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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賊受傷 屋主反成被告ZT

(2010-11-19 22:13:33) 下一個

November 19, 2010
經濟不景,盜賊猖獗,民眾反擊,但往往過當,反成被告案例也層出不窮。兩岸三
地對宵小「過街老鼠人人可打」的傳統,在美國踢到鐵板。

本月3日,洛杉磯一名19歲的入屋搶嫌,被屋主持槍追捕時不慎掉進已放乾水的遊泳
池,頭部受傷,結果嫌犯反告屋主用武力威脅生命致他殘廢,無法工作,要求巨額
賠償。最近一項指導南內華達州民眾如何應付入屋搶劫講習會,參加者驚訝發現,
屋主追打搶嫌出手過重,造成傷殘,反被控的法律事件相當多。

去年萬聖節發生在聖塔蒙尼卡的一起自衛案,則是一名日本留學生在萬聖節前往一
戶民宅敲門玩耍,結果被主人誤以為搶匪開槍致命。最近審判結果,陪審團裁定主
人過失謀殺罪成立,判刑五年。

目前洛杉磯縣地檢署正重新調查2008年發生在3月5日北好萊塢一家華資餐館附近的
防衛致死案。當時一對夫婦在餐館晚餐發生不快,兩人回家路上發生拉扯,任職國
民兵的先生隨身攜帶手槍,太太驚慌中向路邊一家刺青店夥計求助,引起先生大怒。
之後刺青店老板用拳頭將已有幾分醉意的先生打倒,並勸說其回家。但幾分鍾後,
先生回頭找到老板,當場連開五、六槍將店老板打死。本案開始以自衛追究無罪,
但目前地檢署也開始重新調查本案。

美國各州也發生類似情形,本月2日,印地安那州一名19歲的入屋搶嫌,被屋主追捕
奪回搶走的來福槍時,槍枝走火打傷嫌犯,結果嫌犯告屋主用武力威脅生命致他殘
廢,無法再工作。

另一案件發生在佛羅裏達州,一名偷竊別人汽車內腳踏車的小賊,拿著偷來的腳踏
車找買主,被害人發現後和兩名路人共同把小賊按倒在地,一直到警察把他帶走,
沒料到小賊控告他賠償50萬元傷殘損害。

「如果盜賊沒有威脅到你和你家人生命而被打傷、打殘甚至打死,不僅可能導致當
事人巨額賠償,還可能會坐牢」,洛杉磯縣警察局華裔警官李明成表示,一些華裔
新移民認為,以武力懲治入室盜賊理所當然,但事實卻可能惹禍上身,「過往不少
實例都是民眾為出口氣而賠上車子房子,甚至坐牢的慘重代價」。

李明成表示,如果盜賊已就犯,無論是民眾還是警察,動手就是違法。

刑事律師鄧洪表示,不少華人新移民有一種誤解,認為盜賊盜竊違反法律,受到懲
治罪有應得。但事實上,如果對方在沒有造成你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受傷甚至死亡,
當時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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