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園

野草的樂趣就是瘋長。而且,雜草叢生的地方才是最自然、最接近本質、最能觸摸到心跳的地方。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關於體罰

(2008-05-13 21:23:17) 下一個
完全沒有體罰的家庭教育,大概可以稱得上完美。一來孩子完美,二來父母完美。孩子不逾矩,父母有耐心。碰上這樣的孩子和父母,我總是有種要急急地跪下了參拜的衝動,也就是頂禮膜拜的意思。大約人類一切的原始崇拜都是源於堅信有超越自己的大能。

其實體罰的有效性取決於如何實施。一般來說,年紀越小越有效。比如,嬰幼兒時期,發現孩子用手指去撥弄電插孔的時候,用手輕輕的拍一下他們的手背,同時說聲“不”就可以了。這樣的體罰其實可以稱為柔性體罰。孩子通過條件反射,就知道了什麽叫規矩。

孩子的天性當中有著強烈的好奇心。他必須靠著他的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去感受世界。就說味覺吧,嬰兒之所以會隨時隨地的把手裏抓到的東西迫不及待的放到嘴裏,以至於父母總是要三步並著兩步地一把把髒東西給搶奪了下來,邊搶還邊嘮叨:“真髒”,同時,還要使勁地搖頭表示不可思議。 若碰上老美家長,說不定還得使勁翻白眼,不翻到眼白比眼黑要多還真是不罷休。

殊不知,這是上帝賦予孩子的生存本能。東西好吃的話,他自然就吃下去了;不好吃的話,他自然就吐出來了。至於衛生不衛生原本就不在考慮範圍。因為在人類文明降臨以前,河裏的水是甜的,地裏的植物是不含農藥的。

所以說,三歲前的體罰都可視為柔性體罰。父母不會大動肝火,孩子的情感也不會受傷。孩子大哭,倒不是因為體罰,卻往往是因為到嘴的“美味”被狠心的父母強行奪走了。

體罰的第二個時期,其實是油鹽不進,狗都嫌的4~8歲的時期。也就是開始有主意,又有個性的時期。同時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時期。不打吧,孩子瞪鼻子上臉,不斷的挑戰父母的底線,直到讓父母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為止。到那時,孩子才知道父母也有拍案而起的時候。

開始還有點怕,隻是過一陣又忘了。那好辦,如法炮製一回孩子就溫故知新了。可是,最麻煩的就是打多了,孩子反倒不怕了,也就是到了“民不畏死何以以死懼之”的境界。到那時,父母就會覺得十分絕望,差不多就會平添“秀才碰到了兵有理說不清”的無奈。

其實,隨之而來的青春期的過度逆反,主要還是父母在此之前所施行的教育不當而造成的。其成因多種多樣,但經常性的體罰(多見於國內),外加強製性的高壓政策,無疑是其中之一。

其實體罰也有很多講究。至少有如下的注意事項(麻子照鏡子-個人觀點):

1. 要讓孩子心服口服。光口服不行,心裏不服,還會伺機鬧事。身為父母,也要師出有名。 名正才能言順。也就是有言在先,讓孩子事先知道父母的底線。犯了錯,要允許悔改,但是,事不過三。

2. 體罰執行起來,講究心平氣和。不要讓孩子覺得是因為大人發火了,他們才受到懲罰的。要讓他們明白,之所以受罰,是因為自己犯了錯,違了規。比如說,在學校先動手打了別人,屢教不改。

3. 孩子"臨刑"前,可以擁抱一下,差不多有點揮淚斬馬謖的味道在裏麵,那意思就是,我實在是舍不得打你呀,可是軍令難為呀!孩子此時體會到的其實是父母的愛而不是恨了。

4. 體罰的儀式很重要。不是上來就打,也不是亂打。而是先讓孩子反思,講明白錯在何處,同時請求寬恕。於是,看在孩子向上帝祈禱的麵子上,在屁股上少打或輕打幾下。孩子的懼怕心理,源於父母的威懾力,也就是舉起來卻還沒落下去的手。該打而不打,有時反倒更有效,也就是寬恕的力量。同時讓孩子們順便學會怎樣寬恕別人。雖說懸起來的手,比打下去的要更有力。但要是沒有動手的行動和意誌,就談不上真正的威懾。到那時,差不多就是黔驢技窮的意味。

5. 孩子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除了極少數的事情需要打屁股以外,其他的事情都可以用別的懲罰方式。 比如,體罰可以是體育懲罰:像跑幾圈,做幾個俯臥撐,等等。 再比如,可以用更加充滿善意的方式來“體罰”:像胳肢孩子,讓他們哈哈大笑的同時,也體會到什麽叫難以忍受,不得不求饒。

其實說到底,懲罰與鼓勵是相輔相成的一對措施。懲罰隻在孩子越出底線的時候用一下,就像電擊一樣,以便快速地幫孩子建立起條件反射。鼓勵則應當每時每刻都加以利用,也就是當孩子處於規矩之中,不越線的時候。所以說,理想的情況,孩子八歲以後,就不用打屁股了。用一些限製性的措施就可以了。像限製電視或遊戲時間;一段時間內,少給或不給好東西,等等。但無論以何種方式去教育孩子,都應當明白無誤的讓孩子體會到父母的愛和溫情,而不是恨和氣憤才對。否則,弄到最後,免不了成為冤家對頭。再想化解,就不容易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