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 保護與利用相協調原則
堅持保護第一,保護與利用相協調,促進考古科研、生態環境建設和旅遊事業發展的原則。一切保護與展示措施應有利於遺址的長期保存、科學發掘和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展示漢杜陵的基本格局和文化內涵,適應21世紀社會發展的動態要求,近期必須貫徹保護為主的原則,確保杜陵遺址的完整性。
6.5.2 完整性與原真性原則
完整性就是要保護遺址所擁有的全部內容,也應包括遺址周圍的環境。首先,必須保持杜陵保護區的完整性;其次,保持遺址環境的完整性,盡量保持原有的風貌與環境氛圍,處理好與周圍區域的關係;第三,保持遺址本體的完整性;第四,保持遺址的曆史信息與曆史環境的完整性。
原真性就是要保護原生的、本來的、真實的曆史原物。若要真實的保存杜陵遺址,就需以完整性保護為基礎,對現有與曆史環境風貌不相符的各類人工建築物進行整治,以維護它的曆史環境風貌。
6.5.3 協調與整合原則
區域發展的核心任務是搞好區域空間的綜合協調和整合。既包括遺址保護與生態環境建設、遺址保護與旅遊業發展、遺址保護與新農村建設的協調與整合,也包括各部門之間,企業之間、國家、集體與個人之間協調與整合,也會涉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協調。協調是基礎,整合是實現保護與利用的前提。
6.5.4 剛性與彈性原則
由於杜陵陵園格局和遺址分布情況還不十分清楚,考古研究也剛剛起步,這就要求對杜陵保護規劃和區域發展空間安排上要有一定的彈性,但並不排除對已知遺址保護的剛性約束;由於杜陵的隱性文化的挖掘剛剛開始、其內涵還很模糊,依此設置的旅遊項目還缺乏堅實的基礎,因此在旅遊項目的設置、策劃上要有足夠的彈性,以適應文化進一步發掘的需要。
為了有效地保護杜陵遺址,對劃定的保護範圍及製定的保護措施在近期內是剛性的,當然也允許在探明文物遺址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但調整必須按程序進行。
6.5.5 可持續和諧發展原則
保護杜陵遺址是長期的事業,因為遺址是人類的共同財富,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價值會不斷提高。可持續性就是要求我們認識到保護的長期性和連續性,遺址保護的技術性手段應具有可逆性的特點,遺址的利用應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進行,使其達到永續利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