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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家風,把日子過成法律,心,真的是哇涼哇涼的。

(2019-07-12 11:05:30) 下一個

       家是什麽,父母是什麽,兄弟姐妹是什麽,這些天來我是越想越混亂,越來越不知道該怎樣去理解,越來越不知道什麽是正確的三觀。這要是把日子都過成法律,那這日子得該多麽的冰冷呀。為了了解國內的情況,幾周裏有時間就惡補《第三調解室》,越看越覺得這心裏是哇涼哇涼的。才真正地理解了:人和人之間,情,真的沒那麽多,在利益麵前,都會瘋的!!!所以,漸漸的,國內的人,開始把日子過程法律了。

       6月份,先生的父親去世。先生的父親名下,有兩套房產。

       第一套是九十年代單位蓋的房子買下來的,130多平米,沒有電梯。但是那個時候,父母還都是近60歲的人,身體都非常好,所以就選了陽光好的4層。

       第二套是2010年前後買的,有電梯,而且麵積大,有230多平米,因為是單位蓋的,所以要比當時的市價便宜一些,但是買的時候,還是費了點兒周折的。

       當時,先生的父親有一些資金放在了股市,手頭的錢不夠,但老爺子覺得不是時機,並不想動用在股市中的錢。

       先生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姐姐明確表示不同意買房,因為她希望老人手裏活錢能多一些,大概覺的那部分是她繼承的部分。而弟弟,從來就沒有覺得在家裏他是要有責任的,一直是吃住在家,隻進不出的狀態,所以這種需要付出的時候,他是不出聲的。

       先生就在全家人麵前表態,房子一定要買,一切由他來兜著。和我商量怎麽辦,同時也說,他爸爸說,如果我們出錢,這個房子就是我們的。

       我本不是個特別在意錢的人,雖然從金額上來看,我也覺得不是個小數兒,但對於出資這件事兒我還是完全同意的。  因為我主要考慮的是原來的房子沒有電梯,雖然現在老人的身體還很好,但是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行動會越來越不方便,電梯是非常必要的,所以覺得這個房子是一定要買的。

       這樣,先生就把缺口的錢給了父親並把父親借親戚的錢都還上了。 而從那時起,父親也開始告訴姐姐和弟弟以及其他人,這個房子是我們的。父親給出的理由是這個房子裏有我們兩部分的錢,一部分是這次先生給的錢,還有一部分就是我寄回去的錢,因此全下來,這個房子就是我們的。姐姐還非常抱怨說他的兒子回來的時候,老爺子給外孫子介紹房子,最後還要補充一句說這房子是你大舅的,姐姐憤憤不平地:”還一定要強調是他大舅的,我們又不要,總說什麽呀!!“

      對老爺子的這個做法,我是很感激的。2004年我工作後,雖然我也是剛開始工作也不寬裕,但是作為兒媳作為女兒,我還是每年固定給兩家老人寄錢,特別是一開始的時候,覺得在日本工作的時間肯定不會很長,也就是說,能比國內掙高工資的可能也就這幾年,怕以後就沒有能力了,因此最開始的幾年,給兩家老人寄的錢的數量還是挺多的。但是寄的時候,雖然也希望老人能想到其實先生在國內的工資並不高,想到我掙錢的不易,也許會給先生一部分,但老人們沒有這麽做,也就沒有想到其他的回報,老人能夠這樣投桃報李,讓我感到親情是存在的,真的挺溫暖的。畢竟,自己的父親到現在都不願意承認我還給他寄過那麽多錢。

    老爺子去世了。期間有很多很多事兒,讓人的心漸漸的涼。但我還抱有一線希望,覺得人總不會是太絕情的。因為我們畢竟是30多年的交往了。在這三十年裏,首先姐姐姐夫弟弟弟媳知道我從來出手都很大方,從來都不會讓別人吃虧,所以,應該相信我的為人,應該知道我們絕對不會讓他們吃虧的,同時也相信這麽多年的情誼,他們應該也不會虧待我的,大家一起商量一個都能接受的方案,這應該是能做到的。       而且,除了日常的照顧以外,對於初中三年念了六年,考工隻能被分配為鍋爐工的弟弟,幫忙給他安排了很好的工作,讓他風吹不著雨淋不著工資待遇還不低一輩子安安逸逸地過來了,而弟媳初中畢業從農村出來打工,幫忙解決了她的戶口問題,從而弟弟才能在單位有資格分房,也才能拿了這麽多年的租金來補充他們的生活;          姐姐的孩子,高考補習了一年也就是400分最多上個三本,我把他帶到日本,語言學校畢業時老師就建議去短大,但還是幫助他上了大學,使得他現在能夠進日企,有一份不錯的工作。這樣的情誼,不應該完全不顧,明知道我不會小氣,而為了和我爭這些東西,和我翻了臉。

   但是,我還是錯了!葬禮之後,說到了家產,對於房子,先生在事先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沒有說大房子是我們的,而隻說有我們的一半。因為事前不知情,我很詫異,提醒他還有我寄過來的錢呢。   姐姐就提出來因為是單位的房子,不能按當時出資的房價而應該按當時的市價來算份額等等反正就是減低我們的份額吧。    而弟弟說當年他出了這個房子的裝修費,等等。   都很專業!實際上,人家都琢磨很長時間了。

    看了《第三調解室》,終於明白,自己太傻了!太相信人了!國內的人,已經把日子過成了法律,我居然還在這裏講情!哪有什麽情啊!!

  很多很多,先說這點兒,讓心裏透口氣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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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0)
評論
洋洋日記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清漪園' 的評論 :
您說得非常對!
就是我一直覺得一個家的家風就是大家互相奉獻,互相愛護,這叫情,我覺得我是認這個的。
因為當時是老人單位蓋的房子,所以再買的時候,就隻能先放在老人名下。在老人健康時,我們覺得大家都知道這件事兒,也沒有想著做名義變更這件事兒,怕老人覺得不好。
老人臨去世之前,想要做這件事兒,口頭上說房產的名義都放在我先生名下,錄了音,但是沒有其他證明人,也沒有來得及辦相關的法律文件。
現在,他姐姐和弟弟開始不認一直以來的口頭承諾,所以覺得挺不舒服的。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您文中說得不是很清楚,所以大家夥兒不太明白事情是怎麽到這一步的。如果房本是你和你丈夫的名字,那誰都不要有任何想法,這所房子是您的。另外,如果房本上是您公公的名字,如果老人也沒有留下經過公正的遺囑,明確表示這所房子歸屬於您和丈夫,那這所您出資買下的房子和您的關係就不太多了,您隻會得到眾多遺產分配者之中的一份而已。
法律就是法律,不要期盼自己善心做了好事,就能把別人也變成心地善良的好人。
洋洋日記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求理' 的評論 :
有點兒。
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
我的理想是,姐姐和弟弟承認我們的份額,我則肯定不會全要,拿出來比如一半來大家分。結果我先生先拿出來了一半還是不行,我就不知道底線在哪裏了。
洋洋日記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曉青' 的評論 :
您說的太對了!
買房時,老人的身體還很好,覺得和老人提這事兒傷感情,就一直沒有辦。
到最後時,老爺子準備留遺囑,就來不及了,結果隻是口頭上說,房產都放到我家先生的名下,錄了音,但是沒有其他證人,所以也基本沒有太大的用處。
洋洋日記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小徐徐' 的評論 :
您說得對!
老人到最後準備留遺囑的時候,就來不及了,結果隻是口頭上說,房產都放到我家先生的名下,錄了音,但是沒有其他證人,所以也基本沒有太大的用處。
洋洋日記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hequeens' 的評論 :
謝謝您!
我也是不知道該怎麽辦,不光是為了財產,而是心裏繞不過來這個彎兒。
求理 回複 悄悄話 基本上要傷和氣了
小徐徐 回複 悄悄話 老人在世不留遺囑,家庭界線不清,一本糊塗賬。
thequeens 回複 悄悄話 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我經曆著類似的事情。我理解你。但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你。
曉青 回複 悄悄話 主要房本上得是你們的名字,這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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