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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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哲理99條(69):科學與宗教是人類社會的兩個方麵

(2013-07-21 16:10:25) 下一個

很多人都有下麵這些錯誤的觀念:信宗教的人都不科學,到了21世紀科學這麽發達,還信宗教宗教反對科學,二者互相衝突;科學也反對宗教,科學是先進的,宗教是落伍的。事實上,二者並不衝突。一方麵是因為科學研究的是物質世界,而宗教信仰卻是探索人的靈魂世界的;另一方麵,從中古世紀到近代,很多著名的科學家都是基督徒。由此可以推斷,信仰與科學不一定會衝突,二者之間應該可以找到交差點。

 

    首先談談科學的局限性。過去,人們極度迷信科學,認為科學萬能,能解決人類一切的問題。科學當然是好的,可以幫助人類更認識自然界的奇妙偉大。但是現代科學卻是有許多的極限無法突破。這也是自然的,畢竟科學的發展有一個過程。科學有兩大局限性:(1)科學隻能解釋物質與物質間的關係,充其量解釋物質與能量之間的關係。至於這些能量或物質是從哪裏來的,這卻不是目前的科學所能解釋的範圍。比方說:氫氣加上氧氣就變成水,這是科學上的發現,是真實的。但氫氧從哪兒來的?目前的科學無法解答。(2)科學使人類的生產、生活、技術、健康都更加發達,使人生活得更舒適更長壽,但是卻不能解決人類心靈上的空虛。事實上,科技越發達的國家,心理病、精神病、自殺的就越多。因而科學無法解決人性的問題。

 

    宗教也有局限性。自從有了人類,似乎就有了宗教;宗教的曆史遠遠比科學的曆史長。然而,早期的宗教一直就是被統治階級利用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就是思想集權統治。當然,宗教也一直在發展,並不斷完善。宗教的三大局限性在於:(1)宗教的每一次發展,都是基於科學的進步。當日心說推翻了地心說,當進化論推翻了創造論,宗教不得不修改自己的理論,卻不能預言科學的進步。(2宗教思想的固定模式、在單一宗教內的統一性、在全人類範圍內的雜亂性、宗教天條與國家法律之間存在的抵觸,使得人們的思想產生混亂。比如人權、自由、個性、獨立等等。(3)無論是有神論,還是無神論,宗教都是在用某種思想控製人們的行為,而不是讓人們擁有自己的思維方式,從而固化了人們創新的意識。

 

既然二者都存在局限性,那麽,二者是否可以合二為一、各自發揮自己的優勢呢?或者說,在某些情況下以宗教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以科學為主呢?科學與宗教,都是社會的需要,存在就是合理。作為社會文化現象,二者的本質主要表現在它們社會目的以及它所麵對的對象以及所用的手段。科學的定義是觀察,界定,描述及實驗性地去考察和解說自然界的現象。從科學嚴格地局限於研究自然領域這一點來說,宗教明顯既非它研究的對象,也不列入它的範疇。因為宗教是表明一個人對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如宇宙的創造者和管理者)的一種信仰和崇敬。在各自的含義下,與其說它們彼此衝突對立,倒不如說各自研究的對象,討論的問題是不同的。

 

  科學主要是解決一個“什麽”(What)的問題;宗教要闡述“為什麽”(Why)和“如何能這樣?”(How)的問題。在這點上科學與宗教既有聯係又有不盡相同的地方。但它們相同的是,科學和宗教都是憑信心來起步及進行的。因此,科學隻能斷言“是什麽”,而不能斷言“應當是什麽”。而與此相反,宗教隻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它不能夠有根據地談到各種事實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科學的目的是認識世界,狹義的科學僅指自然科學,以認識自然界為目的;廣義的科學包括社會科學,即包括以認識社會為目的的人類活動。而宗教的目的也是要解決人類麵臨的問題,為人類謀取幸福。宗教是從科學中、更準確地說,是從科學的錯誤中產生的社會文化現象。人類在科學活動中所獲得的認識,無論是正確還是錯誤,到了宗教那裏,都要被固定下來,變成穩定少變的教條。人類精神愈是向前進化,就愈可以肯定地說,通向真正宗教感情的道路,不是對生和死的恐懼,也不是盲目信仰,而是對理性知識的追求。宗教讓科學負責給人類提供物質文明,而由它來向人類提供精神文明。但這裏要避免一種錯覺:隻有宗教才能為人類提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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