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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手段”是絕招——李鴻章是如何控製洋兵的?

(2010-09-23 05:28:48) 下一個

1860年清政府開始感到“夷人不足慮”,而後進一步確定了“中外和好”、借外洋人力量消滅太平軍的戰略。

當然,這種戰略性的根本轉變從提出到具體施行並不容易,必然要有一個“磨合”過程。從上到下都會有種種不同反應、不同理解、乃至不同的執行策略。而且,在執行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向何“夷”借剿、合作到什麽程度、以何種方式合作、指揮權由誰掌握、允許“夷兵”剿“賊”到什麽程度等一係列具體問題。這些,中央政府沒有也不可能有具體的方案,因此相關地方政府和各級官員便有較大的相機行事的權力和幅度極寬的“自由裁量權”。

對“借師助剿”最為積極的,當屬與自己利益最為密切、以上海為中心的東南官紳。其實,在朝廷對外基本國策還沒有發生轉折時,與洋人打交道頗多的上海官紳就開始借用洋兵“協防”。1860年在滬籌辦防務的蘇鬆太道吳煦雇美國人華爾(F.T.Ward)組織了洋槍隊。華爾率這支名為“常勝軍”的洋槍隊在上海附近與太平軍多次作戰,由於武器先進,打了一些勝仗,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1862年9月下旬,華爾在一次戰鬥中被太平軍打死。之後,清政府任命美國人白齊文(H.A.Burgevine)為管帶。如此重要之事,地方官竟能不經中央政府同意,足見外力對近代中國的侵染之深,更足見地方利益、地方勢力在晚清之崛起。

“借師助剿”政策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對,曾國藩也不完全讚成。1862年曾氏已任兩江總督,手握重兵的他對朝廷的重大政策不便公然反對,於是在奏折中提出先靠自己的力量在重要地區消滅太平軍後再商量“會師助剿”之事。很明顯,這隻是一種委婉的反對,既然重要地區的“賊”已被滅,自然沒有“借夷”的必要了。他又提出“借夷”最多應隻限於上海一地,因上海已是通商口岸,洋人利益頗多,而且上海無險可守,清軍兵力又不夠。他一再強調,借“夷”兵隻能“會防”不能“會剿”,所以對部分江浙官紳此時籲請要借洋兵代為收複江寧、蘇州、杭州一帶極為反感,將其譏之為科舉考試“借槍手頂替”,說他們“為此不擇之呼籲,皆臣治軍無狀之咎”,表示臣“既以借助外國為深愧,尤以無兵會剿為大恥”。明以“自責”,暗中“反對”。李鴻章到上海後,曾國藩信中多次指示他與洋人打交道的原則和策略,可以看出曾氏深知與洋人打交道的重要與謹慎。

到上海後,尚無與洋人打交道經驗的李鴻章立即就必須直接麵對洋人。為此,他一次次致書曾國藩,既表明心跡,又向曾討教。他認為上海的官紳“媚夷”,“失之過弱”;而一些反對者則“失之過剛”,表示他的原則是對洋兵“調濟於剛柔之間”。他想在剛柔之間、籠絡與控製之間走鋼絲、搞平衡,但並不容易。

李鴻章剛到上海時,華爾拒不見他,給了他一個下馬威。不久與華爾和“常勝軍”有過幾次接觸後,在給曾的信中將其譏之為“蠢然一物”,常勝軍“弁目百數十人,均係外國流氓”。不過,“常勝軍”的戰鬥力卻著實讓他吃驚,決意對其“全神籠絡之”,以為己用。但要完全由自己控製並不容易,經過一番接觸,他感到 “常勝軍”人馬精良卻專恣跋扈、狂傲不馴,清朝官員根本不能過問,更無法鈴製。而且,中國官員中隻有經常與自己作對的吳煦、楊坊與他們關係密切,為其提供糧餉等是清軍的數倍。因此,李鴻章感到“常勝軍”固然對鎮壓太平軍有用,但有可能對他本人和權勢和清政府造成威脅,所以一直伺機對其加以製抑,並想藉此剝奪吳煦、楊坊的職務和兵權。華爾身亡,白齊文走馬上任,終為李鴻章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

白齊文性情較華爾更加肆橫,與吳煦、楊坊等漸有矛盾,吳、楊則以拖欠軍餉對付他。1863年1月,白齊文從鬆江帶衛隊回到上海,到楊坊開的銀號索要欠餉,被楊拒絕。結果,白將吳痛毆一番後,搶去餉銀四萬餘元。李鴻章知情後以“不遵調遣,劫餉毆官”之罪名將白齊文革職。白自然不服,到北京控訴,得到美國公使和英國公使的支持,會同促請清政府將其複職。但清政府認為若將一省巡撫在職權範圍內所作的正常決定強行撤銷實無理由,於是將矛盾下推,發回上海再作處理,李鴻章堅持不許白複職。李鴻章在《白齊文滋事撤換片》中強調:“外國人性情乖戾,威令不行,本難駕馭”。他提出要由中國官員會同管帶。當然,他決不會同意仍由吳煦等人插手此事。在此顯示出李鴻章權謀老辣的是,在這則因白齊文毆打楊坊而要將其嚴處的折片中,李鴻章竟提出還要嚴處吳煦、楊坊。因為白齊文的種種不是都與吳、楊有關:“該道等創募此軍及換人接帶,始終主謀。又有督帶之責,不能實力鈴製,辦理不善,咎亦難辭”,所以此二人暫行革職。

李鴻章深諳軟硬兼施之道,在提出處理白齊文、整頓“常勝軍”的同時就又附上了《奏獎外國官弁片》,提出朝廷應獎勵一些外國使領館官員和軍人,“以示我朝行賞論功,中外一體之至意。”意在平息外國對撤換白齊文的不滿。

但想整頓“常勝軍”、收回兵權並不容易,因為撤掉白齊文後,兵權落入英國人手中。英國方麵對“常勝軍”一直由美國人指揮始終不甚滿意,早就在“常勝軍”中安排一些英國人。為收回兵權,李鴻章在撤掉白齊文十幾天後與英國駐華陸軍司令士迪佛立(Siv Charles Staveley)作了一番艱難談判。經過多次辯論,李鴻章已“舌敝唇焦”之後,雙方終於同意“常勝軍”由中英各派員會同接管,並簽訂了《統帶常勝軍協議》。此協議有十幾條之多,但歸納起來無非以下幾個主要問題。首先,在兵權歸屬問題上,英國放棄了獨攬大權的要求,協議規定管帶均應歸中國撫台節製調遣,中、英兩國都派正規軍官會同管帶,但中國放棄了英國管帶如有過失照中國法律規章辦理的要求。士迪佛立主張凡“常勝軍”出去戰鬥必須先與英、法兩國商定,此點被李斷然否定,後改為如到百裏以外作戰則須預先與英、法兩國商量,臨近作戰可自主決定。其次是兵額問題。英國希望“常勝軍”最少要五千人,而李鴻章一方麵希望靠它消滅太平軍,另一方麵又怕它人數過多、既費銀太多影響淮軍費用又可能形成尾大不掉之勢,留下隱患,所以力主大量裁減。最後雙方妥協,同意以三千為度,若以後兵餉緊張可視情況繼續裁減。第三,軍費後勤方麵規定其軍餉在海關銀號按月支取。在李鴻章的堅持下決定從簡,並且規定購買軍火須有江蘇巡撫文書,管帶官不準私購。第四,“常勝軍”駐紮在鬆江城,但不得幹預地方事務。第五,懲處兵勇須聽中國會帶官意見。

李鴻章在上朝廷的《整飭常勝軍片》中表白說通過這些條款可以“漸收兵柄”,“以後辦理稍有頭緒”。他承認是看到了“常勝軍”在鎮壓太平軍過程中顯示出的強大戰鬥力,又感到其“日益驕蹇,漸成尾大不掉之勢”,所以才“籌思累月,久欲稍加裁抑。而事關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輕於發難”,此次正好借白齊文事達到目的。他對洋兵的原則、態度是“於調停籠絡之中仍寓裁製控馭之道”。(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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