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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音樂之十 --- 音樂小辭典(ZT)

(2006-01-25 13:11:46) 下一個
音樂小辭典(ZT)  
文章來源: @^_^@2004-03-13 23:02:01 
音樂小辭典(ZT)

1:音(Tone)
  是一種物理現象。物體振動時產生音波,通過空氣傳到耳膜,經過大腦的反射被感知為聲音。人所能聽到的聲音在每秒振動數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樂中的音(不含音),一般隻限於每秒振動27-4100次的範圍內。音的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取決於物體的振動。

2:音色(Tone-color)
  指音的感覺特性。發音體的振動是由多種諧音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及泛音之間的相對強度決定的。人們區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樂的顏色分為人聲音色和器 樂音色。人聲音色分高、中、低音,並有男女之分;器樂音色中主要分弦樂器和管樂器,各種打 擊樂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3:共鳴(Resonance)
  共鳴指的是一種振動。當一個發音體振動時,引起了其它物體的振動,並發出了聲音,??斯裁??BR>
4:基音(Fundamental tone) 
  物體振動時所發出的頻率最低的音是基音,其餘的為泛音。基音決定音高。

5:泛音(Harmonic overtone)
  除了發音體整體振動產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為標準,其餘1/2、1/3、1/4等各部分也 是同時振動,是泛音。泛音的組合決定了特定的音色,並能使人明確地感到基音的響度。樂器和 自然界裏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6:音高(Pitch)
  音高是用一秒鍾的振動的次數來表示的。頻率多則音高,頻率少則音低。目前國際通用的標準音"a",是每秒振動440次的聲音。

7:音名(Pitch name)
  音名指西洋樂製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稱。這些名稱沒有統一,在各個國家是不同的。被廣泛 采用的是:C D E F G A B。

8:唱名(Syllable names)
  唱名是指音階上各音的名稱。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l、6la、7si。 大調的主音用1do,小調的主音用6la。

9: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所能達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間的範圍就叫音域。音域可分為總的音域和個別音域、人聲和樂器音域。

10:調性(Tonality)
  調性指調式類別與主音高度。在樂曲中,主音是旋律、和聲的核心,其它音與之發生從屬關係最後中止在主音上。這樣的樂曲就是有調性的樂曲。

11:音階(Scale)
  指調式中的各音,從以某個音高為起點即從主音開始,按照音高次序將音符由低至高來排列,這樣的音列稱為音階。音階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我們今天所說的音階,就是以最普遍的大音階(大調)與小音階(小調)為主。

12:五聲音階(Pentatonic scale)
  由五個音構成的音階。多用於民族音樂的調式。如:do、re、mi、sol、la、(do)。

13:大調(Maj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其相鄰二音的間距分全音與半音兩種。其音階除第三、四兩音間與第七、八兩音間為半音外,其餘均為全音。大調的色彩較為明朗。

14:小調(Min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有"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 、"現代小音階"四 形式。小調的色彩一般較大調黯淡,常用來表達悲哀、憂鬱的情緒。自然小調(小音階)的二三 兩音間與五六兩音間為半音。

15:純律(Just intonation)
  與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階中各音與主音的關係均為純音程。由於這樣形成的半音無法分平均,所以不能隨便轉調,現已被曆史所淘汰。

16:主音(Key-note)
  調式音階裏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種。把一個八度音均分為十二個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鋼琴、豎琴等樂器均按此律定弦。

17:半音、全音(Semi tone、Whole tone)
  將一個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為半音,兩個半音相當於全音。半音相當於小二度, 全音相當於大二度。

18: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Consonant,Dissonance)
  根據協和的程度可分為完全協和音程(純1、4、5、8度)和不完全協和音程(大、小3 、6度)。除此之外都是不協和音程。

19:音程(Interval)
  指兩音之間的距離。計算音程的單位稱"度",兩個音之間包括幾個音節就稱幾度。度數相 同的音程又因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數目不同而有純、大、小、增、減等區別。

20:十二音體係 (tweleve-tone system, tweleve-note system)
  現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奧地利作曲家勳柏格於1921年創立。作曲家放棄傳統的調式、調性 與和聲體製,將半音音階中的十二個音任意排成一年音列,然後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處理, 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現過,否則任何一個音不得重複。貝爾格、韋勃恩(Webern, 1883-1945)繼承此法並有所發展。其他作曲家受此法影響者有達拉皮科拉、斯特拉文斯基、沃爾夫、布裏頓、興德 米特、肖斯塔科維奇等。

21:五聲音階 (prentatonic scale)
  八度內有五音,謂之"五聲音階"。

22:七聲音階 (diationic scale)
  八度內有七音,就稱為"七音音階"。

23:力度 (dynamics)
  力度指演奏、演唱樂曲時音響的強度。以力度記號表示,如f(強)、p(弱)、<(漸強)、>(漸弱)等。

24:大歌劇 (grand opera)
  十九世紀盛行於法國的曆史題材歌劇。不用說白,演出場麵力求富麗豪華。

25:小歌劇 (operetta)
  小歌劇又名輕歌劇(light opera)。始於十九世紀,是一種含有序曲、歌曲、對白、舞蹈等的戲劇,其中音樂隻起一種襯托氣氛的作用。至二十世紀,小歌劇又常稱為"音樂喜劇"(musical comedy)。

26: 不定音高 (inderterminate pitch)
  樂曲中所采用的沒有明確音高的聲音叫不定音高。實為噪聲,原不屬於樂章範圍。現代派作 曲家常用之,如鋸木聲、折紙張聲、打字聲、掃地聲、敲擊聲、噓聲、呼嘯聲等等。

27:不對稱節奏 (asymmetric rhythm)
  又稱"複節奏"(polyrhythm)。在同一樂句或小節中,各聲部的節奏不相一致;或在同一小節中,組成各節拍的時值不相一致。廣義言之,複調音樂都屬於奇異節奏。現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異節奏,是一種高度複雜化的節奏。

28:切分音 (synopation)
  變換小節中強弱拍位置的一種節奏。其形成的格式如下:  
 (1)、弱拍音延續到強拍位置;   
 (2)、休止強拍位置;  
 (3)、弱拍音改為強拍。

29:無調性 (atonality)
  指樂曲的構成沒有一定的調性基礎。

30:六人團 (Les Six)
  指二十世紀前期法國六位作曲家,即奧裏克、迪雷、奧涅格、米約、普朗克、塔勒費爾。 初由法國音樂評論家科萊於1920年提出。六從共奉薩蒂為宗師,在創作上反對印象派捉摸不定 的筆觸,提倡簡潔、鮮明的風格,並間有複古傾向。

31:宣敘調 (recitative)
  歌劇、清唱劇、康塔塔等大型聲樂中類似朗誦的曲調叫宣敘調。其節奏自由,伴奏簡單,常 在詠歎調之前,具有"引子"的作用。十八世紀,有一種"說話式"(parlando)的宣敘調出現,其特點是詞句在同一音上作快速吐字。因這種宣敘調缺乏抒情性,故亦稱之為"幹燥的(seccko)宣敘調。

32:古典曲式 (classic forms)
  西方音樂史上古典時期通用的曲式。如變奏曲、組曲、奏鳴曲套曲等幾種曲式。

33:古典時期 (classic period)
通常指西方音樂晚上巴赫到貝多芬前期的一段時期(即十八世紀)。一說自十八世紀後期至十九世紀初,即維也納樂派活動時期為古典時期。

34:平行五度 (parallel fifths)
  樂曲的兩個聲部隔開純五度作平行進行。十五世紀以來,在對位與和聲上都規定應避免平行 五度之出現。

35:平行減七弦 (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進行的方式之一。減七和弦由四個音連續小三度疊置而成,其特點是無明確的傾向性。 減七和弦連續出現而不加解決,就是"平行減七和弦"。

36:正歌劇 (opear seria)
  "莊嚴"的歌劇。流行於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前期。常以神話或曆史為題材,用意大利語演唱,詠歎調務求精巧,並加唱彩段。亨德爾是寫作正歌劇的革新者。至莫紮特,正歌劇已近尾聲。

37:節奏 (rhythm)
  構成樂曲的基本因素有樂音的高度、樂章的時值(包括休止)、樂音的強弱三種。 表現於時值與強弱方麵的,即樂音的有規律的輕重緩急,稱為節奏。

38:節拍  
  樂曲中周期性出現的節奏序列。

39:印象派 (impressionism)
  十九世紀後期至二十世紀初期活躍於法國的藝術流派之一。其代表有畫家莫奈、馬奈、雷諾阿,作曲家德彪西等。德彪西在印象畫派和魏爾倫、馬拉美的印象派詩歌的影響下,開創音樂上的印象派。題材常取自詩情畫意及自然景物等,以暗示替代陳述,以色彩替代力度,著意於表達感覺中的主觀印象,並大量運用變和弦、平行和弦、全音音階等。印象樂派之後起者有拉威爾、 杜卡、魯塞爾、迪利厄斯、法裏雅、萊斯庇基等。

40:樂劇 (music drama)
  瓦格納稱作《羅恩格林》以後的歌劇為樂劇。強調樂劇必須音樂、戲劇、舞台場麵三者並重,同時綜合成有機的整體。

41:主題 (theme)
  樂曲的中心樂思稱為主題。樂曲必從主題出發加以演繹、發展、變化而成。原名為"subject",意義與:"theme"基本相同,但前者具有比較完整的結構。有些樂曲常含有若幹主題。

42:主調音 (tonic keynote)
  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

43:主調音樂 (homophony)
  複調音樂及單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以一個聲部作旋律(曲調)進行,其餘聲部居於和聲襯托的地位。

44:主導動機 (Leitmotiv)
  瓦格納的歌劇寫作手法之一。指以一個樂曲動機代表劇中的某一角色、情景、觀念或事物。如《尼伯龍根的指環》中的"指環"動機、"神劍"動機等。

45:半音音階 (chromatic s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為"半音",謂之"半音音階"。

46:對位音樂 (counterpoint)
  盛行十六至十八世紀,與複調音樂基本相同,但必須遵守嚴密的"音對音"規則。

47:邊緣音 (tone of extreme register)
  發音體的音域兩極限部分所發之音。音樂上一般不常用邊緣音,現代派作曲家為謀求新奇效果,偶或用之。

48:曲式(musical form)
  樂曲的組織形式,主要有樂段、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回旋曲式、變奏曲式、奏鳴曲式、套 曲式七種。

49:先鋒派 (avant-gardism)
  在文藝領域中,泛指打破一切傳統準則,勇於標新立異的作品及其風格。在音樂上,屬於這一流派的代表人物有法國的布萊茲,德國的斯托克豪森,美國的凱奇、考威爾、克拉姆,波蘭的彭德雷茨基,意大利的諾諾等。

50:全音音階 (whole-tone sa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皆為全音,謂之"全音音階"。

51:多重調性 (polytonality,bitonality)
  多重調性指同時以兩種調性為基礎者。

52:多調性和聲(bitonality harmony)
  現代派音樂作品的特征之一。和弦進行中同時顯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性。

53:華彩段(cadenza)
  插於樂曲尾處的輝煌的即興演奏段落。源於十八世紀歌劇演員在詠歎調結尾處的即興演唱, 後常用於協奏曲中,由獨奏者即興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與演奏家常為他人的作品寫定華彩段。作曲家自己寫定華彩段的,始於貝多芬的《第五鋼琴協奏曲》。華彩段一般不附伴奏,但亦有例外,如埃爾加的《小提琴協奏曲》中的華彩段就有樂隊伴奏。

54:異常調號(novel key signayure)
  記譜法上用以指示調式與調性的記號,謂之調號。五線譜的調號通常在譜號右側以升降記號 表示之。如無升降記號,即C大調;一升記號,即G大調;二升記號,即D大調;等等。現代派 音樂常不局限於大小調程式,而且即使顯示出調性也總是變幻不定,因此不可能用通常的調號指示調性,隻得將臨時升降記號直接記在多音符前。這種記法稱為異常調號。

55:聲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樂曲中同時進行的各旋律線。如弦樂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個聲部;混聲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個聲部。

56:奇異節奏(conficting rhythm)
  又稱"複節奏"(plolyrhythm)或"不對稱節奏"(asymmetric rhythm)。在同一樂句或小節中,各聲部的節奏不相一致;或在同一小節中。組成各節拍的時值不相一致。複調音樂都屬於 奇異節奏。現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異節奏,是一種高度複雜化的節奏。

57:轉調(modulation)
  樂曲在進行中變換調性。轉調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簡單的轉調常在近關係之間相轉。

58:拍子(beat)
  小節的單位時值。小節的拍子結構以拍子記號(time signayure)表示。

59:表現派(expressionism)
  二十世紀前期流行於歐洲的藝術流派之一。表現派音樂在德國表現繪畫(其代表人物為諾爾德、基希納、恩斯特)的影響下形成。與印象派音樂相反,其創作特點是通過藝術家的主觀內省,運用變化、誇張、象征等手法創作題材。表現派音樂的代表人物有勳柏格、韋勃恩等。

60:羅馬獎(Prix de Rome)
  法蘭西學院於1803年設置的音樂獎。每年授獎一次。競選者為巴黎音樂學院的作曲專業學生。獲首獎(又稱羅馬大獎)者被保送至羅馬學習四年,獲次獎得金質獎章一枚。

61:固定觀念(idee fixe)
  大型音樂作品中貫穿全曲的基本主題。為柏遼茲所創用。"固定觀念"原主醫學術語,意即"促使出現某種反常行為的錯覺或妄想"。柏遼茲曾攻醫學,故借以命名其音樂創作中的特殊主題。

62:和聲(harmony)
  不同高度的樂音同時發聲,謂之和聲。和聲學的研究對象為:和弦的結構、和弦的連續法則 、和弦在樂曲上功能屬性、和聲學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63:和弦(chord)
  和聲的結構單位。在自然音階的和聲體係中,和弦由音階上各音連續三度疊置而成。三音疊置,即成三和弦,由C、E、G三音組成;其屬七和弦,由G、B、D、F四音組成。

64:定旋律(cantus firmus)
  自古相傳的曲調。其音皆長時值,常作為複調音樂(包括聲樂、器樂)的構成素材。中世紀的素歌就是一種定旋律音樂。定旋律樂曲近代多見於用讚美歌曲調作基礎的管風琴曲。嚴格對位的習作亦常以古代的定旋律為題。

65:變和弦(altered chord,Chromaytic chord)
  和弦的組成音中有不屬於同調性的音出現,謂之變和弦。變和弦常作為轉調的準備。

66:〖單調音樂〗 (monophony)
  單旋律的音樂。複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即不附帶任何對位聲部、襯托句及伴奏等,隻 有一條單純的旋律線。古代音樂及大多數民歌,都是單調音樂。

67:標題音樂(programme music)
  描述故事情節、文學意境、自然景象等的器樂曲。常有一個揭示樂曲內容的標題。標題音樂在十九世紀風靡一時,柏遼茲、李斯特、柴柯夫斯基、理查.施特勞斯等人皆為著名的標題音樂作曲家。

68:柯立芝獎 (Cooledge Prize)
  美國鋼琴家、作曲家柯立芝夫人於1918年在美國馬薩諸塞州皮茨爾德城創設"伯克夏室內 音樂節",一年一度,設柯立芝獎獎勵優秀室內樂作品。該音樂節現已經遷至華盛頓舉行。

69:複調音樂(polyphony)
  單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由兩個以上各自獨立而又根據和聲法則同時進行的聲部組成的音樂。其性質與"對位音樂"(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70:複對位(compound counterpoint)
  凡對位音樂的各聲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統稱為複對位。複對位按聲部數量可分為二重對位、 三重對位、四重對位等。

71: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發聲的音調廣度,常以其高低兩極音表示之。各種音域,其各局部的音質不相同,這種局部,稱為音區(register),在人聲則稱為聲區。

72:音程(intreval)
  兩樂音之間的音高差距。通常以自然音階兩音之間的音級數(包括邊緣兩極)作為音程的量度。

73:音高(pitch)
  樂音在音階上的絕對高度。如C音、D音等。在物理上,音高決定於發音體的振動頻率,在 心理感覺上,音高之決定還稍受音的響度的影響。

74:音調(idiom)
  某一時代、民族、地區、流派、作曲家特有的音樂風格。如言某民族或某的民歌音調。

75:音階(scale)
  音樂上所用的音,根據一定規律,在八度內按高低次序排列之,即成音階。世界各民族各地區,皆有其獨特的音階。

76:神秘和弦(mystic chord)
  斯克裏亞賓首創的一種和弦,由四度疊置而成。其組成音按泛音列法則產生。

77:室內樂(chamber music) 原指演奏家於室內(而非教堂、劇院、音樂廳)的樂曲。近代室內樂指樂曲的一個聲部由一 名演奏者擔任演奏的器樂合奏曲。各人所奏部分在樂曲中不分主次。室內樂常按演奏人數區分為 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等。

78:美聲唱法(bel canto)
  聲樂表演風格之一。十八世紀流行於意大利。演唱者追求音質的優美、自然與歌唱表演的華麗、輝煌,而忽視詞意和感情等的表達。以運用美聲唱法著稱的作曲家有貝裏尼、多尼采蒂、羅 西尼等人。他們所作的歌劇常稱為"美聲歌劇"。

79:洛可可時期(roccoco period)
  洛可可,原意為"貝殼形"。一種建築與美術風格。其特點為崇尚華麗和纖巧。盛行於法王路易十五時期。音樂史上稱1725-1775年間的音樂為洛可可音樂。這一時期上承巴洛克時期,下接古典時期。

80:配器(orchestration)
  作曲法的組成部分之一。指器樂合奏曲中各種樂器的配合。其內容要點為各類樂器性能、各類樂器的音色對比與配合效果、樂曲原音響統一效果。配器除用於初始寫作之外,亦常用於現成樂曲配器,如將鋼琴曲、重奏曲等,改編為管弦樂曲。

81:調式(mode)
  據以構成樂曲的基礎音列。其中一音為中心音,其餘各音與該中心音具有依存關係。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以主調音的音高表示調式,謂之"調性"。樂曲之構成而無一定的調性 基礎者,謂之"無調性";同時以兩種調性為基礎者,謂之"多重調性"。

82:通奏低音(thorough bass, figured bass)
   即"數字低音"。樂曲伴奏部分的一種簡略記譜法。其所用和弦隻記一個低音,而以數字指明實際演奏的和弦性質。

83: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與不同時值的音前後相連,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為音高,二為節奏。較原始的音樂公有旋律,甚至僅有節奏。現代音樂也有隻求和聲與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84:清唱劇(oratorio)
   大型聲樂曲。以宗教事跡或史詩為題材,由獨唱、合唱與管弦樂隊組成,演於音樂廳或教堂,而不用布景、服裝及身段表演。但最早(十六世紀中期)的清唱劇亦用布景與服裝。清唱劇多由宣敘調、詠歎調和合唱組成,而無對白和舞蹈。彌撒曲、安魂曲、受難曲的體裁與清唱劇相似,但限於宗教內容。康塔塔亦與清唱劇相似,但其篇幅較小。

85:密集音簇(dense cluster)
  又稱音簇(tone cluster)。和弦之一種。由多個音以半音連續疊置而成。在記譜上,其符頭形成一簇,故名。現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在鋼琴上演奏的方法是用手臂猛壓鍵盤。

86:維也納樂派(Vienness school)
  又稱"維也納古典樂派"。指十八世紀後期至十九世紀初期活動於維也納的海頓、莫紮特、 貝多芬、舒伯特等幾位古典作曲家。二十世紀前期活動於維也納的幾位十二音體係作曲家,即勳伯格、貝爾格、韋伯恩等,亦被稱為維也納樂派。

87:喜歌劇(opera buffa)
  十八世紀流行於意大利的歌劇體裁。與正歌劇相反,喜歌劇常以民間日常生活為題材,音 活潑輕快,包含用於"幹燥的宣敘調"演唱的說白。另有一種十九世紀流行於法國的喜歌劇(opera-comique),劇情詼諧,有說白,音樂多用通俗歌曲。如比才的《卡門》。

88:棱形旋律(angular melody)
  現代派作曲家在音樂創作中,對某些滑音樂器的記譜,往往不用通常的音符,而用線條標出音的走向及其高度變化。當高低音交替進行時,譜線常顯出棱角形,這種曲調進行為棱形旋律。

89:強力集團(The mighty handful)
  又稱"五人團"(The five)。指十九世紀俄羅斯民族樂派五位代表人物,即居伊、巴拉基列夫、鮑羅廷、穆索爾斯基、裏姆斯基-科薩科夫。由俄國音樂評論家斯塔索夫於1867年定名為"強力集團"。

90:數碼歌劇(number opera)
   以宣敘調、詠歎調、重唱、合唱、芭蕾舞等連綴而成的歌劇。全劇包括若幹分曲,每一分曲 標有數碼,故名。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中葉的歌劇,多屬這種類型。

91:歌劇(opera)
   意大利語"opera in musica"(音樂的作品)的簡稱。一般指以歌劇為主,以管弦樂隊伴奏,有舞台布景、化裝與舞蹈動作的戲劇。有時還加獨白、對白等。歌劇是綜合性藝術,包括音樂、戲劇、詩歌、舞蹈、舞台設計。化裝、燈光等多種藝術成分。近代的歌劇始於十七世紀初葉,後經長期發展而產生多種類型,如正歌劇、大歌劇、喜歌劇、輕歌劇、小歌劇、樂劇等。

92:摹仿對象(imitative counterpoint)
   對位音樂的各聲部結構建立在主題摹仿的基礎上者。卡農、賦格等均屬之。

93:爵士音樂 (jazz)
   一種通俗音樂。二十世紀初在美國南部新奧爾良、聖路易斯等城市開始流行,不久傳入芝加哥、紐約,並即遍及全國。其前身為拉格泰姆。後來的爵士音樂包括勃魯斯、比博普、搖擺曲等。節奏複雜,常用切分音。所用樂器小號、長號、單簧管、薩克斯管、鋼琴、吉他、低音提琴、鼓等。樂師以黑人居多。
爵士音樂的演奏風格可分為兩派:  
(1)、"熱派",拍子急促熱烈,旋律樂器常用作即興演奏;
(2)、"甜派",拍子較徐緩,常運用自由節拍,抒情色彩較濃。

94: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
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是:
(1).曲調旋律、節奏、拍子、速度;
(2).調、和聲;
(3).力度;

95:音樂的分類
(一) 音樂按聲部和聲部狀況可分為:單聲部音樂、.複調音樂、主調音樂。

96:音樂的分類
(二) 音樂按照性質分可分為:純音樂、標題音樂、輕音樂、爵士音樂。

97:樂音體係
  在音樂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總和,叫做樂音體係。

98:調號
  變化記號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這時候這個變化記號就被稱之為調號。

99:節拍
  強拍和弱拍的均勻的交替。節拍有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節奏是按照一定的拍子而進行的。

100:旋律
  又稱曲調,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係而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塑造音樂形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樂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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