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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人言可畏”嗎?——阮玲玉的自殺真相

(2011-02-23 13:02:27) 下一個

原題:真的“人言可畏”嗎?——阮玲玉的真假遺書


阮玲玉在其名片《神女》中的扮相

1935年3月8日,曾有"中國的嘉寶"之稱的阮玲玉,服毒自殺了。這個事件,在當時引起極大的震撼。而阮玲玉留有兩封遺書,其一是《告社會書》,這麽說:"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是(實)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寬(怨)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麽法子想呢?想了又想,唯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這"人言可畏",引發人們對當時不負責任的報紙的譴責。連當時處於沉屙的魯迅,都激於義憤,寫了《論"人言可畏"》一文,直指:"她的自殺,和新聞記者有關,也是真的。"一時之間,這些小報記者成為眾矢之的。

這兩封遺書發表於1935年4月1日聯華影業公司出版的《聯華畫報》上,長久以來被大家所引用及談論。但其實在二十幾天後的4月 26日出版的《思明商學報》,卻登載了阮玲玉的另外兩封遺書。隻是《思明商學報》是30年代出版的一張內部發行的機關小報,發行僅一千五百份,外麵的讀者是看不到的。不僅當時的讀者看不到,就連以後研究電影史的學者也沒有人發覺,事實的真相就這樣塵封半個多世紀。直到1993年3月,暨南大學連文光教授編著的《中外電影史話》,才附有新發現的阮玲玉遺書。後來上海寫電影史料的老作家沈寂寫了《真實遺書揭開阮玲玉死亡真相》一文,也是根據這新發現的遺書。

真正的遺書這麽寫著:

達民:

我已被你迫死的,哪個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離後,每月又貼你一百元嗎?你真無良心,現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滿意足啊!人們一定以為我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我不過很悔誤(悟)不應該做你們兩人的爭奪品,但是,太遲了!不必哭啊!我不會活了,也不用悔改,因為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

********

季珊:

沒有你迷戀××(按:指歌舞明星梁賽珍),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吧!

我死之後,將來一定會有人說你是玩弄女性的惡魔,更加要說我是沒有靈魂的女性,但,那時,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過去的織雲(按:即張織雲,唐季珊玩弄過的女影星),今加的我,明日是誰,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並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媽媽和小囡囡,還有聯華欠我的人工二千零五十元,請作撫養她們的費用,還請你細心看顧她們,因為她們唯有你可以靠了!

沒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了,我很快樂。

玲玉絕筆

當時《思明商學報》在發表這兩封遺書的同時,又刊登一篇《真相大白唐季珊偽造遺書》的文章,文中說:"阮玲玉自殺當晚,確寫遺書二封,是唐季珊指使梁賽珍的妹妹梁賽珊寫的,梁賽珊後為良心所責,說出真情,並將原遺書交出。原遺書極短,文字不甚流暢,而且塗改多處……"

阮玲玉自殺後,唐季珊迫於社會壓力,乃指使梁賽珊代筆,偽造了遺書,除將死因歸於"人言可畏"外,還將矛頭改指向張達民,為自己脫罪。我們看經他修改後所公布的聯華版遺書:

季珊:

我真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和你死別,但是不要悲哀,因為天下無不散的宴席,請你千萬節哀為要。我很對不住令你為我受罪。現在他雖這樣百般的誣害你我,但終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樣活著。鳥之將死,其鳴也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靈,將永永遠遠保護你的。我死之後,請代拿我之餘資,來養活我母親和囡囡,如果不夠的話,那就請你費力罷!而且刻刻提防,免她老人家步我後塵,那是我所至望你的。你如果真的愛我,那就請你千萬不要負我之所望才好。好了,有緣來生再會!另有公司欠我之人工,請向之收回,用來供養阿媽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十元,至要至要。另有一封信(按:指《告社會書》),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

(民國)廿四,3月7日午夜

就此遺書觀之,作偽的地方太為明顯了。上海茶商、花花公子唐季珊和從少女時代就霸占阮玲玉的張達民一樣,都是迫害她的元凶,唐季珊還曾在街上當眾打她,逼得她幾次自殺,而遺書中卻有"我很對不住""令你為我受罪""你如果真的愛我",如此"深情款款"的字句,此時此地恐非阮玲玉說得出口,這也未免寫得太假了!加上阮玲玉文化程度不高,平日又忙於拍戲,甚少提筆寫作,但觀遺書,卻文思縝密,文辭修飾有加,這在一個在悲憤交迫的人,是無法從容地寫出如此通達流暢的文字。因此後來梁賽珍聲明,是她將"遺書"交給《聯華畫報》發表的。而梁賽珊也聲明,是她參考了唐季珊交給她的阮玲玉真正的遺書,按照唐季珊的意思起草了兩封假遺書,說出"人言可畏"等話語,以減輕唐季珊的責任。那潦草的字跡也是她模仿的,而這一點,當時張達民就曾指出,他曾對記者說"遺書已見報載,唯詳細查其字跡,與阮之筆跡不對,但尚不能確定……",雲雲。梁賽珊也說真的遺書她並沒有交還給唐季珊,而是交給了《思明商學報》的記者。

而近日阮玲玉所工作過的聯華影業公司的領導人黎民偉的日記及文章發表了,更讓我們看清這事件的真相,也印證了阮玲玉對愛情的破滅。我們據這些文獻,可重建她生命最後三天的曆史現場:

3月5日下午,阮玲玉女士到我們霞飛路分廠裏來請假,她主演的《國風》在昆山拍過一場外景,因為取景不甚滿意,導演羅明佑、朱石麟兩先生發出通告,定在8日上午出發蘇州去補戲,而女士因為她的訟事在進行之中,9日下午必須親自出庭,故來向我請假。我曾準了她的假,請她在10日(即星期日)的早晨,隨同工作人員乘8點鍾的特別快車趕到蘇州去。除了請假的事以外,我們並沒有談多少話,但是因為提到出庭的問題,女士曾對我說:"我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我無罪,不過報上登的太難聽了。"她又說:"還有馬路上賣報的小孩,嘴裏亂喊著看什麽什麽,更叫我聽了難堪。"……

3月7日的晚上,我在舍間設宴招待一位美籍技師和幾位香港來的同事,與宴者一共兩桌人。女士請假那天,我曾口頭邀請了她,那晚她到得特別早,誰也想不到這竟是她最後一次的宴會。筵席雖然十分簡單,賓主尚能盡歡,女士始終坐在席上,談笑風生。在席散之後,她臨別吻了我的內人和鏗(黎鏗,黎民偉四子,當年著名的童星)、錫兩兒,特別是阿鍚,她伏在小床上連吻了兩次,出門之後,又回進房來吻了一次。這在她平時也是如此,那時我們以為是她太高興了,誰也看不出半點異狀。哪知過了八個小時,竟得到她服毒的噩耗。

而據說阮玲玉當晚離開黎宅之後,又到揚子江飯店與唐季珊等人一起跳舞。他們回到新閘路沁園村9號家裏時,已是3月8日淩晨1點。他們是一路爭吵著回到家的。到家時,阮玲玉吩咐女傭給她準備一些點心,一邊上樓進了臥室。她對唐季珊說:"很晚了,你先睡,我記好零用賬就來睡。"誰也不知道一個行將遠去的苦命女子心裏到底想些什麽,但表麵上她還是鎮定而從容的。而後來當被發現時,現場有她吃剩的點心和三個裝安眠藥的瓶子。

黎民偉3月8日的日記這麽記載著:"早6時忽接唐季珊來電話雲:阮染疾病,請即代覓醫生來卡爾登戲院旁之鄒嶺文醫生家。偉即漱口,牙鹽盅蓋墜地粉碎,予心知不佳,即找陳繼堯醫生、陳達明醫生往救,無進步。聞她自宴罷歸家,曾請其母煲麵與她食,其時擅服安眠藥,並寫下遺書兩封,乃搖醒季珊,問他是否當她為妻,並叫唐給她最後一吻,唐始覺詫異,遂雇車送她往四川路福民醫院,唯該院夜深無醫生(阮前曾服安眠藥亦送福民醫院救活,故此次其母亦命車送她到福民也),遂轉送鄒嶺文處救治,各醫見無進步,乃於午間送入中西醫院,至晚6時半與世長辭矣……"

阮玲玉的自殺,是起因於情愛的糾紛。阮玲玉,廣東人,父親早逝,家境清貧,靠母親為人幫傭過活。1925年初,母親為雇主辭退,生活陷於窘迫,這時張達民慨然予以資助,故阮玲玉乃以終身大事相許,不久兩人在北四川路鴻慶坊同居。後來阮玲玉發現張達民遊手好閑、坐吃山空、嗜賭成癖,很快將其父的遺產揮霍殆盡,屢屢勸之,但張達民卻依然故我。而此時阮玲玉因主演電影《掛名夫妻》名氣越來越大,張達民一次次地向阮玲玉伸手要錢,用於賭、玩女人,不給就跑到攝影棚去鬧。阮玲玉因張達民有恩於她,曾苦口婆心去勸張浪子回頭,但張達民並不為所動。這使阮玲玉陷入絕望的境地,她曾服毒自殺未遂。 1932年,因阮玲玉之薦,張達民到香港瑞安輪船公司工作,後因貪汙公款被公司開除,後來還是因阮玲玉的關係,才在福建找到一個稅務所長的空缺。

而在上海的交際場中,性喜玩弄女明星的唐季珊對她垂涎已久。在唐季珊的甜言蜜語及銀彈攻勢下,1933年3月,阮玲玉帶著母親何阿英及養女小玉,開始與唐季珊同居。4月9日,張達民從福建到南京出差,經過上海,回到家裏發現人去樓空,方知"妻子"竟然和唐季珊共築愛巢,怒不可遏,揚言要對簿公堂。就阮玲玉、唐季珊方麵而言,以阮玲玉、張達民兩人從未舉行婚禮,名分未正,自無法律責任可言;但張達民以所愛被奪,心有不甘,因此委請律師致函唐季珊,指其侵占衣飾,竊取財物。而唐季珊也反控張達民虛構事實,妨害名譽。張達民一氣之下,再控唐季珊與阮玲玉通奸,妨害家庭。雙方告來告去,受傷最大的還是阮玲玉。各報連篇累牘地報道阮玲玉和兩個男人的風流韻事,繪聲繪影,誣蔑、攻擊、謾罵接踵而至。就在此時,由阮玲玉主演的電影《新女性》中有無恥記者利用輿論逼死女主角的情節,影片對黃色小報記者的下流心態和以造謠為能事的嘴臉,刻畫得入木三分,因而引起某些記者的強烈不滿,於是乘機對阮玲玉落井下石,刻毒諷罵。於是正如魯迅所說:"……不過無拳無勇如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她被額外的畫上了一臉花,沒法洗刷。"

在阮玲玉短暫的二十五載的歲月年華中,她主演了二十九部電影,其中《三個摩登女性》《城市之夜》《神女》《新女性》等影片,被認為是中國早期電影的經典之作。她以樸實、細膩而傳神的表演,征服了無數觀眾的心靈,但在自身的感情上她卻無法征服自己。她曾痛心地感覺到:"張達民把我當作搖錢樹,唐季珊把我當作專利品,他們誰也不懂得什麽是愛情……"是的,從真正的遺書觀之,張達民的無理糾纏,唐季珊的把她玩弄於股掌之間,甚至還另結新歡梁賽珍,都是她"心中永遠的痛"。也因此在淚枯心碎之際,她不得不走入生命的絕境。至於所謂的"人言可畏",那是唐季珊編出的脫罪之辭,並非阮玲玉自殺的主因。

摘自:《民國的身影——重尋遺落的文人往事》 蔡登山/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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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優閑麗人 回複 悄悄話 太小家子氣了,沒有胡蝶的大氣和高貴。性格即命運。
顏素 回複 悄悄話 那個時代的女人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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