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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識時務者為俊傑

管夷吾,齊國人,早年與鮑叔牙一塊經過商,從過軍,後為公子子糾的老師。他的叔父管至父協同連稱殺掉齊襄公立無知為君後,推薦他入朝做官,他加以拒絕,遂與子糾奔魯避居。無知被殺,他協助子糾與小白爭奪君位,不虞事敗。齊桓公小白上台後,將他重用為相,恩禮交加,尊其號為仲父,交給他全權處理齊國軍政的大權。其後,他對齊國進行了全麵的整頓治理,成效顯著,於是逐步實施尊王攘夷、爭霸列國的戰略,大約四十年的政治活動生涯中,他協助齊桓公取得了極其顯赫的政績。

管夷吾是春秋時代的一顆政治明星,他圖霸於亂世的一套戰略和策略,他一生政治活動的價值標準和取向,他豐富的智慧和獨到的思維方式,以及成係列的治國思想,都是同時代的人物所不及的。

清晰的戰略頭腦:大處著眼,小處規劃

大亂的春秋需要霸權,管仲一被召見,就向齊桓公提出了圖霸的問題。為了圖霸,他相應提出了強國的方案和恢複綱紀的方針。強國以保證自己有爭霸的雄厚實力,綱紀使自己的政治行為有鮮明的指導思想,二者如圖霸的兩翼相配合。管仲在總體上全麵地把握這些關係,由此提出了“尊王攘夷”的長遠方針。尊王活動使齊國在爭霸中利用了王室的政治影響力,尤其是消弭了政治舞台上的許多敵對力量,並表明了齊國領導集團對禮儀綱紀的率先遵守。攘夷活動使齊國在爭霸的舞台上揚威耀武,在中原諸侯中樹恩樹德。

管仲在戰略上始終將楚國作為爭霸的敵手。當時楚在南方發展很快,幾十年內已滅掉了自己東、南、西邊的許多國家,僭稱王號,兵鋒北指,其勢逼人。不挫敗楚的威風,齊國的霸業無從談起。管仲秉政不久就向桓公指出:“楚,僭國也,地大兵強,吞噬漢陽諸國,與周為敵。君若欲屏王室而霸諸侯,非攘楚不可。”(第十九回)為了挫敗楚國的氣勢,可以說管仲作了二十餘年的準備,其間實施了多項活動:第一,在前679年他實施了“欲攘楚,必先得鄭”的方針,派兵攻鄭,扶持十七年前曾被鄭大夫祭足驅逐出國而盤踞櫟城(今河南禹縣)的鄭厲公複位。把東周以來最桀驁不馴的鄭國置於齊國的翼下,掃清了伐楚的通道。之後又與楚國多次爭奪鄭國,力求鞏固這一戰略陣地。第二,救燕伐戎,穩定北方。

前664年,燕國因山戎侵伐而求救於齊,管仲向桓公建議說:“君欲伐楚,必先定戎。戎患既息,乃可專事於南方矣。”(第二十回)

破戎之後,齊國將新辟的五百裏地送與燕國,在北方廣布恩德,有效地鞏固了北方陣地,在戰略上避免了兩麵作戰的被動性。第時而動(第二十回)。他積極支持齊桓公對諸侯恩禮相待,厚往薄來。直到前657年,鄭國因楚患告救,管仲才對桓公說:“君數年以來,救燕存魯,城邢封衛,恩德加於百姓,大義布於諸侯,若欲用諸侯之兵,此其時矣。”(第二十三回)齊國多年在諸侯中廣樹恩德,爭取和團結了諸侯,終於集合了伐楚的八國聯軍。經過二十餘年的準備,在前656年,以齊國為首的聯軍兵抵楚境,與楚國盟師召陵,抑製了楚國向北擴張的勢頭,穩定了齊國在中原的霸主地位。

在實施具體的政治行為中,管仲也極有戰略頭腦。前681年,管仲籌謀讓桓公請王命首次組織北杏(今山東東阿縣)會盟,當時齊國初翻霸業,宋君不服,逃會而去,為了成功地討宋,管仲采取了三步戰略,一是鎮服了鄰近的魯國,造成聲勢;二是請王師參戰,造成輿論;三是先禮後兵,派人以外交方式與宋通話,達到使宋服罪請盟的程度即可,那麽,如何能鎮服魯國呢?管仲采取了三項措施:第一,派兵吃掉了魯國的附庸小國遂(今山東肥城南),以重兵壓遂,使魯悚懼。第二,遣使入魯,責其不赴北杏會盟之罪。第三,暗中派人將情況告知魯莊公的母親文薑,因文薑是出嫁於齊國之人,平時極力主張魯莊公親近齊國。魯君內迫母命,外懼兵威,在齊國來使責問時,正好感到有台階可下,於是答書請盟。采取這一係列嚴密的戰略計劃,齊國便製服了魯、宋這兩個較近的大國,在爭霸的進程中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務實的思維

管仲製定軍國大計,常能采取現實的態度。毗鄰楚的兩個小國江、黃(今河南正陽、潢川兩地)不堪楚虐,恰好在齊準備伐楚之必怒,怒必加討。當此時,我欲救,則阻道路之遙;不救,則乖同盟之義。他認為齊既然保護不了江黃,就應該現實地考慮問題,不要把它們納入同盟,否則就會損傷同盟的嚴密性。管仲處事的現實主義態度,在伐楚戰役中表現得尤為突出。齊國原計劃是以伐蔡為名將聯軍部隊集合於上蔡(今河南上蔡西部),給楚國來個措手不及,不料,兵至楚境,楚國早有準備。他料到有人泄露了消息,於是立即調整了軍事行動的目標。他首先向楚使提出了楚國未向周室納貢的所謂罪責,然後逼陘山駐軍,遙張軍勢,擺出要打的架勢,楚國見聯軍逗留不進,疑其有謀,又懼聯軍之眾,於是答應向周室納貢菁茅,管仲於是班師。回軍途中鮑叔牙問管仲;“楚之罪,僭號為大。吾子以包茅為辭,吾所未解。”管仲解釋說:“楚僭號已三世矣,倘責其革號,楚肯俯首而聽我乎?若其不聽,勢必交兵,兵端一開,彼此報複,其禍非數年不解,南北從此騷然矣。吾以包茅為辭,使彼易於共命。苟有服罪之名,亦足以誇耀諸侯,還報天子,不愈於兵連禍結,無已時乎?”(第二十四回)在當時變化了的情況下,如果不打班師,無功而回,勢必貽笑諸侯,損傷齊的霸主地位;但如果好大喜功,堅持硬打,在楚的本土上作戰,實在是成敗難卜,且將遺禍久長。管仲從現實主義的立場出發,把這次軍事行動的目標重定於取得象征性的勝利上。要達到這一目標,就不能向楚提出過高的要求,要考慮楚的接受程度。管仲向楚提出納貢包茅的要求,牽連王室,似乎關係重大,其實隻要一車菁茅,是楚完全能夠接受的條件。

管仲主張齊國在諸侯中廣布恩德,但他最終追求的是對於齊國的實際功效。北戎侵掠邢國,齊桓公會合諸侯於聶北(今山東茌平西),準備立即相救,管仲不讚成立即出兵,他對桓公說:狄寇方張,邢力未竭,敵方張之寇,其勞倍;助未竭之力,其功少,不相消耗後再出兵救邢。根據這一建議,數國聯軍在聶北等了約兩月,狄兵已攻破了邢國,聯軍方出師趕走了狄兵。這樣,管仲以邢國國破城亡為代價,用極小的力量付出立下了救邢存國的大功大德。管仲在剛執國政時就對桓公建議:“使人以皮幣玩好,鬻行四方,以察其上下之所好。擇其瑕者而攻之,可以益地;擇其淫亂篡弑者而誅之,可以立威。”(第十六回)管仲對齊國政治行為的設計,就是這樣以齊國實際利益為出發點的,事實上,他的救燕伐戎是為了安定齊的北方邊境,他對中原諸國廣布恩義,最終是為了役使各國,他的攘夷有自衛和樹威雙重目的,他號召諸侯尊王,是為了取得諸侯對齊霸主地位的認可等等。管仲的政治目標是現實的、實在的,因而在手段的選用上也是惟實、求實。

管仲無疑是一個重實、求實的人,然而,他沒有自己全新的思想政治綱領,他在政治上打的是維護傳統禮儀的旗號,因而在求實的行動中,不得不顧及對傳統名分的符合,現實的要求和名分的要求各牽動著他,常把他置於二難的境地。例如他所輔佐的公子子糾死後,現實要求他進行政治派別的重新選擇,以圖功業;忠臣的名分要求他從子糾而死。每當遇到這類情況,他都在行為上選擇了對於現實要求的符合;而同時又對名分的要求做出變通的解釋,名分實際上成了他說明自己行為合理性的工具。子糾死於魯國後,子糾的另一個老師召忽悲痛地表示:“為子死孝,為臣盡忠,分也!忽將從子糾於地下”(第十六回),遂即自殺。管仲先前曾與鮑叔牙約定,子糾和小白無論誰上台,他和鮑叔牙二人都要互相薦舉,後來魯國答應將他囚檻送齊時,他急忙趕程,生怕魯國反悔而追殺他,看來他心底裏根本不願意為子糾而死。他見召忽已死,遂表示:“自古人君,有死臣必有生臣。吾且生入齊國,為子糾白冤。”事實上,子糾是政治鬥爭的失敗者,無冤可白,管仲回國薦給齊桓公時,發生了同樣的情況,現實要求他輔佐新的君主建功立業,名分則拒絕他複事於故君的仇人,從他與鮑叔牙早先的約定看,他無疑是要做出現實的選擇,但又顧慮於名分的要求,因而下不了決心,而當鮑叔牙提出:“成大事者,不恤小恥;立大功者,不拘小諒”的社會觀念時,他終於答應輔佐齊桓公,因為鮑叔牙的推薦吻合於他追求的現實要求,又為他勉強找到了名分的根據。

管仲在軍國大計的製定上明顯地帶有上述思維方式,他提出的尊王方針,首先是齊國得以號召諸侯、稱霸列國的手段,符合於現實的要求,同時又直接符合於名分的要求。伐楚時向楚提出不向周室納貢的罪名,首先是這種辭令符合爭取象征性勝利的現實要求,同時又符合尊重王室的名分要求。

管仲在政治上打著維護禮儀綱紀的旗號,因而在處事上顧及名分,然而他要在不斷更新的曆史舞台上創立前無古人的霸業,因而首先追逐的是現實的要求。顧其名,求其實,是他處事的特點,是他思維的特點。在他這裏,名分隻是用來為自己的求實行為作辯護的工具,因而他對名分的運用實質上含有自己的目的性和隨意性。

於細微處見精神

與求實的思維特點相聯係,管仲對人的看法不是從抽象的道德觀念出發,而是從人的實實在在的客觀本性出發,把人看成有情有欲的血肉之軀。這樣,他對特定人物的理解就更實際、更準確。

己相府也大建樓台,鮑叔牙認為管仲的這種做法是對桓公奢侈行為的縱容,因而對管仲當麵提出指責,管仲解釋說:“夫人主不惜勤勞,以成功業,亦圖一日之快意為樂耳。若以禮繩之,彼將苦而生怠。吾之所以為此,亦聊為吾君分謗也。”(第二十四回)管仲把齊桓公看成一個現實的人,認為他不僅有自己的事業追求;也必然會有自己的情欲要求,如果以禮儀來束縛桓公的快樂享受,必然會妨礙其事業進取心。管仲把生活快樂與事業成功聯係起來,是要以生活快樂作為人的事業進取的誘餌,以避免桓公的意誌怠惰。同時,管仲以自己的奢侈為君分謗,也意在稍稍向人們證明生活享樂的合理性和情欲表現的自然性。早先,齊桓公曾向管仲表白說,他是一個喜好女色的人,並不無歉意地問管仲,這是否會害及霸業,管仲明確地回答,這不會影響霸業。管仲把這一特點看成是人的內在情欲的自然表現,因而對桓公這方麵的行為從不幹涉和限製,有時甚而慫恿。

齊桓公身邊有三個侍臣,第一個叫豎刁,早年很得桓公歡心,因更想親近於內宮,於是自己作了宮刑進宮服侍桓公,桓公為此愈加憐愛寵信。第二個人物叫雍巫,字易牙,精於烹調之技,桓公有一次開玩笑說他未嚐過人肉的味道,易牙就殺掉自己三歲的長子,將肉炮製後獻給桓公,桓公為此而寵信易牙。第三個人物叫開方,原是衛國太子,因慕桓公之名,遂放棄太子地後萬勿親近上述三人。桓公問:“易牙烹其子,以適寡人之口,是愛寡人勝於愛子,尚可疑耶?”管仲回答:“人情莫愛於子,其子且忍之,何有於君?”桓公又問:“豎刁自宮以事寡人,是愛寡人勝於愛身,尚可疑耶?”管仲回答:“人情莫重於身。其身且忍之,何有於君?”桓公又問:“衛公子開方,去其千乘之太子,而臣於寡人,以寡人之愛幸之也。父母死不奔喪,是愛寡人勝於父母,無可疑矣。”管仲解釋說:“人情莫親於父母,其父母且忍之,又何有於君?且千乘之封,人之大欲也。棄千乘而就君,其所望有過於千乘者矣。君必去之勿近,近必亂國!”(第二十九回)看來,管仲與齊桓公對上述三人有著截然相反的看法,齊桓公認為這些人為了他而烹子、自殘或放棄國君地位,說明是極愛自己的。管仲則拋開了這些表麵現象,他對人物進行分析的立足點有兩條,其一是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其二是認為人的活動都有其目的性。既然人的活動都有自己的目的,那麽這些人烹子、自殘或棄國,必定有另外的所求;而既然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那麽這些人的另外所求必定在於為自身謀取更大的利益,因而,這些人必是野心家無疑。管仲的分析並未到此為止,他進一步認為,人的個體行為統一於他的個體本性。既然上述三人為了自己的所求能夠烹子、自殘或不顧父母,那就證明了他們個體本性的殘忍;而本性殘忍的人要謀取自身的極大利益,實質上是敢加害於任何人的。管仲因而提醒桓公,一定不要接近上述三人。管仲死後,齊桓公並沒有真正按管仲的囑咐去辦,桓公臨終時,這三人果然在朝中興風作浪,引發了齊國的大內亂。當桓公最終被易牙和豎刁等人封鎖於宮室,饑渴交迫、無人照應時,他想起了管仲的囑咐,長歎道:“仲父不亦聖乎?聖人所見,豈不遠哉!寡人不明,宜有今日。”(第三十二回)齊桓公最終承認了管仲對三人分析的正確性。

度。在齊桓公組織的一次諸侯會盟上,鄭文公派兒子子華代替自己參加,子華私下密告桓公;請齊國出麵除掉父親身邊的三個執政大夫,管仲見子華受命會盟,暗地裏卻背著父親另作打算,認為幹這種事的必是奸佞之徒,於是讓桓公拒絕子華之請,最後有意將此事泄露出去,借鄭國之刀殺掉了子華。

管仲從現實的立場看待人,他把人的情欲看成人的自然本性的表現,他以人的客觀本性為前提去分析人的個性品格,這是他的求實精神在人的問題上的體現,是他現實主義處事原則的深化。

左右逢源的五項絕招

從求實的原則出發,管仲善於在處事上運用靈活的策略手段。大體有如下幾種:第一,示威懼鄰。鄰近齊國的鄣久不服齊,桓公欲派兵滅之,但鄣與齊乃同一先祖,滅之有礙大義,管仲建議說:“君可命王子成父率大軍巡視紀城,示以欲伐之狀,鄣必畏而來降。是無滅親之名,而有得地之實矣。”(第二十回)紀城是齊國在齊襄公執政時滅掉的紀國,桓公用管仲之謀,鄣君果然畏懼求降。齊國運用靈活的策略手段達到了製服鄣國的目的。管仲運用軟硬兼施、內外配合和先打後拉的手段製服魯莊公,也是靈活策略的一次運用。

第二種,小題大作。伐楚時,管仲原計劃以討蔡為名,將諸侯之兵集合於上蔡,準備打楚個措手不及,然而蔡國與齊國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伐蔡師出無名。於是管仲提出,蔡國和齊桓公有私仇。原來,蔡穆公的妹妹早先曾嫁給齊桓公為第三夫人,桓公深恨之。管仲借這件事大作文章,其實是伐楚的一部分策略。

第三,泄謀借刀。鄭文公的兒子子華密謀借齊國之力消除父黨。管仲深惡其為人,拒絕了子華之請,然後又故意將子華對齊桓公講過的話泄露給鄭國人。子華一回到國中,鄭文公就宣布其為賣國逆子,將子華囚而殺之。管仲用泄密的手法借刀殺人,既對鄭文公表示了齊國的坦率忠誠,立信於諸侯,又防止了因子華嗣位而可能形成的齊鄭之隙。

第四,軟逼天子。有一次齊使入周,察覺到周惠王有廢掉世子鄭而傳位於次子帶的意圖,但惠王從未明言。為了維護世子鄭的地位,從而在王室培植親齊勢力,管仲為桓公定計軟逼周王。

於是齊桓公約眾諸侯聯名奏表於周王,聲稱“諸侯願見世子,請世子出會諸侯”,因為此事名正言順,難以推辭,周王隻得許諾,桓公便在首止(又名首戴,今河南睢縣東南)與眾諸侯迎請世子鄭,並故意做出留戀不舍、極力擁戴的表示,周惠王心不悅而口難言。

惠王臨終前後,眾諸侯又各派本國大夫連轂入周請見新王,終於逼周臣扶周襄王子鄭上台。管仲在此事上讓眾諸侯極力做出擁戴世子的表示,他的考慮是:“世子一出,君臣之分已定,王雖欲廢立,亦難行矣。”(第二十四回)

第五,隱奪君意。伐楚之後齊國名聲大震,葵丘會盟,更使齊國的霸業達到了鼎盛,這時,齊桓公自以為功高無比,欲效法夏、商、周三代的“封禪”之事。封禪乃是封泰山以祭天,禪梁父山(在今山東泰安東南)以報地。古人作為天與人歸、受命而興的盛典。當時周室反對桓公封禪,管仲也不讚成此事,但桓公固執己見,不聽他的勸諫。管仲對周室使臣說:“吾君好勝,可以隱奪,難以正格也。”(第二十四回)於是晚上去見桓公,告訴他說,封禪之典很隆重,需要鄗上之嘉黍,北裏之嘉禾,江淮之“靈茅”,要有東海比目魚,西海比翼鳥,管仲在處事的策略手法上仍然堅持了現實主義的求實精神,在他那裏,目的是第一位的,手段是靈活多樣的,他的高明之處,一是能正確對待目的和手段的關係,二是他思路開闊,在手段的設定和選擇上更為靈活實用。

智借眾謀與天力

管仲富於智謀,但他仍然認為:“大廈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闊,非一流之歸也。”(第十六回)當初桓公欲拜他為相,他提出的首先條件就是要桓公一並任用隰朋、寧越等“五傑”。為解釋桓公有一次遇到的怪異現象,他重賞招聘到一位名叫皇子的人,借皇子的學識為君解憂。在一次伐宋途中,一位衣帽破爛的牧牛人求見管仲不得,於是托人傳話給管仲說:“浩浩乎白水!”管仲聞及此語,茫然不解,於是向隨軍的愛妾婧請教,婧告訴說:“妾聞古有《白水》之詩雲:‘浩浩白水,之魚,君來召我,我將安居?’此人殆欲仕也。”(第十八回)管仲即命停車召之,及與對談,發現其很有才學,於是馬上作書將其推薦給行軍在後的齊桓公,此人即是後來協助管仲秉政的寧戚。管仲上台後還懸榜於國門,布告國人,征求富強之策。管仲善於借眾人智慧來增益自己或彌補自己的不足,正如齊桓公所評價的,他有“任眾之明”。

管仲不僅廣借眾人之謀,而且善於挖掘內涵於人體中的潛力。管仲曾輔佐子糾,與齊桓公小白爭奪君位,事敗後逃至魯國,齊魯二國多方交涉,最後魯國同意用檻車送管仲歸齊,管仲怕魯國反悔追殺自己,因而製成《黃鵠》之詞,教禦車的役人學唱,其歌悲壯動人,役人學會後邊唱邊走,樂而忘倦,車馳馬奔,一天走兩孤竹,齊軍跟蹤追襲,路遇一山,齊軍鑿山開道,非常勞苦,管仲於是製《上山歌》和《下山歌》兩首,教軍士學唱,大家唱起歌來,你唱我和,忘卻疲倦,勁頭煥發,車行如飛,迅速翻過了山嶺。管仲事後向齊桓公解釋這種樂而忘倦的原因說:“凡人勞其形者疲其神,悅其神者忘其形。”(第二十一回)他認為人的形體受到勞困,必然產生精神上的疲倦,而如果使人的精神感到快樂,就必然忘卻形體的疲勞。管仲能夠唯物而辯證地把握人的形體與精神的關係,他科學地利用精神對形體反作用的規律,在關鍵時刻挖掘出了潛存於人體中的力量,收到了實際的效果。

在圍剿孤竹的戰役中,齊國和無終國軍隊不幸被敵人誘至迷穀。迷穀,當地人又稱旱海,其地山穀險惡,絕無行人,風沙刮起,咫尺不辨,穀路曲折難認,大軍在穀中東衝西撞,盤盤曲曲,全無出路,軍心慌亂。管仲建議說:“臣聞老馬識途。無終與山戎連界,其馬多從漠北而來,可使虎兒斑擇老馬數頭,觀其所往而隨之,宜可得路也。”(第二十一回)桓公依言而行,終於彎彎曲曲,出了穀口。管仲巧妙地利用了老馬的本能之力,救了全軍人的性命。

老馬的本能和人體中的內在潛力均屬自然的能和力,但二者不會自然地顯露出來,服務於特定的目的,管仲深察自然規律,他巧攫天力,為己所用,表現了高超的智慧和天才。

鳥瞰全局:法家思想的萌芽

在天下大亂的春秋前期,管仲為齊國提出了一整套治國思想,主要包括:第一,公開打起維護傳統禮儀的旗幟,作為規範人們行動的義廉恥的精神,使人們在大亂的天下有共同的行動綱領和追求目標,他以此作為立國的前提和根本。

第二,堅持愛民的思想原則。管仲主張治國必須堅持愛民的原則,為了保證這一原則,他提出了五項具體指標,即國民的相親程度、繁衍程度、富裕程度、知禮程度和信任程度,對於每項指標的落實,他都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公修公族,家修家族,相連以事,相及以祿,則民相親矣。赦舊罪,修舊宗,立無後,則民殖矣。省刑罰,薄稅斂,則民富矣。卿建賢士,使教於國,則民有禮矣。出令不改,則民正矣。”他認為,在治國中堅持了愛民的原則,才能真正實現對國民的統治和領導。在愛民原則的前提下,管仲還提出了對國民的具體安置方法,他把國民分為士、農、工、商四大類,主張各類國民世代沿襲,不變其業,以此安定國民,由此保證國家的安穩。

第三,實行內政上的整頓與改革。春秋時的軍事攻守隻針對城郭,而不針對鄙野,於是管仲讓農民住在鄙野,讓士、工、商三類國民住於城郭,並將這些人按區域分為二十一鄉:十五鄉為士,以保證兵源,六鄉為工商,以保證財源。在士鄉中,五家為一軌,十軌為一裏,四裏為一連,十連為一鄉,五鄉合為一軍,以一家一人計,一軍共一萬人,十五鄉為三軍,共三萬人。管仲還讓士鄉的人世代居住在一塊,平時狩獵練武,互相熟悉,戰時相互配合,生死與共。

第四,繁榮工商業,收稅聚財。管仲提出“銷山為錢、煮海為鹽”,主張發展鹽鐵業,同時還提出“收天下百物之賤者而居之,以時貿易”,主張發展商業。他還提出在商人活動集中的地方建立商閭,以供行商旅途居住。國家對工商實行稅收,以此增加財政收入。

第五,治軍思想。在軍隊建設上,管仲認為“兵貴於精,不貴於多;強於心,不強於力”。他主張把主要精力應放在提高部隊素質、增加軍隊戰鬥力上,而不要放在增加部隊的人數上,認為隻有這樣輕重,可以以劍甲等武器裝備贖罪,這樣以補充武器之不足。

第六,外交方針。管仲提出了“尊周室”“親鄰國”的外交原則,並相應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方針。

第七,精辟深刻的用人思想。管仲和齊桓公有一次議論霸業,桓公問他,作為君主,怎麽樣才會損害於霸業呢?管仲回答:“不知賢,害霸;知賢而不用,害霸;用而不任,害霸;任而複以小人參之,害霸。”(均見第十六回)管仲特別強調領導人的用人對自己事業的影響,他為領導人提出了一種極其深刻的用人思想:領導人不僅要識才,而且要用才;不僅要委用他,而且要放手讓他去幹;不僅要放手讓他去幹,而且要保證不讓小人參與幹擾。管仲把事業的興敗歸結到用人問題上,從而提出了內容深刻的用人思想,這既是齊桓公創立霸業的重要指導原則,也是齊桓公得以成就霸業的重大經驗總結。

適應齊桓公圖霸的雄心,管仲提出了一係列的戰略、策略和治國方針,並在實踐中充分發揮了他處事的獨到智慧。貫穿管仲整個思想的是求實的精神,這些精神和思想成就了齊國的霸業,影響了春秋的趨勢和進程,造就了東周初期的一顆思想政治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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