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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檔案解密過程揭密(組圖)

(2008-09-04 14:18:58) 下一個

外交檔案解密時間表

  ●2004年1月開放首批外交檔案

  ●2006年5月10日外交部解密1956-1960年檔案

  ●今後外交部擬每兩年開放一次解密檔案,下次將解密1961年至1965年間的檔案

  沈誌華是華東師大曆史學教授,研究中蘇關係。他正在研究的一個課題是,1956年波匈事件發生後,中國扮演了什麽角色。此前,通過美國、俄羅斯和一些東歐國家的檔案館,沈誌華已經查遍了相關檔案並發表了論文,但是,他遲遲未敢接著寫下去,因為其中惟獨缺乏中國的檔案。

  5月10日,外交部檔案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1956-1960年的外交檔案正式對外開放。當天一大早,沈誌華就從家中驅車一個半小時趕至位於朝陽門附近的外交部,查閱所需檔案。

  這已是外交部第二次開放解密外交檔案。外交部檔案館館長廉正保說,繼2004年1月16日首次公開外交檔案之後,此次公開的力度明顯加大,開放檔案占該時期外交檔案總數的60%。

  自1999年外交部檔案館成立鑒定開放處以來,7年的時間裏,已解密了新中國成立以來11年裏的中國外交檔案。按照計劃,第三批解密外交檔案將在今年6月份啟動。

  在檔案館內,沈誌華看中的檔案內容有上千頁。這一次,在感慨“收獲很大”之餘,這位學者期待著更多的國家部委能適時公開有關檔案。

  “新中國這幾十年是怎麽走過來的,公眾有知情權。了解過去,才能知道未來的發展方向。”在裝滿了國外檔案的書屋中,沈誌華說。  


  外交檔案解密五步驟


  5月10日,外交部檔案館宣布開放第二批解密檔案,前來采訪的記者爭相先睹為快。


開了個好頭

  9台電腦,2個攝像頭,不足20平方米的閱覽室顯得十分明淨。5月15日下午1時剛過,幾位記者和研究者相繼趕到外交部檔案館。

  在前台的兩台查詢電腦上,輸入身份信息和使用檔案目的,個人就能提交所要查詢的檔案主題;經工作人員驗證,個人得到一個密碼,隨後,就可憑此密碼進入閱覽室,通過電腦查看相關檔案的掃描件。

  外交部檔案館開放處副處長郝偉華介紹,第二批開放的外交檔案總計25651件,主要是外交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類報告、談話記錄以及照會、備忘錄等外交文書。

  閱覽室對麵,就是鑒定開放處。處長張素林是一位精幹的女性,她曾在外交部從事檔案工作20餘年。

  1999年,外交部檔案館專門成立鑒定開發處,張素林隨即加入到外交檔案的解密工作中來。她說,該處的成立標誌著解密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我國《檔案法》規定,除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等檔案外,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30年向社會開放。按此規定,外交部的解密檔案應該上溯到30年前的1976年,但由於工作量太大,張素林和她的同事們隻能分階段去做———五年的外交檔案作為一批,分批進行解密。

  《檔案法》1987年通過,但直到17年後的2004年,外交部開放解密檔案仍被視為“開了個好頭”。

  “外交無小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涉及國防、外交、公安、國家安全等檔案”被視為有關“國家重大利益”,其開放一直受到限製。

  “外交部在這方麵做了有益的嚐試,是適應國內外形勢需要的。”張素林說。

  
跟國際接軌

  外交部第二批開放解密檔案,沈誌華成為了第一個借閱者,並複印了自己想要的檔案。“我等這些檔案已經一年多了。”

  在研究過程中,他曾去過國外的不少檔案館。讓這位學者印象頗深的是,在那裏,館方會千方百計提供便利,以吸引研究人員到那裏利用檔案。

  “檔案利用得越充分,說明社會效益越好,來年申請資金就越多。”據他介紹,國外檔案館的經費,主要靠向社團申請基金,而獲得批準的一個重要指標是檔案的利用率。

  “外交檔案解密是大勢所趨。作為一個大國,檔案不公開,是說不過去的。”沈誌華說。

  盡管《檔案法》規定了30年的解密期,但在2004年以前,他的切身經曆是“很難”:同一件檔案,在這個檔案館可以看,在另一個檔案館就不能看;在同一個檔案館,這個館長批準查閱,另一個館長卻予以拒絕;甚至有些已經開放的地方檔案,研究者要複印還需中央有關部門出具公函。

  事實上,外交部率先解密檔案,也正是考慮到了與國際接軌的因素。

  “對民眾公開這部分檔案,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需要,也是我國與國際接軌、依法行政的表現。”5月10日的新聞布會上,外交部檔案館館長廉正保說。

  張素林說,館方曾專門派員到國外考察過,還通過駐外使館索取國外檔案開放的一些工作資料,共搜集了幾十個國家的材料,回來後結合國內本身的情況,開展解密工作。

  從國際上看,目前,美、英、法、日等國都對公民公開外交檔案,日本到目前為止已經向社會開放檔案14批。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張素林笑著說。

  
“五步走”

  外交部檔案館館長廉正保介紹,此批檔案的解密劃控工作從2004年4月中旬開始,曆時1年零2個月。

  “在國內,我們沒有經驗可循。”張素林說,所以外交部在進行解密時相當慎重。第一批解密共曆時5年。

  據介紹,解密工作大約由五步組成:首先由75位資深離退休外交官與檔案工作者組成的解密小組對每一卷檔案進行解密審查,再由外交部各主要司局及涉檔有關中央部委審核,然後經外交部檔案鑒定開放領導小組審定和外交部部務會議通過,最後將公布外交檔案的計劃和目錄呈報國務院審批。

  張素林說,第二批開放解密檔案共經過了11個部委的審核。

  而參加解密的人員一般均為副處以上級別。他們被要求審查檔案每一頁,不能漏掉一個,“說不定哪句話涉及到敏感問題。”

  其中,外交部在職人員占一大半,另有一些退休大使、參讚。

  69歲的魏渭康原為駐新加坡參讚,他兩次都參加了外交檔案解密工作,主要負責南亞方麵的外交檔案。

  “老幹部們都很重視這項工作。”他說,第一次解密時,他感覺“特別有勁”,中午都不回家,吃完飯在外交部休息一下,下午立刻投入解密工作。

  他記得,第一次解密完全依靠手工。第二次用上了電腦,解密人員一邊看原件,一邊把意見錄入電腦。對於每件檔案,解密人員會給出意見,如“公開、保密、部分保密”等。

  在解密前,相關人員被集中到一起學習了兩天,主要是怎麽把握好原則,還要對這段時間的國際大事有充分的了解。每個解密人員也會溝通,以便在掌握原則時盡量一致。其實,在魏老看來,很重要的一條是自身的外交經驗。

  “49年至60年的檔案,按照檔案法,已過了保密時效性,但我們要考慮到國際關係、個人隱私等因素。”他說,有的文件涉及對某人的評價,有的涉及邊疆問題,這些就不能隨便公開,需要慎重考慮。而有的內容,現在的報紙都已經報道了,那就沒有必要再保密了。

  在第二次解密中,魏老共接觸了千份檔案。據其估計,其中大約有30%最後開放。他說,這部分涉及到鄰國關係,所以比較敏感。

  
“盡量公開”

  整體而言,第二批解密的檔案達到這一時期檔案總數的60%,是第一批解密中該數字的兩倍。

  據張素林介紹,在整個外交檔案的解密中,總的指導方針是“盡量公開”。

  兩次解密,外交部檔案館都設了“25條原則”,其核心為不宜公開的四個方麵。原駐荷蘭大使華黎明參加了第一次解密工作的終審工作,他依然記得,凡是影響國家利益,國際關係、個人隱私、民族團結的檔案不宜公開。

  在技術手段上,這次檔案解密中,不會因為一個人名,或者一句話就把整個檔案設為秘密。在檔案館閱覽室,記者看到屏幕上一些檔案有些部位被塗黑。據介紹,主要是塗黑內容可能會引發一些問題,所以隱去。

  “對於研究者來說,不會太在意被塗黑的一句話,因為這不影響對主體事實的理解。”張素林說。

  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華黎明審核檔案時發現,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一些檔案中,一些國家被稱為“美國走狗”,這些檔案在一審、二審中,被定為不宜公開。“一些同誌不同意開放,但我想這是曆史,當時報紙上都這麽說,我們不該因為一個稱呼,就影響其他內容的公布,這樣就可惜了。”華黎明說,在老大使的要求下,一些原先不準備開放的檔案也被開放。

  “很多絕密的檔案,有的還是限時銷毀的文件最後都公開了。這些檔案具備曆史文化價值,應該公布出來,這是對曆史負責,對公眾負責。”張素林說。

  
檔案解密有待獨立

  作為一個曆史學者,沈誌華親身經曆了二十多年來中國檔案逐漸開放的過程。在他看來,檔案開放仍是中國曆史學家進行研究麵臨的最大困境之一。

  沈誌華曾想了解上世紀50年代中國教育受到蘇聯何種影響,去教育部、文化部等單位查檔案時,得到的回複是“不準”。“我覺得外交檔案解密,從中國檔案史上看,是個騰飛,是個創舉。我希望各部委的檔案館都學習外交部。”

  在他看來,與二十多年前比,中國的檔案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變,觀念和製度都在進步之中。但也有一些問題至今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其中一個重要方麵是,檔案館的職能定位不清。

  他認為,檔案館既要負責解密工作———這使它承擔了重大的保密責任,又要負責利用工作———這使它承擔了為研究者提供服務的責任。“這兩者顯然是有所矛盾”。

  在一般發達國家,檔案解密是由一個專門機構負責,那裏有一批經過專業訓練並掌握國家政策的工作人員。凡是不影響國家安全和涉及個人隱私的檔案,到期都會得到解密。而檔案館隻負責保管和為研究者提供服務,他們的目的就是使盡量多的學者在那裏使用盡量多的檔案。

  檔案解密工作麵臨的另一問題是,法律依據及相關的檔案意識不足。

  “怎麽解除利用的限製?最好的辦法是依法辦事。“武漢大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說,在美國,過了30年檔案解密期限而未解密的,要作出說明。而我國的《檔案法》雖然也作出30年解密的規定,但對具體範圍以及不予解密的相關規定不盡明確。

  來自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消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被列為國務院2006年一類立法計劃,有望於今年出台。已有專家建議,把檔案公開製度寫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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