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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台山篇》(2)——雷元益

(2018-12-17 21:56:29) 下一個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台山篇》(2)——雷元益

雷元益(Louey Goon Yak)是台山縣水潮北村人,生於一九0五年四月十六日。他的父親是一八八0年出生的雷榮學(George Louey Gooey),一八九八年十八歲時便隨著大潮,跟著鄉人的步伐來到澳洲尋夢,這一年五月份在尾利畔(Melbourne[現譯“墨爾本”])上岸,此後一直都在此間發展,先做果農,後跟人合股開設一間家具鋪,位於唐人街,名為“雷遇”(G. Louey Gooey)號,從事家具和其它木器的製作與銷售。

一九二一年是澳洲正式開放給中國學生留學的第一年,使大批父輩在澳洲發展而其在中國出生的下一代得以申請赴澳學習。雷榮學也看到了這個機會,覺得不能錯過,盡管此時其子雷元益已經十六歲即將十七歲,他決定立即申請辦理其赴澳留學。九月八日,他備妥材料,填具申請表格,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兒子的留學護照和入境簽證。他以自己經營的“雷遇”號商鋪做保,但在承諾每年提供多少膏火給兒子一欄上留下空白,沒有提供任何數字。至於理想中的兒子入讀學校,他選擇的是卡頓專館學校(Carlton Advanced School)。

當時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也是位於尾利畔,如果代理申辦學生護照的監護人或者擔保人也是同城的話,非常易於聯絡溝通。也許在接到上述申請後,總領事館與雷榮學溝通了其承諾的膏火費用,前後耗費了三個月時間。待審核相關材料一切無誤之後,中國總領事魏子京便於十二月十二日給雷元益簽發了中國學生護照,號碼是129/S/21。正常情況下,中國總領事館隨後便將護照送交位於同城的澳洲政府內務部核發簽證,通常都是幾天時間便簽了出來,有的甚至當天就可以簽到,但雷元益的簽證則等了近半年之久,直到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才獲簽。第二天,內務部將護照寄回給中國總領事館,然後由其轉交或者直接寄去中國雷元益的家鄉。早就在中國等待護照和簽證的雷元益,接到上述文件後立即趕往香港,搭乘中澳船行經營的“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於六月二十六日抵達尾利畔入境。

雷元益具體是什麽日期入學進入卡頓專館學校就讀的,因檔案裏沒有提及,不得而知;但該校校長的一封手寫信函表明,至少在九月份的時候,雷元益便已注冊入學,並為自己取了一個英文名字,叫Stanley Gooey。此後的校長報告也顯示,他在學校裏的學習和其它表現都令人滿意。不過,他在這間學校讀的時間不長,隻到年底結束時為止。等到一九二三年新學年開學時,他就轉學去到城裏唐人街上的長老會學校(P.W.M.U. School)念書。校長對他的學業和在校表現評價跟前麵的學校一樣,隻是特別強調他總是穿戴整潔,在校行為得體。進入一九二四年,雷元益再次轉學,進入尾利畔東部離城幾公裏之遙的蘇格蘭書院(Scotch College)就讀。雖然在這裏他的表現仍然不錯,但英語是其學習的最大障礙,所有的課程都因為他的英語進步太慢而受拖累。校長認為他雖然已經是十九歲的青年了,但顯得發育不良,看起來也就是十四、五歲的樣子,這不僅僅指其身體發育程度,甚至是說他的思想意識似乎也就是與年齡極不相稱,也還停留在四、五歲的階段。隻是進入一九二五年以後,其英語學習才慢慢有了一點兒起色。

一九二五年年中,當中國總領事館剛剛為雷元益拿到下一年度的展簽,雷榮學就去蘇格蘭書院找到院長說,他想近期回中國探親,順便也將兒子一並帶回,大約是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希望書院同意其子請假,並向內務部申請再入境簽證。書院對此沒有異議,中國總領事館遂按照要求代雷元益申請再入境簽證。七月十七日,內務部秘書分別回複魏子京總領事和雷榮學,批準了上述申請,該簽證自其離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十二個月,並要求其告知離境的日期。到這一年學期結束後,十二月十四日,二十歲的雷元益便和父親一起在尾利畔港口登上日本郵輪“三島丸”(Mishima Maru),離開澳洲,回國探親去了。

雷榮學原來就打算隻回國探親幾個月的時間,因此,一九二六年七月就離開台山去香港,在此搭乘“吞打”(Tanda)號輪船,於九月十九日返回澳洲尾利畔。然而,兒子雷元益並沒有與他一起返回,而是在七月十日於廣州致函澳洲內務部秘書,告知自己刻下正在廣州讀書,惡補中文,希望能再給他展簽幾個月,待結束此間的學習,方重返澳洲讀書。接到上述來信後,內務部秘書認為理由充足,九月二十日遂複函同意展簽六個月,有效期至一九二七年七月十四日,條件是雷元益須返回蘇格蘭書院繼續念書。雷元益沒有食言。在簽證到期之前,他乘坐從香港開航的“丫剌夫剌”(Arafura)號輪船,於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抵達雪梨(Sydney[現譯“悉尼”])入境澳洲,然後再穿州過府,一路旅行,回到尾利畔。因為此次回澳他是和原籍中山縣也是返回澳洲讀書的胡天錫(Tim Seck Ah Lay)同行,二人年齡相若,氣味相投,故而旅途極為愉悅。

在施施然地回到尾利畔之後,雷元益並沒有踐諾重返蘇格蘭書院念書。因為此時他已經二十二歲,要重新回去讀中學實在是太難為情,也不合適,遂挑選商學院或者工學院就讀。但無論讀那種類型的學院,理論上是要經過內務部核準的。因此,他先看好了位於城裏的杜雷商工學院(Durleigh Business and Technical College),主要是想選修無線電工程方麵的課程,然後通過中國總領事館於七月十五日向內務部申請批準其入讀上述學院和課程。八月十日,內務部秘書複函說,如果不是澳洲永久居民,澳洲國防部並不主張其入讀無線電工程,因為屆時不會被允許參加工程師考試;但如果就讀於該學院其它課程,則內務部並不反對。既然如此,雷元益便放棄了原先讀工程的想法,而重新選擇了同樣是位於城裏的澤口商學院(Zercho’s Business College),選修商科課程。事實上,他於八月一日便正式注冊入讀該商學院,因為此前遲遲得不到內務部的回複,他已經意識到了無法入讀自己喜歡的課程。在這間商學院裏,他的學習成績被認可,表現亦算令人滿意。

在雷元益入讀商學院剛剛半年之後,一九二八年二月十日,雷榮學便致函內務部秘書說,兒子的伯父很想讓他回國去幫其經營生意,故決定安排他三月份回國。同時,雷榮學還向內務部提出申請,希望能準允雷元益日後回來澳洲,準允他在澳洲任何港口上岸入境,這才是他寫信給內務部秘書的直接目的。二月十六日,內務部秘書複函雷榮學,直接拒絕了上述請求,因為隻有澳洲永久居民方可享受上述簽證。四月五日,二十三歲的雷元益乘坐“吞打”號輪船離開尾利畔,返回中國。從其入境澳洲到結束留學返回中國,前後近六年時間,但他中途回國長達一年半之久,實際上在澳留學時間隻有四年半左右。

盡管雷榮學沒有成功地為兒子獲得再入境簽證,但他並沒有放棄,還在想方設法地把兒子辦來澳洲。一九三0年十二月十五日,他再次致函內務部秘書,表示自己的生意現在要擴大規模,需要雇傭兒子,因為他在中國接受了較好的中文教育,又曾在澳洲念了好幾年的書,可謂中英文俱佳,是最好的雇員和幫手,希望能核發其入境簽證。內務部接到申請後,自然認真對待,於一九三一年一月十四日指示尾利畔海關核查雷榮學商鋪的財務狀況及營業額,以便做最後的定奪。九天後,海關將其調查所得報告給內務部。根據報告,“雷遇”號木鋪有二名西人雇員專事操作機械,二名華人做其它的木工活,此外還不定時地雇傭一些華人做散工,年營業額約為二千鎊。在上一個財政年度,雷榮學繳納稅款共二十六鎊十四先令五便士,其中個人所得稅是十五鎊九先令十便士,其餘則為物業稅。去年八月份時他曾經從中國進口過價值九十五鎊的茶葉,但業已出手。雷榮學表示其雇請兒子的理由主要是想做進出口貿易,但直到目前,他從未出口過任何商品。海關的意見是,在目前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想轉行,或者開拓新的生意,這個雖然可以理解,但太機會主義、太過於現實也不行。而且,根據記錄,其子此前從未做過任何貿易。盡管海關沒有明確表明其態度,但其報告已經表達出來不以為然的強烈信息。二月二日,內務部秘書複函雷榮學,委婉地告之,如果他將此申請通過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循正規渠道遞交上來,則其本人可將此申請送交內務部長做決定。其拒絕的言外之意已經很明顯,故雷榮學隻得作罷,未就此事采取進一步的行動。

但雷榮學仍然關心著兒子。到一九五0年初,中國的政治局勢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廣東省剛剛由南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接管,新的政府已經建立,土改即將進行,四十五歲的雷元益在國內的命運也由此處於動蕩之中。此時,雷榮學因其親戚去世,於上一年返回鄉裏奔喪,正好也在國內。他想讓兒子離開中國前往澳洲,便決定通過法律途徑,以達成這一目的。為此,他找到了尾利畔城裏博克街(Bourke Street)上的賀蘭佐治律師行(George Hannan Barrister & Solicitor),協辦此事。三月八日,由大律師賀蘭佐治出麵致函移民部,以雷榮學的“雷遇”號商店雇請店員為名,申請雷元益應聘該職。同時表明,此時人在中國的雷榮學,希望移民部能批準此一申請,待他回澳時將兒子一並帶上。此時的“雷遇”號已經不再製造和經營家具,成了售賣糖果、冰淇淋和各種飲料飲品的商店,並且也從城裏搬到了佛珠來(Fitzroy)區經營,上一年的營業額為一千六百鎊。作為雇傭店員,雷元益的周薪將會是七鎊。移民部經過二個月的處理,谘詢過海關及稅收部門的意見,認為上述商鋪規模太小,且售賣之商品簡單,無法支撐從海外雇員,遂於五月十六日作出決定,拒絕了上述申請。

雷元益的檔案到此終止,此後再未見到他的信息,顯然並沒有來成澳洲。而他的父親雷學榮則在上述申請失敗後,便獨自返回澳洲。

前為一九二一年九月八日,雷榮學提出申請,辦理兒子雷元益來澳留學,申辦護照和簽證;下為中國總領事魏子京於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給雷元益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前為一九二六年七月十日,雷元益於廣州致函澳洲內務部秘書,申請展簽六個月;下為一九二七年二十二歲的雷元益重返澳洲留學時拍攝的照片。

前為一九三一年時的雷榮學;下為一九五四年外僑證上的雷榮學。

檔案資料出處:

G Louey Gooey - Application for permission for his son, Louey Goon Yick (or Goon Yak) to enter Commonwealth for business purposes, NAA: B13, 1931/738

Louey Gooey - Admission [0.5cm], NAA: A433, 1950/2/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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