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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台山篇》(6)——伍亞德

(2019-01-10 03:15:22)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台山篇》(6)——伍亞德

 

伍亞德(Ng Ah Ack),大清國光緒三十三年(一九0七年)八月廿四日出生於新寧縣上坪村。他的父親是伍年(亦稱伍亞年,Tommy Ah Nam,或者Thomas Ah Nam,Ah Nan),大約是在一八九二年左右,跟隨鄉人一道赴澳洲闖蕩,最終定居於鳥修威省(State of New South Wales[現譯“新南威爾士州”])內陸的農業種植區週弭(Junee)小鎮,種植果蔬並經營生果蔬菜鋪。按照慣例,他以自己的名字伍年(Tommy Ah Nan)作為鋪名,生活穩定。

一九二一年,澳洲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正式準予中國青少年兒童赴澳留學。此時,伍亞德年滿十四歲了,已在家鄉讀了幾年書,在澳洲的父親伍年遂決定為其子提出申請,辦理伍亞德來澳留學事宜。這一年的十月二十六日,伍年便備齊護照和簽證申請材料,填妥表格,提交給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辦理其子伍亞德前來澳洲留學。他以自己經營的“伍年菜園”亦即“伍年”號果蔬店鋪做保,承諾每年供給兒子膏火費七十鎊,亦即包括其學費和生活費等開銷,準備將其子辦理來到他目前打拚的小鎮週弭學校(Public School of Junee)念書。

這一年因辦理中國學生護照的申請較多,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就顯得較忙,但還是盡可能快地處理這些申請材料。為此,三個多星期後,到十一月廿八日,中國總領事魏子京就為伍亞德簽發了中國學生護照,號碼為119/S/21,並在三天之後從澳洲聯邦政府內務部那裏為其拿到了入境簽證。隨後,中國總領事館便將伍亞德的護照和簽證寄往他在中國的家鄉,以便其盡快安排前來澳洲,開始其留學生涯。

但伍亞德並沒有立即啟程前來澳洲,而是等了二年半的時間,才於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搭乘“域多利”(Victoria)號輪船,與比他小一歲的堂弟伍亞稱(Ng Ah Chan)結伴同行,從香港抵達雪梨(Sydney[現譯“悉尼”]),進入澳洲,開始其留學生涯。此時,還差兩個月他就要滿十七歲了。之所以要等二年多的時間才前來澳洲念書,也許此前正是伍亞德在國內讀書不能放棄之時。有可能是在這二年多的時間裏,他完成了在國內的高小或者初中的課程學習,然後才趕來澳洲留學。

但抵達澳洲之後有三個多月的時間,伍亞德都呆在雪梨,並沒有立即進入父親伍年為他安排好的週弭學校念書。原因是其堂弟伍亞稱在赴澳途中的航海期間罹患了疥癬,需要在雪梨住院治療,他也就一直在雪梨陪伴著堂弟,等待其康複。故當內務部於九月初致函週弭學校詢問檢查伍亞德在校表現的例行報告時,學校的回複是該生根本就沒有注冊入讀。直到十月七日,伍亞德才得以入讀週弭學校,正式開始其在澳洲的課程學習。學校的例行報告顯示,伍亞德勤學好問,學習成績令人滿意,在校表現良好。

但伍亞德的上述良好形象隻是維持了約二年的時間。到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底的學校例行報告送交上來後,內務部赫然發現,自九月份開始,這位已經十九歲的中國學生,突然拒絕去學校上學,哪怕是其監護人如何勸說,亦無法改變其決然之態度。至於是什麽原因導致他如此厭學,卻並沒有任何隻言片語提及。伍亞德對在澳讀書的態度,也許是他在學校裏受到太大的歧視,也許是此時他的青少年反叛期剛剛開始,也許還有其它的原因。但無論如何,他的這一做法已經完全違反了《中國留學生章程》的條例規定,而且在勸說之後仍然不願去上學,那麽,內務部覺得應對之法就隻有遣返一途了。為此,十二月一日,內務部函告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說明理由,請其安排遣返伍亞德回國一事。三個星期後,中國總領事館回複說,在處理此事時發現,伍亞德的父親伍年此時因回國探親,人尚在中國,預計要到明年一月下旬左右返回澳洲。為此,建議等伍年返回之後,便立即將伍亞德遣返回國。因此時已是年底,學校也處於放假期間,內務部亦覺得此建議並不過份,也就予以默認。

為此事,內務部也曾指示雪梨海關密切關注伍年是否已經按期返回澳洲入境的記錄,及時向上匯報,以便與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適時溝通,適時安排伍亞德遣返回國事宜。但直到一九二七年二月下旬,雪梨海關報告說,伍年並沒有如期而歸,預計還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返回澳洲。據此,內務部隻得指示鳥修威省警察局時刻關注伍亞德行蹤,與其保持接觸,以便到時要遣返他時失去了聯絡。據警察局駐週弭派出所於三月底提供的報告,此時伍亞德是住在他叔叔伍炳(Timmy Ah Ben)的菜園裏。雖然平時言行舉止並無不妥,就是不願意去上學。根據伍炳的說法,伍年還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就會返回澳洲。待他回來後,其子伍亞德的事情就會作一個了結。為此,內務部於四月中旬致函中國總領事館,敦促其立即安排,待伍年一返回澳洲,就將伍亞德遣返回中國。

一九二七年四月三十日,伍年終於抵達雪梨,返回澳洲。中國總領事館遂進入程序,與伍年商討,最終為伍亞德訂好五月二十八日的日本輪船“安藝丸”(Aki Maru)的船票,由雪梨離開澳洲,返回中國。伍亞德在澳洲留學將近三年的時間,但真正的在校學習時間隻有二年。其餘的近一年時間裏,不是曠課,就是等待遣返回國。待回到中國,伍亞德已經將滿二十歲。

可是,七年之後,伍亞德又準備來澳了。這位二十七歲的台山青年此次並非要來澳留學,因為他早已超過中國留學生二十四歲的年齡上限,而是前來接替父親伍年,待其返鄉探親期間作為替工,代其經營在週弭的果菜園鋪子。一九三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陳維屏致函內務部秘書,謂伍年近期打算回中國探親,時間為一年,希望在其離開澳洲的這段時間,其果菜園生意由其子伍亞德代為經營。因其子曾在澳留學三年之久,熟悉澳洲情況,也是伍年可以信賴之人,故懇請內務部能準其所請,為伍亞德來澳工作頒發簽證為荷。

內務部接到陳維屏總領事的上述申請後,便著手進行處理。對於幾年前伍亞德曾因違規不上學而被遣返一事,內務部並沒有糾纏不放,而是把重點放在伍年的商鋪生意經營狀況上。八月二十八日,內務部函請雪梨海關稅務部門,就伍年商鋪租賃情況及營業狀況提出報告,以便定奪。稅務部門行動也很快,通過警察局週弭派出所調查,於九月三日便提供了伍年商鋪的租賃報告。派出所的報告顯示,伍年在週弭居住已經多年,其經營的果菜園及其鋪子的土地皆屬於從當地的柯若禮地產行(Crawley Estate)租賃而來。作為這塊土地托管人的律師,柯若禮(A. H. Crawley)先生表示,該土地承諾租賃給伍年及其家人五十年,但沒有簽訂一個正式長期租賃合同,而是承諾每年續簽下去;目前來說,托管人並無意中斷這個租約。換言之,伍年可以繼續年複一年地承租下去。而為經營這片果菜園,伍年有四個雇工,當然全部都是華人。此前伍年曾有三次回中國探親,期間其果菜園生意皆由其兄弟伍炳代為照顧,但此時伍炳亦已返回中國探親。由此看來,伍年的果菜園生意狀況正常。內務部遂於九月二十八日致函中國總領事陳維屏,同意給予伍亞德入境工作簽證,有效期為一年。條件是:伍年須在伍亞德入境後三個月內離開澳洲回國探親,其生意由伍亞德代管照看;而伍亞德須在伍年返回澳洲後之一個月內,安排船票離境澳洲,返回中國。

但伍亞德在接到澳洲工作簽證後,並沒有立即啟程前來,而是像他首次獲得學生入境簽證一樣,又是一番長長的等待。直到兩年之後,到一九三六年九月六日,他才乘坐“彰德”號班輪,從香港駛抵雪梨入境澳洲。按照原先的安排,伍年應該在十二月十九日乘船離開澳洲回國,但因生意交接以及其它因素耽擱,拖到一九三七年一月十三日,他方才在雪梨登上駛往香港的“吞打”(Tanda)號輪船,前往中國探親度假,留下週弭的果菜園生意由兒子伍亞德打理。而伍亞德的十二個月工作簽證有效期則從其入境之日起算,至其父親離境,已經過去將近半年的時間。此次回來澳洲頂替父親工作,伍亞德也給自己取了個英文名字,叫做湯米(Tommy),這樣便於與當地人溝通、做生意。

一九三七年是非常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八月中旬,眼看就要到了伍亞德簽證有效期的最後期限,可伍年卻無法按期回到澳洲。此時,在華日軍挑起了盧溝橋事變,揭開了日本全麵侵華的步伐;而緊接著八月十三日的淞滬抗戰,則標誌著全中國抗日救亡偉大曆程的到來。由此,戰事彌漫大江南北,長城內外,全中國進入緊急狀態,水陸交通受阻,伍年無法順利返回澳洲已是不可避免之事。於是,八月十六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保君建致函內務部秘書,為伍亞德申請十二個月的展簽。經過對週弭的伍年果菜園的一番調查,確認伍亞德繼續履行著該店鋪經理的職責,同時也對中日戰事作出了長期膠著狀態而影響伍年歸期的評估,內務部遂於九月二十一日函複保君建總領事,為伍亞德辦理了展簽。

一年之後,同樣的程序再走一遍,內務部於一九三八年九月十九日再次給予伍亞德十二個月展簽。但到一九三九年,當保君建總領事以同樣理由為伍亞德申請展簽時,內務部卻沒有以前那樣痛快,經過幾輪的討論,最終隻給予伍亞德展簽到這一年的年底。在回複中國總領事的公函裏,內務部強調,這是最後的決定,無論屆時伍年是否回來澳洲,伍亞德都得在簽證到期後離開澳洲回國。也許是經過與伍亞德以及他的家族在澳洲的律師多方商討,到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一日,保君建總領事致函內務部,再為伍亞德申請展簽半年。申請展簽的理由是,伍年的哥哥亞金(Ah Gen)幾年前在澳洲去世,其遺囑執行人是伍年。現在其遺囑律師唐利先生(F. J. Tanney)先生正在處理亞金所屬遺產,可是他的遺囑執行人伍年目前人在中國,唯有其子伍亞德目前可以替代他處理此事。但據律師估計,此項遺產處理需時約為半年,故希望內務部能為此通融批準。內務部在幾個部門會商此事之後,覺得無法拒絕,便於十二月十五日批準,再給予伍亞德六個月展簽,有效期到一九四0年六月三十日。

到了一九四0年六月十九日,因伍年還是不能從戰亂的中國回來澳洲,保君建總領事再次為伍亞德申請一年的展簽。這一次,通過海關稅務部門及警察局核查了伍亞德經營所得及課稅情況之後,內務部覺得他還是在正常經營,便直接批複如其所請。內務部更於八月一日直接通知伍亞德,謂其簽證有效期從六月三十日起算。到一九四一年,因中國抗日戰爭進入了最艱苦階段,伍亞德已經失去了與父親的聯絡,保君建總領事隻得在六月十一日再次為他向內務部申請一年的展簽。經過二個多月的從地方到部裏職能部門的多次商討及核查,也考慮到中國的現狀,內務部於九月十日函複,批準展簽,有效期到一九四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伍亞德的留學檔案到此沒有了下文。考慮到一九四一年底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因日本突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澳洲立刻麵臨日本入侵,故而澳洲加入美國對日作戰,與中國成了共同抗擊日本侵略的盟國,所有當時在澳留學和工作的中國人此時皆一次性地給予三年簽證;如果屆時戰爭沒有結束的話,還可續簽。由是,可以想象或者推測,伍亞德由此而滯留下來。至於此後他是否最終歸化澳籍,則有待於進一步的檔案發掘。隻是目前為止,尚無法找到他此後在澳洲活動和生活的記錄。

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伍年為申請兒子伍亞德來澳留學填寫的護照和簽證申請表。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魏子京給伍亞德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資料出處:Ng Ah Ack - Student passport [1cm], NAA: A433, 1942/2/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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