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必須記住的日子(家裏的瑣事)
文章來源: DUMARTINI2012-12-18 18:52:13

曆時整整14個月的案子,總算今天解決了。

總算!   結束了這場曆時一年零兩個月的艱苦的獨立的作戰,(苦哇~~~)

今天下午律師剛告訴我這個消息,他講------我方提議的最後一個方案,原訴方律師終於接受了,那時,很奇怪的是-----我並沒有一點點輕鬆感,難道因為這個過程實在太煩把我弄麻木了?難道我的憂心忡忡就此成為性格一部分了?難道沒意識到可以真正開始執行一年多前被這件事攪局了的計劃了?

一來一回地交往,曾被對方拒絕了好多次,提出N個建議和方案,。。。大家都不肯讓步,當然最後還是我讓的步-----

畢竟牽涉到四家分擔的庭外解決方案問題,確實也是夠複雜。

絕對不希望自己的家人及姐妹們再遇到這類司法糾紛了,真煩啊!主要還是牽腸掛肚的心煩。。。

但問題是===命運又不是自己能預測的,隱患也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遇到問題了,麻煩來了,我隻有一個招數,那就是認真對待,直麵困難和挫折,盡力而為地同律師配合應對好,去除一切消極和埋怨,然後需要吃虧的時候就吃虧也認了。

不是說花錢消災真的能消掉災,而是花錢之後能讓不安焦慮的心情放下,問題解決後心事就扔一邊去了,從此不再接觸這一大箱的來往公函公文。去你們的
  奶奶個頭  !!!

接下來是出銀子給律師,又是一個大問題。   最近剛聽說的,BC省有個女的為對方分手要房產而接手官司,結果官司是贏了,但房子卻還是丟了,因為事先應律師要求把房子抵押了從銀行貸了預計的律師費用,否則不給代理。高額的律師費用!每小時收費300加元,寫個短條子打個小電話也都記賬都是收費的!

記得我們家心態最好的大姐夫說過,凡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能算大問題。。。。大姐夫是還沒遇到過實質性的麻煩,我估計他這麽說。。。。


好吧,記錄了一個重要流水帳。。。總算有個交代,在過新年之前。


聖誕新年到來前夕,讓我大聲地喊(多喊可以多出點晦氣。。。。。)

祝全家人節日快樂,祝街上和網上所有的朋友,認識的不認識的統統都快樂健康~~~~~


杜馬問候過

然後開始提前喝酒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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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曾經一邊等消息一邊專心寫各種各樣的博客,用這個特定的辦法讓自己頭腦每天都被其他瑣細的事情占滿,這對排解自己的壓力,忘卻擔心和焦急有很直接的幫助,至少不嘮叨了。。。。特此,謝謝我的博客~~~~~

昨天做的視頻說的是勇敢麵對問題,是同堅持不懈,同與挫折做鬥爭有關的,今天18號剛巧也完工。所用音樂很悲憤和大氣,裏頭有自己的心情。

可惜有牽涉到版權問題,剛放上才幾分鍾就被YOUTUBE網管發現 指出來了,侵權?不明白!大家都是這麽下載音樂的嘛,乘警察還沒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趕緊我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