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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8年09月01日 星期六 晴

(2018-09-01 05:45:02) 下一個

 


◎上午在三一讀書會。劉飛虎先生主講:飛虎打官司——我所親曆的中國法治。
飛虎以親曆的具體案例,說明中國法治的黑暗。聽來令人窒息,令人憤懣,令人無可奈何。
我正在進行兩樁民告官的官司,正在步飛虎的後塵?
◎飛虎對易學有研究,演講開頭講《易經》中訟卦。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 九五:訟元吉。
▅▅▅▅▅ 九四:不克訟,複既命,渝。安貞,吉。
▅▅ ▅▅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 ▅▅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訟,爭也,是利益受到侵害和威嚇而產生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和威嚇就必須相互中和合理解決,如順其發展則必爭必鬥而凶見矣。因此,有了爭端就當對簿公堂利見大人公正解決,不能順其發展。如順其發展和不以有效的手段來規範行為就會形成一個血光衝天的世界而永無寧日矣。故當設立官府以止訟,訂立章法來平訟,才能曲直見是非明而國泰民安天下平和。因此止訟在於社會製度的是否完善,政權行為的是否公平公正。如果說政權僅僅為一方階級服務而不能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也就違背了官府設立的職能,更無從說起公正公平為民作主了。
特別是社會發展至今,人們已經不再沉睡,僅僅用高壓手段終究難以解決社會矛盾。相反,越是用強製性的手段社會矛盾越尖銳。因此社會製度必須建立在人民利益之上才是科學的穩固的,政府官員隻有不斷體察民情履行公正才是稱職的足道的。離開任何一條,社會就會動蕩矛盾就會激化。
爭鬥未必全是壞事,其中肯定有正義和非正義、進步與反動 的原則區分。參與爭鬥也未必是好鬥,《水許》中的英雄好漢是被 逼造反,“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世事的險惡,多半映襯出人 心的險惡。可以說,隻要人類社會存在一天,總會伴隨著爭鬥,在 一定意義上,它也是推動社會前進的一種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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