問我這種問題。
  我隻吃得下半碗飯,我想起我為客人買回來的花還扔在一旁,連忙放下飯碗。今天沒有好花,我隻挑到一大把金盞革與雛菊,我把它們揀起來,插在一隻奶白色的方盆裏。我學過一點插花。
  我什麽都學過一點。
  因為我小時候從未想過,我會嫁給一個像汪自強這樣的人。汪自強沒有不對,不過如果我早一點曉得我會嫁給他──我除了學吃,就什麽都不必學了。很諷刺的一件事。
  門鈴響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連忙挽起頭發,夾好了才去開門,總不能把小??死,我這樣的麵黃肌瘦,又蓬頭散發。
  門一開,我就傻了。門外不站著什麽送貨小廝我一看就知道是那個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門外,隻提一個小箱子。自強忘了說一樣:他身高六尺,有一頭濃厚而長的髻發,英俊得叫人吃驚。
  “我叫王家明,這裏姓汪?”他問。
  “是,你早到了。”我說。
  “是的,你是──”
  “自強的老媽子。”我隻好笑,“請進。”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隻是動了動嘴角。
  我有點手足無措,這是我的毛病,從小我碰見英俊的男人,總是會手足無措。
  “我打電話給自強。”我結結巴巴的說。
  “不要客氣。”他的表情有點同情。
  他是應該同情我的,我這個鬼樣子,廚房裏還有半碗泡飯。我歎一口氣。
  “你要喝什麽?”我問。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馬上替你拿來。”我說。
  我奔進房間,撥通了自強公可的電話,一邊用梳子梳頭,我說:“他來了,你那個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請你別這麽輕描淡寫可好?我現在該怎麽辦?你早點回來行不行?”我怒問。
  “我在開會。”自強說:“你招呼他一個鍾頭,他是個好人。”
  他掛了電話。他就是這樣。
  我在房裏把頭發辮成一條辮子,然後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遞給他。
  “不要客氣。”我說:“自強一小時內回來。”
  “請你也不要客氣。”他看著我。
  我隻好又笑了,“從來沒見過穿牛仔褲、破襯衫、梳辮子的主婦?”我攤攤兩隻手。
  “很好二他說:“很好。”他的杯子傾斜了,一塊冰溜在地下,我彎下身去揀,它又滑在地上,結果他幫我揀起來了,放在煙灰缸裏。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說:“那塊冰,有點像愛情。”
  我猛地轉過頭來,我看著地,“你是科學家嗎?”
  “你可以那樣說。”他微笑。
  “可是你說一塊冰像愛情?”我笑。
  “學科學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麽你與我丈夫不是從一個模子裏出來的。”我說。
  “我知道自強。”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間,幸虧我把它收拾好了。”
  “這次來,一定增加了你們很多麻煩。”
  “並沒有。女傭人很難請,地方小。這層房子是分期付款買的,到我們八十歲的時候,恐怕可以付滿了。”
  他笑:“這花是我的?”
  “是的,買給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來。“好像是我的家一樣。”
  “把它當你的家好了。”我說。
  他坐看看住我,“你為什麽留長發?你應該把頭發剪得很短,長發是屬於男孩子的。”
  “我從前一度有過短發,”我也坐下來,“比你的短得多,自強痛恨短發,你明白?每夜我做夢都看到自己的頭發又短了,不過除非跟他離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麽?與一個陌生人談論我自己的頭發。
  我改變話題,“你是混血兒,王先生?”
  “是,我母親是英國人。”他答:“我常以為一般人看不出來。”
  “看第二眼就看出來了。你要吃點心?”
  “不用了。我隻從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來。
  “自強很快就回來了,我到廚房去看看,失陪一會兒。”
  “千萬別客氣。”他說。
  我走進廚房。
  一塊冰像愛情。滑不溜手。
  他說我應該剪短發。
  我的力用歪了,切開了手指,血流出來,我肴著手指。曾經有一次,有一隻粉蝶飛上我們的露台,繞著兩盆茉莉轉,我想到了那支民謠:“翩翩蝴蝶又飛來,梁山伯與祝英台,梁山伯與祝英台。”我問自強:“蝴蝶到底是什麽變的呢?,”他頭也不抬,拿看一張報紙,說:“毛蟲。”
  他是一個那樣的人。
  但是我沒想到他有一個朋友,會說一塊冰能像愛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問他:蝴蝶最什麽變的呢?當然我沒有那麽做。我把湯放在爐子上,自強就回來了。
  他見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聲,然後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裏出來,抱住了他,兩個人開始攀談起來。我重新回廚房,用抹布擦幹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鍋。
  我不知道他們倆在客廳說些什麽,反正我今天做的,應該讓自強滿意──除了沒有換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請他們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個躬,他說:“謝謝。”
  我笑了一笑。自強把店裏送來的香煙汽水遞過去。
  我給他一杯冰水。他點頭為謝。他很客氣,不像自強其他的同學,當然那些人也很虛偽,但他們是不同的。
  自強先與他談了一點學校裏的事情,然後話題就移轉了,自強開始說到了我。
  他說:“丹朱這個人,什麽都好,就是脾氣有點怪怪的。下樓去買菜,才到家,發覺忘了買薑,又跑一次,又回來,還是忘了看,怎麽會忘的呢?她說在路上青一個小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來,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過七八次了,還找不著,在街上打電話來公司問我。今天?今天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不換。”他搖著頭笑了。
  自強毫無容清的批評著我。他聲音裏沒有惡意,我知道,他隻不過當一件新鮮的事來講,表示他有一個這樣神經質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強問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著我。
  我喝著湯,微笑。
  自強忽然叫起來,“家明,對不起,老兄,我想起來了,你也是那樣的人啊!記不記得?為了舂一個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錯了一整條街?在機場丟了三千美金?整串鎖匙忘了放在哪裏?永遠記不住身份證號碼?對了!還有一次,有一次為了一棵早開的櫻花,你遲到了,記得嗎?”自強興奮的說:“因為你瞪看那棵樹看了十五分鍾,那次還考試呢!虧你的。”
  王家明。一個原子物理科學家。這樣的科學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臉微微有點紅,他低著頭。
  自強疑惑的問:“你們怎麽會這樣的?記性壞?”
  家明抬起頭來,說:“不,”他的聲音很輕柔,“因為這個世界美麗,我要多看幾眼,免得錯過了一切。”
  我的眼眶潤濕了,莫名其妙的濕了。我急急的低下了頭。
  自強說:“家明,你是原子物理專家,你又不是詩人。”
  “我是一個人。”
  “我不明白!”自強聳聳肩,“來,這咖喱雞不錯,多吃一塊,不要客氣。”
  王家明說:“丹朱,你手指還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還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說:“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門。
  自強還在說:“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個好妻子,她身體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瞼,又洗了一個澡,舒服得多了,天氣實在有點悶,我又很疲倦,畢竟做了一天了。在浴室的鏡子裏,我呆呆的看看自己的臉,看了很久,才推門出去。
  他們已經吃好了,我收拾碗筷。
  “讓我來。”王家明說:“你的手傷了。”
  我說:“我戴橡皮手套好了,不要緊。”
  自強把他拉住坐下,強逼他談下去。
  他問:“教授也可以留這麽長的頭發嗎?倒是自由……”
  這是一夜。
  第二天我起得較遲。自強上班去了,太陽很好。太陽太好的時候,就有點不像真的世界,隔著灰塵,對麵在蓋房子,一下下開工的聲音傳過來,仿佛不能置信,我在這世界裏是一份子。通常煮飯洗衣服可令我忘得快一點“,活得實在一點。我進廚房。
  王家明坐在廚房裏吃他自己弄的早餐。他背著我坐,光著上身。下身穿一條褪色的牛仔褲,跟我的這一條一樣。他找到了麵包,烤得很香,也弄了咖啡,吃得很慢,注視看窗外,不知道看些什麽。他的長發貼在頸後,我微笑的看著地的後影。我感到很快樂。
  有時候自強會說:“丹朱,你廿六歲了!多少個廿六的女子還像你這樣天真?”他的語氣,是很諷刺的。
  我肴著他一下一下的咀嚼著麵包,輕輕的拿起咖啡杯,輕輕的放下。他有很纖細美麗的手指。
  他忽然笑了,“丹朱,我知道你在後麵。”
  我嚇了一跳:“怎麽會?”我也笑。
  “你的影子投在地上。”他轉頭,拿過了T恤,套在身上。
  “你不必為我穿上衣,我不會介意的。”我連忙說。
  他笑了,他笑得真漂亮,“來吃點東西。”
  “昨天睡得好?”我問。
  “好。我們學科學的人,身上都有開關,不會失眠。”
  “是什麽使你讀了原子物理?”我笑問。
  “我父親。”
  “你的誌願呢?”我問。
  “一個木匠,一個農夫。”他訪:“耶穌也是木匠的兒子。”
  “還是原子物理學家找妻子比較容易。”我笑說。
  “不一定,我還沒找到。”
  “要不就是花太多了,眼花探亂,要不就是你太挑剔。”
  “我不想結婚,除非我見到了一個……我要的女子。”
  “我們有一個表妹,或者……”我問。
  他緩緩吞下一口咖啡,“你表妹可像你?”
  我聽了這話,呆了一呆,我撥翻了半杯咖啡,我連忙站起身來,怎麽會呢?為了他一句話?人家隻是問一聲而已。我勉強的笑了,“自強說得我真沒錯。”我說,我找了擦布。
  他很鎮靜,我喜歡看他,他像一幅圖畫一樣的好看。我微笑了,我太緊張了,我說過,遇見好看的男人,我總犯這個毛病。
  他抿著嘴肴我,“你們結婚有多久了?”
  “四年,差不多四年了。”我答。
  “你們是一見鍾情的?抑或是慢慢培養感情的?”他問。
  “都不是。”我答。忽然之間我想講真話了。
  他抬起了清澈的眼睛。我決定把真話告訴他。
  “你要聽故事?”我問:“我愛上了一個男孩子。他比我小八個月,我完完全全的愛上了他。他有那樣廣闊的額角,柔軟的嘴唇,方正的下巴,我愛上了他。”
  他垂下了眼,“然後呢?”
  “他與一個比我幸運的女孩子走掉了。我嫁了自強。”我說:“就那樣簡單,然後四年就過去了。覺也不覺得,四年就過去了。這是我的生活。”我說。
  我說得很平靜。我從來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個故事,但是他是個陌生人,我卻告訴了他,他應當明白,“你明白,是不是?”我問:“愛情,像一塊冰。”
  “是的。”
  “在這個之前呢?你在哪裏?”他柔聲問。
  “在這裏,在家裏,在父母的家裏。”我說。
  “我來遲了。”他說。
  我怔怔的坐著,太陽還早,但我也有一種遲了的感覺。
  “你應該剪掉頭發,”他說:“像一隻蝴蝶般自由。”
  “我不是一隻蝴蝶。蝴蝶是自由的。”我微笑。
  “把翅膀補起來,你甚至不屬於這間屋子。”─
  “你看高了我。”
  “沒有。你不屬於這間屋子,你不屬於自強,你是自由的,你在這四年裏失去了信心,把它找回來,剪掉頭發,把一切都剪掉。”
  “沒有束縛,我會害怕。”
  他笑了,“我實在是來遲了。”
  “是的。”
  “我從未想到會在此處看到你。我以為我會見到一個胖胖的、和善的少婦,自強的妻子。但我看到了你,我不相信我的眼睛,自從十年前,我便一直在找一個像你這樣的女孩子,我背熟了我的要求,我太熟悉你了,你的瞼容,你的舉止,你的一切,我認識你已經有十年了,你明白嗎?丹朱?我不是陌生人,我十年前就認識你了。”
  “你在我身上看到了什麽?”我肴著地。
  “你。”他簡單的說。
  他的聲音很溫靜,像一注水一樣。
  我的眼淚掉下來。“你明白我?”
  “我明白。”
  我笑了,“那麽至少我不是神經兮兮的一個人,像自強說的那樣。”
  “他該娶任何一個胖胖的、和善的少婦。”他低聲的說。
  “我們都錯了?”我問。
  “時間,時間不對。”他喃喃的說:“昨天你一開門!我幾乎驚得昏過去。你終於出現了,卻在一間這樣的屋子裏,一個我同學的妻子。但我終於見到了你,確實了你的存在,我覺得我應該滿足了。”
  我默然的坐著。
  “當然你也明白我說的是什麽。我不是調戲你。”
  “當然不,家明。”我說:“我很快樂,你告訴了我。至少我知道也有男人會找我這樣的女人,或者在自強眼中,我不算什麽,但在另外一個人眼中,我是……重要的。”
  他低著頭笑。
  我與他都笑。但是笑裏沒有歡愉。
  “今天晚上我決定走了。”他說:“我飛到日本去度假。我不能夠在這裏住一個星期,看住你。我會把你偷走。”他又笑了。
  “早了十年,我會讓你偷走我。”
  “想想看,我遲了十年?”他說:“我不知道,有時候時間開的玩笑太大。丹朱,無論如何,看到了你,像一個美夢變真一樣,隻是頭發長了點。”他還是笑。
  “想想看,我居然是你做夢想了十年的人。豈不可笑嘛?我是經常失戀的。”我也笑了。
  這一次的笑,是比較真的。
  “我們的年紀都大了。”他說。
  我點點頭。
  “你相信我,是不是?我剛剛說的話?”他問。
  “相信,我太樂意相信了。”
  “你會畫一點畫,你會插花,你能煮菜,你會收拾,你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留短頭發,穿涼鞋,夏天遊泳,冬天睡覺。你常常笑,你瘦,你想得很多,你有虛榮,你要最好的──感情,不是鑽戒。你是一家裏唯一的女兒,你會說法文,當你戀愛的時候,你的話比誰都多。你喜歡梵高,你大概聽卜狄倫,你看書,你討厭電視……”
  我的眼淚一直流下來,我笑道:“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了,你的確已經認識我十年了。”
  這個早晨,我會永遠記得這個早晨。
  我凝視著地。
  他看著我。
  我說:“你給了我回憶。直到八十歲,我還會記得你。”
  “這是愛情故事嗎?”
  “不,時間不對,不算愛情故事,隻是一段回憶。”
  “我明天一早便離開這裏。你跟自強說一聲,我去買飛機票。”
  “慢著,我也要上街。”我說。
  我們在門口分手。
  我到一間理發店去,把我所有的頭發都剪掉了。
  我回家的時候,家明還沒有回來。自強倒隨即進來了。
  “咦?家明呢?他上哪裏去了?”
  “這小子,他明明說好要留在香港的,怎麽又到日本去了呢?去日本幹嗎?這個人──”他忽然瞪大了眼睛,“丹朱!你的頭發,你的頭發呢?”
  “我吃了它們!”
  “丹朱,”他又沉下了他的瞼,“你的頭發怎麽了?你剪了?是不是?”
  “是。”
  “為什麽?”
  “不為什麽,我自己從來未曾喜歡過長頭發!你也知道的。”
  “但是我喜歡!”自強嚷。
  “馬路上有上千上萬的長頭發女人,找一個,娶她做小老婆好了,我不介意,但是我自己喜歡短發,我就剪掉頭發,我有這個自由。”
  “你瘋了,丹朱,為了頭發跟我吵架。”他吼道。
  “在我眼內,你也是瘋子,是什麽使你認為你很清醒?你的女秘書?”我的聲音也提高了。
  “丹朱,我們家裏有客人!”
  我沉默下來。
  我靜默了四年,現在我不應該把聲音提高。
  我已經達到了我的目的,我就應該滿足了。我倒模著我的頭發:除了涼快,我還快樂。我笑了。
  自強走過來。“我抱歉,丹朱,你一定累了,我們想個辦法,下個決心,請一個女傭人回來。”
  我說:“不,自強,你不壞,你對我很好,隻是……你不明白。”
  “是的,你是一個很奇怪的女孩子。”他承認。
  王家明並沒有回來。他在機場打電話給自強,叫自強把那些簡單的行李送去,他買到了當夜的飛機票。
  自強掛上了電話口
  他嘟嘟喃喃的說:“這個怪人,我恐怕他還沒拿到科學博士就變瘋子了。不過丹朱,他說謝謝你,謝謝一切,特別是那些冰水──我的天,什麽意思呢?冰水有什麽好謝呢?我現在要趕去了,為他拿行李去。我一小時內就回來,丹朱!”他的聲音越來越大。做匆匆忙忙的取了王家明的東西,就出了門。。
  我並沒有回頭。
  露台外,暮色漸漸罩下來。天天都是這樣,太陽升起來,過了沒多久,暮色又合攏來,一天過去了。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個這樣的日子。
  我大概可以活多久呢?
  自強說:“你廿六歲了!丹朱。”他是一個快樂的人。
  他不會明白。但我此刻也是快樂的,王家明永遠不會見到我的短發,但是我卻知道他心目中的女孩子,曾經一度,是跟我一模一樣的。
  隻不過他來遲了。
  我真的快樂,我從未想到,這樣的快樂,還有機會臨在我的身上。跟許多許多年前,我愛上了這個男孩子的時候,我心裏也充滿了無窮無盡的快樂。今天我知道也有人如此的愛過我,隻是我不知道,隻是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麵,但他的的確確是愛過我的。
  直到自強回來,我還在笑。
  他攤在沙發上,他在說他的話:“你別做飯了,我們出去吃,累死我了,王家明這小子,攪什麽鬼?相信我!丹朱,以後我們家,再也不招呼外國朋友來住了。你換一件衣服好不好?唉,你的頭發……”
  在他眼裏,我還是千瘡百孔的值得挑剔。
  在王家明心中,我十全十美了十年。
  隻是他……來何暮。

男朋友
  陳家一家坐在客廳裏,瞼容肅穆。
  陳太太說:“這件事還是要告訴小妹的。”
  陳先生說:“你講吧。”他推開椅子,回房去了。
  陳太太低下了頭,看了看她的大兒子,做大哥的搖搖頭。大嫂訕訕的看到別處去了,表示也與她無關。陳太太為難的皺上了眉頭。
  就在這個時候,小妹開門回家來了。天氣冷,她披著一件連帽子的大衣,手中操著一大籃子的書籍──又上圖書館去了。臉凍得紅紅的,頭發吹得有點亂。
  她一邊脫手套一邊關上大門,“好凍──”她轉身,看到一家人坐在那裏,整整齊齊的,不由得呆了一呆。
  陳太太不知道哪裏來的勇氣,她把那張大紅帖子向小妹遞過去,“婉兒,家明他,結婚了。”
  婉兒又一呆,她伸出了手,但是手好像不聽話,接過了那張帖子,帖子仿佛有千斤重的樣子,她差點沒一跤摔在地上,她扶著椅子的背,一抬頭,看見她母親一臉憐惜的看看她,她的鼻子就一酸。
  她趁機往椅上一坐。
  飯桌上正擺著一盤橙,她就拿起水果刀,開始削橙。
  婉兒沒削了半個,又放下了刀,打開了那張帖子,細細的看了起來,好像看報紙一樣。
  看男家的名字,女家的名字,住宅,結婚的農曆日子,新曆日子,把這張喜帖翻來覆去,好像要把它背熟的樣子。一家子都不出聲。
  過了很久,婉兒終於說:“啊,他結婚了。”
  “是的。”陳太太說。
  婉兒露出了一絲笑,“很好,結了婚,他就安定的工作了,他這當兒,正得好好的幹一番事業,否則就遲了。”
  “你——”陳太太對婉兒的態度有點奇怪。
  婉兒又拿起了水果刀,說下去,“那位小姐我沒見過,反正他說好,就是好,也差不到哪裏去,我改天說不定寫封信去恭喜他。”
  大嫂詫異的說:“小妹,你倒是很大方,我們還以為你會難過,誰知──?”
  婉兒抬起頭,“大嫂,你不知道,感情這件事是很難說的,我得不到快樂,人家得到了,隻要他倆好好的,我看著也舒服。為什麽一定要弄得兩敗俱傷?什麽也沒有?我就是這個意思,況且我跟家明鬧翻一年了,沒見麵,也有半年多了。”她重又低下了頭。
  “那是他自己不好,先去跟別的女孩子混。”陳太太說。
  “不能這麽說,媽媽,”婉兒說:“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陳太太既好笑又好氣,一這麽說來,他倒是個好人了?”
  婉兒落寞的說:“他根本是個最好的,我原沒有說錯,我自己沒福氣罷了,我也有不好。”
  大嫂笑道:“真正沒見過小妹這麽好的人,要是換了別的女子,不把他罵臭才怪!”
  婉兒說:“我也罵過他,奈何他總是不生氣,由此可知他是好人,我現在想穿了,他母親說得對,感情並不能勉強,我沒有辦法。”
  陳太太放下心來,“好了,既然你想得穿,那最好!我們就是怕你想不穿啊。吃飯吧。”
  小妹說:“讓我去洗個臉──今年真冷。”
  她到房間去了,她的房間連看一個小小的浴室。一進去她便掩上了門。
  大嫂就說:“我們還正在耽心呢,沒想到倒這麽容易解決,到底是新派人。”
  大哥說:“不見得,一年半了,小妹哭也哭夠了。”
  陳太太不說話。
  大嫂說:“家明也是,怎麽就這樣結婚了呢?我們小妹不過是脾氣壞一點,年來也改了,每個人都說他們是這麽這麽好的一對。”
  陳太太說:“每個人說有什麽用?家明覺得小妹不好。”
  “我倒不相信他就忘了小妹。”大嫂說。
  “忘了也好,不忘也好,總而言之,小妹現在可死了心,可以好好的找個對象了。”大哥說。
  陳太太不響。她在想,小妹找男朋友也難,眼界高。又要樣子好,又要學識高,一年多了,要找早就找到了,怎麽又拖到今天?不過也隻好慢慢來罷了。這些日子,隻看見她往圖書館裏走,假期孵在家裏,實在悶不過了,就與女同事出去看個電影。有時候她坐在家裏,有點魂飛魄散,神不守會似的,也幸虧有一份工作,分散點心事,否則她是更顯得灰一樣了。
  而家明呢?那新聞是不絕的,一會兒跟這個女的在一起,一會兒又跟那個女的打得火熱,怎麽上天就是這麽不公平,一個男的要找女人這麽容易,女的想找男的就難?
  不過陳太太也高興小妹很乖,否則她是更擔心了。
  婉兒這邊進了房間,撲倒在床上,心裏有一塊痰寨著似的,呆呆的靠著枕頭,手握著拳頭,也哭不出,過了很久,她有點蘇醒了,臉頰慢慢的淌下了眼淚。
  她萬箭攢心的想:完了,這一下子是完了。
  一直在等他回頭,但竟沒有回來。完了。
  她抑下了眼淚,緩緩的走進浴室,開了水喉,想洗個瞼。天氣冷,水喉先出來的水是冷的,過了半晌,方才是暖了點,但是她不覺得,手指有點僵硬,絞了麵巾擦把臉,馬馬虎虎,就到客廳裏坐下。
  傭人已經開了飯,她就坐下來吃飯,而且吃了不少。
  不知道怎麽,她在這一年來,學會了喜怒不形於色,再也不是以前那個任性的孩子了,現在她遇見了什麽事,隻是忍看,家人愛她,她更不能叫家人為她愛莫能助的傷心。
  一年前她母親勸她:“你左右不過是兒女私情。”
  是的,兒女私情。一年半了,應該忘了吧,然而她還是刻骨銘心的難過,為了什麽呢?家明並不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但是她就單單忘不了他一個人。
  如今是死心了。
  她吃了大半碗飯,又喝湯。
  吃完飯,大哥說:“小妹也出去交際交際才好,有得享受盡量享受,別苦了自己。”
  她大哥也是號意,婉兒想莫非每個人都這麽想?也許出去走走,就忘了家明了。也許碰到個人,跟家明一樣好,或是好過家明的,她也就可以忘了。
  這麽想著,她果然交際起來,開頭還一直選,但看來看去,比家明好的男孩子實在是沒有的了,於是就隨便起來,反正不過是看一場電影,吃一頓飯,不算濫交,她也沒有急急要嫁人的意思,隻不過是消遣消遣。
  饒是這樣,還是出了事。她與一個飛型青年出去過幾次,那個阿飛就把她當作塊大肥肉了,死釘看不放,天天上門來,騷擾得陳家人仰馬翻,差點要報警,等說明了婉兒不再見任何人,這個阿飛索性恐嚇起來。
  陳太太的頭弄得巴鬥一樣大。
  “小妹,你到底怎麽認得這麽一個人?”
  婉兒早已梅死傷心死了,難過得說不出一句話來,又害怕,她結結巴巴的說:“也不過是舞會裏認得的。”
  “你也張大眼睛看看呀,如今弄成這樣,這個人一臉的獐頭鼠目,分明是個壞蛋,昨夜說你吃用了他不少錢,一古腦兒叫我們還哪,這個例子一開頭,怎麽有得完?隻好拒絕他,然而我隻怕他不放過你。”
  婉兒怔怔的流下了眼淚,“也隻好隨他,任剮任殺,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這是什麽話?”陳太太大驚,“我可沒有怪你,小妹,你是不出門的,怎麽曉得人心險惡?如今得了個教訓,以後也當心點,媽要你好,你別提死活兩個字,媽媽經不起。”陳太太也哭了。
  “媽!”婉兒大哭起來。
  這場事之後,婉兒天黑之後就不上街,天天守在家裏悶納。才是新年呢。她想:今年是個什麽年?”開始就碰見這種事?她怔怔的想:年中會好一點嗎?年底又會好一點嗎?她也不知道。
  誰也不知道。
  要再找一個家明,畢竟是難了。想她在過去幾年裏,吃了他多少用了他多少,人家並沒有提過一句半句,他原是個好人,然而緣份管緣份,隻有那麽幾年,又是吵吵鬧鬧過的,當時並不覺得特別快樂,如今想起來,婉兒卻覺得她一生最燦爛的時刻,也不過是與家明在一起的那段日子,真正每個廿四小時,她都是活著的。
  她是越來越不怪他了。至少他得到了快樂,他又看不到她的眼淚,這樣也算對得住他了。深夜
  婉兒一夜醒七八次,每次都是想家明,心裏絞著煎著似的。
  一年半來,她病也病過了,哭也哭了,鬧也鬧過,現在再有什麽舉止,她自己吃得消,恐怕陳家整家要精神崩潰。為了家人,她要抑壓著。
  天氣仍然很冷,風又大,婉兒走在街上,總還是想起家明,家明占滿了她整個思想,看到了一輛車,她想起他,看到一條粗布褲,她想起他。
  她有一個黯然的想法:我今生今世是完了。
  這一點陳家是知道的,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
  小妹一天比一天的消瘦下去,她默默然的過著日子。
  從寫字樓到家,從家到寫字樓,她就是這樣了。
  做大哥的忍不住,跟母親說:“我有一個人,想介紹給小妹。”
  “什麽人?”陳太太有點喜色。
  “也很好的,資曆不錯,已經念到碩士了,今年回來過年,如果小妹喜歡,可以跟著到外國去。”他停一停,“我叫他明天來吃頓飯。”
  “也好。”陳太太點點頭。
  他們沒有事先告訴婉兒。婉兒下班回來,隻看見一個年輕人坐在那裏,她朝他看看,那個年輕人也看看婉兒。那個男孩子倒馬上喜歡婉兒了,婉兒一張雪白的臉吸引了他。他們坐在一塊吃了頓飯。
  婉兒一言不發。
  那個男孩子在外國見慣了粗胚,看到婉兒這麽嬌滴滴,弱不禁風的樣子,更喜歡多幾分。
  第二天他與婉兒的大哥通了電話,一萬聲的謝謝。
  陳太太覺得人家家底不錯,又勤力向學,前程是不錯的,人雖長得普通一點──但是男孩子長得太好了,像家明那樣,是靠不住的。
  她問婉兒:“你的意思怎麽樣?”
  婉兒不響。
  她嫌那個男孩子的衣著大普通,樣子不起眼,雖然是個留學生──也不過是名稱好聽,回去了還不是煮飯洗衣服,半工半讀的苦學生,跟他出去,她才不幹,不是怕吃苦,而是沒有必要跟一個不相愛的人吃苦。
  看場戲吃頓飯是不打緊的──婉兒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恐怖,“媽,不會是另外一個拆白黨吧?”
  “不會不會,怎麽會呢?”陳太太笑了,“看你,一朝被蛇咬,終身怕繩索。這個孩子別的我不敢說,絕對是個老實人,你放心。”
  婉兒說:“我不喜歡他的相貌。”
  “男人以才為貌,相貌長好了,你有得擔心的。”
  婉兒不響了。
  她與這個留學生出去了幾次。
  每次都是規規矩矩的吃了飯,就回來了,兩個人走在街上,隔著三碼,好像有人長了大麻瘋似的。婉兒覺得這是浪費時間,沒有味道。
  她自己有的是時間,人家可是專程回來娶親找伴侶的,可別耽擱了他。
  她老老實實的把心裏話告訴了家人。
  大哥說:“……可惜了。”
  陳太太說:“如果他真心喜歡小妹,就等小妹幾年,他念完博士回來,在這裏工作,豈非很好?我不舍得小妹出去冰天雪地,洗碟子洗衣服做菜的。”
  大嫂說:“其實這是一個好機會。”
  但是婉兒不喜歡。
  她想過了,這不是個好辦法,若她早認得這個男孩子,一年之前,她在衝動之下,也許就嫁了他,跟他去外國。但是現在她很冷靜,她覺得不能這麽做。
  第一:她吃不了苦,跟看他到了人生地疏的城市去,什麽都不方便,人人把外國說得天堂一樣,腕兒的大哥大嫂是過來人,他們就說“辛苦不足為外人道”,血淚汗凝成的文憑。婉兒有自知之明,她走不了這條路。
  第二:任憑嫁了誰,她心中也隻有家明一個人。這樣子對不起人,也對不起良心,要忘了家明不是件容易的事,還得假以時日,留在家裏雖然無聊,到底還是個家。家的好處是說不盡的,也隻有離開了才會明白。
  至於母親說叫那個男孩子先回去念博士,他們通通信,則是可以的,她不介意多一個朋友。多一個朋友有什麽關係?她歎了一口氣。
  這件事就這麽的處置了。
  大嫂說:“小妹會後悔的。”
  “隨她去罷了,我們也沒有法子。究竟家明有什麽好呢?她對他這麽念念不忘?再等下去,家明的孩子出世了,她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你別說,家明的確是長得好,又會賺錢,怪隻怪他變心變得快,也怪小妹年少氣盛。”
  “這件事也隻有他們知道罷了,我們能說什麽呢?他們隻有相愛的緣份,沒有婚姻的緣份,小妹眼睛裏始終隻有一個他,實在沒法子。”大哥搖搖頭。
  婉兒無意中聽到這樣的話,也隻有覺得歉意。
  幸虧家裏隻有一個女兒,否則可更頭痛。
  那個留學生回去了,開頭與婉兒通了幾次信,婉兒也懶得回。過後他的信也不來了,婉兒心想也好。家人都不說什麽,但是以後大哥大嫂就不介紹男孩子了。
  冬天特別的長,婉兒患了傷風,一張臉又小了一圈下來,她很不振作。想想以後的日子,真不知道怎麽過。她從來沒想到會有這麽的一天。
  自從遇見了家明,她覺得一生就到此為止了,從此以後,一切都有家明在那裏,就為了她打算與他過一輩子,故此家明的小毛小病,她都不能含糊,家明為這個與她有意見,他不明白。
  等到真的鬧翻了,婉兒孩子氣的想,他是鬧著玩的,他會回來的。但是家明已經不停的在找新女朋友,婉兒大哭了幾個星期,又想:他玩夠了自然回來了,但是家明還是沒回來,等到他結婚的消息傳開以後,婉兒才像頭上著了一個焦雷,醒了周來,像剛睡醒,迷迷糊糊的出了一身汗,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這才想起!啊,家明是永遠不會回來的了,她失去了他,永遠的失去了他。
  於是才慌得不由自主的鎮靜下來。
  失去他了。
  她慘然的想,他是不回來的了。以後怎麽過呢?難道就這麽糊裏糊塗的一日拖一日嗎?這不是生活啊,她心驚肉跳的想,這與行屍走肉有什麽兩樣?
  然而她做人還得做下去,大家都在等她鬧更大的笑話,她才決定成全家明,他對她沒有什麽不好,對她不好的人多著,但決不是他。她沒有去騷擾他。
  但是婉兒象變了一個人似的,動作都慢了幾拍,開年又被那個阿飛嚇了一嚇,更覺得沒有意思。她打算就這麽過一輩子算了,管它嫁不嫁得出去,總之陪看父母親,也是好事,隻不過要年紀大的人為她擔心、難過,她心裏難過。想到以前,凡是有關小妹的事,大家都自然而然的說:“問家明。”家明就把事辦得妥妥當當的回來,誰都覺得甚應該,並沒有誇獎他一句兩句,家明是個好的。
  婉兒茫茫然的想:再好也得了,凡有好就有了。
  當初是家明追求她的,總算免了“求時甚苦”,但是她足足守護了四年,其中苦多於樂,如今“思念複苦”,那味道是不用說了。
  記得當年家明來他們家過夜,睡客廳,婉兒習慣用手敲敲床邊的牆壁,看他熟睡了沒有,家明也敲響幾下,來回答她,如今也不過是一場夢似的。婉兒甚至不相信她也有過那樣的日子:兩個人停好了車,到牛奶公司去買汽水蛋糕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回家吃。
  她記得很久很久之前,他天天陪她到同一間飯店吃飯──誰不知道他們是情侶呢?
  大哥介紹了個留學生,因為留學生住得遠,不知道她與家明這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她明白,她很感激大哥,但是她仍然活在過去的日子裏,一年多來,一點也沒有變過。
  她也有心情好的時候。
  有”個星期天,大家出去喝茶,婉兒第一個打扮好了,坐在客廳裏等,一邊看報紙,一邊吃花生。
  大嫂看見了就笑說:“小妹今天倒快。”
  婉兒笑了,“……是呀,以前家明來請喝茶,我還元龍高臥呢,他雖然坐著等我洗浴更衣,心中到底是不快──真不應該!”
  大嫂聽見她聲音裏沒有半絲不快,反而有點甜咪咪的,仿佛家明還是會隨時出現似的,就算以前說起他,也沒有這麽軟聲軟氣過,然而細想之下,又有無限的淒涼,大嫂不由得眼圈紅了。
  婉兒也自覺有點失言,幸虧是自己人,她有點怔怔的,但是一隻手仍然翻著報紙,唉,看不完的新聞啊。
  大嫂對大哥說:“真正的生離死別也罷了,我就看不過小妹現在這樣,難道真沒有辦法了?”
  “沒有了,家明那邊正是花燭麵前相對笑,人是新的好哪,誰怪得了他?怎麽顧得了小妹?”
  “唉。”
  “你別歎息,小妹年紀還輕,誰沒受過點打擊?她那個還是小事,也許過些日子,有個更好的男孩子來對她死心塌地呢。”
  “好不好,是她心裏作準的,如果她覺得塚明是最好的,別人再好也沒有用,是不是?偏偏她又這麽想。以前我聽到梁山伯說:‘我就是九天仙女也不愛’,就覺得天下怎麽有這麽傻的人,現在才覺得小妹更優。”
  “昨天張太太來,說了些什麽?”
  “也是勸小妹,張太太說:‘我也是廿七歲才碰到張先生的,你就當沒認識過家明這個人,這些日子也就這麽過了。’說的句句是知心話,張太太真好。”
  “小妹怎麽說?”
  “小妹沒說話,隻是微笑著聽,過後心情好了一點,然而也不過舒暢了一天。”她停一停,“第二天還是那樣子。”
  “那個阿飛是怎麽走的?”
  “怎麽走的?媽媽打發了一千塊,這才走的,這人也總算懂得適可而止之道,否則也去報警了。”
  “小妹真倒黴,怎麽一開年就碰到這種事?”
  “看過了中國年吧,過了中國年,也許就好了。”
  “嗯。”
  兄嫂兩個談到這裏,也就出了房,大家去喝了茶。以往家明來的也是這一間,大塚看看婉兒的臉,婉兒倒沒有怎麽樣,談笑自若,叫了許多東西吃。
  正在吃得起勁,有人過來跟婉兒的大哥打了一個招呼,是個年輕人,長得端正有禮,陳先生就讓個位於,給他坐了下來,婉兒卻隻顧埋頭大吃。
  她的頭發胡亂撥在耳後,偶而聽到好笑的話,就笑一笑,雖然憔悴了,一雙眼睛卻還是黑白分明的亮。就因為她一點造作也沒有,所以才顯得有點奇怪的稚氣。一頓茶吃好了,那個男孩子告辭。
  陳太太問兒子,“那是誰?長得倒是一表人材。”
  “是的,同一間洋行裏的同事,做事很賣力,隻是賺不多,這個年頭,非撈偏門不可。”
  陳太太說:“賺得多少,並不是問題。”她偷偷看了女兒一眼,看她有沒有注意。
  婉兒隻管吃,什麽都不理,剛才那個人長得麵長麵短她都不知道。然而無心插柳柳成蔭,那個同事姓甄,他倒是看中了婉兒,三日兩頭的尋上門來。婉兒對男人多少有點戒心,見了他隻是躲在大哥背後笑笑,什麽也不說。
  姓甄的孩子倒很耐心,天天來坐著,也不避尷尬,他的意思,誰都知道。陳太太在旁看著,覺得他各方麵的條件都不及家明,然而“夫妻恩愛,討飯應該”,如果他能愛婉兒,窮點無所謂,陳先生不是家財百萬,但是貼一個女兒,卻還貼得起,兩個人都賺錢,又年輕,怎麽都遇得。
  陳太太說:“這個孩子有一樣好,隻有他逗得婉兒笑。”
  是的,婉兒有多久沒笑了?
  坐熟了之後,他們也上街走走,其餘的也不過是這樣。
  大嫂問她:“這個好嗎?”
  婉兒說:“還好,很談得來,他誌並不窮,有時候我覺得與他在一起,跟家明又不同,與家明在一起,太緊張了,──也怪我自己不好,沒有與他來得輕鬆。”
  “那就好了,而且千萬別說人家窮,我們家也不過略為小康而已。”
  婉兒感激的看了大嫂一眼。
  他們著實的來往得密起來了。婉兒開始略略有了起色。
  她說:“隻要他對我好就行了,其他的無所謂。”
  家人也認為如此。大家都想:這一次可以成功了吧?
  兩個月後,有一天婉兒臉色蒼白的回來,坐在客廳裏,眼睛看著電視,然後她轉過頭去跟母親說:“媽,原來他是訂了婚的!”
  “啊?”陳太太一驚,然後笑了,“那有什麽關係?你不是也有過男朋友?隻要大家交割得清清楚楚,不是行了?”
  “不不不。”婉兒一味搖著頭。
  “你也死心眼,怎麽為了這個嫌他?”陳太太問:“那時候他又還沒認識得你。”
  “媽媽,君子不奪人之所好。”
  “婉兒,另外一句話你聽過沒有?情場如戰場,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媽媽,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們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個女孩子這兩個月裏不知道傷心成怎麽樣呢,天下的男人多著,我陳婉不做作孽的事。”
  “這算什麽話,婉兒?你這個孩子真是!”
  “媽媽,我才認得他兩個月,有什麽放不開的?但是他訂婚已經有一年了,我決定放棄他。”
  “婉兒──”
  “你們不必勸我,我的心意已經定了,你想想看,他訂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麵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難保將來他認得個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麽吃得消?這種男人,還是不要的好。”
  陳太太聽著,覺得也有點道理,她肴著女兒仍舊蒼白的臉,覺得她的運氣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個心裏喜歡的男孩子,卻又是這般情形。
  從此以後,她真的說得出做得到,就不見那個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個男孩子跟婉兒的大哥說:“是的,我是訂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願意解除婚約,我傷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為我覺得婉兒更適合我,她就不能原諒我這一次嗎?人誰無錯呢?”
  但是婉兒不肯原諒他。
  人家硬看頭皮來了幾次,就傷心而退了。
  大嫂跌腳道:“好好的一段姻緣,又煙消雲散了──其實有什麽關係呢,小妹偏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整家人都在搖頭。這一次大家都覺得婉兒有點偏激,不錯的一個男朋友,就這麽放棄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內是難嫁了。
  婉兒自己倒有點優悠.來去自若的樣子。
  忘了家明了?沒有。
  她沒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會想起當初到家明家去,與家明的兄弟玩這個遊戲──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歡沉思過去,她自得其樂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沒有再找男朋友,有過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別人的快樂,她有羨慕,沒有妒忌,她整個人變了,變得很廣闊、舒坦、大方。
  放棄姓甄的男孩子,她覺得她做對了,那原是別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麽多,何苦害別人也傷心?
  天下的男人那麽多,但是婉兒卻沒有再碰見一個她心裏所喜悅的。天下的男人那麽多,卻沒有一個像家明了,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淚緩緩的流下來。
  真的,恐怕再隔幾個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隻有祝他永遠快樂罷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裏,卻沒有一刻不想著地。
  婉兒沒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從來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結婚六年了,家明是一個不錯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錯的,他盡責,而且在家裏,他是和藹的,對兩個孩子又好。我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從來沒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裏,發現了一個女孩子寫給他的信。
  我還以為我看錯了。
  怎麽可能呢?一封情書?
  家明已經卅一歲了,早已過了收情書的年紀。我把他的西裝褲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褲袋,不希望漏了東西,但是卻看到了這封信。
  我打了開來。
  照禮貌,我是不應該讀他的信,但是結婚都六年了,大兒子已經四歲半了,還講什麽禮貌?
  看到女孩子的筆跡,我很奇怪,信上隻寫短短幾行:
  家明: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並不是十分吃驚,也許因為信寫得十分的好。情書或者就是應該如此大膽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跡又很稚氣,像一個孩子寫的,簽名十分大,好像在什麽文件上署名,證明一件事實一樣,非常有決心的“我愛你”。
  如果家明是教書的,我會以為這是他學生的傑作,但是家明在一間保險公司已經做了四年了。
  這個女孩子,是誰呢?
  我把信翻來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郵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個地方還要寫信,實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又有兩個孩子。
  忽然之間,我發覺我的手是涼的。
  難道結婚六年,還比不上一個這樣的女孩子?他認識她多久了?他對她可好?
  我不知道。
  這個女孩子對他恐怕是好的,寫這樣的信給他。
  我把信仍舊放在褲袋裏,把褲子仍舊擱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來,沒說什麽。我也沒說什麽。
  他吃了晚飯,與兩個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覺了。
  第二天他出門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褲袋,他那封信不見了。這個時候,我才開始害怕。
  這件事情,發生有多久了?他瞞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該瞞我。
  他可以馬上對我說:“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麽。”他可以這麽說的。
  他為什麽要瞞看我?這件事是怎麽開始的?我太糊塗了,我對他太信任,根本沒想到他會做這種事情,我做夢也沒想到有女孩子會寫情書給他。
  我什麽都不知道。
  我隻知道這個女孩子叫玫瑰。
  很好聽的名字。
  我悲哀起來。恐怕她很年輕吧?我已經老了,但是我這段日子,是與家明一起渡過的,難道他不知道?我們畢竟是夫妻啊。
  下午家明來了一個電話,他說他下了班有同事請吃飯,不回來了。這種電話是很普通的,我總不能將他與外界隔絕,我總要讓他出去吧?但是今天我懷疑了。他真的是與同事出去?
  我不相信。
  我是無從調查的,我隻是想,這個叫玫瑰的女孩子,到底是怎麽樣的?恐怕隻有十八九歲吧?家明有沒有騙她?我的瞼色蒼白起來。
  我走到房間去,想開家明的抽屜,他上了鎖。我與他已經結婚這麽些日子了,他還把抽屜鎖著,這是什麽意思?而我,我卻想偷開他的抽屜。我的天啊,我們兩個人怎麽變成這樣子?
  我找來了一管鎖匙,這一管是多餘的,本來早已束之高閣了,現在卻又翻了出來。我打開了鎖,拉開了抽屜。我有太多的事要做,我應該去買英,買了菜回來弄飯,再去接大兒子放學,把小兒子從托兒所領回來,但是我卻坐在這裏翻丈夫的東西。
  家明的東西放得很整齊,都是文件。他不會把重要的東西放在家裏吧?我細細的看了一遍,什麽都沒有。我有點失望,但緊張之中,又有點寬慰。
  然後我看見了一本地址薄,我快快的看了一看,裏麵夾著的一張紙片,上麵寫著:
  黃玫瑰
  落陽道十號二樓
  那字跡我是不會忘記的。她姓黃,住在落陽道。我總算有了姓名地址。很奇怪,我推上了抽屜,沒想到我會看到了她的姓名地址。
  我推上抽屜,鎖好了。
  我把兩個孩子都接了出來,把他們送到婆婆家去。
  我餓了一夜,也心酸了一夜。家明是十點三刻到家的,他回來得特別遲。我看著他。
  他脫了外套,點了一枝煙。坐在沙發上。
  過了一會兒,他問:“孩子呢?”他還記得孩子。
  我說:“到婆婆家去了,明天星期天,讓他們玩一下。”
  “唔。”他說。
  他總是不說話,下了班最多看一會兒電視,然後洗了操,與孩子玩幾分鍾,就睡覺了。他顯得出奇的累,開頭我以為他是因為工作的關係,現在看來,恐怕是他對這個家的厭倦吧!
  因為他沒有出聲,我也沒有出聲。
  星期天,我以為他不會離開家,但是中午他還是出去了,他說約了朋友。我沒問,問是沒用的。他要是存心騙我,我說什麽也不管用,問一千次他也能用謊話來堵我。
  我忍受著。
  我沒想到我能忍得這麽好。我從來沒有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我記住了。落陽道十號,姓黃叫玫瑰,多好聽的名字,而我,我隻叫做淑芬。
  星期一,他上班去了。
  我打電話到他公司去,他的聲音有點冷淡。“什麽事?”他問:“我正忙著呢!”
  我說:“要把孩子接回來嗎?我想晚上與你去看一場戲。”
  他答:“接回來好了,別麻煩媽媽,改天才看戲吧。”
  我說:“好。”我掛了電話。
  默默的坐了一會兒,然後到房間去換了一件衣服。我原應打扮得漂亮一點,不該像個標準黃臉婆的樣子,但是我沒有心思。
  我出門。
  叫了一部街車,我說:“落陽道十號。”
  是的,我想去見見她,見見她沒有什麽不對吧?我想見她一下。或是見她的母親一次,我想找個人說話。
  車子到了落陽道。
  我放下了心。落陽道原來是這麽美麗的一條街,兩旁都是影樹,此刻開著紅豔豔的花,房子都是老式的,頂高隻有四層,深深的露台,都透著涼氣。我的背被汗浸濕了,看到這樣的屋子,卻也忍不住鬆一口氣。
  住在這種房子裏的,怕不會是鄙俗的人吧?
  我上了二樓,木樓梯,洗得很幹淨,我按了鈴。
  隔了一會兒,我再按一次。
  沒有人應。上班去了?就在這個時候,門開了。一個女孩子探頭出來。“誰?“她問。
  我看著她。
  她有很長的頭發,輕而且軟,鬆鬆的散在肩上。我的頭發卻因家事忙而剪短了,好打理。她的一張臉是蛋形的,下巴的線條很好。眼睛美而且亮,嘴唇很豐厚,廿三歲吧?我想,長得不算十分美,但卻這般明媚。
  她隻披著睡袍,像剛剛睡醒的樣子。
  她不像我心目中的黃玫瑰。
  “找誰?”她又問一次。
  “找黃小姐,”我說:“黃玫瑰小姐。”
  “我就是。”她有點意外,“哪一位?”
  “我姓陸。”我說。
  “陸小姐?”她問我,“我們好像沒見過。”
  “陸太太。你可以不讓我進來,我是陸家明太太。”
  她呆住了。一手扶著門框,看看我。我低下了頭。我是嚇了她一跳,但這又有什麽高興可言呢?
  過了很久,她說:“請進來。”
  她拉開了門,我走進去。盡管是老房子,還是開看冷氣,凍得舒服,客廳的窗簾拉攏著,暗暗的,桌子上一大瓶黃玫瑰,散看香氣。家具都是極考究的,家明沒有錢,他的薪水隻緊緊夠家用開銷,他連這瓶玫瑰都買不起。我奇怪她看中了塚明什麽?
  家明是一個極普通的男人。
  我是一個極普通的女人。家明配我是可以的,但是配她?我想家明配不起。
  客廳右角放滿了書。她不是那種女人,而那種女人也不會喜歡家明。家明沒有錢。
  這大概是我一直放心的原因,家明根本不是有資格找外遇的男人。
  我看看這個女孩子。她比我想像中更好更成熟。
  她比我略矮一點點,剛剛好吧,家明一直說我比他高比他重,她是纖巧的,寬大的睡袍遮不住她美麗的線條。她為我倒了一杯茶。
  我欠欠身,我苦澀的說:“打擾你了。”
  這麽好的環境,難怪家明要留著不走了,我不怪他。這個地方有點像世外桃源一樣,與外界隔絕了的。
  我與她默默的對坐著。
  她的頭發垂在額角、眼角、嘴角,啊,無所不在的頭發。
  她忽然說:“陸太太,你……很好看。”
  我衝口而出:“不,你才美,你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她又說:“不,我認為你是美的,到今天我才知道。”
  她低下了頭。我也低下了頭。
  我哭了。我問她:“你知道他結了婚?”
  “知道。一開始就知道。”
  “可是,你為什麽?”我問。
  “我愛上了他。”她說。
  “但是像你這樣的女孩子,你會愁沒有男朋友?”我低聲問她,我不明白。
  “在開始的時候,還不是這樣的,我隻是寂寞,我要找一個伴侶,他有很暖的手,很暖的身體,於是我說:好吧,就是他吧,我愛上了他。開頭我沒想到我會愛上他。”
  她很冷靜。
  忽然之間我也冷靜了下來。
  “我知道你是會來的。”她說。
  “對不起。”
  “不不,道歉的應該是我。”她站起來。
  暖手?我可不知道家明有很暖的手,我想他的手溫應該與一般人沒有什麽兩樣。但是她卻說家明有很暖的手。
  “他……愛你?”我問。
  玫瑰轉過頭來,她微笑,“他說是。但……就當他是吧,我並不相信。”
  “為什麽不相信?”
  “他沒有表現出來。愛一個人,我知道是怎麽樣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太容易了,甚至連我自己都覺得有點隨便,隻要那個人有一雙暖暖的手,然而什麽人的手是冷的呢?”她的笑轉為苦澀。
  “你是要家明與我離婚?”我怯弱的問。
  “不是離婚的問題。隻是我覺得……他並不愛我。”
  “但為什麽你仍然與他在一起?”我問。
  “我愛上了他。”
  “他不值得你愛,他是一個很普通的男人,所有寫字樓裏都有他那一類型的男人。”
  她垂下了頭,“或者你是對的,但是我遇見了他。他有可愛的地方,我為他很吃了一點苦,但是無所謂,他有他的好處。”
  “你不要嫁給他?”我問。
  “有時候我想。當每個人都有丈夫孩子的時候,我看著總是覺得份外寂寞。我想嫁一個人。但是我不能與他結婚,我塚人不會準我嫁他。”
  “為什麽?”
  “他……太普通。我家裏人很挑剔,他們總覺得我該嫁個轟轟烈烈的人。”她笑了。
  “可是你這樣子與家明下去,有什麽打算?”我靜靜的問。
  我一直在發問,她一直回答。
  “沒有什麽打算。”她說:“日子總是要過的,無論怎麽樣,他給我快樂,唯一抱歉的是,我偷了你的時間,也偷了你孩子的時間。”
  我想到了每天我們的生活,以及他那份僅僅夠開銷的薪水,他對我的冷淡,我忍不住要苦笑,這樣就算對我們有愛?恐怕家明最愛的,隻有他自己吧?
  他是聰明的。
  忽然之間,我想到他是最聰明的。
  他不會跟我離婚,何必呢?他現在與玟魂在一起,又沒有顧忌,他已經得到了玫瑰的一切,離了婚,他娶她,怎麽可能配得起她。
  恐怕玫瑰如果跟了他,不到一兩年,玫瑰也會變成第二個我了吧。他這樣做是對的,在玫瑰那裏得到了他的享受──他不要玫瑰的煩惱,隻要她的歡欣。他在我這裏,仍然有一個家,他是一家之主。
  多麽兩全其美。
  然而他是這麽的損害了玫瑰,也這麽傷害了我。
  我倒還是活該的,誰讓我嫁了給這個男人?但是玫瑰呢?玫瑰又犯了什麽錯誤?他太利用她了。
  我低下了頭。
  “他是喜歡你的。”我說:“我看得出來。”
  “我想是的。不過他是一個不錯的丈夫,我的意思是,他總是記得家庭,記得孩子,也記得你,他是好丈夫,我見過比他壞十倍的男人。他是念舊的。我很想認識你,他常常提起你。”
  她是怎麽忍受的?為什麽像她那樣一個女孩子,要與家明在一起?我太不明白了。
  “你很漂亮,這是我沒想到的,我沒想到他有這麽漂亮的一個太太,我原以為你個子很小,相貌很普通。”
  “可是你比我更美麗得多。”我說。我是由衷的。
  “不不,我長得不好,我從來不喜歡自己的臉。”她說:“請你相信我,我不會搶走家明,隻要你明白,而且我沒有能力把他從你手中搶走,如果他會離開你,他早就離開了。”
  我說:“但是此刻他回到家裏,像一個麻木不堪的人,不說半句話,一臉都是厭倦,這樣的婚姻!拖下去怎麽辦?”
  “不會吧?”玫瑰看看我,“他顯得這樣愛家,他愛他的兒子,對我……他完全像對一個朋友一樣,甚至沒把我當一個女人,他不愛聽我的煩惱,每當我訴說一些什麽,他總是把話題遠遠的支開,所有我說他算不愛我,但是他是愛你們的。“
  “你有一個很漂亮的家。”我說。
  “我的家?”玫瑰笑,“這是我父母的家。他們旅行去了。兩個星期之後才回來。”
  “你的父母,一定很愛你。”我說。
  “是,那當然,有哪個父母是不愛子女的?”她微笑,“他們溺愛我。”
  “你不怕令他們失望?”
  “我不覺得。”她說:“愛上一個人,與那個人的條件無關,有條件的大概不是愛吧?我愛上了塚明,也是很純潔的,我實在是想好好的愛他。我的父母明白這一點,他們很不高興,但是我總得有愛人的自由。”
  我有點感動。“為了你自己好,你應該離開家明。請相信這句話出自我的真心,我不是為了自私叫你離開他。”
  “我曉得我應該離開他,我早曉得了。隻是……做起來並非是十分容易。”她說:“我已經把感情付出去了。”
  “你可以挑一個好的男人。”
  “在我眼裏,他實在是不錯的。“玫瑰說。
  我有點奇怪,我甚至忘了悲傷。家明在她眼裏不錯?我一直說家明不錯,那是因為他還算是個盡責的丈夫,現在證明他另外有了女人,連這一點都已經被否定掉了。
  玫瑰,這個叫玫瑰的女孩子,是一直曉得他是結了婚的,他對她並不負責任,但是她居然還說他好,為了什麽?她看上去也是一個十分聰明的人。
  “他隻是……沒有太大的理想。或者曾經一度他也有過理想,隻是後來放棄了,我覺得他很年輕,你不覺得?他有點孩子氣。”
  我吃驚的睜大了眼睛,“他?孩子氣?”我不能想像:家明有孩子氣,我老覺得他有氣沒力的。
  “你沒有覺得?”她問我。
  “沒有,”我說:“完全沒有。”
  “他很怕冷,你知道嗎?他是怕冷的,我常常滿屋子的開了冷氣,他不喜歡,他怕冷。”
  我說:“但這是你的屋子,電費是你父母付的,他為什麽嫌這個嫌那個?他沒有資格說話,他是一個荒謬的男人,我現在才發覺我嫁了一個這麽滑稽的男人。”
  “是我給他這個權的,我們……是朋友,他不需要對我負責,我並不怪他,從頭到尾,我是不怪他的,他並沒有騙我,他對我是不錯的。”
  “作為一個這麽有條件的女孩子,你的要求是太低了。”
  “我隻要一雙暖的手,不管這雙手是偷來的好,借來的好,當我寂寞的時候,有人握住我的手,我已經滿足了。”
  “那應該很容易。”我勸她。
  “不容易,像今天你來過了,我就不會再見他了,再見他,我會覺得不好意思。有時候我妒忌你,因為你有他,名正言順的,而我卻沒有。”
  我忽然說:“我跟他離婚好了,你可以有他,我覺得他已經不值得我容忍了。六年來,我什麽都沒有做錯,無論你的吸引力有多強,他是不該做這種事的。”
  “不,他愛你。”
  “他才不愛我。”我說:“你相信我好了。”
  玫瑰的聲音低了下去,“男人大約都是這樣的吧?我盡量把他想得很好。”
  “是我使你的幻想破滅了?他就是那種典型的男人,但是他運氣好,他碰見了你,他原本不過想占一點小便宜……“
  “不!”玫瑰尖叫,“他不是那種男人,絕對不是!”
  “我會把他說得那麽懷?”我問她,“他到底還是我丈夫,但是你說了,什麽男人都是一樣的,他也就是那樣了。”
  “你不要跟他離婚,我知道該怎麽做,你們的家庭……我不想破壞你們的家庭,我以後不見他就是了。”
  “問題是以後我也不想見他了。”我說:“我還有一雙手……”
  “不要因為我的緣背──”
  “不是因為你,我剛剛看清了他的真麵目,原來我嫁了六年的男人,會是這個樣子。”
  “你要與他離婚?”
  “是的。”
  “其實所有的男人都差不多,”她小聲的說:“他,我老說他是不錯的,你要是多了解他,你會發覺他是不錯的。”
  我冷笑了。
  他們總是說妻子不了解他們。
  他們總是說這種話。
  我的天,如果我一天有四十八個小時,也許我可以勻得出時間來了解他,如果我們的開銷鬆一點,說不定我的精神就不會那麽緊張,我的笑容會多一點。
  我們的生活是生活,不是幻境。
  生活有美麗的嘛?而他卻挑剔我不了解他。
  大概他認為玫瑰了解他。
  我佩服玫瑰。
  但是玫瑰得到了什麽?恐怕也沒有什麽,正如她自己說,她不過得到了一雙溫暖的手,借來的。我願意把家明給她,隻怕她到那個時候,也會覺得家明的一雙手並不比別人暖了。
  她覺得他好,隻是因為她還沒有得到他。
  家明與我有多久沒有握手了?我不知道。他見了她,是常常拉著她的手吧?家明在她麵前,或者是完全另外一個人?我不知道。
  我隻覺得累。
  六年的婚姻。孩子。家事。整天的洗衣服收拾地方買菜煮飯。我累得沒有時間去想其他的事。
  近年來我唯一聽到的讚美,竟出自玫瑰之口,她是我丈夫的外遇,她說:“你很美。”她說我美。
  我沒有眼淚。離婚不是容易的事。兩個孩子又該怎麽辦?把他們安置到哪裏去?我呢?我以後的日子又怎麽過?
  現在還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來一個轉變,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這麽一回事吧。
  我有點羨慕玫瑰,她說離開家明,便可以離開他,而我,我卻不能,我是一個上了枷鎖的人。
  這就是我們兩個人的分別,她真是自由。
  我的語氣輕了下來,我很鄙下的問:“你……真的以後不見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愛一個人是為一個人好,不是嗎?我不會破壞他的家庭。”她說。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頭,她很愛低頭,很愛皺眉,那種神情,是非常誘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會看上她,這麽標致的女孩子,這麽癡心,這麽低的要求。
  我歎了一口氣。
  這恐怕對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給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婦之夫,她還是不會像給他的,他與她差得太遠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說。
  “對不起。”她抬起頭來,一臉的眼淚。
  我扶著她的肩,我說:“玫瑰,他不值得你這樣。”
  她側頭,臉上的悲傷是無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沒有騙我。”
  我忍不住說:“誰會騙你這樣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驕陽似火,我說過,與玫瑰的家好似兩個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說了他許多壞話,也許我們兩個人都累了,他能找到這樣的地方來憩一憩,難怪他要來。
  我把孩子接了回來,照樣煮飯。家明依時下班。我一句話也不說。以後的一個星期,他都沒有“同事請吃飯”。開始的時候,他有點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電話響的時候,他特別緊張。
  這都是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來就是一個可愛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選了她,與我離婚,我也沒什麽好說的,她的確要比我好,我絕不怨她,要怪,我也隻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見他了,她答應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點愧意,沒想到她這麽有誠意。
  家明過了兩個星期,才漸漸恢複正常,他常常留在家裏與孩子們玩,仍然是一個好丈夫的模樣。我為玫瑰惋惜。這麽難能可貴的女孩子,也不過隻叫他思念了兩個星期,我沒有絲毫的妒忌。
  愛情隻是男人生活的片麵。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臉的眼淚。她一直說他好,她沒有說過他半句不是。但是也為她做了什麽?他不過把她當突然而來的豔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會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女子。
  我們的家還是與以前一模一樣。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來。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曉得我見過玫瑰吧。
  但願他不知道。
  我會一直裝下去,裝作不曉得這種事發生過。玫瑰說過,他們都是這樣的,而我們,我們要生活。


  我坐在報館裏,無所事事,一直在翻報紙,下午總是沒有事。放下了報紙,我走到窗口去看看。報館在十樓,看下去也夠高的,車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車一樣,是下班的時候了。人家下班,我們才上班,做記者,一向如此,在報館做了十年,總算有點名目,在編著一版娛樂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夠忙,但是我喜歡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誰在玻璃窗上貼著一張紅紙,上麵還寫著一個“福”字,我疊著手,笑了笑。
  這種時間,報館是空的──大多數同事都沒上班,我是沒事可做,在這裏守著,說不定有一隻兔子跳出來。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撥開了雜誌報紙,想寫一些稿子。
  結果電話鈴響了。
  我跑去聽,“喂!”這是我私人號碼,不用報上任何名字。
  “玫瑰嗎?”那邊問。
  “是。”我問:“方叔叔?”
  “記性好,認得我的聲音。”那邊哈哈的笑起來。
  “我們是幹哪行的?”我笑問:“大導演的聲音還認不出來,想死?有何貴幹?盡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總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聲“方叔叔”,有什麽疑難雜症,可以解決的,總得替他解決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跡的幫他宣傳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過份,很少有記者拒絕他,正如我自己所說: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說:“打電話到你家去,家人說你在報館,這麽早就來了?忙?”
  “還好,今天我當值。”我說。
  “倒還看不出你做事這麽勤力,當初一個黃毛丫頭去看你出道的,那時候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誰都有過這麽一段過程的。”我笑了。
  他話歸正題:“有一個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鑒定家,有什麽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說:“我覺得他有資格紅起來,你看一看,給我一點意見,我們吃頓飯,好不好?”
  他這樣問,難道我說不好?看一看?沒這麽簡單,所謂看,就是寫點東西捧一捧,吹一吹,務使這張報紙的讀者都記住這個新明星的名字。
  當然他是不會勉強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寫,就寫,不值得寫,當然不提,這也很公道。
  我說:“你棒的人,有誰不紅的?可惜紅了就走,改天你捧張椅子,看紅了有沒有人來挖角。”
  他笑,“這算是褒我?可是也貶了不少人,真夠刻薄!”
  “沒法子,幹我們這一行的……”
  “看你,開口‘這一行’,閉口‘那一行’,你是幹嗎的?搶哪家銀行?”他說,“今天晚上七點如何?”
  我看看鍾,“五點半了,回家換件衣服,剛剛來得及。”
  “唉呀!你換不換衣服,看上去還不是差不多,我從小把你看大的,還怕什麽?”他打趣著。
  “是個小生吧?”我鄭重的問。
  “是的。”他說:“如今捧女角更劃不來,如果肯脫,也根本不必捧,她們自然更有辦法,導演還得請教她們。”
  “好,七點半,你在家門口接我。”我說。
  “再見。”他掛上電話。
  我在辦公桌上留下一張字條,說今天不回來了,壓在煙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為這種事請吃飯,這種飯最難吃,總得付出代價。有些記者貪小便宜,我沒有這種習慣,故此架子也就大一點,招人非議。
  換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總是喝清水,一個人,懶得衝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間坐了一會兒,很是無聊。忙慣了還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過去,沒有事做,簡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電視,七彩的畫麵在閃動,沒有聲音。我看看鍾,七點半多了,下樓也差不多了,我籲出一口氣。取過大衣,推開了門。
  方叔叔總是很準時的,我喜歡他這一點。
  他的白色“賓利”停在我們口樓下,司機坐在前麵,司機旁邊有個年輕人。他在後座。看到我,他馬上替我開了車門,我鑽進車座,關上了車門。
  他說:“玫瑰,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馬上介紹。
  我問:“是藝名?”很簡單易記的一個名字。
  “是,”前麵那個年輕人轉過頭來,“藝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
  我沒有看清楚他的臉。方正,大概是導演給他取的,方方正正,沒有什麽不好。我坐在車子後麵,隻看到他的後頸,頭發很長,貼在領子上。西裝是絲絨的,好像是深藍,好像是黑色。
  汽車很豪氣,暖氣使我覺得疲倦,我靠在車座上,一直不說話,這也是一種享受。
  方叔叔問:“怎麽,最愛講話的人,不開口了?”
  我笑看反問:“誰最愛講話?”
  車子停了下來,才駛了十分鍾。導演與我下車,我們三個人站在街上,導演問我喜歡到哪一家飯店,我說隨便,他定要吃法國菜,我說無所謂。
  我們進入了法國餐廳,光線還是很暗,不過我可以看得清楚這個新人了。好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年紀極輕,恐怕在廿歲之下,並不算十分高,瘦長條子。一雙眼睛深得有神,濃眉,嘴唇薄得倔強,笑起來卻像一個嬰兒,那種純真感情是無法形容的。他的臉獨特得很。
  這麽一個小生,不紅似乎也很難,何必還要我幫忙!
  恐怕方導演這一次直是為了請吃飯,獻獻他的寶。
  我們挑了張桌子坐下來,蠟燭下我看看導演說:“我不說一白話!你隻要把他看得牢,別放他走,就行了。”
  導演眉開眼笑。他的新明星卻還不明白我們說什麽,但是他很穩重,禮貌的陪著微微一笑,無限的魅力露了出來。
  當麵對著一個人評頭品足,似乎真的很過份,但是我對著的是一個戲子,中國人對戲子有資格這樣做,而且我是記老,有說長道短的權利。
  不過這麽漂亮的男孩子的確少見,不但五官長得好,更有一種說不出的氣質。我心裏想:他是什麽出身呢?好還是壞?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實瞄了幾眼。
  方導演鄭重的對我說:“玫瑰,公司要捧他,應該怎麽做?”
  我毫無猶疑的說:“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讓觀眾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氣的宣傳文字。”
  導演又問:“你的報紙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連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懷疑我收了你的黑錢,我也不出聲,怎麽樣?”
  “太好了。照片,一連十天,一個字也沒有?”
  “最後一天登名宇,讀者急死了,一定記住他。”
  “玫瑰,很好,一於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著方正的肩膀,“怎麽樣?”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謝謝姊姊呀。”我說。
  方正並不老實,眼睛裏閃著一點狡黠,“太年輕了。”他說:“怎麽能做姊姊?”
  我搖頭,“千萬別學這種油滑,一學就跟他們一樣了。”
  導演說:“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橫看看他說:“太沒道理了!導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麽倒取笑我起來!”
  “對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說著笑,玩玩。”
  我也笑了,這此一年來,獨自在外打天下,什麽笑話沒說過?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麵前,特別可以裝一下胡樣。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對麵,我就信口問:“幾歲了──我是記老,恐怕可以問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麽?”
  “範家樹。”
  他一直答下去:“家裏有三個妹妹,一個弟弟。”
  “現在簽了八年合同,導演說時間太長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導演說武打片就快沒落了,但是文藝片卻難找題材,太婆婆媽媽的也不好。”
  “是導演無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參加國術比賽,才得第四,不過運氣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著地。答是答得有紋有路,規規矩矩,然而三句不離“導演”,紅起來導演還得看他的臉色。做戲的都這樣。我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電影終歸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難控製。
  看看他,我覺得自己老。雖然說隻廿多歲,而且又長得年輕,但是不能比,一與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畢露了。我暗頭裏歎氣。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點的太陽,無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點喜歡他,喜歡他對世事一無所知,好好的白紙總是要染汙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來吃一頓飯,就帶上了這麽多奇怪的想法,無聊。
  吃完了導演還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辭,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過是睡覺,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們出沒的咖啡座,導演碰見了一大幫熟人,一坐就坐過去了,剩下我與方正兩個人在一張圓桌上。導演老半天沒回來,像把我們忘了。
  方正不耐煩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會喜歡電影圈,這麽不甘寂寞,這麽愛熱鬧。
  他偷偷的跟我說:“玫瑰,我們先走?”
  “你不怕?”我笑問:“回頭你導演不見了人,會找,”
  “才不怕。”他說:“他知道我在那裏。”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膩。”
  “來!坐我的車去兜風去!”他拉我起來,取出鈔票擱在桌麵,我們兩個就這麽溜走了。他牽著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動人。我總是覺得他的特色是動人心弦。
  街上的空氣很新,卻下著雨,雨是忽然來的。
  我問:“你的車呢?”街上映著霓虹燈的七彩,雨水一暈一暈,我有點心不在焉的問著。
  他有點尷尬:“就是沒告訴你,車在停車場,而且是開蓬的,現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現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裝是深藍的。現在他還可以站在街上,三五個月之後,恐怕會圍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點點,不會放鬆他,他會不會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這樣走一下好不好?”我問:“空氣難得新鮮。”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詫異的問。
  “不怕。”我說:“隻怕導演現在窮找我們。”
  他低下頭笑了。我們一直走看,雨很細。
  “以前幹什麽?”我問他:“念書?”
  他看我一眼,“別笑我,我是修機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點點頭,欣賞他的坦白。
  “我父親開一家小小的車行,我跟他做一輩子,也沒出息。”
  我抬頭:“做明星會有出息?”
  他猶疑了一下,“至少他們給我的薪水不壞,而且他們說我會有揚名的一天。你也這麽說。”
  “是的,我沒有騙你,我見過太多的明星,誰該紅,誰該不紅,總有點分數。不要見怪,你不像車行出來的。”
  他興奮,“我希望好好的幹一幹。”
  我不出聲。這是一項賭博,他贏的成數很高,但是吃這種暴起暴跌的偏門飯,還比不上守著一家小車行穩,現在跟他說,他死也不會明白,將來明白了,又來不及了。凡世事多數這樣,如今他名利心織,再潑幾盤冷水,也是徒然,我還是省點唇舌算了。
  雨忽而之間大了起來,我與他並沒有急步奔,他隻是指指前麵有遮蓋的地方,我們走到屋簷下去。
  他說:“這層樓就是我的家,要上去看看?”
  我詫異問:“這麽近?”這附近都是中上級的小型住宅。
  “是。”他聳聳肩,“公司為我準備的。”
  電影公司就這樣,把好好的年輕人拉過來,像買了一樣道具,塞進什麽模子裏,就定個什麽型──誰是玉女,誰是武後,誰是影帝,誰是巨星,出盡法寶,不過是想撈幾個錢,不過總算互相利用,倒也公平。
  “你一個人住?”
  “是。”他說:“我會煮咖啡。”他春著我,“請你喝?”
  我笑了,跟他上了樓,他住第十一層,小小的一房一廳,布置可以說豪華,然而其俗無比,卻也不會比一般明星住宅差到哪裏去,公司待他是優厚的,方導演有功。
  他沒一會兒就捧出了咖啡,肴來還真有一手,另外遞過來一條大毛巾,坐在我旁邊。
  我抬頭,“幹嗎?”我問。
  “擦擦頭發,都淋濕了。”他說:“當心傷風。”
  他做得這麽自然,我一邊用毛巾擦頭,一邊就呆住了。
  他問:“當記者,也很忙吧?”
  “嗯。”我答。
  “沒見你之前,導演說起,我還以為你七老八十的,我看過你寫的文章。”他說得很孩子氣。
  “不敢當,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脫了外套,裏麵一件米色的麻紗襯衫。恐怕是他導演的傑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戲。
  “你不會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給我看。
  “為什麽要笑?這是勞力。”我說:“勞力操飯吃,可貴。”
  “導演叫我說是練功練成的。”他天真的說:“不準再提車行了。”
  我笑了,“為什麽不對我這樣說?”
  他皺了皺眉,“你與他們是不一樣的──我見過另外一些記者,你不一樣。”
  “這算恭維?謝謝。”我伸出了手。
  他與我握握手,放開了。他的手強而有力,與他織致的臉不配。
  我問,“你認為值得?由電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個人,受他們的控製?你要知道,這是一個圈套,進去容易,一當你習慣了榮華富貴、花花世界,出來可也就難了,你年輕,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驚奇了,“為什麽你這樣問?”他肴若我,“每個朋友都為我慶幸,他們都羨慕我,怎麽你倒這樣問?”
  我微笑,“我問錯了?”
  他搖搖頭,“我隻是不明白──你對電影界很熟?”
  我默默頭,“我在報上編娛樂版。”
  “你覺得他們怎麽樣?很多人說他們壞。”
  “壞倒不壞,”我笑,“哪裏都有壞人,這樣子說來,報館裏的壞人並不見得比電影界的壞人少。我有一句評語:他們都太聰明了。”
  “太聰明不好?”方正奇問。
  “不好,”我說:“都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的人。你耽久了,就會明白我的話,現在你年輕,我不想掃你的興。”
  他不服氣,“你有多大了?完全一個前輩似的教訓我。”
  他替我把濕大衣掛在電暖爐附近供幹,又再給我一個墊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歲。”我說。
  “真的?”他一怔。
  “騙你幹什麽?”
  他細細的打量我起來。我含著笑,由得他看。他是一個可愛聰敏的孩子。方叔叔選人,總不會錯。他是好材料,我喜歡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過份,一點也不油頭粉麵,但是觀眾不會忘記他的臉──漂亮得太特別了。
  看夠了,他說:“也不過八歲而已,而且看不出來。”
  我說:“八年。等你有我這麽大的時候,回頭想想,就不簡單了。”
  “八年,八年後我會紅嗎?還是仍舊在車行裏?”他倒在沙發裏,“事情是難以預測的,是不是?”
  “放心,你會紅。八年,可以維持到那個時間。”
  “賺到了錢,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較好的教育,”他說:“不用像我這樣,做個粗人。”
  我聽著他,不知怎麽,嘴邊一直含笑。電影界裏特別多孝子孝女,現在又來了一位,還沒開始,就牽念著家,皇天大概不會負他這樣的孩子。
  他忽然說:“玫瑰,我喜歡與你說話。”
  “謝謝。”我說。
  “真的,你說了很多我從來沒有聽過的話。導演,他也常常教訓我,但是他的調子不同──你認識導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現在聽在耳朵裏,恐怕會覺得有點不倫不類?他學問很好,有魄力,是電影界難得的一個人物,你跟看他,聽他的話,絕對不會錯。”
  方正點看頭。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現時覺得跟我說話有意思,將來就不會這麽想了,將來他有隨手可得的女人,大筆的片酬,閑來喝酒賭博,反正每個人都走這條路,他最有誌氣,也不過努力學習,升任導演,但是導演這麽多,他會成功嗎?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過是個牽線人兒,當導演得有腦筋?
  我看不出來,他隻有一張漂亮的臉。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黃粱夢醒的時候了。
  看著地,我有無限的感觸,任何一項職業都有起有跌,隻是電影界的上落特別厲害,短短幾年而已,旁觀者都很清楚,但是當局的那些永遠迷迷糊糊。
  “你的報紙真會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還是問了。
  “當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問。
  “你的導演會給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說:“不是假話。”
  “慢慢就習慣了。”我淡然說。
  怕拍照,怕應酬,不賭不嫖不喝不吹,閑來開跑車,看劇本,聽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聽過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歡訪問明星,就是這個道理。為什麽都是繡花枕頭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發上。
  他說:“累了?”
  〔想回家。”我說。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為什麽?”我笑問。
  他坦白的說:“我寂寞。”
  “啊?”
  “簽了合同兩個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脫了節,又沒追上現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買兩瓶啤酒,坐著聊天,去武館練拳,開著車子到處飛。現在沒這些自由了,”他笑笑,“導演不讚成我見以前的朋友。”
  “這是犧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嗎?”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導演說我們還是不見的好,特別想她。”他說:“導演介紹了幾個給我,也是公司裏的人,很美,不過我還是想念阿桂。”
  我腦子裏出現了一個清麗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膚,扁扁的瞼,大眼睛,一臉的純真,穿套唐裝衫褲。當然,這樣的阿桂勝過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頭,“恐怕以後見不到她了。”
  對他來說,我是一個陌生人,他對我說了這麽多話,還沒有一句假的,真是難得。
  他抬起頭來,“我沒有說得太多吧?你有沒有煩?”
  “當然沒有。”我說。
  他放了一張唱片,聲線很低。他朝著我笑了。
  我看他的舉止行動,真的沒有一點像是車行出身的,恐怕要歸功兩個月的嚴格訓練。將來宣傳稿子會把他寫成怎麽樣?!
  他的電話鈴響了,他去接聽,聽筒一擱在耳邊就向我裝鬼臉。“是的,導演──你不睬我們,我們隻好先走。不,玫瑰在我這裏,沒做什麽,我們聽音樂聊天。什麽?怎麽可能?當然坐在客廳裏。她漂亮?當然,從沒想到有這麽漂亮記者,是編輯?好,我記住。再見,是,我知道。”他掛斷了電話。
  我瞪他一眼,“你們倆倒是很會吃我豆腐。”
  “對不起。”他道歉,“是導演亂講。”
  “而且你的咖啡裏加了酒,”我說:“是不是?”
  他說:“有一點點白蘭地。”
  我搖搖頭,“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點合,“不會喝醉的,隻有一點點。”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導演說什麽?”
  “他說不反對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麽好處?”我用手托著頭。
  “好處多著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幹,對我有幫助。報紙上會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給導演麵子,也得給你麵子。又能製造一段新聞,讓記者渲染一下,對我這個新人來講,有什麽不好?”
  他分析得這樣明白,真是難得的聰明人啊!
  “換句話說:我可以利用?”我問。
  “不,我喜歡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與電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這個好處,不管是真是假,他們懂得哄人。方正已經不簡單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說。
  我點點頭,站起來。他在咖啡裏擱的不知道是什麽酒,我竟有點暈。
  他擁著我,我們在燈光下慢慢的跨著舞步。
  他問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麽樣?”
  我搖頭,“別傻了,你總歸是個孩子,不管多聰明,還是個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給你做好宣傳,我跟你導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餘的別去聽他,你當然很快會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許是吧。”他有點失望。
  “你會進入一個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後台,報紙上出現第一張照片,是叫你興奮的,當每本雜誌,每張報紙都有你消息的時候,說不定你還煩呢,將來自有一千個一萬個捧你的人。”
  “不過你是第一個。”他認真的說。
  “如果你還記得我,你就不適合做戲。”
  “我會記得你。將來成了名才捧我的,並不稀奇。”
  “這倒是難得,”我笑,“我捧過不少新人,並沒有希望他們記得我,他們也確實沒有記得我。”
  “是嗎?”方正懷疑的看我,“有這種人?”
  “有,”我笑,還是笑,“怎麽沒有?一個誰都不認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剛升了男主角,幫了他多少忙,他並不覺得怎麽樣,現在大明星了,好幾萬塊一部片酬,無事不登三寶殿,我們要找他,卻比登天還難,沒什麽稀奇的,人情本應如此。”
  他不響。
  曲子沒有完,我們還是規規矩矩的跳著舞,他忽然在我額上吻了一下。我放開了他,取過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問。我點點頭。“幾時再見你?”他渴望的問。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臉,不響。何必見我?他還會有空見我?我也未必有空見他。
  照他導演的做法,他不出三個月就平步青雲了。
  他開門,送我下樓。他說:“你會相信我,我是喜歡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說。
  “謝謝你。”
  “很高興認識你,”我說:“祝你前程遠大,方正。”
  “謝謝。”
  我看著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會回家。”
  “我會打電話給你的。”他說。
  我點點頭。
  我想勸他,勸他回頭,回去見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車行裏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裏他會找到應有的快樂,但是我怎麽說得出口呢?
  雨仍舊下看,他陪我等街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溫和。他是一個可愛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這樣,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樂。
  車子來了,他代我招手,街車停了下來,他替我拉開車門。
  “謝謝。”我說。
  “我應該謝你。”他說。
  “祝你快樂。”我忍不住說。
  他有點不明白,“再見。”他說。
  “再見。”我說。
  車子開走了。我覺得疲倦。或者我是來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剛開始。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分別,辜負了導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誰都老老實實,沒有做戲,倒是很美。這是值得紀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該倒頭大睡了。

又三年
  我還記得大熱天在威尼斯迷了路。乘的船不是該乘的船,一般陌生麵孔,到了站,人家下船我下船,在碼頭上站了一站,便走入一條條的小路,迷宮一般的,也不需要人帶領,便走到了聖馬可廣場。很自然的討價還價,買東西,看風景,因為向導不在,特別的高興,有一種冒險,到最後角子都沒有了,把皮夾子給小販著:“沒有了,沒有錢了。”小販就把明信片送給我。
  玩了很久,給向導抓住,罵了臭死,她是一個很漂亮的意大利小娘,叫瑪莎娜或是類似的名字。因為口袋裏沒了錢,所以也很樂意被她尋到,借了錢再吃冰淇淋,不知旁人有什麽想法。
  在這種地方碰見英國人,也就可以視為自己人。後來有一位倫敦小姐,帶我走完了蘇倫多,還請我喝咖俳。這樣的萍水相逢,使我很是感動,於是把以前男朋友的故事一古腦兒的說給她聽,反正分了手再也沒有機會見麵的,好就是好在這裏。說到老家,她發著誓:“再也不要回英國!”
  巴黎那位英國導遊小姐也是一樣,她搖著頭,喝著咖啡,十分冰冷的說:“住慣了巴黎,誰回英國!”
  一點留戀也沒有的。我看著她淺藍的眸子,很覺得慚愧,天下問仿佛隻有我一個人,牽牽絆絆的,八百多年前的事都還忘不掉。
  這兩個女孩子的麵孔,到此刻我還記得的。身為英國人,到了外國,就忘了英國。
  我在英國的生活,並不見得愉快到什麽地方去,但是卻不惱恨英國。住在小鎮裏,熟悉的小店,熟悉的麵孔,至少是個住人的地方,長久住在威尼斯,恐怕是要累死的,大概也不見得,住香港的人更應該奔波至死,玩死,吃死。可是誰也沒死,不是我咒人,大家都好好的活著,譬如說住台北也可以到處逛。美芳天天勸我去西門汀,我就是不肯去。在瀝青街道上可以煎得熱雞蛋的,還是躲在屋子裏好,況且天長地久,留著這些地方慢慢去,一下子去完了,後半輩子做什麽好?
  隻覺得笑起來一臉的皺紋,一臉的雀斑暗療。玉珊看了我之近照,擠眉弄眼的說:“喂,我們的雜誌用得上!作‘美容前’的示範!”這小娘也任地壞,我那些女朋友沒有一個是好惹的。那麽兄弟呢也一樣,二哥陰陽怪氣的說:“又拍照呀?又賣白花油呀?隨稿附送照片呀?”
  以後是不能拍了。
  一個人坐在房間裏,十分有一種青燈古佛人“已”老的感覺。但我還是樂觀的,大膽的,半夜春司馬中原的鬼故事,一點也不害怕,很希望有鬼附身,最好是曹雪芹的鬼,讓我寫下了紅樓夢後四十回,那麽即使吐血三升,也還是值得的。做人無聊,隻好灑灑狗血。
  紅樓夢裏小紅說……不過是千裏搭長棚,無不散之筵席,三兩年的光景……各管各去了。
  真的,三年也這樣的過去了,無不散的筵席,臨走前一天晚上,很想哭一場,培養了半日情緒,還喝了很多酒,怎麽樣也哭不出來,有什麽好哭的呢。
  夏綠蒂來送的行,她小姐還是那件雨衣,那個紅包包。我跟她說:“你幹嗎不上來?在樓下窮等?我六點半就醒了。”她訕訕的說:“你或者有男朋友……”我笑:一”個也沒有。”我攤攤手。
  初來的華籍女子老以為到了英國容易交桃花運,三兩個月就可以嫁個爵爺,接了爹娘來享福,那兒有這樣的事情,有人在這裏磨了十年,一間學校轉到另一間,還是沒有結果──什麽結果也沒有,連文憑也磨不到。
  昨夜看“中國近代史四講”,八國聯軍入京──“……則早知聯軍入城,必無可幸免,婦女更慮受辱,因此投並自縊死者,多至不可勝數,其有名老,如大學士徐桐及其全家……”我忽然有種漢奸的感覺。居然在英國三年,跟洋人有說有笑,好不滑稽。當然我很是羅生門一番,解釋我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讀書是讀書,不比某些女子,到唐人餐館,拖了個洋小子,用廣東話教洋小子說:“叉燒飽!叉燒飽!”真是人各有誌,雖然連新界去的女侍也看不慣了,問我:“那女的你認識?好不要臉!”然而那女的有她的道理,她的道理比近代史四講充分多矣,那女的說:“上帝造人,無分彼此。”人家把上帝都抬出來了,我還好說啥子東西?隻是想想那幹“投並自縊死者”,未免太可惜了,這年頭,誰都該像賽金花一般的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多讀曆史是沒有好處的。
  初到貴境,看見大英博物館有徽宗的瘦金體,忽然之間很氣,就尖聲的問教授:“哪裏來的?哪裏來的?”教授心平氣和的答:“偷來的,偷來的。”咱們中國人的打簧金表,不知是哪裏來的。
  後來也就習慣了,有時候跟同學吵架,他們說:“你們這些血淋淋的移民。”我毫不考慮的回嘴,“你們這些天殺的法西斯殖民地主義!”
  完了N老師聽見了,溫柔的問我:“占姆有沒有得罪你?他說話很含惡意。”
  我還庇護這該死的同學,說:“沒這回子事,大家鬧著玩,沒事。”
  N教授還頂不放心的樣子。我卻很替他不放心,如果他再不放心一個外國女學生,他還是準備辭職吧。後來他也弄明白了,所以我倆在走廊看見,老遠笑一笑,就算了。
  張太問我在那邊的生活如何,我形容給她聽:“喏!就好像張徹到了一個地方,碰見一百多個倪亦舒,言語無味,麵目可僧,很吐血的。”這形容大概很傳神,故此張太笑了。真是很言語無味的一群人,會搓麻將,會得淺白的英語會話,會煮一兩個菜,這是華籍學生。馬來亞人奇多,馬來亞人從不到別的國度去讀書,都賴在英國,正像台灣人都愛上美國一樣。我花了很多精神來同情他們,對我來說,一個中國人如果不看紅樓夢,也不過是亮瞎子,他們有連“臥冰求鯉”的故事也沒聽過的。在宿舍裏我成了一個說故事的人,相信我,這些人的理解力差過航弟。(航弟是我的侄子,五歲,也是我的西施。)
  或者我是不該去的。但是這是黃河的問題:勿到黃河心勿死,到了黃河來勿及。多少有點好處,譬如說我學會了為自己擔心,不為英國人擔心。香港人喜歡悲天憫人,為影評也帶一句“……英國真沒落了!”實在學貫中西,為影評還得帶政治評論的。我很替香港擔心,決不替英國擔心。英國關我啥事,我頭發又染不黃,皮膚又漂不白,雖然身份證明書上沒有國籍,恐怕死了還是要做中國鬼的,幹嗎要替英國人擔心事?人家罷工管罷工,女皇照樣穿得漂漂亮亮,在網球賽上頒其金杯獎。我很高興我並不是“血淋淋的移民”,我要走就走了……真是無情無義。
  做移民大概是最沒有味道的吧。我老是掛在嘴上,“馬上走,馬上走。”果然馬上走了。在倫敦碰到一家美國移民,老早去了,他們稱自己為“北平人”,國語說得很好,搭訕之餘,那位中年先生對他八歲的小兒子說:“這位阿姨說的是英國英語,好不好聽?”那小兒子隻笑。他還會用國語說他自己的名字。英文好也就行了,最可怕是英文不識,中文是文盲,擠在一條唐人街裏,我們每次走到唐人街總有種說不出的可怖可懼、憎恨厭惡,回到宿舍,非得放一大缸熱水,好好的洗刷一番,不足以消除那種羞恥感──頭一次為同胞羞恥,也不過是出發自私,我一向是要麵子的人,誰蹋了我的台都不行,我的台是留自己蹋的,非常的哲學。
  最後的晚餐(不是那一個最後的晚餐),夏綠蒂大早來接我,咱們在一點鍾才考完了法律,她四點鍾就來了,陪我說話。她是英國人後輩中之佼佼者,含蓄,有禮,順得人意,說過話不算數,聰明,和善,大智若愚,果斷,爽利,有恨必記,有恩必報。老實說,我認識她三年,始終不明白她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可是咱們倆互稱老友記。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做真正的老友記。
  夏小姐與我三年來的對白,可簡化如下:
  我:“夏小姐,我老人,我考試會及格嗎?我的稿子怕沒人要,我又找不到男朋友。”
  夏:“誰說的,你看上去比我們都年輕,成績太好了,稿子又那麽受歡迎,男朋友一大把,你要學我,看我,我整個上半輩子就像一個長長的喝茶時間。”
  我:“真的嗎?”
  夏:“真的……”
  我相信她是掩著良心說話,可是她那些可愛的假通通推銷得掉,大家都心安理得。
  我非常的喜歡她。誰娶了她是有福氣的。
  我們那個下午天南地北的說看話,忽然就老實起來,她的作業拿了七十四分,艾蓮的八十九分,我的還沒拿回來,因為N教授一向改卷子特別慢,我說N越來越不像話了,“……他喝酒,抽煙,三個月不來上課,一到課室把考試題目都寫在黑板上寫了等於沒寫,一年教的還沒那麽多,上課蹲在桌子上,說粗口罵技工,我與哈裏吵架,哈裏過來捏我的脖,!我叫救命,他隻是勸哈裏:‘哈裏,我班上已經沒多少人了。’那天我叫他解釋一個問題,他死推沒空,說了半天,後來我看見他在教員室賭沙蟹,真太像一個男人了。”
  夏綠蒂瞪著她那綠綠的眼睛,用其正宗大不列顛的口音問:“真的?”抑揚頓挫。
  “真的!”我肯定的說。
  “但是你一直喜歡他,為什麽?”
  “我不知道。”我聳聳肩,“我真的不知道。也許是因為我弟弟──”
  “跟你弟弟有什麽關係?”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後來我們真去了晚宴,且叫了計程車去的。
  她忽然坦坦白白的說:“你喜歡紫納梵,是因為他像一隻大大的、很適合抱的玩具熊!”
  “這不對!”我笑說。
  她不響了。當然她是對的,這是夏小姐小滑頭碼子一輩子唯一對我說的真心話。當然她是對的。
  晚餐的時候那隻可愛的大玩具熊坐在我們對麵桌子。我真沒想到他也會來。哈裏坐我旁邊,整個晚上的對白也可以節錄如下:
  “跟我去跳舞?”
  “不去。”
  “去吧,好不好,求求你,求了你三年了。”
  “讓我考慮。”
  “考慮了三年了,要就去,要就不去。”
  “不去!”
  “去吧。”
  對麵的女同學:“你太皮厚了,哈裏。”
  “血淋淋的地獄!”
  我:“R先生,哈裏對我說粗口。”
  R老師轉頭,“他說什麽?”
  我:“他說‘血淋淋的地獄’。”
  R老師:“你閉上嘴,哈裏。”
  哈裏:“不公平,她也罵了我!你們總是幫她,頭一年這人連鍋子都不會擦,她說從來沒有擦過鍋子,R老師幫她擦了一年!”
  R太太白R老師一眼:“在家又不見你這麽勤力!”
  夏小姐笑,大家笑。
  哈裏:“去不去?”
  我:“不去!”
  這時候已經五“個”拔蘭地在肚子裏了。
  夏小姐白我一眼說:“這人越喝得多,越精神正常!”
  我笑。
  咱們在菜牌後麵印了考試題目考老師,那出題目的口氣跟他們像透了,我笑得下巴口直發麻。
  ①曆史──描述天主教宗,從始源到今日,特別注意但不需要認真應付其社會、政治、經濟、哲學對歐洲、美洲、亞洲、非洲之影響。請盡可能簡單、精略、扼要。
  ②醫學──已供給汝一把剃刀、一塊紗布、一瓶威士忌。將汝之盲腸除去,不準縫合,待教授來檢查,汝有十五分鍾時間。
  ③公共關係──兩千五百名暴動移民擁入大使館。改必需使其安靜,汝可用任何古語──除卻希臘文與拉丁文。
  ④音樂──寫一鋼琴協奏曲,以橫笛及鼓奏出。在汝之座位下有鋼琴一具。
  ⑤社會學──估計世界末日對社會之影響,設計一實驗以證實汝之觀點。
  ⑥工程──一技強力長槍零件在汝之桌上。汝可以找到拚合指示,以中文寫出。十分鍾內,一隻饑餓亞洲種老虎將會被釋放進汝之房間,請準備適當之動作,並且解釋汝動作之重要性。
  ⑦普通常識──演釋宇宙。詳細解釋。舉三個例。
  我最喜歡第⑦條,笑得昏了頭。
  那邊廂荷頓先生也喝得差不多了,站起來說話,“各位各位,先生女士。”他那劍橋口音,“今天晚上十分高興,十分高興,因為校長生病,係主任沒來,所以由我發言,較為順理成章──”
  大家噓他。我看看N教授,微笑,他也微笑。我們為荷頓先生拍著手。
  他說下去:“有一個愛爾蘭女孩子跑到天主堂去禱告,她說:‘聖母啊,你不犯罪而懷胎,請讓我犯罪而不懷胎。’!”
  眾大笑,噓聲四起。教授勿像教授,學生勿像學生。
  “──這一點關係也沒有,當然我一向說話是上下不聯貫的,不過大家很高興──”
  我跟夏綠蒂說:“他的英文說得真好,你也一樣。”
  夏小姐曰:“那裏那裏。”
  “他醉了。”我說。
  李察說:“有機會名正言順的一醉,不亦樂乎?”
  有人叫我,“衣莎貝、衣莎貝!”
  我轉過頭去,那邊亂成一片,有人拍照。
  有男同學穿蘇格蘭裙子來吃飯,醉了在那裏展覽大腿。
  我說:“我的天,這麽奇怪的一個晚”。”
  宴會仿佛不打算散了。荷頓老師抱著一盒艾蓮代表大夥兒送的巧克力,呆呆的坐在我們麵前,N老師坐在他旁邊抽雪茄,喝拔蘭地,哈裏斯坐我身邊。
  我笑說:“除了荷頓先生,N老師家在說美文,聲音永還隻在喉嚨裏,聽死人,哈裏斯老師嘛,鄉音太重。──”
  哈裏斯說:“你當心點,衣莎貝,你要記得,我還沒有改卷子。”
  荷頓搖頭,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們不行了,外國人就來欺侮我們。”
  我說:“噯,我沒有說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來跟夏小姐握手。
  我覺得每個人都醉了。
  結果經過很多推推讓讓,還是回不了宿舍,被他們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買了伏特加來。
  我說:“看,哈裏!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後天一早就動身了,你要原諒我。”
  嘉利過來,一頭的紅發,“衣沙貝,我跟你跳個舞好不好?”
  我見N老師站在那邊,連忙跳過去。
  他也在那裏喝伏特加,我很高興地說:“納梵先生。”
  他低下了頭聽我說話,他長得高,左耳又聾。
  “你有多高?”我問。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誠的說,隻有醉了才這麽真誠。
  “謝謝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來,這地方熱。
  然後哈裏說:“納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麽可以在我當中把衣莎貝倫走?你這私生子!野種!”
  N笑,他說:“我覺得我是在這麽做。”
  那是“最後的晚餐”。
  第二天我約了夏小姐去吃廣東茶。我們約好了在“媽媽關心”的童裝店下等。風很大。
  該做的全做了,三年來最後的一天。
  夏綠蒂來了,她永遠準時的。永遠是英國人。
  “夏綠蒂。”我說。
  “是?”
  “這是我在英國最後一天了。”
  “有後悔嗎?”
  “沒有後悔。我很快樂。大概來說,我很快樂。”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說。
  “不對的。”我說:“我很快樂。”
  她微笑。她什麽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遠隻是微笑。我還有半塊橡皮在她那兒,她還有半截“波羅”薄荷糖在我處。
  “夏綠蒂,我永遠見不到你了。”
  “胡說,我會來香港的。你也會來英國。”她說。
  我歎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樣才好,是不是,你會一直記得的,不是嗎?”
  我點點頭。一個星期四晚上。
  “你會記得我?”我問她。
  “當然。”
  “你認為N教授會記得我?”我問。
  “是的。”她說。
  我笑,“我在你口中總是得到生命意義的答案。”
  她笑,“別調皮。”
  當然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紐約買了兩張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對象寄出去,其中一張是史諾比坐在屋頂上說:“我早知道我會想念你──”後麵是史諾比以手覆額說:“但到這種地步就荒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個夢。等成績報告表寄來的時候,夢也該醒了。我一直覺得做夢比現實有真實感。做夢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說:“你看她那披頭散發的樣子!你以為她上課也是那個哎?”
  我上課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褲常洗常漿常熨,頭發整整齊齊。打起網球來,球都發不出,但是頭帶與護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難道不珍惜這些日子?這些借回來的日子。我難道不珍惜現在的日子,我的黃昏已經近了。
  從一個飛機場到另一個飛機場,行李、證件,在飛機上呆坐,看身邊的學生,看她們的銀鐲子,看她們發式、衣裙。我是要比她們來遲了十年,可是不後悔。
  什麽也沒拿到,可是就不後悔。就因為拿不到,才不後悔。拿不到的東西,都是好東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與想念的價值,不騙人,騙人的是孫子。
  後來,後來我給夏綠蒂寄出一張甫士卡,還是倪瓚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館買的,上麵有老大的紅印:幹隆禦覽之寶。她當然不會明白,英國人是英國人。她會明白一張花生漫畫。他們都很好,隻可借東西有別。
  後來玫瑰說他要來了。到時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運亨通,請他吃飯,心情不好,罵將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為中國娃娃,瞪著一雙眼,白癡兮兮的教人說:“叉燒飽,叉燒飽!”要做蘇茜黃還真容易,何苦跑得那麽遠去做,我認識的洋人中文統統比我好,像玫瑰,我說一句國語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來。我隻記得阿波說過的一句話:“鬼佬!使也對炬好?”
  我並不後悔,我跟N說:“要愛一個人,必需要先尊敬一個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個男人,才會真正的愛上他,起碼要有我這麽尊重你。”
  他點點頭。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還是潔白無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時候光火,說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睜眼崇拜,都真還不容易。愛與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沒有一見鍾情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輩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灣文藝小說,男主角一見女主角,都失心瘋隻會說三個字: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或者有青春有熱情有本錢者,理當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溝,所以改看古龍的武俠小說。古龍的武俠小說寫得之粗糙,之偷工減料,有目共睹,卻是出奇的好。他有個男主角叫阿飛。
  現在躺在床上,看武俠小說,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黈黈的流過去,流過去,想到明年入學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這種感覺很快便會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慣了也就好了,凡事開頭難,做壞事做多了,不做也許一樣睡不著,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隻可惜我看書太快,快得像阿飛的小刀,一小時一大本,磚頭股的“藏書”一夜看個精光,整天省錢去買書。
  此刻我不曉得該怎麽辦。
  這是另一個過渡時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動身去英國,惶惶不可終日,也是靠武俠小說過的日子。我簡直不能想像沒有武俠小說的日子是怎麽過的,大概是極之空虛的。可是看了武俠小說,還是空虛,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產科技”專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烏托邦是一間好大學,永遠不會畢業的,父母又在身邊,那麽有空上上課,寫寫稿子,看看武俠小說,與三兩友好吃一頓飯,插科打諢。可能嗎?現在每逢禮拜三總是呆呆的。要呆到幾時?我忘記得很慢,適應環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寫稿也很慢,學還是要學的。學什麽呢,插花釣魚?
  吾弟自畢業禮後,對我說:“我現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響自然厲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難做的,動不動有摔下來的危險。
  我記得那些日子,那麽冷的天氣,早摸黑模起來,咪咪媽媽的洗臉擦牙,穿好衣服衝下樓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時到學校,沿途跟陌生人說:“早呀,天氣太壞了。”到了學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腦兒脫下來往後座摔,然後抄筆記,抄呀抄。事實上並不覺得有這麽愉快。但是事情過去以後,往往像經過沙濾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濾掉了。這是好習慣。
  在英國寫信回家說:歸心如箭。在家寫信去英國:我想你們,想你們的國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沒有說謊,極之皆大歡喜。離開英國之前那幾天,仿佛是患了絕症的人,隻剩幾天命了,亂說話,亂做事,沒有人怪。其實不是這麽愉快的,不過不愉快的事並不值得想。
  羅得斯跟我說:“……我不介意有你這麽一個女兒……奧爾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問:“女兒抑或情人?”還笑著的呢。
  他們並不介意。
  哈裏斯帶我上四樓拿作業,在教員室說:“哈哈,終於有機會跟你單獨在一起了,衣莎貝!”
  旁的老師聽見了,連忙說:“多享受,過一個好時光。”
  我眨眨眼睛,“別告訴校長。”
  當然不能全部這麽愉快。
  我曾問N,“你可有想過要一個情人?”
  N答:“結婚十三年來,常常想過,常常想,但從來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錯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沒有追看問一句;是不敢呢,還是沒足夠的錢跟時間?N喝了幾杯酒會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該結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該結婚,難題來了,女人嫁給誰呢?女人是應該被珍惜的。”他是一個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歲,少許灰白頭發,咖啡色寬腳呢褲子,??皮大衣,一個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他,太明顯了。我很奇怪怎麽夏綠蒂與我沒有同感。
  還有F樓的咖啡機器,放三個便土一統杯咖啡。那座機器,有時候要狠狠踏一腳,不然沒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還是要回來的,他媽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樣的,有開始就有完結,我沒有勇氣再去開始,再忍受完蛋時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過這個“得而失之,思念複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並不理想。因為心裏一直慘慘澹澹的。考到最後一科,H先生不讓我上廁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廁,在考場裏還吵了一頓,哄堂大笑,結果校長的女秘書巴巴拉來陪了我去。
  實在並不見得有這麽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實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為我本是一個很懂自得其樂的人。野雞學校管野雞學校,開心管開心。除了劍橋牛津,皇家學院,都是野雞。
  我不知道,我隻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記。而現在,現在他們也放了暑假了吧?

一夜
  我是在一個應酬上碰見她的。
  那天我沒有帶妻子同去,她到親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間裝修豪華的客廳中,看著一對對男女客人抽煙、喝酒、談笑,加上音樂,來往的女仆、侍役,我有種無聊的感覺,我在角落的沙發上坐了下來,我看見了她。
  她在抽煙,頭靠在牆上,一身白。細麻的長袖襯衫,細麻的長褲,頭發不長不短,臉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煙。
  她並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樣,十指尖尖的紅寇丹夾住了一枝香煙在抽,她輕輕的用她的食指與拇指──並不是十分雅觀的姿態,但是吸引了我。
  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她。
  來這個地方的通常是些頗有聲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臉。她有兩道很漂亮的眉,低垂著眼,她不是美女。誰是美女呢?在這個客廳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來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著煙,垂著眼。她的下巴幾乎可以碰到膝蓋,她坐在地氈上。
  沒有人注意她,這一間屋子燈光比一般夜總會還要暗。
  她一個人來的?
  她抽完了煙,按熄了煙頭。
  她的手指很纖細,沒有指甲油。沒有戒子,沒有手鐲。我看她的側麵,她甚至沒有耳環、項鏈。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後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說了一千次,灰撲撲的玉是惡心的,沒有條件,穿露背裝也是討厭的,厚底鞋、紅嘴唇……她從來不聽我。幸運的是她被公認為一個美女。她的確有符合條件的五官。
  她沒有來。我一個人。
  坐在我旁邊的女孩子並沒有看見我。
  我掏出煙,默默的通過去,她看了我一眼,沒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煙,我為她燃著。
  我想我可以開口了,我們畢竟不是在街上,我們認識這裏的主人。
  我說:“一個人來?”
  她把手指輕輕的伸進頭發裏,搖搖頭,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邊。”
  我隨她的手指看過去,看見一個男人左擁右抱的坐在沙發中央。她是一個名人,最近舉行過音樂會,那張臉是熟悉的,但是此刻他快樂得幾乎有點狂妄,在笑在講,似乎吸引到注意力是無上興奮的事。
  “你的丈夫?”我奇異。
  “不,”她淡然答:“我的分居丈夫。”
  我尷尬的笑一聲,“你與他同來?”
  “是的。”她在地氈上伸長了腿,“這裏的主人硬要如此做──當初是他做的媒人,他有內疚,他要把我們拉在一起,他希望我們有救。”她的聲音是毫不起勁的,甚至不像在說別人的閑話,一般人講閑話的聲調不但起勁,而且激動。
  然後她托著臉,對看我笑了,“那個便是我愛過的男人。”
  我看到她眼睛裏的意思。
  她說:“我隻是想告訴任何一個人!我居然一度愛過這個人。你問起了……對不起。”
  我奇問:“為什麽對不起?你原可以這樣說。”
  她又笑,笑得低下了頭,她又搖搖頭,好像在嘲弄什麽。
  “你要回去?”我問。
  “不,”她說:“為什麽要辜負主人的一番美意?如果我還妒忌,我當然會走,妒忌裏還有愛,有愛,有愛我就坐不下去了,但是現在你看到了。”
  我再通過去一枝煙。
  她的丈夫依然在那裏高談闊論。我的天。如果開了幾個音樂會便這樣我大概不應該批評他,也有人說我是個驕傲的人。
  不過任何人可以看得出他們兩個人不同的地方。
  我想起來了,我曾看過他們結婚的啟事。
  我說:“你是那個──”
  “是,我畫畫。”她點點“頭。“音樂家的妻子。報紙上都是那麽說,我就是她。”
  我笑了,我是一個多事的人。
  她從頭發中看過來。忽然之間我伸手替她撥開了頭發。
  她說:“謝謝。”
  隔了一會兒她問:“你做什麽?”
  我微笑,“我是木匠。”
  “很好。”她說。
  “不是,我說了謊,我是律師。”我笑道。
  “也很好。”她說。
  她那種無所謂的態度吸引了我。我又笑了。
  “你是一個快樂的人。”她看著我。
  “是的。”
  “你給了婚?”她問。
  “是,兩個孩子。”我掏出皮包,把照片抽出來給她看。
  她沒有肴。“你們都把幸福帶了到處走,一張照片,照片裏是美麗的太太與美麗的孩子,為什麽?”
  我怔住了,我有點不好意思,這種舉止是無聊而幼稚的吧,把自己的家庭拿出獻寶,但是以前我並不覺得這樣做俗氣,而且通常一般朋友也把照片接過去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手僵在那裏。
  她笑了,她把照片拿了過去,總算瞄了一眼,然後吃驚了,“多麽美麗的女人,你的妻子?”
  “是。”我沒有什麽驕傲的感覺。
  “她是我所見過最美麗的女人。”她微笑。
  我把照片藏好,我說:“謝謝。”
  “她今天晚上不在?”她問。
  “不在。”我說,“我家有親戚生日。”
  “我小時候也希望長得美,”她聳聳肩,“不過容貌是注定的。”
  我看她的瞼,她憑什麽說她自己不好看?我代抱不平,我淡然說:“我覺得你很好看。”
  她喝了一口酒,“我不是十分良家婦女的一個人。他──”她指指她的丈夫,至少離婚前是她丈夫,“他以為我是溫善的女人,會跟著他到處走,他錯了。”
  我忽然說:“他沒有錯。他隻是不配你跟他走。”
  她又抬起了頭,正對著我,臉上有一種靜寂的哀容,隻是幾秒鍾,她說:“我配他不起,他太屬於這個世界,又拚命裝做不屬這世界。”
  我靜下來,她是美麗的,我認為她美麗。我甚至認為她比我妻子美麗,我不該如此想,但我心中感覺的確如此。我的天,我問我自己,這算什麽呢,與一個才認識幾十分鍾的女子在說這種話,認識?我連她叫什麽名字都不知道。
  “你叫什麽?”我問。
  “喬。”她回答:“我母親想我快樂。”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麽名字?”她很有興趣地。
  “珍妮。”
  她笑,“她們大多數叫這一類的名字。”
  她語氣中有一種天真的妒念、與妒忌引起的輕蔑,這使我覺得她很可愛。她是毫不掩飾的,對一個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著說:“但是她長得真美麗,不騙你。”
  “你幾歲?”我問。
  “甘四。”她說:“第一次開書展是四年前,兩年後我給了婚,我沒有孩子,我什麽也沒有,除了一個有錢的父親。我的畫糟透了,但是每次畫展總賣得出去,總有報紙捧場,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錢。其實我一直想做個裁縫,或是替人家剪頭發。”她格格的笑起來。
  她有點醉意了,但是距離醉還有一大段。
  我極有興趣的聽著,老天曉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齊耳朵的頭發是齊剪的,此刻有點亂,我又忍不住替她撥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見到了會怎麽樣?她是個極妒忌的女子。我從來沒對其他女人做過這類似的動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沒喝過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臉問。
  “不,你很幸運,你父親富有。”我說。
  “你?”
  “我沒有父親。我隻靠哥哥與獎學金。”
  她點點頭,“很好。”
  有人把音樂扭得更響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詞是熟悉的,它說:“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問我為什麽,無奈何無奈何,我要你忘了我。”聽了這樣的歌詞,我笑了。怎麽忽然放這樣的唱片呢?簡直不可思議。
  但是她沒有笑,她用神的聽著。唱片就給換走了,她還是出著神。
  我看著她。
  她是一個孩子,一滴雨一絲陽光,一個足印,一首毫不動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錯的歌。”她說。
  “為什麽?”我很不讚成。
  “我不知道。那個女的並不想對方忘記她。真的忘記是一回頭什麽也不理,不會一直這樣訴說。很纏綿。”
  我笑,“你解釋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詞都差不多──”
  “它們都很好。我不知道為什麽一般人嫌它們,”她奇怪的說:“我最喜歡時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來,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開人群,向大門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細的。她相當高,她的頭發黑得閃亮,她的唇有點濡濕,她在微笑。
  我開了大門,外邊的新鮮空氣馬上湧了進來,我一定是瘋了。我有種感覺,我覺得我愛上了她。我與她走到街上,我鬆了我的手,我點了一枝煙,遞過去給她。她隻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來也吸了一口。
  她看著我。
  我隻知道她叫喬。一個出名的音樂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閃亮。她看著我,她臉上的神情有一種很原始的孩子氣,非常與現實脫節,與她在一起仿佛是與一個夢在一起似的。
  我問:“你要到什麽地方去?”我的聲音有點啞。
  “不想去,回家去睡覺。”她說。
  “還早。”
  她走了幾步路,腳步不怎度穩,“我們總得回家的。”
  “好,我答應送你回去。”
  在路燈下有點光,她在光下顯得很瘦,衣服又有點寬,頗有點不禁風的樣子。我喜歡她。如果我沒有結婚,我一定會追求她。可是怎麽她丈夫會放棄這樣一個女孩子?他怎麽舍得?
  我不明白。
  “隻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個人住?”我問。
  “是的。”她點點頭。
  我們走了十分鍾,便到了。她抬頭看我。“下雨了,”她說。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條街上都是靜寂。
  “進來坐一下子。”她說。
  我猶疑了一會兒,進去?時間不太早了,我應該回家了,妻子會在等我。我應該回家的,但是她的話有種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進去。
  她住在樓下。一扇白色的門,開門進去是一條走廊,一盞燈垂下來,很暗,跟著是一麵鏡子,映著大門,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點陰沉。客廳很涼,她離開時沒有關空氣調節機,我幾乎打了一個冷顫。
  沙發都是絲絨的,有點舊,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畫,茶幾上,地毯上都是書報雜誌,相當的亂,一隻極好的花瓶上插著一大把謝了的玫瑰,已經是深紫紅了,幹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著走廊裏微弱的光。時光在這所屋子裏是停留不動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紀末期來了,這一切都是畫畫素描的好題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濕了。薄薄的衣料貼在肉上,她的肩膀有這樣柔和的線條,不需要更渾圓了。
  我隨手揀起一張報紙,日期已經過了三天。
  “清潔女工每三天來一次。”她說。
  她的臉仍舊蒼白,但是膚色像象牙一樣。她打開了煙盒,抽了一枝煙。
  “你一個人住這裏?”我不能置信的問。
  “是的,我很寂寞。”她說:“但是我也漸漸習慣了。”
  “你不該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頭上。
  “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頭。
  我笑了,“你很孩子氣。”
  “我喜歡看你笑。你那兩隻犬齒,它們尖得很特別。”
  “畫家總是觀察力很強的。”我說。
  她把頭靠在我膝蓋上,“我不是畫家,我隻是一個寂寞的人。”她說這話,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十年以上了。
  我說:“你沒有信心。”
  她微笑,“當我不愛人,也不被愛的時候,我是基麽信心也沒有的。”
  “這樣想是不應該的。”
  “我知道。”她說:“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時候我覺得寂寞也是一種享受,我從來不後悔我做過的事情,反正時間是要過的,怎麽都一樣──你該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確應該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這裏,我像是逃避了什麽似的,在這間屋子裏,時間是不會過的。
  我低聲問:“如果我不走了,又怎麽樣?”
  她驚異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當然可以,你要一輩子不走,也可以。”
  “一輩子?”我喃喃的問。
  “一輩子也不過是很短的時間。”她笑,“當然,在你們看來卻是不一樣的,你有妻子,有兒女,生命可能會拖得很長。”
  “我想在這裏留一夜。”
  “我覺得你還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麽呢?”
  “但是我沒有可能一輩子留下來。”我說。
  “你是一個誠實的男人。”她笑,“我喜歡你。太多的男人總是與我說一輩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這些我聽得很煩了。我欣賞你的誠實。”
  “謝謝。”我慚愧的說。
  “這世界上沒有什麽是永恒的。也許今晚的記憶反而最好。拖下去你會累,我也會累。你留下來是因為你悶,我允許你留下來……是因為我太寂寞了。”
  我說:“我沒有你想像中的悶,我喜歡你,你吸引了我。”
  “真的?”她笑了,有點興奮。
  “真的。”
  她拿出了一個水晶的紅酒瓶子,兩隻水晶杯子,放在我麵前。“喝一杯。”她說。
  每樣東西都在我麵前閃光,我有默昏暈,我拿起酒喝掉了,反而精神有點清醒起來。回去吧,我跟自己講,還是回去的好。
  但是家裏日常的生活,公司裏正常的工作,都使我覺得厭倦了,我真想在這裏躲上一輩子,變成另外一個人,永遠不再出現在外邊的世界上,我在銀行裏有足夠的錢可以過一陣子,我忽然有了這樣的打算。
  她坐在對麵,含笑的看著我,好像曉得我心裏在想什麽。我有點羞愧的低下了頭。
  回去也沒有用了,從今夜開始,我的生活有了轉變,即使我依舊生活在妻子身邊,我的心已經離開了。
  我還是索性留下來吧。
  還有什麽分別呢?
  我脫了外套。
  她還是在微笑。
  我把頭靠在沙發背上。也許我一直想要一個像她這樣的女朋友,但是我在獨身的時候沒有碰見她,但這一夜我會記得,我永遠會記得今天。
  恐怕短暫的快樂比一輩子的盼望來得好。一輩子是太長的事了,大家都拖得又累又辛苦,像我與妻一樣,開始為一些芝麻綠豆的事爭執。而她,即使隔了好幾十年,當我想起她,我仍覺得她是美麗的。
  美麗是短暫的。
  “喬。”我叫她。
  “什麽?”她側一側頭,用心傾聽。
  “坐在我隔壁。”我說。
  她依言坐在我隔壁。
  “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願意告訴我?”她問。
  “你會記得我的名字?”我傻氣的問她。
  “你要我記住?”她看牢我。
  “是的,我要你記住。”
  “告訴我。”
  “我姓方,方家明。”我說:“記住了。”
  “記得。”她點點頭。“方……家……明……。方家明與喬。”她很快的說,而且笑了。
  “你今夜可快樂?”我問。
  “有種可遇不可求的快樂。”她答。
  “如果我還沒有結婚,我會向你求婚。”我更傻氣的說。
  她搖頭,“你會對我厭倦,我們都是人,隻不過是人,當你厭倦的時候,你會在舞會裏挑一女人,跟她回家,然後我就在家裏默默的等──”
  “我不是隨時跟女人回家的。”我截斷她。
  “但是你跟了我。”她嘲弄的說。
  “你是例外。”
  “也有其他的例外,那隻是你的藉口。”
  我有點生氣,“不管你怎麽說,我不是亂跟女人回家的人,如果我要女人,以我目前的──”
  她笑著接下去:“身份地位,你可以找到很多,謝謝你挑選了我,我感到榮幸。”她舉了舉杯子,又一飲而盡。
  她真是能喝。
  我們都喝了很多,她開始說很多話,告訴我她小時候的事情,念書、交男朋友、留學、家庭,瑣瑣碎碎的事情,經過她的形容,都變得極之有趣味,我發覺我與妻子在十年內說的話,還沒有這麽多。
  說完了她的事,她問我:“你呢?”
  我怔住了。
  我有什麽好說?比起她,我是太平凡了,我有什麽可以說的?
  “你是怎麽結婚的?”
  “我隻是,理所當然的結了婚,像所有的男人一樣。”
  “她愛你嗎?”她忽然問:“你的妻子。”
  “我想愛的,不然,她不會嫁給我。”我說。
  “多麽奇怪,嫁一個人未必要愛一個人。”
  “她是愛我的。”
  “好好,她愛你,我不要與你吵架。”她笑了,笑得狡猾。
  但是她愛我嗎?我細細想了起來,或是問:我愛她嗎?我們隻是在一起生活了這許多年而已。她一向沒有注意過我的犬齒。我們從來沒有好好的交談過,一切好像隻是規律,因為我們在婚姻注冊署簽了字,我是合法陪她睡覺、養她的男人。日子越久,束縛越多,於是我們兩個人就乖乖的就範了。
  我不願意再想下去。
  今天對我來說,是特別奢侈的。我沒有走。
  我留了下來。
  反正我會找一個說話,來遮掩一夜不歸的真相。
  從今夜開始,我是完全的變了。
  她的房間是美麗的,與她的人一樣。一張銅柱的床,無數的鏡子。
  我歎一口氣。
  我並沒有把這個當豔遇,但今夜我捕捉到了一點夢想。
  然後天就亮了。
  我連電話都沒有打回家。
  我隻睡了幾個鍾頭。我點了一枝煙,吸了一口。
  她睡在我身邊。整個人伏在床上,我隻看到她一頭的黑發與美麗的肩膀。
  我多麽希望她是我的妻子。
  她醒來了,沒有轉過頭來,她問:“幾點鍾?”
  我拿起表,“九點半。”
  “你快走吧。”她說。
  我吻她的背。
  她很平靜的說:“遲了就更不好解釋。”
  “我很抱歉。”
  “別說這種話。”她坐起來,頭發被在額角上。
  我替她撥開頭發,“今夜你可會寂寞?”
  她點點頭。
  我點一枝煙給她。
  “一個人寂寞的時候,常常會抓錯東西。我是個例子,一當我寂寞,我便馬上急不及待了。你結了婚,很好,你回了家之後,我會把你忘得一幹二淨。”
  “我忘不了你。”
  她大笑,“聽聽看,這些對白,多麽像時代曲。”
  我也笑了。
  我含著煙穿上我的襯衫。
  “你回去告訴你妻子什麽?”她好奇的問。
  “我送一個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會相信?”
  “會,”我說:“我從來沒送過醉酒的朋友回家。”
  “她是一個好妻子。你也是一個好丈夫。”她說。
  我伸手摸她的臉。“謝謝你,你也很好。”
  她微笑,然後眼淚流下了她的臉頰。
  “好好的畫你的畫。”我用手指揩去了她的眼淚。
  但是我自己也想哭。
  她仍在微笑,“一片灰塵,”她說:“掉進我眼睛裏了。”
  我不得不走了。
  “謝謝你。”我說。
  “不,謝謝你。再見!”
  “再見。”我說。
  我拿過了上衣,走到客廳,開了門,離去了。
  天在下雨,沒有陽光。
  回去我會編一大堆話來騙妻,她是會相信的。她不會了解我,但是她相信我。
  我揚手叫了一部車。
  我記住了喬的門牌。
  但是我不會再去。
  正如她說:美麗是短暫的,我回去也沒有用。
  我從口袋裏取出一包煙,抽出一枝,點著了。我會記得她的臉。但是我有家庭、有子女。一個人到了某個年紀,自然會把理想放棄,我不願意失去現有的東西。這個晚上之後,恐怕我永遠見不到喬了。
  我必須要記得我是一個有理智的人。我是一個成人。
  車子駛向我的家。到了,車子停下來,我付了車資。
  妻馬上打開了門。
  “你到什麽地方去了?”她很焦急的問。
  我有點歉意。我說:“一個朋友喝醉了酒,我們幾個人把他抬回去,鬧了一個晚上。他不肯放我們回來。”
  妻鬆了一口氣,“我的天,下次可記得打個電話回來。”
  “電話?”我笑,“還會有第二次嗎?”
  我說謊,說得那麽真,連我自己都大大的吃了一驚。
  妻聽得出這是謊話嗎?我不知道。
  也許她也向現實低頭了,就像我那樣。但是昨夜,我卻做了一個真正的人,沒有虛偽,沒有矯情。喬是真的。所以她注定是寂寞一輩子。
  而我的妻子,她不但美麗,而且聰明,得過且過,她不是一個認真的人。她付出的不多,要求也不高,她懂得生活,她適合這個世界。
  但是我不會忘記喬。
  我不會。
  她是這樣難得的一個女子。
  而從那一夜開始,我想我是變了,我變得很不滿現實,變得比以前沉默。
  不過我始終沒有再回去找喬。
  那天我碰見她,是在一個應酬上。

(全文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