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幾個星期美國國會為了最高法院的最新一任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y Barret) 吵得沸沸揚揚。最主要的爭議是共和黨在可能即將退席的大環境下以一黨之意任命了一個“極右”法官,將政治帶入了原本是非黨派(non-partisan)的最高法院。恰恰想反,這並不是美國建國以來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具有強烈政治色彩的法官任命。 1801年1月,距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卸任還有兩個月1,亞當斯提名他的國務卿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為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想象一下Trump提名Pompeo)。在上一年11月的大選中亞當斯和他代表的保守派聯邦主義者敗北。開春三月,以傑夫弗遜(Thomas Jefferson)為代表的民主共和黨2將入主白宮並將掌控參眾兩院。 現在提及馬歇爾,一般想到的是他開啟的司法審查先例(Judicial Review),也就是最高法院可以審查國會以及各州議院立法的合法性。如果最高法院決定一項法案有違美國憲法,就可以推翻該法案。然而亞當斯總統當然看不了這麽遠。對他來說,這個任命有更實際的意義。他希望由馬歇爾領導的最高法院,將對政府換屆後的傑弗遜民主黨掌權派造成製衡。事實也證明,日後的由馬歇爾對民主黨的改弦易章造成了很多不便。所以說今天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y Barret) 提名的通過並不是美國曆史上第一次赤稞稞充滿現實政治目的的最高法官的任命。兩百多年前的那個政治決定和今天有著十分有趣的相似。 以亞當斯為代表的保守派在1801年後再沒有贏得過全國性的選舉並漸漸退出了曆史的舞台,所以現在看來,他任期末尾的法官任命是保守派3在消亡前喘的最後一口氣。Barret的任命會是現在極右保守勢力的最後一口氣嗎?在下星期的選舉中,我們將拭目以待。 注: - 一直到羅斯福總統上任以前新一屆政府都是三月就職,而不是現在的一月
- 傑弗遜民主共和黨並不是現在的民主黨
- 保守和民主在1801年有和現在不太一樣的含義。以如說保守是個褒義詞而民主往々是用在貶義的環境裏。也許可以在聊美國政黨變遷的帖子裏可以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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