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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七巧節(4)

  三屍神的這一行為引起了各家灶王爺的不滿,他們秉性善良,為人忠厚,是老百姓家裏的主事神。他們聚在一起商議辦法,要解救即將降臨到老百姓頭上的災難。他們終於想出了一個既能保住百姓性命,又可懲治三屍神的巧妙辦法。臘月廿三日送灶王爺上天宮的這天,各家的灶王爺都特別關照家裏人,一定要在大年三十的白天,裏裏外外、上上下下,直至房梁牆壁上的陳年汙垢都要清掃幹淨,迎接新年。老百姓們聽了灶王爺的話,都將自己家裏打掃得幹幹淨淨。

  大年三十晚上,王靈官手執鋼鞭來到人間,他怒目圓睜,挨家挨戶地在牆壁上尋找名字,以便動手殺人。可是,王靈官一路查找過來,家家戶戶的牆壁上幹淨得不要說有人名,就連一點灰塵也找不到。王靈官是個脾氣很壞的神,下界後一無所獲,便氣憤地回到天庭,向玉皇大帝稟報說,三屍神無事生非,詆毀世人,老百姓的牆上沒有一家寫有名字的。玉皇大帝聞報後,龍顏震怒,立即傳旨將三屍神綁送天庭,痛打三百大板後關進天牢,永不釋放。三屍神從此以後再沒有下過凡界,一切人間事情都由灶君代管。所以人們對灶君很敬奉,每遇他上天宮向玉皇大帝匯報人間事情的日子,人們總要將房屋打掃得幹幹淨淨,一則是因他救過老百姓的性命,人們感謝他,對他表示敬重,另則,也是讓他到天庭以後多言人間好事,不要說壞事。這樣一來,臘月廿三日掃塵習俗就流傳下來了。

  不知什麽原因,民間總將灶君認做姓張。這裏有一個傳說。很久以前,一戶姓張的人家共四口人,老兩口和兒子兒媳,生活在一起。媳婦叫丁香,是個很孝順的媳婦。張郎家中很富裕,卻不想待在家裏,一心想出去做買賣。

  張郎一去五年,一點音信也沒有。老夫婦因思念兒子病倒了,不久便謝世了。丁香變賣了家裏的東西,將公婆埋葬了,以後的日子越來越困難。又過了五年,張郎仍然沒有回來。丁香靠著一頭老牛、一輛破車,艱難地過著日子。半年過去了,張郎回來了。此時的張郎已變心了,回到家後,一紙休書將丁香休出家門,隻給了丁香那頭牛和那輛車。丁香坐著牛車沒有目的地向前走著。走著走著,來到一戶人家門口,這戶人家隻有母子二人。老母親出得門來正遇上丁香在家門口乞討,聽了丁香的身世以後很是同情,就讓丁香做了兒媳。

  張郎休了丁香後,娶了一個叫海棠的妓女為妻,這事引起了人們對他的不滿。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有一天,張郎家起了一場大火,燒光了家產,燒死了海棠,張郎總算逃出性命,以乞討為生。有一天,張郎討飯來到丁香的家門,乞叫著說,大娘,給一碗飯吃。丁香一聽聲音,就知是張郎來了,雖是又氣又恨,但是夫妻之情還是有些難以割舍,一連給張郎吃了兩大碗麵條。張郎還沒吃飽,丁香在盛第三碗飯時,將荷葉首飾和一支簪子放在碗中,讓他吃出後,可以接濟生活。沒想到張郎的眼睛被那場大火燒壞了,竟然將首飾認做豆葉和豆枝扔了。丁香看見後忍不住叫了聲張郎。張郎這才聽出,他叫的這位大娘正是自己的妻子丁香,頓時感到羞慚萬分,無地自容,便一頭紮進鍋底下,說什麽也不出來了,最後被活活憋死在灶裏。

  因為張郎是在妻子麵前死在灶裏的,這事被玉皇大帝知道了。玉皇大帝姓張,張郎與他是同姓,所以,玉皇大帝不忍心讓張郎白白死去,看在同姓的分上,就糊裏糊塗地給張郎封了一個管灶的神位。又因張郎死的那天是臘月廿三日,張郎既然被封為灶神,人們也就把他死的那天定為灶王節。

  陝北民間祭灶習俗是在臘月廿三日,將灶君神宮用黃表剪成的垂穗裝扮起來,在垂穗上吊上一個紙馬。有些人家貼有灶君神像,有些人家貼上“灶君之神位”的神帖,兩邊貼上“上天言好事,回宮降吉祥”的對聯。祭祀前先要打醋壇,就是將鐵杓或鐵鍁在火上燒紅,然後在上麵淋灑醋液。於廿三日晚上,先於灶君神位前打醋壇,然後再於天地、土神等各神位前打醋壇。打完醋壇後,在灶君神位前上供品,大都是一個糖瓜瓜,一碟油炸炸,再擺放上幾碟肉食、饃、糕等食品,點三炷明香,燒表祝禱。祝詞一般是“神仙不怪凡人事,上去天宮言好事,合家老小感大恩,回宮再把吉祥降”。

  祭祀灶君一般由家長行之。

  送灶君上天還要在院中點燃一堆煙火。

  除夕

  除夕,俗稱“年三十”、“除夜”、“歲除”。所謂“除”,就是除去,辭去的意思。“夕”是指夜,晚上的意思。也是最後的意思。如:一年的最後一季,一季的最後一月,一月的最後一旬,一旬的最後一天。《尚書大傳》雲:“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指的就是此意。除夕與春節相接,是我國最隆重的傳統節日,其活動繁多,始於臘八,過了臘月二十更為忙碌。民間傳說,除夕之夜,上界天神要下到凡界,接替原有天神的職位,享受人間香火。因此,民間要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敬鬼神以祈求福祿。除夕當日,要貼春聯,換門神,以防惡鬼於新舊年交替之際進入家中侵擾家人。至夜,全家團聚,吃年夜飯、驅疫、守歲迎新年。除夕日一整天都有豐盛的飯菜,被稱做“團年飯”或“團圓飯”。人們依其食用的時間順序,又將“團年飯”分別稱做“團早飯”、“團午飯”和“團晚飯”。《清嘉錄》中雲:“除夕,家庭舉宴。長幼鹹集,多作吉利語,名曰‘年夜飯’,俗呼‘合家歡’。”年夜飯中必須有年糕、屠蘇酒,其他如肉類、素什錦等必備,還必須有雞、魚、青菜。有雞,取孟子語“寧為雞頭,不為牛後”,雞頭雖小而“鳴”,牛後雖大無鳴(名),“魚”取年年有餘(魚),青菜以寓意清清潔潔,年糕則寓“年年高”。年夜飯從掌燈時分一直吃到深夜。在吃年夜飯前,首先要敬灶君、天地、土神以及祖先和下界諸鬼神,敬奉完畢後才能開宴。至深夜,家家戶戶吃夜宵,北方地區一般是吃餃子。

  除夕之夜,有些地方有舉行儺儀以驅疫的習俗。河南開封崇尚“埋祟”,江蘇崇尚“跳鍾馗”,北京遍撒芝麻秸,謂之踩歲,即將祟踩死。門窗貼紅紙葫蘆以“收瘟鬼”。用鬆柏節雜柴燎院中為“燒鬆盆”,以火驅祟。傍晚,各家都把家譜、祖先像推出,設供桌,開始祭祀活動。其中祭天神最隆重,俗稱“天地供”。年夜飯後,晚輩向長輩磕頭拜年,長輩則給晚輩壓歲錢。午夜後進入守歲,合家邊吃邊玩。

  除夕守歲,自古有之,是我國曆代相傳的習俗。《秦中歲時記》載:“守歲之事三代前後典籍無文。”據晉周處《風土記》載:除夕之夜,“各相與贈送,稱曰‘饋歲’,酒食相邀,稱曰‘別歲’,長幼聚歡,祝頌完畢稱曰‘分歲’,大家終夜不眠,以待天明,稱曰‘守歲’。”南北朝時有文字記載:“是夜,禁中爆竹山呼,聲聞於外,士庶之家,圍爐團坐,達旦不寐。”唐代有不少守歲的詩篇,如唐太宗李世民的《守歲》詩雲:“寒辭去冬雪,暖帶入春風。”孟浩然有:《除歲有懷》雲:“守歲家家應未臥,相思那得夢魂來。”又有“續明催畫燭,守歲接長筵”的詩句,白居易《客中守歲》詩曰:“守歲樽無酒,思鄉淚滿巾。”到了宋代,守歲之風遍行城鄉,蘇東坡的“兒童強不睡,相守夜歡華。”描寫的就是守歲情節。《東京夢華錄》記載:“除夕……士庶之家,圍爐而坐,達旦不寐,謂之守歲。”蘇東坡在《歲晚三首序》中說:“歲晚相與饋問,為‘饋歲’;酒食相邀,呼為‘別歲’;至除夕。達旦不眠,為‘守歲’。”周密在《武林舊事》中記載:除夕“至夜齎燭糝盆,紅映宵漢爆竹鼓吹一聲,喧嗔徹夜”。小兒女終夕博戲不寐。

  守歲的目的就是為了迎接新年的到來。“一夜連雙歲,五更分二年”這副古聯說的就是守歲。守歲之俗就是圍爐烤火。此俗還有一定的講究。要在爐火中燒些栗、楓、樟等大樹的蔸。蔸是植物的莖的基部和根,燒杆和根的俗信是“年財佬”。因杆和根是粗壯的柴即“財”,燒大柴火勢就旺,柴旺即寓意“財旺”。除夕之夜小孩們打著燈籠走家串戶以送喜賀喜,長輩們要給送喜賀喜的小孩壓歲錢。

  除夕之夜的禁忌很多,忌打掃衛生、潑灑汙水、倒垃圾和丟棄廢物。也忌惡語浪聲,不能哭鬧,不能大聲嗬斥。忌說死、破、爛、鬼等不吉利的字眼。忌打破東西,忌殺生。貼對子所剩糨糊不能留在家中,俗信以為留下來後會使人一年糊塗。沒有吃完的倭瓜要扔掉,如果留下來,就會使人在一年中窩窩囊囊。還忌把藥渣留在家中,俗信以為,將藥渣留在家中,就會讓人生病或者病不能去根。

  除夕之夜還有許多俗信。

  封門大吉。就是在除夕子時前,各家在大門口插“大門香”兩枝,用豬爪做祭品,然後點燭鳴炮,於門上貼寫有“封門大吉”字樣的紅紙,同時焚化紙馬、紙錢後,關上大門。封門後家人不能外出,有叫門者亦不得開啟,此俗之下,債主也不能登門討債。

  屠蘇酒,屠蘇是草木植物,唐代名醫孫思邈以之飾屋,稱為“屠蘇屋”。並加工為藥,每年臘月贈親友鄰居,囑以酒泡之,除夕飲用,可防瘟疫。該藥方便被稱為“屠蘇酒方”相沿成習。飲法亦有講究,須以年齡為序,最小者先飲,因少年添歲,值得慶賀,故而先飲,但老者添歲,必增衰老,後飲無妨。

  年夜飯,也有被稱做“分歲”、“年飯”的,年夜飯中必須要有年糕、餛飩,年糕以寓“年年高”,餛飩因諧音取“渾囤”之意,魚不能吃光,以表示“過年有餘”,也不能翻,否則乘船時會翻船。年夜飯必須吃水餃,意為“更歲交子”。吃棗以示春來早,吃杮餅以象征事事如意,吃杏仁以示幸福來,吃豆腐以示全家福,吃三鮮菜象征三陽開泰,吃長生果以示長生不老。家人外出回不來者,仍要留出席位,擺上碗筷,以象征他已到家。

  辭年,也稱做“辭歲”、“別歲”。除夕夜,人們先到尊親師長處拜祝,長者贈給幼兒裝有金銀錁飾的官製荷包或賞給壓歲錢,然後燃華燭、放鞭炮、祀祖敬神,謂之“辭年”。

  陝北民間將“除夕夜”稱做“月盡”、“過年”。在除夕這天早上,家家戶戶都要吃炸油糕,以取“年年高”之意。這一食俗又被稱做“炸月盡”,既求得“年年高(糕)”的吉祥,又可將邪魔炸除,求得禳災避禍。因為陝北民間俗信,除夕日是天神地祇大交替的日子,難免有些邪惡鬼魂要闖入人家,不肯離去,就用油鍋來祛邪。這一俗信由閻王殿用油鍋炸鬼的懲罰衍化而來。吃完油糕,人們開始上墳祭祖,然後掛燈籠,掃院子,上山砍柴,為晚上的燔燎祭祀天神地祇做準備,還要到河裏掏回一些冰塊撒冰。中午時分,家家戶戶吃雜麵,雜麵很長,此俗意在祈求長壽。至晚時分,首先將燈籠掛起,然後點燃香燭,敬灶君、天地之神、土神、青龍、白虎等神祇,並向諸神燒表,磕頭禮拜。最後,點燃院內所堆柴火,燔祭上界天神,向祖先行遙祭之禮,並祭孤魂野鬼,向院內撒冰塊,開宴,吃年夜飯。吃過年夜飯後,進入守歲階段,長者給幼兒壓歲錢。此夜,小孩舉著苧條火把嬉戲。

  散冰塊是以冰塊來寓元寶,其意是元寶滿院。還要在門框邊放刀、杖以避邪,同時也將冰塊放上,意即元寶頂門,還放些石炭在門框邊。擀麵杖就是“攔門杠”,俗信以為,鬼怕木杠,攔門杠就是攔鬼進門。放刀亦為避邪,俗信以為,鬼害怕刀。因為民間傳說關老爺曾用刀斬鬼,鬼見了刀就如見到關帝寶刀,不敢進前。在這一傳說下,後世亦有將關公奉為門神者,但沒有多長時間就不用了,因為關羽在世上影響很大,明清以來一直將其奉為“關帝”,哪有“帝”做門神的道理,故而不敢將其作為門神敬奉。門口放炭習俗大概與“窯神”信仰有關,是祈求溫暖的俗信。

  除夕夜要打火,這堆火是神火,人不能跳。隨後,在正月初六、正月十五、正月十六、正月廿三、二月二都要打火。打火的目的就是為了祭祀天神地祇。

  風俗

  風俗包含著兩個方麵的基本內容,一方麵是在一個地區長期以來形成的風尚和習慣。主要表現在衣食住行、婚喪禮儀、歲時節慶、生產活動以及宗教信仰、文化娛樂等各個方麵。它是曆代傳承、播及於社會和集體的,在一定條件下反複不斷出現的社會行為。在不同時代、不同地方、不同民族、不同階層、不同行業、風俗的特點與內容有所不同。《漢書·地理誌》雲:“凡民涵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係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舍、動靜亡常、隨君之情欲,故謂之俗。”由此可見,風俗是受“水土”(地理環境)和“情欲”(社會條件)的影響而形成的。它是一定社會中政治、經濟、文化、形態下的產物,它也必將隨著社會形態的變化或快或慢地消長變化。它除了有地域性、社會性、傳承性和播布性外,還具有自發性,是廣大人民自發的、重複的行為。另一方麵的基本內容則是表現在民間歌謠方麵。《史記·樂書》雲:“以為州異國殊,情習不同,故博風俗,協比聲律,以補短移化,助流政教。”

  習慣

  習慣是人們在長時間裏所養成的不易改變的生活方式。風俗上的習慣是某一地區或某一群人所共有的。個人在生活上的好惡和行為不能被視做風俗上的習慣。習慣有簡化社會活動過程和調節人們行為的作用。

  俗信

  俗信是信仰民俗的一種類型。它與迷信習俗在類型上很近似,但在性質和手段上又有區別。迷信是對事象因果關係的歪曲認識和以歪曲的手段進行處理,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對社會生活產生嚴重的弊端;而俗信則擺脫了原來的神異色彩,失去了神秘力量,對社會生活沒有什麽危害。如:認為在洞房裏撒了紅棗、花生,新娘就可以早生貴子,這就是一種俗信。

  成俗

  成俗是人民群眾經過長期的社會實踐而形成的風俗習慣,它為社會所公認,並為絕大多數人自覺遵守。

  民俗

  民俗是民間的風俗習慣。“民俗”一詞很早就出現在我國多種古代文獻裏。《禮記·緇衣》中就有“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史記·孫叔敖傳》:“楚民俗,好庳車。”《漢書·董仲舒傳》中有“變民風,化民俗”的說法,這些都是作為民間習俗的一個詞語概念而存在的。

  民俗有四大特征,即傳承性、地方性、變異性和曆史性。傳承性是指民俗在其發展過程中的承襲和繼承。各種類型的民俗事象在流傳過程中自始至終都有相同、相似的內容或大致相同的形式,即使這一民俗事象有了某些變化,也可以從中找到這種傳承特點所顯示的繼承與發展的脈絡。地方性是指民俗發展在空間上所呈現出的地域特色和地域標誌,無論哪一類民俗事象,它的形成、發展和消失都會受到一定地域內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地緣關係的製約,染上不同程度的鄉土氣息,呈現出特有的地方色彩。變異性是指某一民俗事象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的流傳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變革。經過變革,有的逐步消失,有的逐步向高級文明方向發展。這種變革有群眾自發形成的,也有用行政手段倡導的。變異與傳承是對立統一關係,在傳承的基礎上產生變異,在變異過程中又得到傳承。曆史性是指民俗事象在曆史發展過程中所呈現的時代特色和時代標誌。民間風俗是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產生的,但它又並非是一個凝固不變的東西,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都在強烈地影響著民俗的消長變化,因此,民俗又顯示出明顯的時代特征。然而,傳統習俗又有相對的穩定性,其更替變異也是極為緩慢的,故而,它的曆史性也不像改朝換代那樣有著明顯的標誌,而是以相當長的曆史階段來劃分的。

  兆

  兆是我國古代占卜風俗。《說文解字》曰:“灼龜背坼也。”即由龜背被火燒裂而呈現出的紋狀,來判斷吉凶禍福,以後又引申為將要發生之事的預示征候。舊時,人們認為:隨著某種征兆的出現,一定會在不久的將來發生某種相對應的,或禍或福的事件。兆的信仰繁多,從兆的載體來劃分,常見的有天象兆、動物兆、植物兆、人體兆、物象兆、夢兆、吉兆、人兆等。從兆顯示的內容性質來劃分,主要分為凶兆和吉兆兩種。

  夢兆

  夢兆從其內容性質來看,可以分為主凶夢兆和主吉夢兆;從預測效果角度來看,可分為“正夢”和“反夢”兩種。漢民族多信仰反夢,即夢中所見所聞與現實中的內容相反,如夢見嫁娶喜事,被視為凶兆,主喪之兆;夢見喪葬則視為主吉,主喜之兆。民間有“夢見棺材要發財”的說法。夢見錢財將有口舌。夢踩糞便會發大財,其意為腳踩黃金。漢民族之所以將夢兆視做反兆,是因夢是在人睡眠時所做,大都又在晚上睡覺,夜晚相對白天之陽為陰,人在陽世做夢,所以一切則反之。若遇主凶之夢,民間一般要請僧人、道士、祭司、算命先生等設法予以祓除。

  吉兆

  吉兆是主吉祥、順利的預兆,也被稱做“喜兆”、“彩兆”、“祥瑞”、“利市”等。民間以為,有些現象是吉祥如意事情的兆頭,於是,人們就會感到欣慰喜慶,愉快歡樂。最能代表吉兆的如漢民族民間深信“喜鵲叫喜”就是很好的吉兆。

  凶兆

  凶兆是主倒黴、災禍的預兆,也被稱做“不祥之兆”。民間以為,某些現象預示著災禍、破財、生病、死亡等事件的發生,於是,人們就會感到不安,擔驚受怕。遇有凶兆時,人們就會千方百計地去尋求各種破法,以避凶趨吉。漢民族民間深信“烏鴉叫凶”、“貓頭鷹叫孝”的說法就是凶兆的代表。

  禳解

  禳解又被稱做“破法”,是對忌諱現象本身或違反禁忌規則後,為了避免不祥的出現所進行的避凶趨吉的活動。當人們對忌諱現象、忌諱之事無法躲避或躲避失敗後,或人們在無意中及無可奈何的情況下違反了禁忌習俗而預感到凶惡必至時,便要采取一種積極的預防補救措施,運用法術來削弱或抵消凶禍侵害的力量以達到化險為夷的目的。此俗古已有之,商代的甲骨文中就有記載。最早的禳解辦法就是祭祀,即用三牲(牛、豬、羊)或其他美食供奉神明,祈禱神靈免除災禍,降福保佑,同時對犯忌者予以寬恕。除祭祀外,還有祈禱、畫符、念咒、壓勝等。民間亦有破財、叫魂、請神、驅鬼、跳神等破法。

  祭禮

  祭禮就是祭祀之禮,是儒教最重要的禮儀。祭祀之禮的作用有以下幾種:

  一是“祈”,就是通過向神靈禱告和祈求,希望神靈降福和給予庇護。《詩經·大雅·大明》中說:“昭事上帝,聿懷多福。”《通典》卷四十五亦雲:“王者諸侯所以立社稷者,為萬人求福報功也。”另外,儒教還設有專門的祭祀禮儀,如雩(祈雨)和祈穀。

  二是報,就是報答恩德的祭祀活動。《禮記·祭義》雲:“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祭祀天地百神,祭祀先賢聖哲,祭祀祖宗父母,都具有報恩的意義。但在祭祀活動中往往將“報”與“祈”混同在一起進行。

  三是告,就是每逢大事向神靈作以祭告。如同每逢大事向官長或父母報告一樣。儒教還設立了專門的告禮,如:出征、改元、冊封、登基等重大的政治、軍事活動,都要在規定的祭日以外,隨時向天地、宗廟行祭告禮。在祭告的同時也包括了祈求福佑的內容。

  祭祀有一定的原則,即祭以同類。《左傳·閔公三十一年》雲:“鬼神非其類族,不歆其祀。”就是說,鬼與神不是同一類,不應放在一塊來祭祀。人也不應該去祭祀那些不該自己祭祀的鬼神。《論語·為政》中雲:“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就是說,不該自己祭祀的鬼神,如果對它進行了祭祀,就是奉承獻媚的行為。我國古禮規定,天子祭天、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朱熹認為,隻有這樣,才會得到鬼神的歆享。歆是指在祭祀時,神靈嗅祭品的香味,語出《詩經·大雅·生民》,其雲:“其香始升,上帝居歆。”祭祀最重要的是“敬”。《禮記·祭統》中雲:“誠信之謂盡,盡之謂敬、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孝經》卷六中亦雲:“禮者,敬而已矣。”宋代的儒者要求人們要把敬貫穿到人的全部行為之中,朱熹在《敬齋箴》中雲:“正其衣冠,尊其瞻視”,“承事如祭”,如“對越上帝”。儒者在規定祭祀禮儀的同時,也認為祭祀不宜太多,亦不宜太少。《禮記·祭義》中雲:“祭不宜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宜疏,疏則怠,怠則忘。”

  儒教在規定祭祀禮儀時,有著嚴格的等級製度和尊卑製度,因此,沒有給老百姓規定出祭祀對象,老百姓也隻能是對自己的祖先進行祭祀。如果違反了禮的規定,祭祀了不該自己祭祀的神靈,就是一種越禮行為。清朝末年,康有為曾經試圖效仿基督教之教義,對儒教的祭祀製度進行改革,讓人人都可以祭天、祭孔,未獲成功,可見我國古代的祭祀之嚴格。這一禮製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有了改變,如清明節的公祭黃帝,九月九日的民祭黃帝,孔子之祭也有了公祭與民祭。公祭黃帝的規格已由陝西省政府的公祭上升到國家公祭,體現了中華民族對這位人文初祖的敬仰之情。

  塔

  塔是我國古代“佛塔”的簡稱,俗稱“寶塔”。佛塔起源於印度,稱做“窣堵波”或“浮圖”,是佛教用於珍藏舍利和經卷的建築物。塔以方形、八角形居多,層數一般為單數。塔的材料有木、磚和石料。我國現存塔的類型有樓閣式(山西應縣木塔)、密簷塔(河南登封嵩嶽寺塔)、喇嘛塔(北京妙應寺白塔)、金剛寶座塔(北京真覺寺塔)和墓塔(河南登封淨藏禪師塔)。

  塔的這種建築形式傳入中國以後,被我國人民又賦予另外的作用,即鎮妖邪之功能。我國道教大神托塔、李天王手中的玲瓏塔就是可以鎮一切妖邪的法器。民間則以寶塔來鎮河妖。

  上巳

  上巳是我國歲時節令,是農曆每月上旬的巳日。每月中的三個巳日被稱做“三巳”,即上巳、中巳、下巳。但唯有上巳被我國古代習俗作為節日,即“上巳節”。據《後漢書·禮俗誌上》記載:此俗漢已有之,但以前的上巳節必須取在巳日,漢魏以後才把上巳節作為節日固定在三月三日。此日,人們到水邊去祭祀,采蘭、洗濯、除去宿垢,以示驅除不祥,謂之“修禊”。禊是我國古代於春秋兩季在水邊進行一種消除不祥的祭祀。修禊,就是舉行祭祀。當三月三作為巳節定下來以後,逐漸成為人們在春日裏去水邊飲宴遊玩的節日。不僅民間盛行,唐代皇家亦於此日宴飲曲江。京城士女亦到曲江踏青,其情盛矣。杜甫的《麗人行》詩雲:“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寫的就是曲江流飲的壯觀景象。古人於上巳節所舉行的“修禊”活動稱做“春禊”。此外還有“秋禊”,即於農曆七月十四日舉行的祭祀活動,其內容及意義與春禊基本相同。這種“禊”的祭祀活動在陝北民間至今有之,每逢家人或家中有所不順,人們就會到河邊去祭祀神靈,祈求神靈保佑,降福呈祥。但陝北民間的這種“禊”已不僅僅局限在春秋兩次,是隨時都可以舉行的。過去曾有人認為這種祭祀是向河神所作的祈禱,殊不知是“上巳節”的接續和變異。上巳節經過演變以後,逐漸形成了一種廟會形式,陝北的三月三廟會到處都有,人們以此祈求吉祥平安。廟會的興起,使人們忘記了上巳節,但三月三廟會卻是婦孺皆知的。

  下九(十九)

  下九是我國古代歲時節令習俗,時間為農曆的每月十九日。據《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元·伊世珍《嫏嬛記》引宋無名氏《采蘭雜誌》雲:“九為陽數,古人以二十九為上九,初九為中九,十九為下九。每月下九,置酒為婦女之歡,名曰陽會。”我國古代,每逢下九及七夕,為婦女歡聚的日子,置酒遊戲以待有明,亦有樂而忘寢,以至通宵達旦者。以此看來,每月的十九日和七月七日是我國古代婦女的節日,可以歡聚嬉戲。但陝北民間則將十九日作為婦女的禁忌日子,有民諺雲:“不忌十九,女婿隻走。”這一說法大概與焦仲卿妻的故事有關。仲卿與妻關係甚好,但焦母對焦妻始終看不慣,迫使二人離異,孔雀東南飛。陝北民間忌諱此日,出典即在此。

  春社

  春社是祭祀習俗,是古代於春天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周代是以甲日作為春社日的,後來曆朝多在立春以後的第五個戊日舉行。《禮記·明堂位》:“是故夏礿、秋嚐、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臘,天子之祭也。”漢以前隻有春社,漢以後才有了春、秋二社,其日期約在春分和秋分前後。南朝梁人宗懍在《荊楚歲時記》中雲:“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社日以祭神為主,並兼有鄉鄰會聚宴飲的性質。故唐人王駕的《社日》有“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歸”的詩句。古人對祭祀社神十分重視,因為大地繁衍萬物,禱告祭祀,為的是求得六畜興旺,五穀豐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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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face Scholars could wish that American students and the public at large were more familiar...

  • 中國古代皇家禮儀

    作者:孫福喜  

    科普教育 【已完結】

    本書內容包括尊君肅臣話朝儀;演軍用兵禮儀;尊長敬老禮儀;尊崇備至的皇親國戚禮儀;任官禮儀;交聘禮儀等十個部分。

  • 中國古代喪葬習俗

    作者:周蘇平  

    科普教育 【已完結】

    該書勾勒了古代喪葬習俗的主要內容,包括繁縟的喪儀、喪服與守孝、追悼亡靈的祭祀、等級鮮明的墓葬製度、形形色色的安葬方式等九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