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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09月3日

(2013-09-09 05:19:58) 下一個

星期二 小雨
      8月31日晚9時49分,廣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發布了一條微博,稱:謠言必須打,打擊須依法,嚴防擴大化。散布謠言的客觀後果要足以引起群眾恐慌,幹 擾了國家機關以及其他單位的正常工作,擾亂了社會秩序,才能適用治安處罰法,而一些歪曲曆史事實的謠言,不是現實的,沒有擾亂公共秩序。子產不毀鄉校。打 擊造謠要防擴大化,若人人噤若寒蟬,道路以目,顯然是噩夢。
      該博文的作者是廣州公安局公共關係處副處長張勝春。博文中“子產不毀鄉校”是著名的典故。午睡起床後,我查找到這一典故的相關資料。
      子產(?~公元前522), 姓公孫,名僑,字子產,春秋時期鄭國(今河南新鄭)人,春秋時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子產不毀鄉校,出自《左傳·襄公三十一年》。故事講的是,古代鄭國人到鄉校休閑聚會,議論執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壞。鄭國大夫然明對子產說,“把鄉校毀了,怎 麽樣”?子產說,“為什麽會掉?人們幹完活來到這裏聚一下,議論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壞。他們喜歡的,我們就推行;他們討厭的,我們就改正。這是我們的老 師”。子產還說,“製止議論很容易,然而那樣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樣,河水大決口造成損害,傷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開個小口導流,不如我們聽 取這些議論之後,把他當作治病的良藥”。
      子產的確是悟透了治國與治民的個中奧秘,明白眾怒難犯的道理。後世治國者多有借鑒於此的。然而,今人費解的是,始終有為數不少的治國者因維護表層的秩序與威福,而屢犯此忌,結果是於民國不利,於己也未有長遠之利。
      張勝春博文中的用典顯然是有所指。他的這條微博發出之後在兩個小時之內轉發量過萬。這條微博在9月1日零點左右被刪除。
      9月2日早間,南方報係媒體人譚人瑋在其新浪微博上透露:近日在廣州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上發出質疑中國網絡"淨化"行動博文的作者--廣州公安局公共關係處副處長張勝春遭停職檢查,此前賬號管理權已被移交他人。
    老殷:兩千五百多年前子產不毀鄉校,兩千五百多年後的今天,倡導子產不毀鄉校,卻被停職檢查,這究竟是怎麽回事?不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9月2 日也解釋“子產不毀鄉校”的出處和意思,廣東省政法委的官方微博9月2日也轉發了廣東高法解釋“子產不毀鄉校”的微博,被外界認為是在暗中支持廣州公安的 相關微博。

 

附 原文:
鄭人遊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 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 遽止?然猶防川也: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 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
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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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政法委官方微博轉發廣東高法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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