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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生活、民俗名詞

  十二生肖的排列

  十二生肖的產生,有著天文學的背景。按中國傳統的紀年曆法,是“幹支紀年法”。“幹”是“天幹”,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字組成,稱為“十幹”;“支”是“地支”,由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字組成,稱為“十二地支”。將天幹和地支順序搭配,可以記年、月、日、時。十二生肖是古代術數家用十二個動物配十二地支的紀年方法,排列順序為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後人以一個人生於某年就肖某種動物,如子年生肖鼠,卯年生肖兔等等,這就是所謂的“十二生肖”。十二地支為何與這十二種動物相配和按如此順序排列,一種說法認為是根據動物每天的活動時間確定的,一種說法認為十二生肖起源於圖騰。十二生肖源於何時,長期以來沒有定論。據考古出土資料《日書》可知,秦代已大體將十二地支與十二獸相聯係(盡管當時的十二獸與後來的十二獸有所不同);西漢劉安的《淮南子》中已有關於十二生肖的記載;東漢王充的《論衡》也有關於十二生肖的文字記載;在《周書》卷十一《晉蕩公護傳》中,對生肖屬相已有詳細記載,如“昔在武川鎮生汝兄弟,大者屬鼠,次者屬兔,汝身屬蛇”。因此,十二生肖的說法最遲在西漢時就應當出現了。

  古人認為,一個人的生肖屬相對人的婚姻、喪祭、日常生活中的事情等等都有影響,如屬相的相生相克對婚姻的影響,屬相相克的男女不能成婚,要屬相相合者才能成婚。對於這種“十二生肖相勝”的理論,近兩千年前的東漢哲學家王充就在其《論衡·物勢》篇中進行了有力地批駁,認為“夫物之相勝,或以筋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製大;大無骨(編者注:“骨”可能應為“筋”)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十二屬相不僅中國有,像朝鮮、日本、越南、印度都有,隻是有些動物名稱和中國的不一樣。

  百家姓

  談到中國的姓氏,人們往往會提起《百家姓》。《百家姓》是我國流行時間最長、流傳範圍最廣的一種蒙學教材。《百家姓》是北宋初年錢塘(今浙江杭州)的一個書生將中國的一些主要姓氏進行組合、排列所編撰的啟蒙讀物。雖然名為《百家姓》,其實並不僅僅是100個姓,其中收單姓408個,複姓30個。後來增補到504個,其中單姓444個,複姓60個。從字麵上看《百家姓》並沒有實際內容,但是由於它采用四言體例,句句押韻,像一首四言詩,“趙錢孫李、周吳鄭王、馮陳諸衛、蔣沈韓楊……”讀起來朗朗上口,適於誦讀和記憶,所以很快傳播開來。宋朝以後,又出現過各種改編本,如明吳沉、劉仲質編的《皇明千家姓》,清代康熙年間編的《禦製百家姓》。元明以來還出現過《女真百家姓》、《蒙古字母百家姓》。不過,曆代最為通行的還是宋代編定的版本。

  《百家姓》的首句為“趙、錢、孫、李”,其實這並不是說這四個姓即是中國人數最多的姓氏,這樣的安排有其曆史淵源。由於《百家姓》編於宋代,而宋代的皇帝是趙氏,國君的姓自然要排在首位,否則就有欺君之罪,將難免殺身之禍。“錢”是在宋朝初年尚存的吳越國的王姓,此書編於吳越國的中心城市杭州,所以“錢”就排在次席。至於“孫”,則是因為當時國王錢的正妃姓“孫”,妻以夫榮,所以“孫”在第三位。“李”姓排在第四,是因為被宋朝滅亡的南唐國君姓李。

  黃金和白銀

  黃金和白銀均屬稀有貴金屬,不可能大批量生產,卻又都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很早就被賦予了貨幣的職能。戰國時,黃金被大量使用,開始發揮貨幣的某些職能。此時黃金作為貨幣,還是稱量貨幣,按重量行使。在古代它有兩個單位,一個是斤,一斤合16兩;另一個是鎰,一鎰合20兩。秦和西漢時期,黃金盛行。秦統一後,規定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但是流通範圍有限。東漢魏晉以後,白銀使用日趨增多。至宋開始,白銀成為主要貨幣。

  元寶

  “元寶”名稱最早使用於唐肅宗時期,當時史思明在洛陽所鑄的銅錢叫做“得壹元寶”和“順天元寶”。在中國貨幣史上,正式把金銀錢稱作“元寶”始於元代。元初,首次將白銀製成每枚重五十兩的銀錠,取名“元寶”。當時所鑄元寶呈馬鞍形,兩端圓弧,中間束腰,在形製上與南宋和金的銀錠十分相近。元代稱金銀錢為“元寶”,有元朝之寶的意思,黃金叫作金元寶,銀錠叫作銀元寶,後來也就成了金銀貨幣約定俗成的通稱。

  袁大頭

  是北洋政府時期發行的銀元貨幣。因幣麵鑄有袁世凱頭像而得名。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於1914年頒布《國幣條例》,實行銀本位製。1914年12月~1915年2月,先後由天津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銀元。每枚重7錢2分,成色原定為純銀九成,後改為八九成色。由於這種銀幣花樣新穎,形式劃一,重量成色符合規定,發行以後流通很廣。“袁大頭”在“五四”運動後一段時間起過流通主幣作用。

  人民幣

  是新中國成立後法定本位貨幣,單位是元(圓),輔幣是角和分。采用十進位製。人民幣由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簡寫符號為¥。

  夥計

  “夥”通“火”或“夥”,原意指同灶起火的人。意指合作共事的人。其含義有三種:一是搭夥經商,彼此是夥伴關係的人。這種關係按《呂氏春秋》所記載,最早可上溯至春秋時期。管仲和鮑叔共同到南陽做生意,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出資、利潤均分。二是受人雇傭的勞動者。清初小說《豆棚閑話》中所說的“大小夥計,就有百十餘人”,就是此類。三是指從出資者獲得資本,獨立經營,按期繳納一定利潤的人。近似舊中國的“掌櫃”。

  餃子的來曆

  餃子是中國最有特色的一種食品,在14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已經成為中國人民不可或缺的食物,逢年過節的時候人們都離不開餃子。尤其以春節和冬至兩個節日,民間習俗是一定要吃餃子的。

  餃子源於古代的“角子”。早在三國時期,曹魏的張揖《廣雅》一書中,就提到這種食品。根據考證,餃子是由南北朝至唐朝時期的“偃月形餛飩”和南宋的“燥肉雙下角子”發展而來的,距今已有1400多年的曆史了。

  另外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餃子”的來曆和一位“醫聖”相關。相傳東漢末年的“醫聖”張仲景在建安初年(196年)任長沙太守,後來瘟疫流行,張仲景辭官還鄉,決心為百姓治病。他在回鄉路上,見窮苦百姓衣不遮體,許多人凍壞了耳朵,於是用羊肉、辣椒和切碎的祛寒藥材,包成耳朵的樣子的“餃餌”下鍋煮熟,分給來治病的窮人。人們吃後,頓覺全身溫暖,兩耳發熱,治好了百姓的凍傷,後來人們開始效仿,“餃餌”逐漸被稱為“餃子”。

  包子和餛飩

  包子最早應該在五代時期就已經出現。有關包子的最早的記載見於五代和北宋的史料之中。陶穀《清異錄》記載,五代後周的京城汴梁(今河南開封)閭闔門外張手美出售“綠荷包子”。王栐《燕翼詒謀錄》中說宋真宗在他的兒子(後來的宋仁宗)出生的時候,賜包子給臣下。《鶴林玉錄》記載北宋蔡京的太師府內,有專門做包子的女廚。所以中國的包子可能開始於公元10世紀末到11世紀初,河南開封可能就是包子的發源地。

  餛飩是中國出現比較早的食物之一,形如彎月,比餃子的出現更早一些。對於餛飩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兩千年前的漢代,漢代楊雄在他的《方言》中說“餅謂之飩……或謂之餛”。而“餛飩”這一名字的由來,是因為有混沌之形。據說“餃子”就是由餛飩發展過來的,它的曆史應當比餃子更早。

  豆腐的來曆

  豆腐是我國的一種古老傳統食品,也是我國古代最為獨特的飲食文化發明之一。豆腐含有豐富的蛋白質,不僅味美,同時還具有養生保健的作用。按中醫書籍記載:豆腐,味甘性涼,入脾胃大腸經,具有益氣和中、生津解毒、和脾胃的功效,可用於赤眼、消渴、休痢等症,並解硫磺、燒酒之毒。豆腐還有抗癌的作用。《食物本草》上說:“凡人初到地方,水土不服,先食豆腐,則漸漸調妥。”也指出了豆腐的藥用價值。

  豆腐的起源有很多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豆腐,其主要根據是清代汪汲《事物會原》中的“腐乃豆之魂,故稱鬼食,孔子不食”。還有一種說法認為豆腐產生於漢代,是由淮南王劉安發明的。傳說他曾與8位老翁在深山中煉丹求道,期間偶然製成豆腐,劉安因之被尊為豆腐製作的鼻祖。李時珍《本草綱目》就記載有:“豆腐之法,始於前漢淮南王劉安。”葉子奇的《草目子》、羅頎的《物原》等著作中,也都有豆腐之法始於淮南王劉安的說法。宋代朱熹的《豆腐》詩中也提到“豆腐乃淮南王術”。但讚同意見比較多的是認為豆腐產生於唐代和五代之間。

  豆腐是將大豆經過浸泡、磨豆、煮漿、過濾、點鹵、去水壓製等程序,每個步驟都需要技術支持,是我國古代最複雜的加工工藝之一。如今,伴隨著中外文化的交流,豆腐以其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熱量、低膽固醇的特點,以其營養豐富、味道鮮美,逐漸開始在全球範圍內廣泛傳播。

  年糕的來曆

  年糕在中國有悠久的曆史。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浙江餘姚河姆渡母係氏族社會遺址中發現了稻種,這說明早在7000年前我們的祖先就已經開始種植稻穀。

  民間“年糕”的來曆是和春秋戰國時期的一段曆史分不開的,年糕最先從蘇州開始傳播。春秋戰國時期,蘇州是吳國的國都。那時諸侯稱霸,戰火連年,吳國國君闔閭為防敵國進襲,修築了一道堅固的城牆,認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了,所以就縱情歡樂。吳國的重臣伍子胥深感憂慮,囑咐身邊的隨從“滿朝文武如今都以為高牆可保吳國太平。城牆固然可以抵擋敵兵,但裏邊的人要想出去也會同樣受製。如果敵人圍而不打,吳國豈不是作繭自縛?忘乎所以,必至禍亂。倘若我有不測,吳國受困,糧草不濟,你可去相門城下掘地三尺取糧”。

  吳王闔閭死後,他的兒子夫差繼承王位,聽信讒言,賜伍子胥自刎。後來越王勾踐為了報仇,舉兵伐吳,將吳國國都團團圍住,吳軍困守城中,炊斷糧絕。伍子胥的隨從帶領大家到相門外挖地取糧,挖到地下三尺的時候,發現築城的磚是用糯米造的,糯磚救了全城老百姓。此後,每逢過年,家家戶戶都用糯米粉做“城磚”來供奉伍子胥。後來流傳於各地,稱為“年糕”了。

  漢朝人對年糕有“稻餅”、“餌”、“糍”等多種稱呼。古人對年糕的製作也有一個從米糕到粉糕的發展過程。

  蠟燭的起源

  蠟燭起源於原始時代的火把。原始人把脂肪或者蠟一類的東西塗在樹皮或木片上,捆紮在一起,成為了照明用的火把。大約在公元前3世紀出現的蜜蠟可能是今日所見的蠟燭的雛形。從現存文獻看,蜜蠟在我國產生的時間大致與西方相同,日本是在奈良時代(710~784年)從我國傳入這種蠟燭的。和現代蠟燭相比,古代蠟燭有許多不足之處。唐代詩人李商隱有“何當共剪西窗燭”的詩句。詩人為什麽要剪燭呢?當時蠟燭燭心是用棉線搓成的,直立在火焰的中心,由於無法燒盡而炭化,所以必須不時地用剪刀將殘留的燭心末端剪掉。

  1820年,法國人強巴歇列發明了三根棉線編成的燭心,燭心燃燒時自然鬆開,末端正好翹到火焰外側,因而可以完全燃燒,免去了不時剪燭心的麻煩。

  1825年,法國科學家舍夫勒爾等人生產出了石蠟硬脂蠟燭,並獲得了專利。石蠟硬脂蠟燭的出現,在人類照明史上開創了一個新紀元。

  後來,有人在北美洲發現了大油田,於是可從石油中提煉出大量的石蠟,較理想的蠟燭因此在全球得到了普及和推廣。

  鏢局

  在古代,水陸交通都極不方便,但是,隨著經濟的發達,交易越來越頻繁。為了維護交易中銀貨的安全,將它們平安地送到目的地,以此為業務的鏢局應運而生。鏢局產生的具體年代不詳,有學者認為是17世紀產生於晉商的資金通融活動中。鏢局興起於清朝,為地方以及全國的經濟貿易活動保駕護航。其中比較著名的鏢局有:創建於清鹹豐五年(1855年)的山西平遙同興公鏢局;京城五大鏢局之一、創建於清光緒五年(1879年)的源順局等。在當時,即使是國家運送官銀,也都往往要委托鏢局來辦理。鏢局的組成人員包括鏢局主人、總鏢頭、從事保鏢工作的有鏢頭和鏢師、大掌櫃、管理雜務的夥計和雜役等。鏢局主人往往是具有較廣人際關係的人,好應付場麵。總鏢頭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鏢局的買賣稱作出鏢或走鏢,由總鏢頭或能幹的鏢頭押鏢,帶上鏢師上路。鏢局都有其特定的規矩,比如有“鏢局六戒”,有其固定的行頭,如鏢車、鏢旗,等等。鏢局到了較發達的時候,大致有信鏢、票鏢、糧鏢、銀鏢、物鏢和人身鏢六大鏢係。進入民國,時局混亂,官府逐漸以軍警武裝押運錢物。鏢局相繼衰敗,逐漸退出曆史舞台。

  捕快

  捕快是負責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調查罪證的衙役。捕快執行公務要出示他們的腰牌,抓人要有通緝罪犯的“海捕文書”或者是州縣長官簽發的牌票。所以,他們往往被尊稱為“捕爺”、“牌頭”、“班頭”、“頭翁”、“牌翁”等等。明清法律中專有“應捕人追捕罪人”條,所謂“應捕人”就是“本有逮捕罪人之責的人”的意思,捕快是最主要的“應捕人”,所以,又稱呼為“應捕”,或訛為“陰捕”、“鷹捕”等名稱。在各類衙役當中,捕快最為危險和辛苦。他們必須在限定的時間裏破案,否則就要遭受皮肉之苦。因此,一般人都不願意當捕快。而且,捕快的社會地位很低,如清朝法律就認定其為賤民,子孫三代都不得參加科考。不過,捕快往往容易從當事人那裏撈到好處,他們持“腰牌”執行公務,經常會拿此牌去訛詐當事人,牟取不當利益。

  綠營

  綠營是清代國家的常備武裝力量,包括八旗和綠營。清朝在入關以前,主要依靠由滿族人編組的八旗兵的力量。1664年入關“問鼎中原”後,為了彌補八旗兵員之不足,又建立了由漢族人組成的漢兵。這種軍隊以綠旗為標誌,故稱綠營。也稱綠旗營,簡稱營兵。八旗兵大部分用來衛戍北京,小部分駐防全國某些要地。綠營兵則遍布全國各地。八旗兵入關後,由於養尊處優,迅速腐化,到康熙初年(1662年)三藩起事時,八旗已無力鎮壓,隻有依靠綠營了。乾隆末年,綠營也逐漸腐朽。這兩種軍隊雖然有區別,但都是清朝的正規軍,其駐防地、兵額、餉銀等都有規定,不經過朝廷不能隨便更易,也就是所謂“經製兵”。到太平天國革命時,曾國藩以團練起家,改非正式的鄉勇為練勇(即湘軍),定營哨之製,優給餉銀,稱為勇營。這時,清廷因八旗、綠營腐敗,不得不依靠曾國藩的湘軍、李鴻章的淮軍來鎮壓太平天國革命,從此,“勇”代替了“兵”(綠營仍存,但已無多大作用),成為國家的正規軍。

  買辦

  “買辦”一詞出現於明朝,當時是指專司宮廷供應的商人。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買辦指的是受雇並代理外商在中國進行貿易活動的中間人和經理人。鴉片戰爭前,廣州負責對外貿易的十三行就設有買辦。據徐珂《清稗類鈔》記載:“遇洋船來,十三行必遣一人上船,視貨議價,乃偕委員開倉起貨,及貨售罄,洋人購辦土貨回國,亦為之居間購入。而此一人,當時即名之買辦。”此時,買辦分為兩類,一類為居間貿易的商船買辦,一類為負責管理外國商館內部事務的商館買辦。買辦一職由政府嚴格控製,這時的買辦屬於封建性的買辦商人。鴉片戰爭以後,外國商人可以自由雇傭買辦。從此,買辦性質發生根本變化,成為接受外商雇傭領取工資、傭金的外商“代理人”,並從中獲取利潤。在洋務運動中,買辦商人與洋務官僚相結合,投資創辦近代工商業,成為我國曆史上一個特殊的階層。

  作坊

  傳統手工業的生產經營和組織形式。通常是前店後廠。作坊的主人一般有少量的生產資料,通常由一個掌握了某種技能的“匠人”,帶領幾個學徒和幫工幫自己做工,從而進行加工製造。

  “幌子”的作用

  幌子是我國早期出現的一種廣告形式,起招攬生意的作用。在《晏子春秋》中就有這樣的描述:“君使服於內,猶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肉於內也。”這句話就足以證明,至少當時已存在幌子這樣的廣告形式。“壚”作為店鋪幌子的原始形式,出現在兩漢時期,為以後的店鋪裝飾起了開創作用。幌的造型一般取自於商品或服務的形象,簡潔明晰,在商業貿易中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東來順

  “東來順”原是回民丁德山創辦的食攤,於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開業,設於北京王府井大街東安市場,出售羊肉雜麵和蕎麥麵切糕。以後又增添了貼餅子和粥,後取名為“東來順粥攤”,含“來自京東,一切順利”之意。1914年增添了爆、烤、涮羊肉和炒菜,同時更名為“東來順羊肉館”,以經營“涮羊肉”為特色。“東來順”的“涮羊肉”以選料精良、加工細致、刀工精湛、輔料齊全、火力旺足而久負盛名,成為享譽海內外的一流清真飯莊,京華飲食菜係中的標誌性品牌。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國長期存在的婚俗體現,指婚姻是由父母做主並通過媒妁來締結婚姻。“父母之命”指在兒女的婚姻過程中,一切與對方交往上的事情,都由父母出麵解決,婚姻由父母做主,父母對兒女的婚姻具有決定權。“媒妁之言”指在婚姻過程中,與對方認識和交涉的有關事情,主要是聽取媒人的意見,依靠媒人在其中周旋。從“媒”字的本意看,意思是謀合;“妁”字也有“謀”的含義,同時也有“酌”的意思。媒妁就是對兩家兩姓的男女進行謀合、斟酌,促其合成兩姓之好。

  祭灶

  祭灶是一項在我國民間影響很大、流傳極廣的習俗。我國春節,一般是從祭灶揭開序幕的。民謠中“二十三,糖瓜粘”指的即是每年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的祭灶,有所謂“官三民四船家五”的說法,也就是官府在臘月二十三日,一般民家在二十四日,水上人家則為二十五日舉行祭灶。舊時,差不多家家灶間都設有“灶王爺”神位。人們稱這尊神為“司命菩薩”或“灶君司命”,傳說他是玉皇大帝封的“九天東廚司命灶王府君”,負責管理各家的灶火,被作為一家的保護神而受到崇拜。灶王龕大都設在灶房的北麵或東麵,中間供上灶王爺的神像。沒有灶王龕的人家,也有將神像直接貼在牆上的。有的神像隻畫灶王爺一人,有的則有男女兩人,女神被稱為“灶王奶奶”。灶王爺自上一年的除夕以來就一直留在家中,以保護和監察一家;到了臘月二十三日灶王爺便要升天,去向天上的玉皇大帝匯報這一家人的善行或惡行。送灶神的儀式稱為“送灶”或“辭灶”。玉皇大帝根據灶王爺的匯報,再將這一家在新的一年中應該得到的吉凶禍福的命運交予灶王爺之手。在一周後的大年三十晚上,灶王爺便帶著一家人應該得到的吉凶禍福,與其他諸神一同來到人間。灶王爺被認為是為天上諸神引路的。其他諸神在過完年後再度升天,隻有灶王爺會長久地留在人家的廚房內。迎接諸神的儀式稱為“接神”,迎接灶王爺的儀式叫做“接灶”。祭灶有講究,供品多為甜食,還有俗語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的說法。祭灶風俗,自周朝開始,皇宮將它列入祭典,在全國立下祭灶的規矩,成為固定的儀式。

  在中國的民間諸神中,灶神的資格算是很老的。早在夏代,他已經是民間所尊奉的一位大神了。灶神的來曆,據《禮記·禮器》孔穎達疏:“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為灶神。”《莊子·達生》記載為:“灶有髻。”司馬彪注釋說:“髻,灶神,著赤衣,狀如美女。”《抱樸子·微旨》中又記載:“月晦之夜,灶神亦上天白人罪狀。”還有,或說灶神是鑽木取火的“燧人氏”;或說是神農氏的“火官”;或說是“黃帝作灶”的“蘇吉利”;或說灶神姓張,名單,字子郭。眾說不一。

  猜燈謎

  燈謎也叫做“燈虎”,原指在花燈上貼謎麵以供猜射的謎語。燈謎是我國民間文學的一種藝術形式,是一種古老的傳統文化遊藝,是勞動人民在長期勞動實踐中的智慧和結晶。它源於生活,用於生活,是人們喜聞樂見的一種智力活動遊戲。人們在元宵節、中秋、七夕(七月初七)經常舉行猜燈謎活動。

  我國的燈謎源遠流長,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曆史。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詞”和“隱語”,這是燈謎的雛形。到了漢代,“隱語”開始分化為兩個方向,一類是以描寫特征為主的事物謎,一類是以文字形義為主的文義謎。到了魏代,則稱為“謎語”。隋唐時期隨著詩歌的興盛,詩謎大量出現,並成為主流。從宋代開始,一些文人學士常在元宵之夜,將謎條張貼在各種花燈之上,吸引行人來猜,“燈謎”名稱由此產生。南宋周密《武林舊事》有:“有以絹燈翦寫詩詞,時寓譏笑,及畫人物,藏頭隱語,及舊京諢語,戲弄行人。”清中葉以後,謎風大盛,湧現了許多謎師。辛亥革命後,燈謎形成了南宗北派兩種風格。

  一般來講,燈謎謎麵多著眼於文字意義,如一個字,一句詩,一種名稱。如,翣,打一詞牌名。謎底為“虞美人”(項羽的妾為虞姬)。又如一個現代燈謎,離婚,打一物理名詞。謎底為“絕緣”。猜射燈謎一般有章法,有24種謎格,常用的謎格有卷簾格、秋千格、徐妃格、求凰格等。

  過去,由於謎家大都是士大夫階層,有些文人自命清高,片麵強調風雅,排斥民間燈謎。傳統的燈謎活動在當今得到繼承和發揚,謎材謎作日益完善豐富,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活躍群眾文化生活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世界各地的華人華僑都有燈謎活動及燈謎學術交流。

  踏青

  踏青,又叫做春遊、探春、尋春。古代踏青作為一種風俗,雖有一定的時間,但出門踏青時間不都是一致的,一般為清明前後。現今踏青已不顧及清明與否,成為以娛樂為主的春遊活動。秦味芸《月令粹編》卷四引馮應京《月令廣義》有:“蜀俗,正月初八日,踏青遊冶。”卷五引費著《歲華紀麗譜》有:“二月二踏青節,初郡人遊賞,散在四郊。”卷六引李淖《秦中歲時紀》有:“上巳,賜宴曲江,都人於江頭禊飲,踐踏青草,謂之踏青履。”蘇轍的《記歲首鄉俗寄子瞻詩·踏青》有:“江上冰消岸草青,三三五五踏冰行。”據《郝誌》載:“至三月上巳祓楔,清明插柳於門,其前五日始,一月中掃墓郊行,謂之踏青。”清明掃墓,正值春光明媚,草木返青,田野一片燦爛芬芳,掃墓者往往“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圃,列坐盡醉”,由單純的祭祀活動演化為同時遊春訪勝的踏青。宋代詩人吳惟信詩有:“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萬株楊柳屬流鶯。”有學者認為踏青插柳的風俗與唐高宗李治在渭水舉行袱禊,送柳枝給群臣以驅邪有關;有學者則認為踏青插柳的風俗與歌妓清明時折柳簪發悼念宋代詩人柳永有關;還有學者認為這種風俗與紀念神農氏有關,後發展為插柳以辟邪。

  貼春聯

  春聯也叫做“門對”、“春貼”、“對聯”、“對子”。貼春聯作為一種春節習俗,是從2000多年前戰國時期的“桃梗”演變而來的。據《淮南子》上說,桃符(即桃梗)是桃木刻成的,上麵刻著滅災降福的咒語,一年一換。五代後蜀皇帝孟昶在過春節時心血來潮,令人將桃樹削片,他提筆在上麵題寫了聯句:“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這就是中國最早的春聯了。至於春聯這一名稱的正式誕生,則在明朝。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後,不準在桃木板上題字,而改在紅紙上,並傳令公卿士家門上須加春聯一副,在除夕時下旨:“公卿士庶之家,須寫春聯一副,以綴新年”。從此,“春聯”之名才通行,沿襲至今過年時,各家各戶都要貼春聯,“總把新桃換舊符”了。

  岐黃之術

  “岐黃”是岐伯與黃帝的合稱。

  黃帝原是我國原始社會末期一個氏族的首領,也就是中華民族的始祖。正因為黃帝氏族是華族的始祖,它的文化對華族的發展有著重要影響,所以曆代人們都以自己是黃帝子孫為榮,而且為了追本溯源,也常把一切文物製度、著作冠以“黃帝”以取重。我國現存最早的醫書《黃帝內經》主要部分是以黃帝問、岐伯答的體裁寫成的,所以本書名為黃帝,僅是托名而已。故後世有稱中醫學為“岐黃之術”的說法。

  同仁堂

  同仁堂是北京城內具有300多年曆史的中藥老店,以“同修仁德,濟世養生”為宗旨。同仁堂創建於清康熙八年(1669年),創始人是樂顯揚。據記載,樂氏祖籍浙江寧波,自明朝永樂年間遷至北京,以串鈴走方醫為業。其後世第四代樂顯揚當了太醫院吏目,並創辦同仁堂藥室。其子樂鳳鳴接續祖業,並在宮廷秘方、民間驗方及祖傳配方的基礎上,總結前人的製藥經驗,完成了《樂氏世代祖傳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書,明確提出了“炮製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省物力”的訓條,此訓條後成為曆代同仁堂人恪守的信條。清朝雍正六年(1723年),同仁堂開始給皇宮專供禦藥,曆經清朝八代皇帝,達188年之久。當年有詩曰:“都門藥鋪數同仁,丸散人人道逼真,縱有齊黃難別味,笑他若個述通神。”同仁堂創辦300多年來,所經營的中草藥和丸、散、膏、丹等各種中成藥,以選料真實、炮製講究、藥味齊全著稱於世。

  民間行業神

  三皇:農業、塑像、說書、醫藥等業的祖師。

  神農田神:糧農、中醫藥業、成衣店的祖師。

  神農帝君:農耕、麵粉業的祖師。

  軒轅聖帝:衣帽、理發、紡織、蠶絲、醫藥等業的祖師。

  至聖倉頡:刻字、文書業祖師。

  先師孔子:教育業的祖師。

  文星:讀書人、文官保護神。

  文昌帝君:文人及造紙、書坊、印刷、雕版業的保護神。

  北鬥星君:梨園戲曲業的保護神。

  二郎神:戲曲、雜技業的祖師。

  畫聖吳道子:繪畫、油漆業祖師。

  公輸般:土木瓦石等建築業的祖師。

  太上老君:冶煉、鑄造業的祖師。

  葛天師:煉丹、化銀業的祖師。

  土地正神:陶瓷、磚瓦窯業的祖師。

  煤窯之神:煤礦店的祖師。

  白虎之神:開山劈石、製磨業的祖師。

  白衣觀音:碾玉、珠寶、皮影木偶業的保護神。

  紫微正照:景泰藍業的祖師。

  劉海真人:鋼針業的祖師。

  哪吒:滌帶絨線、編繩業神。

  玉皇大帝:道家、甘蔗製糖業的保護神。

  真武大帝:星象占卜業的神。

  薑太公:巫師、占卜算命業的祖師。

  地藏王菩薩:巫婆、陰陽師保護神。

  藥王孫思邈:醫藥業的祖師。

  扁鵲叔和:醫藥業的祖師。

  葛洪張仲景:顏料、染布、醫藥業的祖師。

  神醫華佗:外科業的祖師。

  馬神:騾馬業販運業保護神。

  牛神:農耕、牛馬販養業保護神。

  豬欄之神:豬畜業保護神。

  三義之神:屠宰業的祖師。

  車神:車夫、販運業的祖師。

  倉神:糧倉米販運業之神。

  黃道婆:彈棉、絲織業的祖師。

  太乙真人:雞鴨蛋保護神。

  天師真人:鹽業保護神。

  太白酒聖:酒家保護神。

  陸羽茶神:茶葉茶紡業的祖師。

  楊四將軍:水運、漁業的祖師。

  張果仙人:收生婆,求子嗣,兒童保護神。

  關公:軍武及鏢局的祖師。

  達摩祖師:武師、醫足業的祖師。

  尉遲恭:鐵爐匠、冶煉業的祖師。

  趙公明:錢鋪、銀行之神。

  十八羅漢:盜匪行幫的保護神。

  秦瓊:捕快衙役業祖師。

  民間四大愛情傳奇:牛郎織

  女、孟薑女尋夫、梁祝化蝶、

  白蛇傳

  中國民間流傳著許多愛情故事,表達了人們對美好愛情的渴望。其中,最著名的是“牛郎織女”、“孟薑女尋夫”、“梁祝化蝶”和“白蛇傳”。

  傳說牛郎是一個放牛娃,一天,天上的織女偷偷下凡間沐浴,與牛郎相識,於是和牛郎成了親。他們生了兩個孩子,生活十分恩愛。但是王母娘娘知道後十分惱怒,就把織女強行帶回了天上。牛郎想起老牛臨死時說過披上它的皮可以上天,就背著孩子去追織女。眼看就要追上了,王母娘娘卻用金簪畫了一道銀河,兩人分開隔河相望,卻無法相會。時間長了,他們的忠貞愛情感動了王母娘娘,就允許牛郎織女在每年七月初七的時候,踏著鵲橋相會,這也就是七夕節的來曆。

  孟薑女是秦朝時候的女子,她嫁給了範喜良,夫妻過著恩愛的生活。可是秦始皇要修萬裏長城,到處抓人做工,範喜良也被抓了去。過了一年又一年,別人都有信寄回來,範喜良卻始終杳無音信。孟薑女於是決定千裏尋夫。她跋山涉水,曆盡艱難,終於到達了長城。孟薑女到處詢問範喜良的下落,後來卻得知他早已累死了,屍骨都埋在了長城下麵。孟薑女悲慟欲絕,放聲大哭。她哭了三天三夜,哭得天昏地暗,隻聽轟隆一聲,竟哭倒了長城。愛人已經死去,最後悲怨的孟薑女也投海而亡。

  “梁祝化蝶”說的是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動人故事。祝英台本是妙齡女郎,女扮男裝,出外求學。在求學期間,祝英台深深愛上了同窗梁山伯,梁山伯卻始終不知她是女子。後來英台接到家書,要立即返回,二人依依惜別。在送行的時候,英台多次暗示梁山伯自己為女性,表達愛慕之情,但梁山伯卻始終懵懂,不能領悟。後來梁山伯從師母處得知真相,卻為時已晚,英台已經被強行許配給別人。梁山伯悔恨交加,一病而亡。英台出嫁的時候,途中到梁山伯墳前祭祀,突然電閃雷鳴,墳頭裂開,英台就跳進裏麵。過了一會兒,一對彩蝶從中飛出,翩翩起舞,這就是二人的化身。由這個淒婉的傳說編寫的小提琴協奏曲《梁祝》已經成為20世紀的經典。

  白蛇傳的故事發生在南宋初年。杭州的許仙清明節時上墳,邂逅了由白蛇修煉而成的白素貞與由青蛇修煉而成的小青。許仙與白素貞兩情相悅,結為夫婦,過著恩愛的生活。鎮江金山寺主持法海知道後,決心除妖。他設計使白素貞露出了原形,又軟禁了許仙。白素貞請來蝦兵蟹將,水漫金山寺,但最終不敵法海,後來法海用金缽將白素貞壓在西湖雷峰塔下。小青趁機逃走,潛心修煉法術,終於救出白素貞,兩人共同升天。魯迅曾寫過一篇文章《論雷峰塔的倒掉》,也提到了這個故事。

  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實際上是指纏足女性的小腳,並非纏足女性所穿之鞋稱為“三寸金蓮”,至多也隻能說是小腳與弓鞋的組合,因為纏足女性在一生絕大部分時間裏都是腳不離鞋的(睡覺時換上睡鞋),隻有洗腳和纏足時例外。如果單指鞋,則用“弓鞋”、“繡鞋(履)”、“鳳頭鞋”等名稱;而且,“小腳”也並不全等於“三寸金蓮”,“金蓮”是小腳的美稱,小到三寸方稱“三寸金蓮”。真正的三寸金蓮在小腳中的比例並不是很高,以人群階層而論,三寸金蓮主要見於中、上層婦女,在下層婦女中則是鳳毛麟角,因為纏足雖然使婦女步態優美,但也給從事生產勞動的婦女的行動造成很大不便。以“金蓮”命名婦女的小腳,是取其義而非取其形,指小腳走路步態優美,“步步生蓮”。三寸金蓮把“足尚纖小”的觀念發展到了極限。從纏足的起始年齡來看,最早是從3歲開始。纏足的年齡如果再提前,幼小女童的身體還不具備起碼的抵禦病痛的能力,這會使纏足女童不堪忍受而夭折,所以3歲左右是不可逾越的極限年齡。

  童養媳

  童養媳是舊中國社會特有的一種婚姻形式,是指男家在兒子尚年幼時,就為他領養或者說買一個年幼的小女孩為養女,等她長大後與其子結婚。這種情況早在三國時期就有,據《三國誌》記載,東夷的詛國國君有個女兒,快到10歲時,其夫家就接回家當媳婦養著。《後漢書》後記說,建安十八年曹操將從小就在皇宮中長大的三個女兒憲、節、華為漢獻帝的三位夫人。從這裏可知,東漢末年至三國時就已經存在童養媳的事實,隻不過沒有“童養媳”這個名稱罷了。

  童養媳的由來估計是從周代的媵妾製演變而來。周代諸侯娶一國君的女兒,那麽她的侄女或妹妹就會陪嫁到男家。其中,侄女或妹妹尚在年幼的時候就陪嫁的不在少數。當她們長大後,很有可能被諸侯或國君看中而納為妻妾。這就逐漸發展形成為後來的童養媳。

  王羲之和東床快婿

  王羲之(303年~361年),字逸少,原籍琅琊(今屬山東),定居山陰(今浙江紹興),東晉時著名的書法家,被後人尊稱為“書聖”。王羲之不但書法藝術成就很高,他所構建的完整的書法風格體係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而且在他身上的成語典故也很多,“東床快婿”的典故就是其中之一。

  王羲之出身於兩晉的名門望族瑯琊王氏,他的祖父王正是尚書郎,他的父親王曠任淮南太守,他的伯父王導更是赫赫有名,是東晉時的丞相,與謝晉、謝安齊名。在兩晉時期,名門大姓為了保住自己的顯貴門第,往往實行門閥婚姻。因此那時的婚姻特點就是士庶互不通婚,隻有同一階層的人才能結婚。兩晉時期的大姓瑯琊王氏和謝氏就世代通婚,被世人稱為“王謝”。唐朝詩人劉禹錫的《烏衣巷》詩中“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的“王謝”即指此。而王羲之的嶽父郗鑒身居太尉要職,也屬於名門望族之一。所以當他的女兒快到出嫁的年齡時,他首先想到的是當時才子頗多的名門王氏,於是就到王府去考察選婿。王府的幾位公子聽說之後特別高興,一個個都在悉心打點自己,正襟危坐,衣冠楚楚,都希望自己被選中。唯有20歲的王羲之還像平常一樣坐在東邊的竹床上,神清氣閑地練習毛筆。恰好這天天氣比較炎熱,他就熱得解開了上衣,露出了肚皮。他還一邊寫字,一邊抓冷饅頭吃。沒想到郗鑒對那些衣冠楚楚的年輕人毫不在意,居然隻看中旁若無人的王羲之,於是,最後便將女兒許配給了他。後來人們就把“東床快婿”、“東床坦腹”作為女婿的美稱,或稱呼他人的女婿叫“令坦”。

  招贅

  招贅,即女子不出嫁,招男子入住女家為婚的婚姻形式,稱入贅、招上門、招親、倒插門。招親時在女家辦酒席,舉行婚禮。訂立特定婚約,約定男方改名換姓(從女性的輩分),婚後所生子女從女方的姓氏,財產繼承、贍養女方父母等問題也都由雙方共同解決。20世紀50年代後,男到女家成婚,男方多不改姓,婚後所生子女歸屬、財產繼承、贍養等問題,男女雙方及其父母協議即可。

  行招贅婚者,男女雙方各有不同的用意。從女方來說:大多是因家中有女無兒,招贅為傳宗接代,繼承家業,養老送終;也有因家中女多男少,且女家男兒小,招贅以補充勞動力,維持家計,管理家產。從男方來看,上門入贅原因也有三種:一種是因家貧多男兒,為娶媳婦發愁,就讓個別兒子到女家“上門”,借此使他成家;第二種是貪圖女家富貴,將兒子入贅給女家;第三種是男子孤身一人,無依無靠,隻得投奔女家。

  這種婚姻形式在中國古代也流行很久,如《史記·滑稽列傳》中在介紹淳於髡時,說淳於髡,齊之贅婿也。商鞅在秦國變法時,也曾下令“家貧子壯則出贅”,鼓勵貧窮家庭的兒子去做上門女婿。在古代文學作品中“招贅”:也有所表現。如《西遊記》中,孫悟空打趣八戒的時候就說:“計較甚的,你要,便教師傅與那婦人做個親家,你就做個倒踏門的女婿。他家這等有財有寶,一定倒陪妝奩,整治個會親的筵席,我們也落些受用。你在此間還俗,卻不是兩全其美?”

  過去,贅婿常受歧視,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地位低下。新中國成立後,入贅這種婚姻形式得到社會的認可,從法律上也給予了相應的保護。現在,農村中很多地方仍然有招贅女婿上門的情況。

  指腹為婚

  指腹為婚是中國舊時包辦婚姻的一種獨特形式,又稱指腹婚或胎婚。舊交或要好親友的兩家主婦同時懷孕時,由雙方父母做主,指定懷胎的兩家嬰孩出世後如果都是男孩或者女孩就讓他們(她們)結為兄弟或姐妹,如果是一男一女就結為夫妻。他們長大後不管同意與否,由雙方父母擇日完婚,謂之“轉屋”。

  指腹婚在東漢初年就已出現。據《後漢書·賈複傳》記載,東漢功臣賈複受了重傷,漢光武帝劉秀聽說後非常悲痛,說:“聽說他的妻子正在懷孕,如果她生個女兒,我就讓我的兒子娶為媳婦;如果生個兒子,我就把我的女兒嫁給他。”這裏的指腹婚隻能算是劉秀對賈複的安慰,屬於個別行為,還沒有形成風氣。

  到南北朝時,在士大夫之間就已經流行指腹婚了。據《梁書·韋放傳》記載,南朝梁代的韋放和張率是好朋友,兩個人的小妾同時懷孕,於是他們兩個人就相約指腹為婚。果然兩個小妾生的是一男一女。但是張率在子女年幼的時候就死了,韋放不忘舊情,幫著張率照顧年幼的子女。後來韋放官至北徐州刺史時,有些名門大族來向韋放求親,韋放卻表示要對張率守信用,於是將女兒嫁給張率的兒子,自己的兒子娶張率的女兒為妻。這個故事說明了指腹婚具有不忘舊約、念及舊情的因素。有的指腹婚則完全是為了維護門第,如《魏書·王寶興傳》記載,北魏的名門大族崔浩有兩個女兒,分別嫁給了名門王氏和盧氏。在他兩個女兒都懷孕時,崔浩就對她們說:“汝等將來之所生,皆我隻所出,可指腹為親。”後來王家生了王寶興,就娶了其姨母盧氏的女兒為妻。

  自宋金以後,指腹婚已經漸漸成為習俗。元代更為盛行,這在元代的戲曲雜劇中經常見到。由於嬰兒還在娘肚子裏就訂婚,往往時過境遷、時勢改變,有好多指腹為婚的長大後婚姻並不幸福,或者毀約而釀成悲劇。所以,元朝中期製定了一條法令,禁止指腹為婚。明代繼承元代的這條法令,也禁止指腹為婚。但是明代的士大夫之家對此法令熟視無睹,還是經常指腹為婚,更嚴重的是,有的兩家都還沒有懷孕的時候就互相預定婚約。清代雖然明令禁止指腹婚,但是形同虛設,指腹婚仍然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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