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初嚐酒心巧克力
文章來源: 王府劍客2021-03-05 06:05:26
我的第一次:初嚐酒心巧克力
 
 
 
活動ID:酒心巧克力
 
 
 
 
 
 
1974年的夏天,於中國於我們家都是那幾年難得能稍稍舒心過日子的季節。
 
老人家的親密戰友接班人林副主席折戟沉沙外蒙的溫都爾汗已兩年多,而文革初期被當作劉鄧資本主義路線的第二號走資派鄧小平也於前一年春天複出。曆史象一個愛搗蛋的精靈,那幾年給中央大國的"革命"事業開了一個大玩笑。"革命"路線的二號人物乘機出逃自絕於大業,而對立的走資路線二號人物卻複出了,而且明顯大權在握。
 
於我們家來說,五十年代末結婚後十幾年一直分居在外地單位的父親也於72年調到鎮糧站,仍是財會職位。當時母親還在鄉下工作,隻有星期天才回來一次,但一周其它幾天至少有父親當頭,家裏不再像以前那樣幾兄妹自行其事亂成一團了。當時我在上初中二年級,還有一年畢業才能升到鎮中學上高中,但心裏早有些等不及了。池塘對麵的中學有讀小學時朝夕相處了六年的街坊夥伴們,升初中時都去了對麵的中學,隻有我這個沒去打點關節的留在了本校"戴帽子"初中班。好在還有一年就熬過去了,人年輕時日子好像過得很快。
 
端午節後的一個星期天,母親從鄉下回鎮上家裏休息,父親也在家裏。其實他也無處可去,滿口的廣東口音幾十年沒變多少,再加上性格內向,來鎮上兩年多了沒交上一個朋友。印象中那是一個晴天,陽光從大門照進來落到地上,映得家裏那間既用作會客又放著一張八仙桌吃飯的堂屋亮堂堂的。那天我也在家裏,對著八仙桌上鋪開的畫報臨摹水彩畫。升初中時留在原校的我孤家寡人,隻好找到學校語文江老師家老三學繪畫,有事忙著時間過得快些。
 
正當我忙著在紙上橫豎亂抹之時,大門進來一個中等個子的中年人,叫著父親的名字說要見他。來人穿著藍色四個口袋當年算是幹部服裝的中山裝,腳下黑色皮鞋,一看就是有一官半職的。但不是鎮上當官的,那些人我都認識,而且說話口吻也不同,他們官位不大但總喜歡板著臉擺著一副當官的架式。來人明顯發福了,圓胖的臉上眼睛笑眯眯的,說話慢條斯理。他沒說自己是誰,但一口省城口音透露了他的來處。眼見稀客上門,我趕快跑到後麵臥室兼書房裏找到父親,告訴他前麵有人找。
 
兩人一見就直呼對方的名字,看來是老熟人了。父親問他啥事需要到我們這個偏避的小鎮來,又是咋打聽到我們家地址的。客人說他大女兒前兩年省城高中畢業後,和幾個同廠子弟分配到我們鎮鄉下插隊落戶,一晃近兩年了。他在省城肉聯廠大小是個幹部,這次代表廠領導來這邊看望插隊落戶的知青子弟們,當然更關心的是自己女兒了。更重要的他沒說,女兒下鄉快兩年,到了可以招工推薦上大學的年限,上下幾級政府的關節該打點的打點該潤滑的就抹點油了。說話間隙,他從拎著的黑色手提包裏拿出一個扁扁的包裝精美的紙盒,遞給母親說是送給我們的禮物。盒子有一尺大小,外麵套著一層亮閃閃透明的膠紙,裏麵棕色紙盒上燙著大大小小的金字。時間過去幾十年了,金字寫的啥大多都沒了印象,殘留的記憶中隻有酒心巧克力五個大字。
 
感覺在家裏說話不方便,父親倆人聊了一陣就出門去了鎮上的餐館。具體他們在餐館聊了多久又說了些啥,都是那個年齡的我不大關心的。當時更感興趣的是那個漂亮盒子裏以前從沒聽說過的,稱之為酒心巧克力的新奇玩意兒。所以等半下午父親一回家,我們兄妹幾人就吵著母親打開盒子,開眼福的同時也飽一飽口福。母親找來小刀拆開透明膠紙後,揭開盒蓋一看裏麵也很出預料,甚至當時的我覺得太高級,豪奢得有些可惜。盒子裏是幾十個正正方方塑膠壓出的格子,每個格子裏放著一個精致的指頭大小的小玩意,外麵還包著一層晶亮的錫薄。母親分給我們每人一個,拆開錫薄後裏麵是一個小酒瓶樣的棕色物體,發出濃濃的糖果甜香。曾經當過林場大少爺的父親一生不多幾次展示了他的見識,說棕色是一種叫巧克力的糖,裏麵還包西洋的酒威士忌白蘭地。吃時要注意,小塊小塊的咬,不然裏麵的酒液會漏出來。
 
母親問父親上午家裏的來客是誰,父親說是五十年代初在省軍區後勤部工作時的同事,山東人,姓羅。那時父親是一個文職小參謀,羅叔是後勤管紙張筆墨供應的,所以兩人有些一麵之交。五十年代中期部隊對家庭背景收嚴,兩人都因家庭的問題剔出了省軍區。父親家裏替國民政府管理過林場,這種曆史背景的當然不能再重用了。重新分配時到了我們縣武裝部,下鄉支農遇到我母親,並於58年秋天成婚。同年"大躍進"全國大辦鋼鐵,父親安排去了地區鋼鐵廠,說是協助工作但實際上是清除出武裝隊伍。"大躍進"失敗後鋼鐵廠破產,父親進一步下放到地方基層,到一個鎮上糧站當了會計。羅叔家庭問題沒父親嚴重,遭遇要好得多。清理出省軍區後分配到省城肉聯廠,讓在老本行後勤科工作,最後成了科裏管事的。他明顯比父親會來事,待人說話很得體,讓人舒服。那時沒很深的體會,幾十年後才知道這是生活順暢的一種特質。
 
巧克力初吃有一種苦味,但在嘴裏化了甜味上來後苦中有甜然後甜中有苦,是喜愛的複雜味型。裏麵的酒液咬開後黃澄澄像蜂蜜,聞起來有一股好酒那種濃濃的醇香。進到嘴裏,很重的酒味,但不像家鄉高梁釀成的白酒那樣燒喉嚨。一生不勝酒力,不太能喝酒但喜歡酒的氣味特別是某些酒的芬香,所以隻在特定狀態下才喝。有好菜時喝一點,有朋來訪時喝一杯。高興時來兩口,鬱悶時隻沾一點,當然擺弄筆墨之時必須要喝。說起來喝酒的理由好像還不少,但從沒想過喝醉,覺得豪飲是對美酒這種人類傑作的一種褻瀆。
 
越來越覺得基因決定命運。有一種感覺,好像當年酒心巧克力的那幾滴威士忌白蘭地喚醒了基因裏深藏的記憶,多年後尋蹤而去,漂洋過海到了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