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投票
文章來源: mary_亮光2024-03-05 04:07:17

 

今天我投票

使女

 

            早上,我拿著兩張選票去我家附近的一個投票站投票,一張是先生的,一張是我的。

            到了投票站,一個亞裔小夥子熱情迎接。我把先生的選票投進了一個放在進門桌子上的選票收集箱裏。我的那一張我要求掃描。小夥子顯然對業務不大熟悉,去請教別人。回來後把我引到一個服務台前,又問我是否需要中文服務,我婉言謝絕。

            其實,我並不是不想要中文服務,畢竟是母語,交流起來還是方便。但我希望給這個小朋友一個鍛煉的機會。整個投票大廳八個誌願者沒事兒幹,對我的服務顯然是每個人都希望做的事兒。

            小夥子核對了我姓名、地址,和別人商量後,為我重印了一張選票。這時,一個墨西哥婦女過來要收走我的原始選票。我反對,因為我不想給任何人機會讓我投兩次票。這位婦女執意要收,我再三反對,告訴她這樣做沒道理。後來,這個投票站的主管,一位白人婦女走過來告訴墨西哥婦女我可以保留選票。墨西哥婦女衝我笑笑說:規定一天一變,很難跟上。我說:是的。給了她一個台階。她識趣,不再說話。

            小夥子繼續為我服務。他問:你是希望用觸摸屏,還是紙選票?我問他處理上有什麽區別?他答不上來,就叫來了一個華裔女人。這位華裔女人雖然用英語說沒什麽區別,但卻用中文暗示我要紙選票。我心領神會。在這裏聲明,我毫無意思說觸摸屏會有什麽貓膩,但我相信這位華裔女人的暗示一定有她的道理,因為她告訴我她做誌願者已經很多次了,相當有經驗。她用中文暗示顯然不希望同事聽懂。

            於是,我用新印出的選票謄寫了我原始選票上的內容。做完之後,投票站主管引我去投票機。我輸入了我的選票,核實了輸入的內容,做了一次修改,再重新輸入,重新核實,最後,投出了我神聖的一票。主管祝賀我,並把我往外送。

            我看沒有別人來投票,主管有大把的時間,就問主管幾個關於選民權利的問題。在選舉指南中《選民權利》的第二款是這樣說的:如果您是注冊選民,即使您的名字不在名單上,也有投票權--您將使用臨時選票進行投票。如果選舉官員確定您有資格投票,您的投票將會被計入。我問她選舉官員如何確定這位選民是否有資格。她說係統裏能查到。我反駁說,臨時選票的使用者就是沒有在名單上的選民,如何能查到。她告訴我要相信專家。我說,這我做不到。我得明白這個過程才能信。她還是說那些跟我的問題無關的話,要我相信專家。我說:如果你們當場交叉核對身份,不是很簡單嗎?她答不上來。

            我又問她關於《選民權利》中特別通知的第三條的問題。 特別通知的第三條是這樣的:如果您是新注冊的選民,根據聯邦法律,您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適當的身份證明或其他文件。但請注意,即使沒有提供文件,每個人都有權進行臨時投票。我問她,假如我不是公民,因為你們不察身份,我還是能夠投票,對不對。她不願直接回答,不耐煩地重複要我相信專家。她離開我時並沒有告訴我到哪裏去問我的問題或介紹另外一個能回答我問題的人。

            我剛要往投票大廳外麵走,另一位上了年紀的白人老頭上前對我說:謝謝你投票。還要感謝你問這些問題。他又問我:她告訴你誰能解答你的問題嗎?我說沒有。於是,他幫我叫回主管,讓她給我提供一個電話號碼(408299-VOTE。而那位接待我的小夥子在我走出門外時追上我也感謝我問那些問題。

            其實,我在一周之前就打過(408299-VOTE。在大約一個小時的通話中,前後有三個接線員和我通話。我問的是同樣的問題。第一個說是要請示主管,要我等等。我等了,從3:27pm 等到3:42pm,電話裏還是音樂。我決定掛了電話重打。第二個也說要請示主管。後來電話自己斷了。我隻得再打。第三次接我電話的人說的英語非常難懂,說要請主管回答。後來一個人來了給出了解釋,說是不想和來投票的人發生衝突,所以就讓他們用臨時選票投,等專家最後分辨。我真的不能滿意這個解釋。難道投票站要讓來投票的人誤以為自己有資格投票嗎?那不是對人不夠尊重嗎? 那天,我就想我得去當觀察員。

            下午我去做了觀察員。在一位華裔誌願者的陪同下,我們參觀了收票、拆票、複製被汙的選票、比對簽字、計票的程序。總的印象是有很多大機器,約有100人在工作,複製被汙選票和比對簽字都是兩人一組。據介紹,這兩個人彼此是隨機組合。我忘了問他這兩個人是否是天天在一起。

            我把一周前在電話裏的問題問了這位陪我的華裔誌願者。他說他們從不查證件,也不能查證件,因為這是法律。他建議我把我的問題寫個電子郵件寄到Registrar@rov.sccgov.org.

            在回家的路上,我回想今天所發生的。2020年的大選把人們分成兩個對立的兩派。一派認為有舞弊,另一派認為沒有。我不想糾纏過去的事,但確實感覺我們加州的選舉有改進的空間。

             如果沒有郵寄選票,都是當場計票,就不會有弄汙選票的情況,也用不著複製選票。如果在投票前交叉核實身份,就不用比對簽字。這兩個工序費時、費力。把這兩個工序除掉,能省出多少納稅人的錢啊!一個投票站,八個人服務我一個是不是有點太浪費了,顯然,工作量不夠。雖說他們是誌願者,可是都得付錢給他們啊!如果全州放假一天,專心選舉,人氣旺,比催票的效果一定不差,各投票站集中運轉也避免浪費人力、財力資源!這次選舉的地方官員信息幾乎沒有,職責描述也是沒有,選民幾近盲選,選舉意義何在?從得到選票到選舉日隻有一個月,實在太匆忙了。誌願者沒有得到很好的培訓,難免讓人產生疑惑。

            我想,我這就把我的想法寫到Registrar@rov.sccgov.org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