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8比2的投票結果通過修憲,真的能代表中國的民意嗎? 這樣比例懸殊的投票結果,讓我產生了強烈的願望,堅決反對習近平為首的核心,采用低級的政治操作,取消任期限製。 我個人認為,如此懸殊的投票比例,完全是由陰謀詭計造成的。 事先刻意隱瞞,不給公眾討論的機會,在"政治錯誤"的輿論下,以英文版形式倉促推出修憲議題,這完全是現代版的閃電戰技倆,比日本人當初的盧溝橋事變還要低級。 古人說:謀大位者,不可以竊。 習核心的做法,完全是掩耳盜鈴。 我對此甚為不齒。 如果真的民意支持這樣的修憲,我雖不讚同,也會接受。 但這樣惡意的操弄民意,我實在無法忍受。 因此,我強烈的譴責習核心的獨裁政治。 在中國目前的情勢下,我可以接受習核心的集權政治及強權政治,但獨裁政治是萬萬不可接受的。 無論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是多麽的英明偉大,如果不能說服民意,那麽即使是自認正確的事,也是不可強行的。 所謂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絕不能拿來做獨裁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