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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與基督:原罪/三位一體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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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與基督:原罪/三位一體

宗教探源:佛即上帝,上帝即佛 (轉貼)


[原創 2006-06-10 09:40:54 ] 發表者: lishouli
http://blog..com/blog_u2769/p_full/76772.html

宗教探源——佛即上帝,上帝即佛。(原創:李守力)

此論點均以聖經和佛經為根本依據。不要被文字所障礙,名字是假象,語句的含義才是真相。

1、基督教的原罪就是佛教的無明。眾生苦的根源是無明,妄想分別執著。原罪是指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人類由於有了分別,遂被逐出伊甸園。所以基督教的原罪與佛教的無明意義相同。

2、基督教三位一體就是佛教的三身一體。聖父即是報身佛,聖靈即是法身佛,聖子即是化身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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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中入此BLOG,這兩個論點就是我前幾天重讀《壇經》懺悔品時想到的,隻是還沒這麽具體,一一對應。我覺得論據不足,所以沒敢貿然寫出來,看來不是什麽新鮮的觀點了。

李先生將佛與上帝劃等號,現在我還不能認同。我對佛經一知半解,所以不敢下任何結論。重讀《壇經》,對佛有了新的了解和認識,但我摸得著佛的皮肉,卻捏不到骨頭。

補充一點,佛教諸菩薩或天人背後都有圓形光環,基督的背後也有同樣的東東。(請比較上下兩張圖片,基督的頭後,菩薩的頭後)

我的疑惑還有:為什麽《壇經》中有這麽一篇懺悔品?按照《壇經》的說法,似乎可以理解為人生來是有原罪的,不是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的罪,而是我們這一生既然投胎為人,一生下來就是半善半惡。這惡的一麵裏一部分是原罪,另一部分是將來犯的罪。我們需要懺悔的是兩部分的罪:原罪和將來犯的罪。而我們的自性無惡無善(明心見性見到的自性),清淨無塵。

下麵是六祖《法寶壇經》懺悔品中的一首《無相頌》,從中隱約可讀出來六祖對原罪的承認:

迷人修福不修道,隻言修福便是道。

布施供養福無邊,心中三惡元來造;

擬將修福欲滅罪,後世得福罪還在。

但向心中除罪緣,各自性中真懺悔;

忽悟大乘真懺悔,除邪行正即無罪。

學道常於自性觀,即與諸佛同一類。

吾祖唯傳此頓法,普願見性同一體;

若欲當來覓法身,離諸法相心中洗。

努力自見莫悠悠,後念忽絕一世休;

若悟大乘得見性。虔恭合掌至心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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