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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抗戰改變的中國

(2007-09-14 10:17:13) 下一個
被抗戰改變的中國

作者:秦暉

  共赴國難:國共兩黨各寫春秋

  抗戰是一場民族禦侮之戰,一場衛國戰爭。日本侵略的受害者不分左右,抗
擊侵略的先烈來自各黨,而最後的勝利則屬於全體中國人。但無庸諱言,過去的
黨派鬥爭和意識形態至上,使得各方在評論功過時難以持平。國民黨說共產黨
“遊而不擊”,甚至“破壞抗戰,危害團結”,而共產黨說國民黨“消極抗戰,
積極反共”,甚至“日蔣汪暗勾結早有來往”。近年來,不實之詞逐漸淡出,共
赴國難的說法漸成主流。這次紀念中,中國政府正式宣布國民黨軍隊在“正麵戰
場”、共產黨軍隊在“敵後戰場”都功不可沒。這無疑是一大進步。

  國民黨軍隊與共產黨軍隊分別在“正麵戰場”和“敵後戰場”抗日,這個說
法應當說是大體成立,但不夠準確。

  “正麵”與“敵後”以什麽來劃分呢?根據一般的認識和抗戰時這兩個概念
的用法,所謂“正麵”是指中國人控製的連片國土與日本控製區對峙而形成的戰
線。而所謂“敵後”,則指這條戰線日方一側後麵的廣大地區,這裏的中國武裝
力量或者沒有鞏固的控製區而處於遊擊狀態,或者有相對穩定的根據地,但與中
國“大後方”的連片國土相隔絕。按照這一標準,應當說共產黨軍隊不僅活躍於
敵後,也曾出現在“正麵”;而國民黨軍隊不僅奮戰於正麵,在“敵後”也有大
量活動。

  抗戰中中×中央所駐的陝甘寧邊區並非“敵後根據地”。它三麵接壤於大後
方國統區,東麵則隔黃河與日本人對峙。河東山西境內許多鄉村地帶雖屬於八路
軍控製的晉綏、呂梁等根據地,但城鎮與交通線、包括通向陝北的沿黃主要渡口
都是日軍占領。毛澤東曾指出,那裏的日軍炮擊對岸的八路軍河防陣地“沒有一
天停止過”。雖然整個抗戰期間這裏並未發生大規模戰事,但這裏的任何軍事行
動仍然應屬於“正麵戰場”的一部分。

  而國民黨軍隊在敵後地區的活動更是不能忽視。應當說,抗戰前期國民黨在
敵後的力量還強於共產黨。那時八路軍實力尚弱,新四軍在1940年挺進江北
前更是局促一隅,而由於抗戰狀態下中國原有政權合法性的延續,城市及交通幹
線之外日軍鞭長莫及的敵後地區仍然多由國民黨軍政勢力控製。河北省主席鹿鍾
麟、山東省主席沈鴻烈、江蘇省主席韓德勤和山西的閻係勢力都擁有不小的地盤
與軍事力量。而當時的日軍除了冀望正麵戰場取勝外,在敵後也並未把共產黨當
成主要威脅。直到1940年後,由於在敵後的國共鬥爭中中×逐漸取得勝利,
上述國民黨的地盤明顯縮小,而共產黨的根據地不斷擴展。尤其在當年夏季新四
軍擊敗韓德勤並與八路軍南下部隊會師,標誌敵後國共力量的對比完全扭轉。而
在“百團大戰”之後,日軍也認定中×是其在敵後的主要對手,向中×根據地大
舉進攻,同時也加強了對敵後國民黨勢力的軍事壓力。此時中×雖然遭遇嚴重困
難,根據地與軍隊都明顯縮小,但仍然堅持了下來。而敵後的國民黨力量卻先在
與共產黨的鬥爭中失敗,後在日軍攻擊下或潰或降,基本上是一蹶不振。因此可
以說,1940年以後敵後戰場雖然仍有國民黨的活動,但抗敵的主力的確是共
產黨了。

  當然,不管是國民黨占優勢的前期還是共產黨占優勢的後期,也無論國共摩
擦如何激烈,他們各自都沒有放棄抗日,而且都在正麵與敵後做出了犧牲。在當
時對日戰爭的總體形勢主要取決於正規戰(不僅是中國戰場的正規戰)的情況下,
敵後遊擊戰的殲敵數量多一點少一點並不是最重要的,這一戰場的使命是使日軍
無法有一個穩定的後方。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共雙方在敵後控製的地盤就是對抗
戰的貢獻—直接取之於淪陷區的地盤自不待言,就是在國共摩擦中取之於對手的,
隻要他比對手更善於保持這些地盤而不被敵人奪去,也可以算是對抗戰的貢獻吧。

  但是,要真正摧毀日本僅靠敵後戰場乃至中國所有的正麵戰場也還不夠。
“全球化”在今天是個時髦詞匯,但全球化現象並非始於今日。事實上,包括抗
日戰爭在內的反法西斯戰爭正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場正義對邪惡之戰。包括國共
兩黨在內的中國軍民都為此付出了巨大的犧牲。相對而言,國民黨作為當時的執
政黨,軍隊的實力強,對日作戰規模大,殲敵多,犧牲的官兵包括高級將領也多
得驚人,但是另一方麵,“國軍”降敵成為偽軍的也不少。而共產黨作為當時的
在野黨,武裝實力弱,對日作戰規模小,殲敵少,犧牲官兵較少,尤其是將領極
少犧牲。但中×武裝從無成建製降敵成為偽軍之例。相對其實力而言,或相對其
損失而言,其作戰效率應當說是超過國民黨的。因此,兩黨在抗戰中各有長短。
計較兩黨中誰的貢獻更大,遠不如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更重要。

  走出“半殖民”:抗日戰爭使“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十四年抗戰,無論從哪方麵講,都是近代中國無與倫比的事件。其對此後中
國的長遠影響日久彌深,人們對此也是逐漸認識的。

  過去有個說法,近代中國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這話反過來講,也可
以說是“半獨立半資本主義”。而這種狀態之改變,抗戰可以說是根本肇因。

  先說“半殖民地半獨立”。從鴉片戰爭到民國初年,中國一直處在國家權益
不斷喪失的過程中:割地賠款、藩屬脫離、租界、治外法權、關稅不自主……第
一次世界大戰後,中國作為戰勝國也沒能收回什麽權益。從1928年起,中國
在北伐統一後開始了“改訂新約,收回權益”的努力,首先與美國、接著與絕大
多數列強改訂了條約,實現了關稅自主,基本廢除了治外法權。

  但真正的轉折是在抗戰時期。正是在抗戰中,中國軍民以重大犧牲換來了國
際尊重,美英以及戰後複國的法國先後放棄了租界和其它在華特權,連同效仿國
和特權被廢除的敵國,中國基本取得了國際關係中的平等地位,終止了晚清以來
的屈辱狀況。

  更重要的是,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中國的影響也因抗戰大為增長。中國第
一次儼然以“列強”身份列席反法西斯陣營幾十個國家前列,並作為領導國之一
參加了開羅三方會議、敦巴頓橡樹園雙三方會議,聯署了《關於普遍安全的四國
宣言》與三國《波茨坦公告》。並因上述資曆而理所當然地成為聯合國五大常任
理事國之一。

  在抗戰後期,中國軍隊不僅遠征緬甸,而且入越受降,為近代以來空前絕後
之舉。在領土方麵,通過抗戰中國不僅光複了全部大陸國土,收回了日據已半個
世紀的台灣和澎湖,而且在許多未定邊界地區大大改善了態勢,取得了近代以來
從未有過的主動。例如通過抗戰期間中國軍隊的遠征和當地土司的歸附,中國一
度控製了中緬邊界的果敢等地與“1941年線”、麥克馬洪線中緬段外的大片
地區,並據此提出了更為進取的邊界立場。

  當然,抗戰後中國未能收回港澳,而且蘇聯以出兵攻日為籌碼恢複其日俄戰
爭前的在華權益,逼取旅順、大連與中東路,成為此期間惟一新國恥。但我們仍
然可以說,中國通過抗戰收回的權益、擴大的國際影響,不僅為近代以來前所未
有,而且此後,至少在赫魯曉夫時期蘇聯歸還東北權益之前的10年內,中國再
沒有取得過哪怕一次類似進展。顯然,說抗戰—而不是其它任何事件—使“中國
人民站起來了”,是一點也不過分的。

  走出“半封建”:抗日戰爭與中國的憲政之路

  再就“半封建半資本主義”而言,抗戰使中國內部的麵貌也發生了巨大變化。

  如今時常有人以對抗外部威脅為理由論證民×不可行。抗戰的曆史對此是很
好的反駁。抗戰前的中國是國民黨專政,抗戰開始後雖然沒有根本變化,但民×
自由的成分明顯增加了。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和國內其它進步力量推動政治民×、
憲政改革與聯合政府,而且得到以史迪威將軍為代表的美國方麵的同情。當時中
共也鼓勵美國向國民黨施加影響,乃至主張“每個在華的美國士兵都應該成為民
主的宣傳員”。這一切對蔣介石“一個政黨一個領袖一個主義”的專製統治形成
了巨大壓力。

  在此背景下,國共雙方在其控製區都有些“政治體製改革”:總體上講,中
共控製區實行“三三製”,允許一定程度的政治多元,熱心發展鄉村民×,但是
缺少政治自由,更不允許存在反對派。而國統區則相反,那裏民×較少而自由較
多。國統區政權仍是“黨國”體製,仍有特務政治和對異己的迫害,但民間輿論
之發達,非官方報紙、刊物、通訊社、出版社之活躍,超過抗戰前。左派和共產
黨在重慶辦《新華日報》、開書店,雖屢遇麻煩而從未被禁,比起延安的輿論管
製無疑寬鬆得多。

  那時的中國,“抗戰救國”與“民×建國”可以說是主流輿論。蔣介石在抗
戰後期發表《中國之命運》,企圖阻止這種態勢,打出傳統文化的旗號抵製所謂
“西化”,消除“自由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影響。但不僅遭到中×批駁,國統區
的主流知識界也對此“義和團式的”(聞一多語)言論表示反感,以至於“領袖”
的號召遭到落落寡和的尷尬。當時一般人都希望共產黨的“民×”與國統區的
“自由”能發展並結合起來,為戰後的中國開辟一個憲政的新時代。盡管由於種
種原因,使中國失去了走向“和平民×新階段”的機會而重陷內戰,但那“曆史
的先聲”已永垂青史,而且至今啟迪著後人。

  戰時體製:中國的“計劃經濟”階段

  同時,抗戰也使中國經濟大為改觀。一方麵,抗戰中盡管中國共產黨放棄了
土地革命政策,但其減租減息等階級性主張仍然促使其控製區內的地主製大大萎
縮。即使是國統區與淪陷區,由於主要通過地畝承擔的戰爭負擔和兵荒馬亂的不
良預期等因素,盡管權勢者可借腐敗規避負擔,但更多的平民地主經濟之萎縮也
使地權在抗戰期間趨於分散。例如以基尼係數計,無錫縣的土地分配不均度從1
932年的0.544降至1941年的0.329,常熟縣從1934年的0
.423降至1941年的0.400,都已低於後來台灣完成土改、號稱實現
了自耕農化的1960年代的水平。

  另一方麵,在抗戰前的中國,工業資本中非國有成分占有絕對優勢。193
6年時全國工業資本中外資及與外資在華雇員有關的所謂“買辦”資本共占有6
1.4% 之多,中國自己的民間私人資本則占三分之一,餘下的國有資本份額很
小。抗日戰爭爆發後,原有工業資本損失巨大,國民黨政府通過資源委員會等方
式實行戰時經濟壟斷,發展國有工業。戰後除沒收日資外,又借民族主義旗號把
大量淪陷區民間資本當作“敵產”、“逆產”而予以沒收,從而大大強化了中國
工業的國有化水平。到1946年“接收”完成時,中國工業資本中的國有成分
從戰前隻有區區不足道的5.79% 猛升到高達將近一半,既超過了外資(32
.8% ),也超過了本國民間資本(21.97% ),成為控製中國經濟命脈的
主導力量。可以說,中國的“計劃經濟改造”那時就已經邁出了最關鍵的一步,
無論以地主經濟為代表的“半封建”還是以中外私人資本為代表的“半資本主義”
經過抗戰的洗禮都已式微。而從本國的民營、國有資本總計已經占到資本總量的
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看出,這個時期中國的經濟獨立進程或曰擺脫“半殖民地”
狀態的進程也取得了關鍵的進展。

  今天我們都知道“計劃經濟”有諸多弊病。但應該說,對於應付戰爭危機、
乃至對加快工業化原始積累而言,計劃體製還是相當有效的—前提是這種計劃確
實以理性為基礎,而不是頭腦發熱的瞎指揮。1949年後,我國在蘇援156
項目的同時也引進了蘇式理性計劃體製,即以一長製、計劃均衡、經濟核算、科
學管理、專家治廠為核心的所謂“馬鋼憲法”。而抗戰時的資源委員會專家雖然
意識形態、黨派背景與學術譜係都與蘇聯專家不同,但在理性計劃、“科學管理”
這一基點上是一致的。因此從“資源委員會模式”到“馬鋼憲法模式”的過渡也
十分平順。在此基礎上出現了改革前我國經濟發展的黃金時代。但1956年後,
我國從批判一長製、馬鋼憲法開始,全麵推翻了理性計劃模式並代之以政工治廠、
大轟大嗡、“運動經濟”的一套,造成了嚴重的損失。不過,也正是由於這種
“無計劃的命令經濟”既劣於計劃經濟也劣於市場經濟,我國在改革中從這種模
式走出來就相對順利,不像東歐國家那樣要為放棄“科學計劃”付出代價。

  因此,今天我們如果要客觀評價“計劃經濟”,無論其利其弊,都應該把從
抗戰到1956年“八大”作為一個階段,以“資源委員會-馬鋼憲法”模式為
對象。此後的“運動經濟”是不能作為計劃經濟之代表的。

  總之,抗戰的遺產在各方麵都給此後的中國以長遠的影響。抗戰的壯烈足以
鑄我國魂,抗戰的果實成就我今日的國威,而抗戰留下的教訓,同樣是值得認真
總結的遺產之一。

  無端“棄權”當反思:為什麽中國對日關係會落得“以德招怨”?

  今天抗戰勝利已經60年,但我們的勝利常常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而侵略者
不認罪或認得不痛快、不服氣,更使往日的創傷不時被重新揭開。日本為什麽不
服氣?戰後中國對日的“以德報怨”,為什麽往往落得個“以德招怨”的結果?抨
擊日本右翼勢力的妄言固然重要,但是我們還應該有更深刻的認識。

  一個對華十分友好的法國朋友曾對我說:他不理解為什麽中國一再要求日本
認罪,同時卻向人民“隱瞞”當代日本給予中國大量援助的事。我回答說:至少
就我本人而言,對日本政府自建交以來給中國不少援助、據說其數額為日本對外
援助之首一事知道得很清楚。但我想絕大多數中國人即使知道這些,也不會因此
感謝日本人。因為日本當年對中國造成的災難要大得多,而我們卻沒有要日本賠
償。所以應該是日本人感謝我們才對。

  這位法國人聽了,驚奇地問:那麽你們為什麽不要賠償?該罰就得罰,該謝
還得謝,這是兩回事嘛!當年美國對德國可是要了大量賠款的。但是美國後來又
通過馬歇爾計劃大力援助德國重建。德國人賠得心服口服,並且感謝美國的援助,
認為美國這才是以德報怨呢!

  我無言以對。的確,要是中國當年向日本據理索賠,然後以這賠款反過來援
助日本,這不也是以德報怨嗎?但這兩種“以德報怨”的結果會有怎樣的差別,
應當不難想見。該罰不罰,強盜怎能知罪?而如果是我們拿了賠款再反過來援助
他們,就算他們不感恩,也輪不到我們“當謝不謝”而招怨吧!

  而我們如今落得個:強盜既不知罪,苦主反欠人情,這都幹的什麽窩囊事?!

  要知道,受害者要求強盜賠償,本是天經地義的權利。而所謂“權利( ri
ght) ”者,西語的意思就是“正當性”,就是說這事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怎麽著都是“正當(right)”的。我們如果要以德報怨,完全可以宣布
“不行使”這一權利,但是卻不應輕言“放棄”這一“權利”—因為這實際上就
是放棄向日本索賠的“正當性”。“不行使權利”意味著我要你賠償是正當的,
但我寬宏大量不這樣做。而“放棄權利”意味著我放棄要你賠償的“正當性”,
此後我再提賠償的事就成為不正當的了。你要他賠償既然是“不正當”的,他搶
了你還算是搶嗎?強盜得了這“話把兒”,你能指望他認罪感恩嗎?

  當然,要不要賠償是一回事,能不能得到賠償是另一回事,但這兩者都不能
等同於“放棄權利”。韓國戰後對日索賠在法理上比中國困難得多,因為韓國作
為被解放的前日本殖民地不具有戰勝國地位及相應的索賠資格,現行國際規則中
隻有戰勝國向戰敗國索賠,沒有前殖民地向宗主國索賠的。同時在很長時期內作
為冷戰背景下以美國為首的陣營成員,韓日需要維持比中日更密切的關係,因此
也更有妥協的必要。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韓國也沒有放棄屬於自己的“正當性”
或“權利”。盡管由於上述原因實際上韓國並沒有得到很多賠償,最後也是以日
本提供無償援助和低息貸款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把“索賠權”改為“請求權”
(在韓日語義中相當於要求權)的韓國,並不“放棄”這一“權利”。最後達成
的1965年韓日《請求權及經濟合作協定》仍然把日方給予的產品、勞務與貸
款定位為韓國有“權”索取的東西,而非日本的人情。以致如今,盡管韓國對日
比中國更強硬,但並沒有發生什麽日本人抱怨韓國接受了“援助”卻不感謝的事。

  其實兩種“以德報怨”在道德上並無高下。美國人要了賠償又援助,理也占
了,利也有了,好人也做了。他其實自有精明的考慮。和抗戰中美國援助中國一
樣,美國人除了有他們的正義理念外,也是為了自己國家的利益。而對於民×國
家來說,也就是為了他們國民的利益—既不是為了別國、也不是為了一小撮本國
統治者。

  而戰後中國的統治者,從初倡“放棄權利”的蔣介石先生到新中國的領導人,
采取那種獨特的“以德報怨”應當也是有其考慮的。但這樣的考慮是不是最有利
於國民的利益呢?這可能是60年後我們最需要反思之處。


發布日期: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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