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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09年7月2日

(2009-07-03 00:17:51) 下一個
6月30日的《都市快報》報道了程淩征的消息:2000年至2009年3月期間,程淩征利用先後擔任臨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臨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0.3萬元、購物卡1萬元,合計人民幣11.3萬元。
程淩征曾經寫下《官運亨通》、《位高權重》、《天地作證》等長篇反腐暢銷小說。我沒有讀過他的這些小說,但看過有關對他小說的評論。   
一個掌握著交通、工商、城管、建設等多個部門166項處罰權利的執法局局長,在執掌大權的10年時間裏,才受賄11.3萬元,平均每年才1萬元。對此,網上輿論幾乎一邊倒。茲錄數例:
1、  清官呀,大清官啊,在中國真是堪比包拯、海瑞,這樣的清官實屬少見,肯定是抓錯人了,我們為他聲援。
2、是不是拿的太少了?如果拿他個幾百萬或者上千萬,上下打點一些,就沒什麽事了
3、10餘萬元拉下一個作家局長,他肯定是得罪權貴了,掉入別人設下的陷阱。
4、果真如此,必是政治鬥爭的結果,明顯是報複啊。這樣的好幹部肯定是政治傾紮的犧牲品。
5、程局不貪點,不被抓,不坐牢,不深入實際,怎麽能寫出更好的反貪小說呢?也可能是潛伏吧!
……
如今官員動輒就是貪汙幾百萬,幾千萬,甚至幾個億,而程淩征大權在握,在官場10年,才這麽點錢,確實是令人驚訝的大新聞。
貪汙受賄,數額雖有大小之分,其罪有輕重之別。貪汙一塊錢也是違法亂紀,同樣應該得到懲處。因此,世人,尤其是官人,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
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程淩征印證了這句俗語。如今的官員要不貪,並非全由他自己決定。在全黑的人群裏,偶爾發現一個“白”色人種,這個非“黑”人是危險的。他必然用黑色塗抹全身。
19世紀,英國思想史學家阿克頓勳爵說道:“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格言是鐵律。中國缺失的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原因呢?權力擁有者拒絕監督。而無權者隻有喊天!這就是中國!
程淩征作為反腐作家,最終自己陷入貪腐,這是頗有諷刺意義的。我為他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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