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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09年12月13日

(2009-12-14 15:07:43) 下一個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天 陰

       9日晚上,羅檢官在湘彬酒樓請客。客人還沒到齊,羅檢陪客人玩牌,我看當天的“京華時報”。

       第11版有篇文章,標題是:“證券死刑第一人”楊彥明伏法。副標題:法院披露其臨刑前情況 涉案6000餘萬元至今不知去向。並配發一張照片:楊彥明簽字時麵帶微笑。

         麵對死亡而微笑,6000餘萬不知去向,這兩點引起我興趣。當時,我沒帶眼鏡,文章內容看不清楚,於是把這張報紙裝進我的口袋,今天下午找出來細看。

        51歲的楊彥明是北京人,曾擔任中國長城信托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總經理。根據法院認定的結果,楊彥明從1998年到2003年間共貪汙公款6912萬餘元,挪用公款2540萬元。一直到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時,楊彥明仍然拒絕說出贓款去向。最終,北京市高院終審維持原判,判決楊彥明死刑。

        楊涉案的6000餘萬元哪裏去了?楊不嫖、不賭、不抽(煙),他的愛好隻是喝兩口白酒,吃碗麵條。老婆賬上也隻幾十萬元。楊彥明在最後的庭審中曾經承認贓款用於行賄了。這就是說,贓款的去向流入了貪官的腰包。但他拒絕交代把錢送給誰了。

       對此,錢列陽律師提出,留下楊彥明就等於在受賄貪官的頭上懸上了一把隨時有可能落下的利劍,而殺了楊彥明6500多萬元公款有可能就死無對證。楊彥明是可以適用死刑但不是必須適用死刑,判死緩對將來追回國有資產和懲處幕後貪官都有不可替代的價值和意義。

       錢列陽律師的說的非常好。可是檢察機關則認為,楊彥明拒不交待巨額贓款的去向,不能成為免除其死刑的理由,應立即執行。

      人們疑惑的是,楊彥明為什麽不交代錢送給誰了?是什麽人能夠促使楊彥明寧可自己一死也要為這些貪官守口如瓶呢?這問號隨著他的離世而永遠成謎。
 
        臨刑前,楊彥明麵帶微笑,表情平靜。殺了楊彥明,保護了隱藏的貪官。

        楊彥明不愧為漢子。這種人難得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20091209103950276.jpg

    似乎在說:死了我一人,保護好多個,值,當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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