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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防的臥室 中世紀歐洲人奇特的床上廉恥觀

(2010-05-25 10:46:40) 下一個

臥室的門不是想關就能一下子關起來的。從極端開放到尊重隱私需要有個過程,同時還要考慮路易十四時期形成的一係列待客迎賓的繁文縟節。

名門貴族習慣在床上接待客人。尤其是貴婦人都喜歡這樣做,連紅衣主教黎士留都在床上接待客人。在古典文明中,臥室是真正的殿堂,大床擺放在中間,櫃子靠牆而立。床是房間主要的家具,又長又寬,通常放在高出地麵的台子上,床上方有華蓋,周圍掛有幔帳,床邊堆著睡枕和其它臥具,遮擋著女主人的麵目。女主人一般都是坐在床上,有時也躺著。大床周圍擺放著欄杆或屏風隔成“小巷”,靠邊放著一些為客人預備的小凳或折椅。好朋友會毫不猶豫地坐到或躺到女主人的床上,甚至打個滾都無所謂。

莫裏哀喜劇中那些遊手好閑的公子哥東家串西家走,左打聽右打聽,嘴邊總吟著一首特利索丁的十四行詩以充文雅。而實際上是些“街頭獵豔者”。他們的不拘小節有時令人生厭,像羅米利神父在龔德朗夫人家中舉止就非常隨便,有時當著大家的麵就往床上一躺,手還到處亂摸(232)。一天,王妃埋在床裏還沒有起床,羅克婁爾騎士跑過來,說一聲:“夫人,您吉詳。(233)”當時並沒有什麽好辦法監督喜歡在床上自慰的姑娘。

物極必反,一些正派的人開始對不拘小節的行為大為反感。 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對那些喜歡坐在女主人床上“開玩笑”的人投以白眼:如有必要四個小夥子可以一下子把這些家夥連被子一起扔到街上。一些行為指南開始對拜客禮儀加以規範。

安杜瓦內.德.古爾丁王後的寢宮發生了細微的變化,如果床周圍不設欄杆,那就是禁止靠近床邊,“在貴人的房中,如果放下床幔”那就表明欄杆也不能靠坐。在一般人家中,“坐主人的床屬於不文明舉動,尤其是女人的床,與不熟悉的人坐在床上聊天被視為失禮。”

床上的廉恥觀與洗浴的廉恥觀經曆了同樣艱難曆程,因為自古以來法國的住房就沒有專用房間。婦女既沒有客廳,也沒有浴室。而室內隻能搞一些欄杆、屏風和禮儀指南,把浴桶用布罩住,這些都是些應急措施,不解決根本問題。至了十八世紀,貴婦人才有專用小客廳,到了十九世紀臥室終於與其它房間分開了,直到這時候,形成新觀念的條件總算具備了。

女人隻有在一生中的重大時刻才在臥室中接待客人或接受親人的祝賀與安慰:包括結婚時,新婚之夜第二天清晨醒來時,生孩子時或者喪夫時。當然還有上千種理由讓女人不能離開床鋪,主要與醫療有關。通便和放血是治療和預防的主要手段。而其它治療方法大都采取這種形式。藥物灌腸也要求病人在床上躺上一段時間……路易十四曾做過兩千次通便治療,他就在臥室中接見大臣、聽取建議,大事一點也沒耽誤。至於放血治療,病人都知道,應該保持平躺的姿勢。

探望奧地利的安娜王後的事件史有記載,1625年,王後臥病在床,英國公爵布金漢前往探視。公爵難道是王後的情人?講述這件事情的持衣侍從拉保爾特先生則不以為然。不過也是利害所致:由於這次“失誤”,他丟掉了持衣侍從的差事。王後當時正躺在床上進行放血治療,布金漢和赫朗德被引進王後的寢宮,兩位先生確實“呆的時間過長,超過了禮儀所允許的限度,這樣,王後的首席宮庭女官德.拉布西耶爾夫人不得不一直陪在王後身邊,引起兩位男賓的大為不滿,等兩位先生告退後,女官和侍從們才從王後寢宮中退出”。禮節性拜見?還是剌探性的來訪?王後和英國布漢金公爵到底什麽關係,各種猜測不脛而走。首先是路易十三,他把拉保爾特先生和幾個曾為英國人服務而受到懷疑的女官辭退。特別是第二年王後接見了曾被懷疑在國王的襯衫上下毒的夏萊,事情更為惡化。路易十三下旨“禁止任何男人進入王後的房間,除非有國王本人在場”。此舉實屬罕見。

貴婦人生孩子之後,會專設一個房間,年青的媽媽在床上會見來賓接受祝賀。有些人也會在懷孕期間組織舞會以示慶賀。1702年,國王的兒媳婦,大孔代的孫女美因夫人,不願意因自己懷有身孕而中斷“不眠之夜”,就在自己的寢室裏舉辦了化裝舞會,而她則在床上觀看,“場麵頗為奇特”聖西門評論道。之所以奇特,是因為當時醫生特意囑咐孕婦在懷孕期間應避免任何激動情緒,以免在嬰兒皮膚上留下痕跡。當時人們真擔心孩子生下來會帶著化裝舞會的麵具!

新婚之夜之後,新娘必須任由鬧新房的朋友擺布。根據聖西門的描繪,那真是一場嚴峻的考驗。他結婚時,聖西門夫人“在父母家羅爾熱府的床上接待了來自法國各地的客人,當地風俗和好奇吸引了眾多來賓。”這還不算完,新伯爵夫人在自己家裏接待了全法國的客人之後,又被引見給國王,之後“在阿爾帕戎公爵夫人府上接待了全王宮的客人”。這時還沒有像西班牙人那樣把染有初夜紅的毯子掛起來,但是有些丈夫把它保留起來,有人說那是為了一旦打起性無能的官司可以做為有力證據……而有些新娘,新婚初夜,第一次性行為之後會龔朗夫人那樣故意聲張一番:“兄弟,你放心,我再也不幹了!”確實,她在十七歲時曾與一個野蠻的小子結過婚,“那家夥是那麽粗暴,讓她整整痛了八天”。而這個酒鬼卻發誓賭咒地說:“這位無知的小娘子以為每次都這麽痛,以後要是嚐到甜頭,就會忘記她說的話了。”

最後,除去這些接待和禮節之外,貴婦人還不得不讓幾個特殊人物觀看洗梳沐浴。因為漂亮女人的一天應該從“秘密的”的洗梳沐浴開始,而愛人卻是不能觀看的。這種沐浴簡直就是“愛美的人兒發明出來的遊戲”,新娘的侗體欲蓋彌彰,讓人想入非非,不由你不臉紅心跳。“浴衣撩動,露出半條玉腿,蓮步輕移,微現一雙小巧金蓮,嬌豔之態非言語可以形容。”

如果把別人拒之門外,要是遇上一個像愛開玩笑的太陽王的孫子勃艮第公爵那樣的人,麻煩就大了。在馬爾利,每天早晨,為了把阿爾古爾公主弄醒,他動用了二十來個瑞士雇傭兵帶著鼓號跑到臥室,而冬天則用雪球一頓亂丟……宮裏的所有人都參加了這場遊戲,再加上公主一驚一乍的性格,場麵更加熱鬧非凡。

床上這一套繁文縟節與十七世紀鼓吹的“女性廉恥觀”不太一樣。人們可以為一句話和一個粗魯的用詞憤恨不已,或者在如何穿睡衣、浴衣上下功夫,卻從來不考慮在房間格局上動動腦子,以保證人們的隱私。這使我們對衛道士的嚴厲說教大為懷疑,而使我們更容易相信當時當時那一套都是假正經。

睡衣在中世紀初就已經為人所知,並使用,但是至到十七世紀還沒有普及。在烏丹寫的《法國人的好奇》這本書中戲稱那些穿睡衣睡覺的人“像國王的劍一樣,總是藏在劍鞘裏”。不過在時髦的沙龍中,不管是晚上穿的睡衣還是白天穿的便服(不戴睡帽)都很普及,在索麥茲收集的切口一書中稱之為“活人和死人之間永恒的戰場”。那麽在其它地方呢?

前文已經提到米羅蒙騎士曾利用赤身裸露的小把戲把堵門討債的女債主趕出家門。莫蘭男爵,是個“愛開玩笑的法官”,利用女債權人的近視,使用了同樣技倆。

這位男爵也被女債主堵在床上,隻好聲稱有病,就像他平常在馬車上拿看熱鬧的人開心一樣把屁股扮成腦袋。那位好心的討債人看到眼前裹在被子裏、話都說不清楚的蒼白麵孔,真以為他病了。而男爵為了裝得更加逼真,還煞有其事地咳嗽了兩聲,又忍不住在女客人的鼻子底下放了幾個悶臭屁。而這位女士卻說:“我看先生病得實在不輕,他嘴裏的氣味太重。”

莫裏哀喜劇中其中有一位可笑的女才子加多斯“一想到自己要挨著一位赤身裸體的男人睡覺就受不了”,就衝這一點,暫且不論男士是否假正經,對必須穿睡衣睡覺也應該感到反感了。塔爾曼.德.雷奧講了一個故事,說的是一位假正經的新娘,在新婚之夜,遲遲不上床。女傭為她寬衣時,還吵著鬧著非要讓新郎躲到一邊。丈母娘看到女兒嫁到這種住房擁擠不堪的人家,大為惱火。可是這位新娘結婚三個星期就懷了身孕。

在十八世紀,大概是為了這種羞於見人的新婚夫婦才發明了令人叫絕的“夫妻睡衣”。這種睡衣一直到二十世紀還有人穿。這種睡衣是在衣服上挖了個洞以方便行房事,誰出的這個主意?人們很想知道這位廉恥之父到底是誰。但是無從考證,隻好以“尼科梅德先生”的模樣來想像,這是安納多爾.法朗士杜撰出來的“廉恥公司”主任。確實,在新娘的嫁妝中“有寬大、拖地的睡衣,睡衣上開一小洞,新婚夫婦可以合法地完成上帝之命,以便接宗傳代,繁衍發展。洞口周圍飾以漂亮的花邊,恕我直言,那隻不過是為了添點彩。”

在此,小說中所說的完全與現實相符。約瑟夫.維雷把這些睡衣保存在艾斯帕裏昂博物館中。睡衣上的“幸福之洞”裝飾著各種花邊,代表著具有高層次的哲學思想“上帝所願”……另外,在胸部還挖了一個洞口,那是為了年青的母親給孩子喂奶時不用解開衣服。而男人的“柵欄門”前有“一吊橋”,掛在肚臍上麵,用一枚鈕扣釘牢,必要時可以解開,這樣夫妻行房事不會因衣衫而受阻。樣式已有規範:洞口高13厘米(相當於男人的手掌寬),這經常讓某些作妻子感到失望而感歎:“柵欄門如此之多,難以見到裏麵的動物”……女人在睡衣上也有些花樣:當她們覺得身體不適,不能接待小動物時,就把束帶係緊。這種睡衣的老式名稱為 “巴黎式開口睡衣”,從中可以看出睡衣的起源,據說這種睡衣在農村比在首都巴黎流行的時間長……有稱什麽“天主教家庭睡衣”或者“生產小教徒的睡衣”的,稱謂都與教會有關,因為修道院在寄宿生的行李中都準備了這種睡衣,在十八世紀,在忌諱越來越多的學校中已開始使用這種睡衣了。

從十七世紀起,神父們就呼籲精力過於充沛的小夫妻們“在床幃之中要注意正經、適度”。何為“適度”?艾裏奧多爾神父在《歡娛與禁區》中告訴我們“夫妻床幃之樂”切忌淫樂過度和不正確的姿勢。不過這一忌諱很快從行動轉換到視覺。艾裏奧多爾神父說道:“要避開仆人、孩子、朋友們的目光,不要讓純潔之火引發邪惡!”不過關於夫妻睡衣的鬧劇壽命不算很長,隻有百年曆史!

人們很快適應了新式睡衣。維雷說;“總之,麻布做的睡衣太硬,新衣服穿在身上,很難掀起來。因此需要開一個口子。”在試穿之前,這些衣服不都是直立放著的嗎?不都是在樹幹上摔打一番才能把衣服弄得軟和一點嗎?人們很快發現睡衣上的洞可以派上很多用途。比如便利傳遞衛生紙,還可以把嬰兒的腳丫子放進去捂捂暖……現在,在落後的農村還可以發現這樣的睡衣。1952年,一位到康城生孩子的婦女就穿著這樣的睡衣。這是她的第十二個孩子。但是“她丈夫還從來沒見過不穿睡衣的妻子是什麽模子。”

十八世紀時盡管有些過份的作法,睡衣還是開始普及。首先是宮廷,由於王室的行為怪誕,受到眾人的指責,他們不得不穿上越來越保守的睡衣。像瑪麗-安杜瓦耐特睡覺時就穿著“飾有穗帶和花邊的的帶袖胸衣”,還用一塊大頭巾包在頭上。(242)

耶穌教會的教科書上,竟然有換睡衣時不能看到自己私處的內容,這一套動作很快就在學校中傳播開來。“起床時動作要小心謹慎,身體任何部分都不能露出來,即使是旁邊沒有人也不行。首先拿起常穿的衣服,把身子遮住,要想到上帝在注視著您,永遠不要半裸著身子走出房門(243)。要時刻想到總有別人(上帝)在注視著您,這樣做還是很有必要的”。我們受的是宗教教育,個人廉恥觀具有嚴格概念。上帝的眼睛永遠不會放過裸露的不雅行為,到了十七世紀,上帝之目換成了他人之眼。

十九世紀時,在法國人人都穿睡衣。老雨果將軍在意大利時遇到地震,他看到婦女們跑出屋時一個個都一絲不掛,大為吃驚。而法國婦女都是穿睡衣的。“步兵和輕騎兵戰士們一個個都純潔無邪,可是見到這些一絲不掛的婦女和女孩子也被弄得狼狽不堪,趕緊給她披上了自己的軍大衣。(244)”看來戰士比婦女還懂得廉恥……簡直到了另一個世紀!雨果看到的意大利農村很像中世紀的法國。“在意大利農村和其它島上,人們睡覺不穿衣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在巴士裏加塔,雨果將軍曾見過一些“修道院的主持不讓蓋房子。一所房子裏住著七百來人。一間屋子裏睡幾家人。父母和全家老小就睡在一張床上,蓋一床被子,老大不小的姑娘旁邊睡的就是結了婚的男孩子。他們都屬於修道院管理的教徒。”在1805年,意大利戰爭時期,繼承了革命思想的法國人有一種感覺,覺得這裏的人還處於蒙昧時期,完全受製於教士、貴族和舊製度,他們的行囊中為這些野蠻人帶來了文明的啟蒙之光。廉恥觀也是其中的內容之一,班佐修道院中教徒住所亂七八糟的局麵不都是教士搞的嗎?

人的原始本性與裸露、野蠻和原始狀態是結合在一起的,這是很自然的現象。在浪漫主義的黃金時代中,人的原始本性比束縛人類精神的文明更能得到張揚,這是人的身體可以獲得更大自由的時代,人們對這一時期特別向往。大文豪維克多.雨果在《笑麵人》這本書中寫到“裸身睡覺的習慣”源於羅馬、流行於意大利,這時他大概想起了父親在意大利的征戰。這本書寫到葛文芬納和戴雅在同一張床上長大,而老烏爾蘇席地而睡。到了一定年齡,葛文芬納要求和烏爾蘇一樣睡到地板上,因為是“男孩子首先產生了廉恥心,”而戴雅卻哭著非要和她的“同床夥伴”一起睡不可, “有個男孩子睡在身邊才覺得塌實。人們隻有看到光身子時,才會產生羞恥感。而她卻不知道光身子是怎麽回事。”不要忘記戴雅是個盲人,眼睛看不見,她的男性同伴的廉恥觀是怎麽回事,她根本無法理解。

然而,人之初的自然本性消逝了。十九世紀對這種自然本性的圍剿始於公共房間。1809年,中學的一項有關文明的校規規定:“床與床之間用一道兩米高的隔斷分開。”並要求“宿舍夜間點燈”。但真正實施起來大概困難重重,從1812年一位學監的報告中可以了解到當時的情況,這份報告對女生宿舍的情況提出了抱怨:“那麽多女孩子睡在一起就像睡在一張大床上,有悖於道德風尚。我們希望床與床之間留出一張椅子的空位,中間隔上高65—96公分的隔斷或布幔,以便讓學生既不能睡到一起也不能互相看到對方。”心有邪念,必遭天譴。這些規定一直延用了很長時間。甚至二戰之後,在聖-馬爾丁–德- 圖爾的學校中還要求寄宿學生跪著脫衣服,以免旁邊的人看到露出的身子。

在這種條件下,最好還是不要保留法國人在臥室中接待客人的陋習為上策。二十世紀初,有一位斯坦雷夫人因為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有幸記錄下富爾總統的遺囑而名噪一時,當時,她有一輛舊自行車要出售,就登了一則小廣告。一位中年男子前來洽談,斯坦雷夫人連想都沒想就在臥室中接待了來客。這位男士大概是位極其敏感的人,他含含糊糊地說以後再來,可從此就再也沒露麵。

這種現在還可以見到的行為是好是壞,很難做出判斷。自從住房有了單獨的客廳之後,在臥室中接待客人的習俗便沒有理由存在下去了。甚至在沒有客廳的單居中,也要把床鋪隔開,或者最好使用兩用沙發。現在,老式夫妻睡衣已成了民俗文物,沒人再穿用了。這是因為從印度引進的睡袍對老式夫妻睡衣是個致命打擊。經過百十來年的搖擺,廉恥觀產生了新概念,其中刑法起了決定性作用,人們的習慣也隨之而變,不管是法律還是道德都無權幹涉穩私,在社會生活中,穩私權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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