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城管防護裝備升級換代,防刺衣、防護手套、防護頭盔、防護盾牌、對講機、胸掛攝像頭等“六件套”亮相,這引起了輿論的極大關注,有評論認為,“城管裝備升級是開了人性化執法的‘倒車’。”
對此,廣州副市長謝曉丹表示不認同:“城管執法配備裝備,不是今天才配備的,原來就有規定。執法單位如果有條件的話都必須配備執法衣。”他具體解釋道,“就像交警一樣,在執法過程中,對雙方都是公開的表現,有糾紛、有投訴就可以作為依據。”
“現在我們的執法環境確實有一些複雜。”他說,廣州市25萬—30萬流動商販中,其中約50%的商販是從省外或市外人員,20%左右是下崗或者低收入人群,販賣農產品的廣州近郊農民隻占到10%。“有些流動商販來廣州之後,不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動不動拿刀、拿棍子打我們的執法隊員,執法隊員依法執法,保護自己也是一種方式。”他說,“六件套”都不是主動進攻的武器,而是防備,“所以我認為不是開人性化執法的‘倒車’。”
又是防刺衣,又是防護手套,城管莫非要去對付窮凶極惡的恐怖分子嗎?城管麵對的,不過是小攤小販市民群眾,不是去參戰打仗,何必如此“大動幹戈?”對城管而言,想要提升安全感,與其武裝到牙齒,不如文明到極致—隻有文明執法,才能給城市包括城管帶來真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