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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新說】考試失敗狀告教育部?

(2007-09-06 16:51:50) 下一個
雅非

  前不久,《波士頓環球報》記者Tracy Jan寫了一篇關於麻省教師資格考試狀況的調查文章。麻省公立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是一九九八年開始實行的。所有教師,無論教授什麽專業,都要通過兩個考試。一個是英語考試,一個是所教授專業的考試。比如,教生物的老師要考英語,也要考生物。教數學的老師,要考英語,也要考數學。教外語的老師要考英語,也要考所教授的那門外語。這個英語考試又包括兩部分,一是閱讀,一是寫作。《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文章對教師資格考試的英語考試結果做了一番調查和總結。有列表指出:白人通過閱讀考試的占86%,通過寫作考試的占77%;黑人通過閱讀考試的占62%,通過寫作考試的占46%;西裔/拉丁裔人通過閱讀考試的占60%,通過寫作考試的占48%;亞裔通過閱讀考試的占76%,通過寫作考試的
占68%。




  我看到這個列表,覺得很有趣。從數字上看,亞裔明明位居第二,可記者為什麽要把第二排在第四,也就是最後呢?我想來想去,覺得這可能跟Tracy本人是亞裔這一點有關。Tracy采訪過我們學校的中文項目,還為我們寫了一篇文章,本人現場教學的玉照還上了《波士頓環球報》周日版的頭版,那幾天我還著實享受了每日十五分鍾做一下名人的感受(體會是名人難當)。(一笑。)Tracy本人是美籍華人,會說簡單的中文。我想她一定是怕人家說她優先亞裔才把亞裔放在那個列表的最後的。然而,數字無欺。在麻省教師資格考試調查中,亞裔緊追白人位居第二是不爭的事實。




  說到這兒,有人可能已經想到考試通不過的人會做什麽了,當然,這隻是在美國考試通不過的人會做的事。在中國,你是萬萬想不到通不過考試除了反複重考以外還另有他途的。說到這兒,也可能已經有人想到這個他途是什麽了。那就是:告!




  麻省劍橋地區一位律師表明,他將要代表三名多次未通過資格考試並因此而丟失工作的少數民族教師狀告麻省教育部。理由大概是考卷內容上有種族歧視或種族
優先嫌疑,也就是說考卷內容偏重於多數白人可能了解的文化知識,而少有多數少數民族考生可能了解的文化知識。當然,律師還會找到其他理由的。




  麻省的教師資格考試就像任何專業的資格考試,就是拿教書執照,如醫生拿行醫執照。麻省教育部給沒有教師執照的教師三年的機會,如果三年後還考不下來,
就會受到罷免。這個規定應該是比較寬鬆的了。不能想像一個拿不到行醫執照的人無照行醫三年。教育部讓你無照教學三年,是不是已經夠寬容的了?也不能想像一個拿不到行醫執照的人無照行醫數年後還狀告衛生部。




  再說資格考試本身。我本人參加過那個考試,我知道考試內容是什麽。那個英語考試實際上是最簡單的英語考試,比托福考試要簡單得多。托福考試是針對外國人的,而這個英語考試其實也隻是定位在考核基本英語知識。這個考試的名稱是“Communication and Literacy SkillsTest” Communication是交流的意思,Literacy是識字、有文化的意思,具體地說,就是閱讀和寫作能力的意思。從考試的名稱可以看出它並不是專業化的文學考試,而隻是關於交流能力和文化程度的考試。具體到考卷本身,閱讀考試的內容大多是人文、社會方麵的常識性內容。寫作考試則完全是根據英語語法的基本要求製定的。如果麻省的教師連這樣一個英語考試都通不過,那真的很難想像他們在學校怎樣教授學生。中文裏有一句話,叫做茶壺裏裝餃子--倒不出來。如果一個教師通不過這個英語考試,那麽他和她在學校的課堂上就很可能出現茶壺裏裝餃子的情形。




  我不知道那些通不過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是怎樣複習英語的。但我可以給你一個definitemaybe(借用一句剛剛從電台學到的英語表達法,意思是很有可能的情況是),那就是:他們多半在家裏是不說英語的。大多數人都知道,西裔/拉丁裔人無論在什麽場合都是說西班牙語的,很多政府頒發的文件也都隻有英語和西班牙語的版本,可見他們人多勢眾。最近不是還有關於西裔非法移民用西班牙語唱美國國歌的爭議嗎?(咱能想像用英語或西班牙語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嗎?)在CNN不是也連續幾天播放關於移民是否應該學好英語的爭議嗎?我在我的博客裏還寫了一篇關於加州州長因提及學習英語是致使成功的有效工具而受到非議的短文。美國黑人倒是說英語的,但他們中很多人堅持說不正規的英語,據說是因為要表明自己與白人的不同。我還聽說黑人老師堅持讓說“hedoes”的黑人孩子改口為“he do”。這可真是匪夷所思了。可惜,語法這東西是不認種族的。在美國這個講平等的國家,什麽都被懷疑成不平等,語法麵前人人平等總該可以吧?可美國的事,又有誰敢說知道呢?不定哪天全美國人民還真得都改口說hedo,而不是說he does了;不定哪天全美國的公立學校都要在he do上麵劃一個大對勾呢!我真不知道有些移民到美國的人是怎麽想的。你到人家說英語的國家來討生活,合法來的還是非法來的咱就不說了,你還寧死不學人家的語言。要當人家的教師通不過資格考試還要狀告人家教育部,這……




  這大概就是自由或民主走到了極端的時候的樣子吧?這大概離群氓專製、無政府主義的狀況不遠了吧?我為美國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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