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歸檔
正文

巴陵鬼話 2017年01月18日 星期三 晴

(2017-01-18 04:06:40) 下一個
2017年01月18日 星期三 晴
今天上午9點多鍾,同陳碧波等人去嶽陽縣一朋友家。午後兩點半鍾回家。有兩個多月不見老陳了。他麵容憔悴,顯得較前蒼老。但說話中氣還是很足。我們一路閑聊。
陳碧波說:我這兩年身體狀況差多了,70歲是個坎,我一過70,就明顯感到差多了。
我:你還不滿70歲吧?
陳:我生於1946年9月23日,今年71歲了。但身份證年齡是1947年9月23日。改小了一年。
我:為什麽改小年齡?什麽時候改小的?
陳:1964年,我18歲,在讀中學,因日記中有反對毛主席的三麵紅旗,為彭德懷鳴冤叫屈,被打成現刑反革命。當時內定是要槍斃我。縣公安局的一個局長,到學校調查,示意校長把我的年齡改小一歲,隻17歲,就隻判了8年徒刑,救了我一命。
我:你後來見過這個局長嗎?
陳:平反後,我找到了這個公安局長,謝謝他救命之恩。那局長說:我當時看了你的“反動日記”,就覺得你講的都是對的,我當時也是那樣的認識,隻是不敢說,更不敢寫。我很佩服你的勇敢……但根據那個年代的階級鬥爭形勢,反毛主席就是反革命就必須殺掉……為了救你,我好幾個晚上沒有睡,又不敢同人商量……最後決定通過學校改小的年齡一歲,17歲算未成年犯罪,隻坐牢不殺……
我:那個年代,有那樣的公安局長,真是了不得!
陳:要是在現在啊,就更難找到那樣的公安局長!
……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