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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花花世界:叫局、吃花酒與“Gay”生活(圖)

(2010-11-20 11:48:06) 下一個


  陳占彪

  胡適給人們留下的總是一副謹肅而老成、理性而節製的印象。其實胡適內心有著一種放肆不憚、易於沉溺、毫不自製的一麵。依胡適現存的文字材料來看,他一生中去過妓院的次數不能說十分頻繁,但也實在不算少的。

  叫局與吃花酒

  依胡適現存的文字材料來看,他一生中去過妓院的次數不能說十分頻繁,但也實在不算少的。大致梳理一下,情況如下:

    民國初年活躍在北平八大胡同中的紅妓女鳳仙、小桂合影。1923年版胡樸安編《中華全國風俗誌》有雲,當時北京“無一人不入胡同上盤子(妓院)……”,足見當時娼風之盛。

  1.“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時間:1909冬到1910年春,地點:上海)

  1909年10月初,胡適所寄身的中國新公學解散。這是胡適自1904年到上海以來第一次感到生活無所依靠、精神無所寄托時候。“餘自十月一日新中國公學淪亡以來,心緒灰冷,百無聊賴”(《胡適日記全編》,曹伯言整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不幸這時他的“家事敗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那麽一點薄產,兄弟還要分家,母親病倒,親人亡故。隻有十八九歲的胡適生活潦倒,“邇來所賴,僅有三事,一曰索,索債也;二曰借,借債也;三曰質,質衣物也。”(《日記》)他感到“前途茫茫,毫無把握”。“在那個憂愁煩悶的時候,又遇到一班浪漫的朋友,我就跟著他們墮落了”(《胡適文集》,歐陽哲生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於是看戲,打牌,逛窯子成為胡適排遣自己的三大方式。這源自新公學一個叫何德梅(Ottomeir)的混血兒,此人父親是德國人,母親是中國人,什麽都會。他住東屋,胡適與林君墨、但怒剛等幾位朋友同住西屋,這東西屋又是通的。另外,離胡適不遠,還有個唐桂梁,此公係唐才常的公子,時值革命失敗,他也情緒低落,自暴自棄。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好學好,跟衰學衰”,情緒一低落,朋友一教唆,胡適這個小年輕就學壞了。

  於是,他便跟這幫狐朋狗友一起昏天黑地,吃喝嫖賭,無所不為。“何德梅常邀這班人打麻將,我不久也學會了。我們打牌不賭錢,誰贏誰請吃雅敘園。我們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麵前擺一大壺,自斟自飲。從打牌到喝酒,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不到兩個月,我都學會了”。據他自雲:“我那幾個月之中真是在昏天黑地裏胡混。有時候,整夜的打牌;有時候,連日的大醉。”(《文集》)在上海的這段時間胡適與妓女交往的具體情況大致如下:

  舊曆1909年12月14日,胡適授課結束,“過桂梁家,桂梁令書贈妓聯,以不□(按:疑為“善”)書辭焉”(《日記》)。兩天後,即12月16日,胡適與眾友在雅敘園吃茶,並在他們的慫恿下開始了人生的第二次“叫局”。“餘素不叫局,同席諸人乃慫恿仲實令以所叫伎曰趙春閣者轉薦於餘,此餘叫局之第二次也”(《日記》)。再兩天後,即12月18日,胡適又同桂梁逛伎家了。“是日君墨、仲實皆外出,桂梁來邀至伎家,食所謂私□(按:疑為“家”)菜者”(《日記》)。

  舊曆1910年2月2日,君墨邀胡適去一名喚花瑞英的伎家,說有要事商量,其實並沒什麽事,他隻是看胡適曾稱讚過此妓,以為胡適意有所屬,於是以有事商量之由將胡適招來。“花瑞英者,去年餘於金雲仙家觀之,時與金韻籟同處,皆未懸牌應客。君墨亟稱此二人,謂為後起之秀,餘亦謂然。乃今年,二人皆已應征召,君墨僅得金韻籟地址,而不知花瑞英所易姓名及所居何裏,近始得之。君墨以餘嚐稱此伎,遂以為意有所屬,故今日遽爾見招”。“是夜酒闌,君墨已醉,強邀至金韻籟家打牌,至三時始歸”(《日記》)。是年花瑞英年方二八,剛開始“掛牌營業”。胡適一幹人便扣門而來。大約此妓確為上品,一年後,1911年,17歲的花瑞英嫁與40來歲的剛斷弦的南潯富翁張石銘,誰知張石銘上半年剛娶名妓,下半年又娶新婦,外寵甚多,花瑞英憤而離家出走,不得已重操舊業。張石銘又何許人也,此公乃民國元老張靜江之兄長,中央大學校長張乃燕之叔伯也。18年後,1928年5月12日,胡適看到《晶報》上一條《張石銘身後一公案》的消息後。喚起了他的回憶,從中我們可以得知,胡適曾為花瑞英集過一聯。據胡適自雲:“宣統二年(1910)春間,我和林君墨都叫過花瑞英的‘局’,那時她還是初出來的第一年。我曾為集一聯雲:‘倚檻觀花瑞,攀林搴落英。’上許敬宗,下謝靈運。”(《日記》)

  舊曆1910年2月5日“夜,諸人聚飲於伎者白玉茹家,餘亦在坐”,“歸寓已十一時”(《日記》)。2月6日,這一幹人又到花瑞英家“打茶圍”,打牌打到一點鍾,此後又同赴一伎陳彩玉家,把人家硬是叫醒,搞了一個通宵。“晚課即畢,桂梁來邀外出散步。先訪祥雲不遇,遂至和記,適君墨亦在,小坐。同出至花瑞英家打茶園[圍],其家欲君墨在此打牌,餘亦同局。局終出門已一點鍾”。據邵雍在《中國近代妓女史》中介紹,在上海嫖妓是有一套比較複雜的程序的,一般先要“打茶圍”,亦稱“端盤子”,再到“叫局”,再到“吃花酒”,最後,才會“落水”(留宿),一般對“長三”而言,先要“打茶圍”,所謂“打茶圍”,“客人對於長三,非由出場點曲相識,亦必有人為之介紹,往其家作茶會,曰‘打茶圍’,不須給錢。有水果、瓜子、鴉片等相餉”(王書奴《中國娼妓史》,見李敖《胡適評傳》,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01)。“打茶圍”可一人,亦可多人,但規定隻能以一人為主,這一人可以動手動腳,其他人隻限於言語。“君墨適小飲已微醉,強邀桂梁及餘等至一伎者陳彩玉家,其家已閉房臥矣,乃敲門而入。伎人皆披衣而起,複欲桂梁打牌。桂梁以深夜驚人清夢,此舉遂不可卻。餘又同局,是局乃至天明始終”(《日記》)。

  舊曆1910年2月10日夜,他們又到花瑞英家喝酒去了。“是夜伯經招飲於富貴春,席終,餘與仲實同赴鄧碩麟君約,飲於花瑞英家,十二時歸”(《日記》)。2月12日,一個雨夜,就是胡適光著腳板,用皮鞋醉打執勤巡捕,此後被罰五元的那夜。胡適在《四十口述》中道:“那一晚我們在一家‘堂子’裏吃酒,喝得不少了,出來又到一家去‘打茶圍’。”(《文集》)而當年的日記中則這樣記,“是夜唐國華招飲於迎春坊,大醉,獨以車歸。歸途已不省人事矣”(《日記》)。這兩個敘述不十分一致,也許當年日記所記更準確些吧。

  看來這幾個月,胡適幾乎成為“問題青年”了,叫局吃酒,賭博學唱,一些壞的生活習慣都粘染上了,由於那時娼妓是有不同流品的,“書寓”、“長三”、“幺二”統稱為“堂子”,大概屬於正規的營業,有執照,納捐的。而“鹹肉莊”、“鹹水妹”、“野雞”之類的屬非法經營,小本買賣,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胡適之們逛窯子多為中等消費,書寓先生之類非他們這幫窮漢所能消費得起,而野花流鶯又非他們文人雅士所樂意。於是,中等娼妓往往是他們的最佳選擇。但墮落到什麽程度呢?所幸這幫年輕人都沒有什麽錢,所以隻能量力而窮開心。“賭博到吃館子為止,逛窯子到吃‘鑲邊’的花酒或打一場合股份的牌為止。有時候,我們也同去看戲。林君墨和唐桂梁請了一位小喜祿來教我們唱戲”。他們也僅止於叫叫局,吃吃花酒,打打牌而已。據不完全統計,此段時間,他接觸過的妓女計有趙春閣、花瑞英、金韻籟、白玉茹、陳彩玉等人。要說明的是,逛窯子也並非隻意味著皮肉交易。喝茶、打牌、作詩、獻唱、陪聊亦是娼妓的種種服務項目,而胡適們也止於“打茶圍”、“叫局”、“吃花酒”,隻是在“池塘”走來走去,鞋子有點濕,但最終沒有“落水”。

  對於這幾個月的放蕩生活,胡適日後屢有懺悔。1914年,遠在美國的胡適在日記中寫道,“吾在上海時,亦嚐叫局吃酒,彼時亦不知恥也。今誓不複為,並誓提倡禁嫖之論,以自懺悔,以自贖罪,記此以記吾悔”(《胡適留學日記》,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1916年,他在戲贈朱經農的詩中寫道:“那時我更不長進,往往喝酒不顧命;有時鎮日醉不醒,明朝醒來害酒病。一日大醉幾乎死,醒來忽然怪自己:父母生我該有用,似此真不成事體。”(《胡適留學日記》)他從此要洗麵革心,重新做人了。

   2.“我也不便拒絕”(時間:1921年9月4日,地點:上海)

  胡適的確不愧是位優秀的“有為青年”,在上海逛窯子的那幾月看來是他平生少有的自甘墮落時期。那時也許正值年富力強,又適人生無所目的,生活無所著落之因素,使得他身心放縱了幾個月。七年留美生活使得他明白原來我們自視為風流韻事的逛妓院,其實是人類最為醜陋的道德之一,於是,他主張禁嫖。此後的“文學革命”使他頓時成為一時風雲人物,1917年,年值26歲,博士文憑還沒拿到手的胡適,就應蔡元培之邀成為北大教授,風度翩翩,演講頻頻,他成為“新文化中舊道德之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之師表”(去世後蔣介石之褒揚令)。所以,無論是主觀上,還是客觀上,他都沒有再如此胡鬧的必要和可能。然而,逛妓院的事仍還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說此前在上海屢逛妓院是主動的話,1921年9月4日與妓女合影則是礙於朋友的情麵,被迫的,這次與兩個“疑似混血兒”有關。1921年,胡適應高夢旦等人的再三請求,為上海為商務印書館作一籌劃,9月4日,“回寓,恰值主人之子振時邀了陳景韓(冷血)、李鬆泉(哈佛學生,以善變戲法出名)和兩個葡萄牙人(能說中國話,大概是中國婦人生的)在家吃茶。他們邀我加入。後來始知這幾個人都講究照相,今天是來照園中風景的。那兩個葡萄牙人又招了兩個妓女來照相;我聽他們的談話,大概這幾個人都是常在一起嫖賭的人。我因張丹斧七月間曾作一篇《取而代之》的文,使我覺得很對不起陳冷血,故我不便即辭出”。“最後他們把在座的人合照了一張,我也不便拒絕”(《日記》)。這幾個家夥,又是一幫十來年前的胡適之們,隻不過,胡適已不是十來年前的胡適了,他隻是被迫合一下影而已。

  3.“看看濟南的窯子是個什麽樣子”(時間:1922年10月13日,地點:濟南)

  胡適每到一地,似乎都喜歡到該地的窯子裏看看。1922年,胡適到濟南參加“第八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討論新學製”會議。10月13日,這天傍晚,胡適去理發,看來他實在太困頓了,以至於理發的時候都睡著了。洗頭發時,他叫師傅用冷水洗頭,才得以清醒。這天晚上,郵局失火停電,大約無事可做吧,日記裏這樣寫:“我就到濟源裏去看看濟南的窯子是個什麽樣子。進去了三家,都是濟南本地的,簡陋的很;大都是兩樓兩底或三樓三底的房子,每家約二人至四人不等,今夜因電燈滅了,隻點油燈,故更覺簡陋。十時半回寓,早睡”(《日記》)。

  4.“邀我們去逛窯子”(時間:1925年9月底到10月初,地點:漢口)

  1925年9月底到10月初,胡適應武昌大學和武昌商科大學邀請去做演講,他忙中偷閑,與朋友們一起又要看看窯子的生活了。“有一天夜裏,小朋、達夫、金甫和我把周老先生(鯁生)拉去看漢口的窯子生活;到了一家,隻見東牆下靠著一把大雞毛帚,西牆下倒站著一把笤帚,房中間添了一張小床,兩個小女孩在上麵熟睡”。“又有一天,孤帆得了夫人的同意,邀我們去逛窯子,到了兩家,較上次去的清潔多了。在一家的席上,有一個妓女是席上的人薦給金甫的;席散後,金甫去她房裏一坐,她便哭了,訴說此間生活不是人過的,要他救她出去。此中大有悲劇,因是意中的事。此女能於頃刻之間認識金甫不是平常逛窯子的人,總算是有眼力的。那夜回寓,與達夫、金甫談,我說,娼妓中人閱曆較深刻,從痛苦憂患中出來,往往more capable of realromance(擅長談情說愛),過於那些生長地安樂之中的女子”(《日記》)。

  5.“帶他去楊蘭春、桂女亙兩妓家”(時間:1926年2月初,地點:上海)

  大概胡適認為妓院似是了解中國國情的一個難得的場所吧,1926年2月初,他帶外人L.Gannett(L·加納特)去逛妓院。沒料到,此洋朋友倒是力勸胡適不要將精力花費到這些無聊的遊戲之中。直到8月22日,胡適為庚款的事情歐遊時,才得以有空給他複信,並在23日日記裏深刻自省。“他在二月初,在上海見著我,談的很多。有一天晚上我要叫他看看中國情形,帶他去楊蘭春、桂女亙兩妓家。他是我的舊友,別後於三月五日從北京寄我信,(深情)勸告,怕我把有用的精力浪費在無用的嬉戲裏”。胡適告訴加納特,他決心“要嚴肅地做個人,認真地做番事業”,並將加納特原信附於自己日記之中,“以記吾過,並記吾悔”(《日記》)。

  其實,他對去妓院的悔過似乎在8月14日在倫敦的時候就有過,胡適“感覺寂寞的很”,“寫信與冬秀,說我近來的心理。我說,第一想把身體弄好。第二把一切壞習慣改掉。以後要嚴肅地做個人,認真地做一番事業”(《日記》)。說到“好身體”,胡適似乎並不健壯,一個痔瘡都得休息幾個月來調養。他對馬寅初的身體曾這樣記載,“寅初身體很強,每夜必洗一個冷水浴。每夜必近女色,故一個婦人不夠用,今有一妻一妾”(《日記》)。所謂“壞習慣”,對胡適來說,習慣稱得上壞的,而且值得深切悔過的,也許隻有逛窯子之類的事了。然而,8月28日他又到“娛樂場所”紅磨坊去了。“晚上與顧君(按:顧蔭亭)夫婦等到Le Rotorde (羅道達咖啡館)去吃咖啡”,“又與他們同去Moulin Rouge(紅磨坊)看跳舞,夜深始歸”(《日記》)。後來,他似乎僅限於看看歌舞表演之類的,1931年3月20日在東興樓吃飯,“飯後與誌摩、鄭穎孫同到東安飯店的白宮舞場看跳舞。北京近二年中跳舞場開了不少。前門外的妓女有改業做舞女的”(《日記》)。

  以上是筆者所能見得到關於胡適進妓院的大致情況。

   “玩玩”與“看看”

  從以上材料大致可以看出,胡適一生逛窯子次數並不算少,他常常到一地都會體察一下當地的窯子。他“逛窯子”似乎有兩個意圖。一是“玩玩”,即娛樂式的狎玩。我們不必為尊者諱,這裏不排除他的自甘墮落、自我遊戲、自我放縱的因素,這在1909年至1910年上海時期為最,也許這並非惟一的一次,因為至少在1926年,他引領加納特去逛兩家妓院時,加納特對他報以誠懇的勸誡。應當說,在上海期間,他在和朋友們一起逛窯子的時候,多是本著此目的。從現有材料上看,其活動也許限於“吃花酒”、“打茶圍”之類,並非簡單直接的皮肉交易。

  二是“看看”,即體察中國社會民情。胡適逛窯子也許不光是為了狎玩,他把妓院作為了解一地風土人情,了解中國社會的一個窗口。1922年在山東的“看看”,1925年在濟南的“看看”。純粹為了“看看”而“看看”的因素也許是不能忽略的,他在日記中也簡略地記載了這些妓院的基本情況,但問題在於,不知他到底了解到了什麽樣的民情。這裏也許有著某種隱秘的衝動,因為某種情緒也許在體察社會民情的幌子的自我安慰下才能得到正當的展開。

  有時也能做很gay的生活

  胡適的叫局與吃花酒其實與他的性情有關。胡適給人們留下的總是一副謹肅而老成、理性而節製的印象。其實胡適內心有著一種放肆不憚、易於沉溺、毫不自製的一麵。讀者諸君可能不讚成,但這可從他的手相中看出,他自己也絕對承認這一點。

  1921年8月26日。在上海益都的飯局上,其友鄭萊曾學西洋看手紋法,他給胡適看手相,“他說,我雖可以過規矩的生活,雖不喜歡那種gay的生活,雖平時偏向莊重的生活,但我能放肆我自己,有時也能做很gay的生活(gay字不易譯,略含快活與放浪之意)。這一層也是很真,但外人很少知道的。我沒有嗜好則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我自知可以大好色,可以大賭。我對於那種比較嚴重的生活,如讀書作詩,也容易成嗜好,大概也是因為我有這個容易沉溺的弱點”(《日記》)。那種“好色”,其實正是胡適易於沉溺、毫不自製的性格所致。所以,一經誘惑,便就學壞。這一點承蒙他老人家的指明,可謂解釋他叫局與吃花酒的關鍵之所在。

  除過性格因素之外,他的內心放縱的一麵也許還與他小時候閱讀過的一些淫穢小說有關。胡適小時候喜歡看小說,而小說又是家人所不允許看的。所以他隻得偷讀。他當然接觸到許多優秀的白話小說,但同時小胡適也接觸到一些淫穢小說(所謂黃色小說是也),並深受其害。“大凡一個人年小的時候,知識沒有充足,心思也沒有一定,都是跟好學好跟壞便學壞的”,“即如看淫詞小說便有大害”(《文集》)。他日後談到受黃色小說之害時說,“所得小說良莠不齊,中多淫書,如《肉蒲團》之類,害餘不淺。倘家人不以小說為禁物而善為選擇,則此害可免矣”(《胡適留學日記》)。在他出國留學前,對《金瓶梅》肉欲的渲染之害這樣說道:“以餘觀之,則此書固是社會小說,然寫淫太過,本旨轉晦。作者即欲寫一淫人,偶一渲染,未嚐不可,今乃繪聲繪影,窮形盡致,遂令懵懵閱者,變本加厲,遺害幾許青年,此其咎,作者百喙不能辭也。”(《日記》)他自己深知舊小說淫穢內容的害處。

  然而,在國外的留學生活,使得他始知嫖娼其實確係一種落後而醜陋的道德,而國內文人學士卻視為風流雅事而不自知,這一對照,使得胡適覺得如芒在背。1914年6月30日,他始提倡禁嫖。“吾國人士從不知以狎邪為大惡。其上焉者,視之為風流雅事,著之詩歌小說,輕薄文士,至發行報章(小報),專為妓女作記室登告白。其下焉者,視之為應酬不可免之事,以為逢場作戲,無傷道德”。“今日急務,在於一種新道德,須選造成皆知女子墮落為天下最可憐之事,令人人皆知賣良為娼為人道大罪,令人人皆知狎妓為人道大惡、為社會大罪,則吾數千年文教之國,猶有自贖之一日也”(《胡適留學日記》)。而“我們中國的人,從前都把那些女人當作男子的玩物一般”(《文集》)。他很大程度上認為中國舊有的嫖娼責任主要在於嫖男,而不在於娼女,這和魯迅的觀點頗為類似,魯迅曾說,“自然,各種各式的賣淫總有女人的分。然而買賣是雙方的。沒有買淫的嫖男,那裏會有賣淫的娼女”(魯迅《南腔北調集·關於女人》)。所以,胡適對於妓女也不如一般人歧視和鄙夷的態度,對她們頗為尊重和同情。在他的眼裏,妓女首先是個人。所以當他聽說高一涵接了個妓女做老婆,就馬上寫信給他的老婆江冬秀,叫她不要歧視人家。他說,“請他千萬不要看不起一涵所娶的女子,勸他善待此女。‘他也是一個女同胞,也是一個人。他不幸墮落做妓女,我們應該可憐他,決不可因此就看不起他’”。另外他致書高一涵,“勸他新娶之後,戒絕賭博,多讀書,繼續學問的事業”(《日記》)。一涵為了胡適的見解和寬慰,感激涕零,回信給胡說:“誰知你竟能超脫一切俗見,竟於寬恕之外,來勉勵我前進,真使我感愧無地!”(《日記》)對男人的責難和對妓女的同情,這無形中會增加對自己狎妓的罪孽感。

  一方麵有內心放縱之一麵,另一方麵又視之為罪惡,這是他內心矛盾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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