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愛國 ZT
(2007-03-14 17: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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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 基督徒的愛國
中心信息:阿摩司5:24所言「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參考書籍:「新約倫理談叢」陳濟民著,校園出版社,1987年2月初版。
〖 一. 引言 〗
基督徒信耶穌以後,是否要放棄愛地上的國而隻愛神的國? 在台灣,有基督徒為了服兵役,向國旗敬禮,和台獨等政治立場,而被視為不愛國.在中國大陸五四運動以後,民族愛國主義流行,基督徒被視為洋人文化侵略的幫凶,是拋棄自己國家民族的叛徒;甚至五十年代以後的政權鬥爭基督徒時,罪名之一便是「反革命」,即不愛國;今天政權設立的教會叫「三自運動愛國教會」.到底基督徒的愛國情操應該定位在那裏?
〖 二. 基督徒的愛國 〗
以下分「國」與「愛」兩部份來解釋:
1. 那一個國?
基督徒要愛「神的國」或「地上的國」?當耶穌麵向十字架時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隻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18:36),基督徒對這兩個國度的態度應當如何?
A. 神國與以色列國
複活的耶穌以「*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 1:3)「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阿!你複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 1:6),耶穌和門徒所關心的國度似乎不一樣。
a. 耶穌的民族思想:
耶穌一生的言行有一部份是近乎狹窄的民族主義思想,例如:「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馬太10:5-6),還有其它的記載(馬太15:21-28)也是相似.耶穌是猶太人,祂也熱愛猶太人,然而,愛之深也責之切,祂對當時的宗教和政治領袖們的責備也很多(參馬太23:1-13,16,17,27,33)。
b. 耶穌的神國思想:
以最高和最終的人生目標而言,耶穌眼中最重要的是「神國」,但是,就祂而言,對神國的愛與忠心,並不排除祂對地上國度的責任.尤其當時的猶太人又受羅馬帝國的統治,因此祂常麵對別人對祂在國度上的挑戰:「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馬太22:17),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馬太22:21).按人的意思,要耶穌在神國和地上的國之間選擇一個;然而,按耶穌的答案指出,在神最高的原則下,地上的國有它存在的時候和目的,隻是兩個國度對立時,耶穌以神國為優先.到了使徒行傳,彼得也承襲這個思想:「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徒 5:29)
B. 猶太人的神國與以色列國
耶穌與當代的猶太人衝突,主要是因猶太人對神國沒有正確的認識,神不隻是猶太人的神.在舊約中,神不僅是猶太人的神,神的國度也不僅是局限在猶太地方,耶穌誕生在猶太地,並從猶太地開始工作,隻是秧序的優先安排而已,福音終究要傳到萬邦 (徒 1:8),然而,既使猶太基督徒的國度觀也是到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才得到突破,例如:彼得看到異象後才接受神在外邦人哥尼流一家的作為(使徒行傳10章).
2. 如何「愛」?-基督徒愛國的情操與其它人有何不同?我們就要從「愛」著手,來了解其本質:
A. 舊約中的「愛」
神的愛不僅是一種「感情」而已,也包括「公義與真理」,換言之,愛不是盲目的「溺愛」.因此在舊約時代,以色列國違背神的公義與真理時,先知便加以指責.這種指責並不表示先知不愛國,反而表示先知深切地愛國,因為他們知道國家不能離棄公義而存在.
B. 新約中的「愛」
耶穌在世時對猶太人領袖的指責,乃是基於先知的傳統,「愛」不僅是一種「感情」而已,也包括「公義與真理」.因此,在馬太福音中,耶穌在嚴斥法利賽人時,提及他們曆代對先知的棄絕(馬太23:34-39),在路加福音提及耶穌的哀哭,也是有此背景 (路加19:41-43).
C. 基督徒的「愛」
耶穌並不反對,愛要從眼前可以見到的人著手,也從地上的國開始.有一次,一個律法師認為,猶太律法應以愛神及愛鄰舍為總綱,耶穌也同意,表明愛看不見的神和愛看得見的鄰舍,都是「愛」的範圍.而且愛鄰舍的「愛」,其本質就是愛神的「愛」,不是人間的「愛」,而是包含「公義和真理」,所以當違背神的律法時,責備鄰舍也是愛鄰舍,責備國家也是愛國家。
〖 三. 生活應用 〗
猶太人以外的基督徒是否在信了耶穌以後,就應該與當地人劃清界線嗎?當神國與地上的國不能兼顧時,我們要如何取舍?當保羅傳福音到以弗所時,許多人信了耶穌 ,當地一些製造宗教用品的人生意大受影響,於是搬出民族感情來反對基督徒(徒 19:27),在新約聖經中也有其它例子(帖前2:14,彼前4:3-4).甚至到了啟示錄時,基督徒與國家更形對立,整本書以「爭戰」來形容兩者的關係,約翰說政權是個「大淫婦」(啟19),我們要了解這背後的三個教訓:
1. 神是宇宙的主宰,萬國有存在的價值也要向祂負責(徒17:24-27,啟4:11),所以當普天下各地的人歸信耶穌基督時,不過是成全神所定的計劃.
2. 基督徒與當地人有衝突,是因為他們不再遵行「不義的事」(彼前4:3-4),地上的的政權成為「大淫婦」,是因它的不義(啟18:4-5),基督徒棄絕不義的事,卻也為此事悲哀(啟18:9,15-19).
3. 基督徒在世以愛神愛人為原則,然而愛裏麵有公義和真理。
〖 四. 分享 〗
1. 試扼要地分享自己在愛神國和愛地上國的經曆.
2. 試分享自己如何經曆在愛這兩個國度之間的掙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