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紅樓夢》的原創作者是吳梅村,“曹雪芹”隻是在原創基礎上加以增刪潤色的修改者,並且隻是一個化名。試想在清初“文字獄”高壓之下,誰敢在一部“傷時罵世”之書上署自己的真實姓名,不是找死嗎?這“曹雪芹”極有可能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小團隊,與吳梅村誌同道合。這些人皆文學功底深厚,興趣愛好廣泛,且深知作品創作底裏。現有人考證指出,對原作“增刪五次,批閱十載”之“曹雪芹”,是吳梅村的學生嚴繩孫,筆者在此不發表意見,有興趣的讀者自己探究思考。
吳祖本第一回裏有一條非常驚人的批語:
“此書本係吳氏梅村舊作,名曰《風月寶鑒》,故事倒也完備,隻是未加潤飾稍嫌枯索,吳氏臨終托諸友保存,閑置幾十載,有先人幾番增刪皆不如意,也非一時,吾受命增刪此書莫使吳本空置,後回雖有流寇字眼,內容皆係漢唐黃巾赤眉史事,因不幹涉朝政故抄錄修之,另改名《石頭記》。”
全書的最後還有一條非常重要的批語:“本書至此告一段落,癸酉臘月全書謄清。梅村夙願得償,餘所受之托亦完。若有不妥,俟再增刪之。雖不甚好,亦是盡心,故無憾矣。”
單憑這兩條批語,就足以證明《紅樓夢》的原創作者是吳梅村,即明末清初大詩人吳偉業。
吳偉業(1609~1672)字駿公,號梅村,別署鹿樵生、灌隱主人、大雲道人,世居江蘇昆山,祖父始遷江蘇太倉,漢族,江蘇太倉人,崇禎進士。明末清初著名詩人,與錢謙益、龔鼎孳並稱“江左三大家”,又為婁東詩派開創者。長於七言歌行,初學“長慶體”,後自成新吟,後人稱之為“梅村體”。
明神宗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五月二十日吳梅村出生於江蘇太倉的一個讀書人家中。七歲開始讀家塾,十四歲能屬文。
崇禎四年(1631年),參加會試,遭烏程黨人誣陷,被控徇私舞弊,幸崇禎帝調閱會元試卷,親在吳偉業之試卷上批“正大博雅,足式詭靡”,方得以高中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編修。
崇禎十年(1637年),遷東宮講讀官,十六年(1643年),升庶子。期間仕途春風得意,躊躇滿誌,皆因與崇禎帝之殊遇知遇密切相關,內心十分感激崇禎帝。
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農民起義軍攻入北京,崇禎帝自縊煤山,梅村號哭痛欲自縊,幸為家人所覺。出於對明王朝之依戀,尤其對崇禎帝之感恩,吳梅村在其編撰的《綏寇紀略》中,極力詆毀、攻擊李自成、張獻忠起義。
在明亡後長達十年,吳梅村一直屏居鄉裏,保持名節。順治十年(1653年),不得已乃應詔入都,授秘書院侍講,尋升國子監祭酒。順治十四年(1657年),吳偉業借口身體有病,辭官請假歸鄉裏。對此經曆,內心深感恥辱。
康熙十年(1671年)夏,吳偉業舊疾大作,留下遺言:死後斂以僧裝,墓前立一圓石,曰:詩人吳梅村之墓。後葬於蘇州元墓山之北。
吳偉業晚年深為自己仕清失節而痛悔,不願以入清官職“祭酒”相稱,而自許為普通一“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