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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8年09月04日 星期二 晴

(2018-09-04 04:59:17) 下一個

 
蘇州的楊文超(大學同學)發來一則網文。
【張宏良:此刻全國的孩子都在望著中南海!】
      9月1日教育部下發紅頭文件,要求全國中小學生和家長當晚八點整觀看中央台播出的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的電視節目《開學第一課》,有些學校為貫徹教育部的指示,要求當晚觀看節目時必須拍一下照片發到所在班級的微信群裏,作為已經觀看的證據。當晚學生和家長按照教育部的通知和中央電視台的預告,在晚八點之前坐在了電視機前,可是八點鍾開播的並非是什麽《開學第一課》,而是15分鍾的廣告,並且都是專門針對中小學生的課外輔導廣告。此事引起了許多家長的憤怒,針對這些家長的憤怒,教育部的態度是不加理睬,央視廣告中心隻是發了個“播送廣告太多,表示歉意”的簡短聲明,便萬事大吉。    
    縱觀整個過程可以看出,他們絕非是播放廣告太多的工作疏忽,也不是一般性工作錯誤,而是屬於欺詐性犯罪,是一種刑事犯罪活動。並且就欺詐範圍之廣,影響之惡劣,後果之嚴重等各個方麵而言,都創下了建國以來的首例。
    首先,就事件性質而言,屬於特別嚴重的欺詐犯罪活動。如果他們隻是一般性電視節目,播放廣告多少隻是一個是非對錯問題,不屬於刑事犯罪。而像現在這樣,通過教育部辦公廳下發紅頭文件,作為學習節目強製全國每一個中小學生和家長觀看,可是在規定時間內,播放的卻不是學習節目,而是商業廣告,這就是典型的欺詐犯罪活動,並且還不是一般性欺詐犯罪,而是采用政府紅頭文件的方式,強製未成年人接受商業廣告,屬於權錢結合的犯罪活動。特別是采用政府下發的紅頭文件從事欺詐性犯罪活動,性質之惡劣超過了一般性欺詐犯罪犯罪活動。這個口子一開,紅頭文件的嚴肅性和神聖性將會蕩然無存,中央政府的信用將會降低到零。可見其犯罪性質相當嚴重!      
    其次,就其犯罪後果而言,可以說是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它會從根本上摧毀黨和政府在一代青少年心目中的形象,從根本上摧毀這一代青少年的誠信操守,從根本上摧毀這一代青少年道德觀念,把欺詐犯罪的種子播撒在這些本應該健康成長的幼小心靈之中,致使他們天真無邪的靈魂就此在欺詐的邪惡環境中生長。其犯罪後果之嚴重,無論怎麽估計都不會過高。可以說超過了建國以來特別是反腐敗以來任何一個腐敗團夥的犯罪後果。以往的欺詐犯罪活動,包括目前震撼全國的P圖P爆雷事件,受害者群體和規模都是有限的,像這次事件這樣,受害者包括全國每一個中小學生,每一個未成年學生和家長,還是從來沒有過的。我們天天在講,要維護國家政治安全,防止西方敵對勢力的顛覆活動。然而教育部和央視的這個政治顛覆活動,卻超過了九十年代以來任何一次敵對勢力的顛覆活動。請問,有什麽政治顛覆活動(注意是指政治顛覆而非組織顛覆)能夠比用紅頭文件欺詐全國中小學生所造成的政治後果更加嚴重?
    第三,就其犯罪的主觀故意程度來講,可以說是膽大妄為到了令人震驚的程度。央視在規定學習時間內播放的廣告並非是一般性商業廣告,而是專門針對中小學生和未成年人量身定作的課外輔導類廣告。這些課外輔導都是國務院和教育部三令五申為減輕學生負擔而一再明令禁止的。可是教育部和央視居然打著學習節目的旗號,采用欺詐手段,下發紅頭文件強製全國中小學生和家長接受這類增加學生負擔的課外輔導軟件,可見其目無法紀到了何等程度!國務院和教育部的這些規定,本身就屬於國家的行政法規,如果個別學校違反屬於錯誤,通過紅頭文件強製全國中小學生違反則完全屬於屬於犯罪行為。    第四,就其廣告收入的數額和分配而言,同樣屬於欺詐性犯罪活動。作為央視15分鍾廣告收入,特別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廣告收入,就如同春節廣告收入一樣,具有壟斷性價格,犯罪數額應該特別巨大,並且絕非單純是央視的單位收入(不知道教育部有關單位是否也有利益合作關係),而是具有個人利益。央視廣告中心是一個經營性單位,廣告數額與個人利益相聯係,屬於為獲取個人或團夥利益而對全國中小學生進行強製欺詐的犯罪活動。況且退一萬步來講,就算是沒有個人利益的犯罪動機,作為央視所屬經營單位的欺詐犯罪活動,也必須加以追究和懲處。依法治國的根本特點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便是教育部和央視的所屬經營單位,進行欺詐活動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否則,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個笑話。
     總之,這是建國以來首例通過下發紅頭文件違規違法強製全國中小學生和未成年人接受商業廣告的欺詐犯罪活動。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是對我們依法治國的一個考驗,全國人民在拭目以待,全國的中小學生更是翹首盼望,盼望能給他們一個誠信守法的希望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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