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客

世事忙忙如水流,休將名利掛心頭。粗茶淡飯隨緣過,富貴榮華莫強求。
個人資料
kylelong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日本竊取釣魚島:是“合法”還是“違法”?

(2012-09-24 20:27:19) 下一個

 

 

中日關於釣魚島的領土爭端,在二戰時期的《開羅宣言》和《波斯坦會議公告》中早有定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取得決定性勝利後,中、美、英三國首腦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於19431122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1945717日,蘇美英三國首腦在柏林近郊波茨坦舉行會議,會議期間發表對日最後通牒式公告。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中國沒有參加會議,但公告發表前征得了同意。蘇聯於88日對日宣戰後加入該公告。

 

《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中國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歸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波斯坦會議公告》明確規定:重申《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投降後,其主權隻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由盟國指定的島嶼。8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斯坦會議公告》,向盟軍投降。

 

這裏有兩點需要說明:第一,釣魚島是屬於台灣宜蘭縣管轄的;第二,蔣介石幾次拒絕美國將釣魚島給中國。

 

然而,1949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整個事情就發生了變化。

 

19516月,美、英兩國在倫敦會議後,決定把中國大陸與中華民國排除在《對日和平條約》之外(另一說法為:當時美國認為應該讓中華民國,而蘇聯認為應該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結果沒有任何一方參與)的。19519月召開舊金山會議時,由於印度對“台灣歸還中國,千島群島及南庫頁島歸屬蘇聯” 的條款在和約中未明確規定表示不滿,拒絕參加;蘇聯、波蘭、捷克三國雖出席會議,但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邀請以及對條約內容不滿等理由,拒絕在條約上簽字。當時有49個國家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但是,由於當時中國、印度、緬甸等國沒有參加,以及蘇聯、波蘭、捷克沒有簽字,所以,《舊金山和約》不足以視為對日本的全麵講和。

 

《舊金山和約》主要內容:盟國承認日本對其領土和領海有完全的主權;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日本同意將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等置於聯合國托管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日本得自願加入集體安全協定;盟國可與日本締結雙邊協定在日本駐軍;盟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日本公開承諾履行國際法文件也是有據可查的。19458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9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書》第一條及第六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據此,釣魚島作為台灣的附屬島嶼與台灣一並歸還中國。日本在投降書裏做過承諾, 但實際上並未執行,反而用非法的《舊金山和約》進行歪曲的解釋,妄圖把釣魚島占為己有。

 

此次日本政府所謂“國有化”釣魚島,完全是日本政府被美國政府利用了。美國人為了充分利用釣魚島爭端,給中國和日本端出了兩盤菜:一盤菜的內容是,美國在釣魚島領土歸屬上不采取立場;另一盤的內容是,釣魚島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的範疇,讓中日各取所需。因為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對,其結果是:美國部署魚鷹運輸機的問題解決了,日本還同意美國在日本安裝第二個導彈防禦係統雷達(X波段雷達)基地。

 

然而,這次釣魚島事件,讓美日沒有想到的是,這也正好給中國政府一個很好的反擊機會。如果任由日本侵占釣魚島的行為得逞,實際上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成果的挑戰,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成果的徹底否定。本屆聯大,也決不會在這件事上違反“世界反法西斯成果”。最壞的結果,也就是“擱置爭議、維持現狀”。如果中國政府能夠一鼓作氣,步步為營,說不定就可以一次把釣魚島的控製權拿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