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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杜工部年譜

  唐睿宗先天元年壬子即景雲三年。正月改元太極,五月改延和,八月改先天。

  甫生。呂汲公《詩譜》雲:墓誌、本傳皆言公年五十九歲,卒於大曆五年庚戌;則當生於是年。蔡興宗、魯訔、黃鶴諸譜同。蔡夢弼曰:按《唐書》本傳及元稹《墓誌》,晉當陽成侯預下,十世而生依藝,以監察禦史令於河南府之鞏縣。依藝生審言,審言善詩,官至修文館學士。尚書膳部員外郎。審言生閑,京兆府奉天縣令。閑生甫。

  玄宗開元元年癸醜即先天二年也。七月,歸政於帝。十二月,改元。開元三年乙卯公《舞劍器行序》雲:開元三年,餘尚童稚,記於郾城觀公孫氏舞劍器。

  黃鶴曰:公七歲能詩,則四歲記事,非不能矣。呂譜疑其年必有誤,非也。

  開元六年戊午公

  《壯遊》詩雲:“七齡思即壯,開口詠鳳皇。”又《進雕賦表》雲:“自七歲所綴詩筆,向四十載矣,約千有餘篇。”

  開元八年庚申

  《壯遊》詩雲:“九齡書大字,有作成一囊。”

  開元十四年

  丙寅《壯遊》詩雲:“往昔十四五,出遊翰墨場。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揚。”

  開元十九年辛未

  公年二十,遊吳越。黃曰:公《進三大禮賦表》雲:“浪跡於陛下豐草長林,實自弱冠之年。”則其遊吳越,乃在開元十九年。自是下姑蘇,渡浙江,遊剡溪,久之方歸。朱鶴齡曰:公《哭韋之晉》詩:“淒愴郇瑕邑,差池弱冠年。”又《酬寇侍禦》詩:“往別郇瑕地,於今四十年。”郇瑕,晉地也。公弱冠之時,嚐遊晉地。當是遊晉後,方為吳越之遊也。

  開元二十三年乙亥

  公自吳越歸,赴京兆貢舉,不第。黃曰,公本傳:“嚐舉進士不第。”故《壯遊》詩雲:“歸帆拂天姥,中歲貢舊鄉。忤下考功第,獨辭京兆堂。”朱按,史:唐初,考功郎掌貢舉。至開元二十四年,考功郎李昂為舉人詆訶,帝以員外郎望輕,徙禮部,以侍郎主之。則公下考功第,當在二十三年。蓋唐製年年貢士也。《選舉誌》: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舊史》雲:“天寶初,應進士不第。”非。

  開元二十五年丁醜

  公遊齊趙。朱曰:按《壯遊》詩:“忤下考功第,獨辭京尹堂。放蕩齊趙間,裘馬頗清狂。”是下第後,即遊山東之明證。但未詳起於何年,今姑依魯訔、黃鶴諸譜,又按《壯遊》詩,不言遊兗州,而集中頗多兗州所作。蓋兗州與齊州接境,公遊齊州,蓋在兗州趨庭之後也。

  開元二十九年辛巳

  公年三十,在東都。是年寒食,祭遠祖當陽君於洛之首陽。

  天寶元年壬午正月改元。

  公在東都。是年,公姑萬年縣君卒於東京仁風裏。六月,還殯河南縣。公作墓誌。

  天寶三載甲申五月改年為載。

  公在東都。五月,公祖母範陽太君卒於陳留之私第。八月,歸葬偃師。公作墓誌。錢謙益曰:“是時太白自翰林放歸,客遊梁、宋、齊、魯,相從賦詩,正在天寶三四載間。”朱曰:“按舊譜謂:開元二十五年,公從高適、李白過汴州,登吹台懷古,以寄李十二白詩證之,其謬信矣。”

  天寶四載乙酉

  公在齊州。是年,撰《皇甫淑妃神道碑》。夏,陪李北海邕宴曆下亭。錢曰:“高適、李白俱有贈邕詩,當是同時。”白有《魯郡石門別杜二甫》詩,或四五載之秋也。

  天室五載丙戌

  公歸長安。黃曰:《壯遊》詩:“放蕩齊趙間,裘馬頗清狂。快意八九年,西歸到鹹陽。”則歸京師在天寶四五載間。

  天寶六載丁亥

  公應詔退下,留長安。元結《諭友》文雲:“天寶六載,詔天下有一藝,詣轂下。李林甫命尚書省試,皆下之。遂賀野無遺賢。”時公與結,皆應詔而退。

  天寶七載戊子

  公在長安。

  天寶八載己醜

  公在長安,間至東都,黃曰:公《洛城北謁玄元廟》詩雲:“五聖聯龍袞。”唐史加五帝大聖字,在八載閏六月,可證是年公又在東都。

  天寶九載

  庚寅公在長安

  天寶十載辛卯公年四十,在長安,進《三大禮賦》。玄宗奇之,命待製集賢院。魯訔曰:公奏《三大禮賦》,史、集皆雲十三載。朱按:帝紀:十載行三大禮,十三載未嚐郊。況表雲:“臣生長陛下淳樸之俗,行四十載矣。”故知當在是歲。是年,作《秋述》。

  天寶十一載

  壬辰公在長安,召試文章,送隸有司,參列選序。黃曰:是年十一月,楊國忠為右丞相,鮮於仲通為京兆尹。呂譜:公《上韋左相詩》:“鳳曆軒轅紀,龍飛四十春。”自玄宗即位,至此為四十年。

  天寶十二載癸巳

  公在長安。黃曰:有《贈集賢院崔於二學士》詩。崔、於當是試文之官。

  天寶十三載甲午

  公在長安。黃曰:是年進《封西嶽賦》。是年二月,右相兼文部尚書楊國忠守司空,即《封西嶽表》所雲元弼司空也。故知進表在是年。

  天寶十四載乙未

  授河西尉,不拜,改右衛率府胄曹參軍。十一月,往奉先,魯曰:公在率府,其家先在奉先。黃曰:《詩史》渭薊北反書未聞,公已逸身幾甸。非也。若先已竄逸,則改授無容在初興師之時矣。呂、蔡譜俱雲:十一月初,赴奉先,有《詠懷詩》。知非避亂也。肅宗至德元載丙申即天寶十五載。七月,肅宗即位靈武,改元。

  五月,自奉先往白水依舅氏崔少府。六月,又自白水往鄜州。聞肅宗即位,自鄜羸服奔行在,遂陷賊中。

  至德二載丁酉

  四月,脫賊,謁上鳳翔,拜左拾遺。疏救房琯,上怒,詔三司推問。宰相張鎬救之,獲免。八月,墨製放還鄜州省家。十月,上還西京,公扈從。是年六月一日,有《奉謝口敕放三司推問狀》,又有《同遺補薦岑參狀》。

  乾元元年戊戌二月改元,複以載為年。

  任左拾遺,六月出為華州司功。冬晚,離官,間至東都。是年十月,有《為華州郭使君進滅殘寇形勢圖狀》,有《試進士策問》五首。

  乾元二年己亥

  春,自東都回華州。關輔饑。七月,棄官西去,度隴,客秦州,卜西枝村置草堂,未成。十月,往同穀,寓同穀不盈月。十二月,入蜀,至成都。

  上元元年庚子閏四月改元

  公在成都,卜居浣花溪。是年,營草堂,公詩所雲“經營上元始”是也。又雲“頻來語燕定新巢”,則三月堂成。鱉按:黃、魯諸譜皆雲:裴冕為公卜居。考詩題不載此事,恐是臆說,有辯在集內。

  上元二年辛醜九月,去年號,止稱元年,以十一月為歲首,以鬥所建辰為名。

  公年五十,居成都草堂。間至蜀州之新津、青城。朱曰:公赴青城,黃譜編上元元年,魯譜編上元二年,以《寄杜位》詩考之,疑魯是。是年秋作《唐興縣客館記》。

  代宗寶應元年壬寅建巳月,代宗即位,改元,複以正月為歲首,建巳月為四月。

  公居成都草堂。七月,送嚴武還朝,到綿州。未幾,西川兵馬使徐知道反,因入梓州。冬,複歸成都,迎家至梓。十二月,往射洪南之通泉,皆梓屬邑。或雲:《新書》本傳:“遊東蜀依高適。”當在此時,嚴武入朝之後。朱曰:嚴武還朝,適領西川節度,公方攜家往東川,其時並無一詩與之,不得雲依高適也。公在梓州,最善留後章彝。彝為留後,可知適未嚐兼領東川,而謂之依適,可乎。鱉按:公迎妻子,不見詩題,恐是遣弟往迎。有《弟占歸草堂》詩“熟知江路近,頻為草堂回”,可證。是年建巳月,公上嚴武《說旱》。

  廣德元年癸卯七月改元。

  公在梓州。春,間往漢州。秋,往閬州。冬晚,複回梓州。是歲,召補京兆功曹,不赴。魯、黃譜俱雲:是年春,公嚐暫至綿州,以《惠義寺送辛員外》詩有“直到綿州始分手”之句。朱氏以惠義寺以下諸作皆係逸詩,故不取其說。今當存以待考。朱曰:公補京兆功曹,蔡興宗、趙子櫟、魯訔、黃鶴諸譜,俱編廣德元年,蓋以《別馬巴州》詩注為據。惟《新唐書》本傳與王原叔集注謂公不赴功曹,在嚴武初鎮成都之時,恐非。辯詳詩集注。是年有《為閬州王使君進論巴蜀安危表》。九月,有《祭房相國文》。

  廣德二年甲辰

  春,複自梓州往閬州。嚴武再鎮蜀,春晚,遂歸成都草堂。六月,武表為節度參謀、檢校工部員外郎,賜緋魚袋。是年上武《東西兩川說》。

  永泰元年乙巳正月改元。

  正月,辭幕府歸草堂。四月,嚴武卒。五月,遂離蜀南下,自戎州至渝州。六月,至忠州。秋,至雲安,居之。

  大曆元年丙午十一月改元。

  春,自雲安至夔州,居之,秋,寓西閣。是年有《為夔府柏都督謝上表》。

  大曆二年丁未

  公在夔州。春,遷居赤甲。三月,遷瀼西。秋,遷東屯。未幾,複自東屯歸瀼西。

  大曆三年戊申

  正月,去夔出峽。三月,至江陵。秋,移居公安。冬晚,之嶽州。

  大曆四年己酉

  正月,自嶽州之潭州。未幾,入衡州。夏,畏熱,複回潭州。鼇按:是年,有《發潭州》及《發白馬潭》詩、乃春日自潭往衡嶽也。又據韋迢《早發湘潭寄杜員外》詩雲“湘潭一葉黃”,知秋深複在潭州矣。觀公《樓上》詩“身事五湖南”、“終是老湘潭”,皆可證。

  大曆五年庚戌

  公年五十九。春,在潭州。夏四月,避臧玠亂入衡州。欲如郴州依舅氏崔偉,因至耒陽,泊方田驛。秋,舟下荊楚,竟以寓卒,旅殯嶽陽。此條朱氏削去舊譜,非是。鶴譜雲:夏如郴。因至耒陽,訪聶令。經方田驛,阻水旬餘,聶致酒肉。而史雲:“令常饋牛炙白酒,大醉,一夕卒。”嚐考謝聶令詩有雲:“禮過宰肥羊,愁當置清醥。”其詩題雲“興盡本韻。”又且宿留驛近山亭,若果飫妖死,豈複能為是長篇,又複遊憩山亭。以詩證之,其誣自可不攻。況元稹作誌,在《舊史》前,初無此說。按:是秋舟下洞庭,故有《暮秋將歸秦奉留別親友》詩,又有《洞庭湖詩》雲:“破浪南風正。回檣畏日斜。”言南風畏日,又雲回檣,則非四年所作甚明。當是是年自衡州歸襄陽,經洞庭詩也。元微之誌雲:扁舟下荊楚,竟以寓卒,旅殯嶽陽。其後嗣業啟樞,襄袝事於偃師,途次於荊,拜餘為誌。呂汲公亦雲:夏還襄漢,卒於嶽陽。魯譜雲:其卒當在衡嶽之間,秋冬之交。但衡在潭之上流,與嶽不相鄰,舟行必經潭,然後至嶽。當雲在潭嶽之間,蔡譜以史為是,以呂為非,蓋未之考耳。鼇按:五年冬,有《送李銜》詩雲:“與子避地西康州,洞庭相逢十二秋。”西康州即同穀縣。公以乾元二年冬寓同穀,至大曆五年之秋為十二秋。又有《風疾舟中》詩雲:“十暑岷山葛,三霜楚戶砧。”公以大曆三年春適湖南,至大曆五年之秋為三霜。以二詩證之,安得雲是年之夏卒於耒陽乎。舊譜當屬可信,而錢、朱兩譜,偏信《新書》,遂以牛肉白酒,斷送一生,豈不誣枉前賢?夫不信親著之詩章,而信後人之記載,不信子孫之行述,而信史氏之傳聞,其亦昧於權衡審擇矣。

  鼇謹按:宋人作少陵年譜。其傳世者,有呂大防、蔡興宗、魯訔、趙子櫟、黃鶴數家。明初則有單複之譜,近日則有錢謙益、朱鶴齡、顧宸諸譜。唯朱氏裁別異同,簡淨明當,可稱定本。但末後一條,關於生死大事,而其時其地,皆未分明。茲仍采舊譜,以正其訛雲爾。

  庚辰歲重陽月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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