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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8年05月03日 星期四 晴

(2018-05-03 06:08:41) 下一個

曆史上的今天: 
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12月20日作出決定,宣布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這一行動源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在這一天,全世界的人們都被告知:言論自由權被侵犯的現象仍然存在;他們被提醒:有許多新聞工作者,因為提供每日新聞而被捕入獄,甚至英勇犧牲。世界新聞自由日讓世界再次重溫《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所闡述的保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沒有這些權利,就無法實現民主和發展。獨立、自由和多元化的媒體能夠確保透明度和落實問責製,促進社會參與和法製並有助於消除貧困,因此對民主社會的良政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媒體被稱為第四權力,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相互製約還遠遠不夠,還需要第四權力對其進行製約。媒體就像是民眾的放大鏡,民眾用媒體這個放大鏡來察看權力有沒有違法違規。如果權力躲避媒體的監督,那肯定就會有貓膩,有見不得人的勾當。如果權力是被用來為民服務,就不怕被監督,就經得起檢驗。媒體享有的新聞自由,源自於言論自由,如果言論自由沒有保障,新聞自由也就沒有保障。新聞自由若沒有保障,媒體就不能有效地監督政府和權力。新聞自由需要法治來保障,而隻有民主製度下才會有法治。也就是說,新聞自由依賴於法治,而法治依賴於民主。如沒有民主,法治和新聞自由也就不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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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gan 回複 悄悄話 不自由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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