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釣魚島海域被日本巡邏船衝撞的中國漁船“閩晉漁5179號”。 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評論員 餘永勝)9月10日,中國外長楊潔篪召見日本駐華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方在釣魚島海域抓扣中國漁船和漁民,提出嚴正交涉和抗議,強調中國政府捍衛釣魚島主權和本國公民權益的決心,要求日方立即無條件放人放船。這是中國外交部三天之內第二次召見日本大使,也是迄今中方對撞船事件做出的最正式、最嚴厲的反應。而在此前一天,中方已經派遣漁政執法船前往釣魚島海域,維護那裏的漁業生產秩序,保護中國漁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所有這些都意味著,由於日方的處置失當,特別是荒唐地逮捕了中國船長,將事件升級,中國已經被迫做出了對等反應。如果說此前漁船作業尚屬民間行為的話,那麽中國漁政執法船前往釣魚島海域,則是明確的政府行為。它表明,在日本肆意侵犯中國在釣魚島海域正當權益的情況下,中國已經開始在行動上宣示對釣魚島的主權擁有。此前,盡管中國一直堅決表明“主權在我”的立場,但基於中日關係的大局,並未對相關海域實施有效管理。可以預見,如果日本政府不懸崖勒馬,這一海域的緊張形勢將會進一步加劇,而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都應由日本負責,因為日本才是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
本來,漁船與軍艦相撞,雙方的強弱地位不言自明,應當感到歉意的是日方。即便考慮到釣魚島存在主權爭議的事實,日艦在撞船之後也隻能是不施救,一走了之,豈能逮捕中國船長,並荒唐地訴諸日本國內法律?日本處理此事的無理和強硬,直讓人感到有些匪夷所思。
因為2008年6月,一艘日本巡邏船在釣魚島附近海域撞沉台灣漁船後,日方還是道歉了的。而在2006年8月,一艘日本漁船在南千島群島(日本稱北方四島)附近水域捕魚,被俄羅斯巡邏艇開火射擊,導致一名日本船員當即死亡。即便在這種情況下,日本也未敢將事件升級,而是隱忍不發,提出的要求多被俄羅斯拒絕。這裏麵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既然日本漁船可以到日俄爭議海域捕魚,為何中國漁船不能到中日爭議海域捕魚?二是當年作為受害者的日本對俄羅斯是何其軟弱,如今情勢顛倒,中國漁船成了受害者,日本又何以扮演了俄羅斯的角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日本難道不懂嗎?
我們也注意到,撞船事件發生後,多名日本政府官員表示不想讓事件升級。首相菅直人和外相岡田克也8日晚在首相府舉行了緊急會談,菅直人會後表示,“不希望事件為中日關係帶來影響。”內閣官房長官仙穀由人也表示,“希望日本國內冷靜對待這一事件。”但問題是,所有這些都停留在口頭上,從逮捕中國船長並送交檢察機關來看,日本政府在行動上並沒有顯示出應有的克製、低調。如果日本政府想以逼中國讓步的方式,為自己贏取民粹支持,那結果將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硬往國內法上套,實際上就是不給自己留餘地,結果是把自己套牢。
日本必須清楚的是,在事關國家主權、公民安全這樣的大是大非問題上,中國政府一旦表達了立場,就會堅持到底,不會有絲毫含糊,這是有先鑒的。2001年4月,中美南海撞機導致一名中國飛機員遇難後,中國政府強烈要求美國政府道歉,盡管美國嘴硬,但硬撐了10天後,還是以書麵形式向中方表達了歉意。日本的“老大”都不敢對中國的要求打折扣,難道“跟班小兄弟”比老大還硬?
目前,日方似乎想以“交錢、道歉、放人”的方式處理此事,認為這樣可以避免中國船長的牢獄之災,已經是折中處理了。但對中方來說,這實際上是一個陷阱,因為“交錢、道歉”就等於承認中國漁船進入釣魚島海域的非法性,也就間接認可了日本對該島主權宣示。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在此問題上,中方的底線就是“無條件放人放船”,這是不可談判的。
事實上,不但是外交部,中國國家層麵的領導也已經就撞船事件表態。9月8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在會見來訪的日中經濟協會訪華團成員時,對撞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表示了擔憂,認為雙方有必要妥善處理重要且敏感的問題。這實際上是以較為禮貌的方式告訴日本,如果處理不當,中日關係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之所以沒把話說得太重,是因為目前事件如何發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其實,對於中日間的任何爭端,日本都不能忘記一個基本背景,那就是曾經飽受日本侵華戰爭之苦的中國人民,對涉日事端有著特殊的敏感性。就此次撞船事件而言,別說日本繼續將事件升級,就是拖延下去,都會激起中國民眾的強烈反彈。2005年席卷多地的反日遊行,就是個教訓。可以說,即便基於日本自身的利益考慮,立即無條件釋放中國船長、船員及漁船,都是必須做出的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