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方向感
文章來源: 多倫多睡熊貓2018-01-04 10:50:52

周六,幫朋友搬家,老家和新家都在Markham,二者距離開車不到10分鍾,跑了四趟,卻走丟了二趟。  大家知道了吧,我是一個沒有方向感的人。 

成長在山裏,出門就是山。常常和小夥伴們在山上玩捉迷藏,或采野果,或砍柴,記憶中沒有走失過。那時,沒有不敢去的地方,大有世界盡在我手中的自豪感。 現在想想,真是井底之蛙啊! 

上大學後,進入了城市。不過,80年代的城市不大,學生生活三點一線,宿舍,教室,食堂。即使上街,主要也是步行。這個習慣一直保持至今,能步行的堅決不開車。那時,偶爾出遊,一般也是呼朋結友,成群結隊,興高采烈,我所有的注意力,隻是和人聊天。不過,哪條路去的,怎麽回的,稀裏糊塗,但絕對不覺得這是一個問題。

到了廣州,城市確實有一點大。我的學校在郊區,每晚有一班校車到廣州火車站接人。一下火車,看見人山人海,按朋友的交待,找到校車,但沒見到來接我的朋友。還沒來得及害怕,就聽見朋友呼喚我的名字,還沒來的及張口,就看見他從車的另一麵轉了出來。總算有驚無險。  回學校的路上,透過車窗看著被霓虹燈映照的五光十色,撲朔迷離的城市,既感新奇,又有一絲不安。

在廣州的生活也算是順利。校園很大,附屬醫院也是一步之遙。生活設施一應俱全。當然,我們那時的要求不高,生活簡單,愉快。除了步行,還有了自行車。  廣州那時也有一怪,就是騎自行車可能比坐公共汽車快。所以,我基本是騎車出去辦事。有時迷路了,找路人一問,腳一點地,人都不用下車,問清了,頭一點,一聲謝,腿一瞪,飛也是的去了!多瀟灑啊。世界又盡在掌握中。  即使後來轉悠的範圍大了許多,可以坐學校的班車,也可以打的,尤其是對沒有把握的地方。去別的城市出差,那肯定是打的。方便,快捷,又免除了找不到地方的煩惱。

 廣州的風景看夠了,來到了加拿大。先登陸在London,Ontario, 城市不大,平時搭Bus上學。可是,到醫院實習的時候,問題來了!  London 的醫院曆史悠久,不停地在原有的建築物上加蓋新的,裏麵就有點曲裏拐彎。我們作為呼吸治療師專業的學生,不但要全醫院跑,還要負責緊急情況下把“Code Cart” (急救車)找來。但一些老建築很狹小,他們把急救車藏在一些角落裏。每當有病人發生呼吸,心跳停止時,廣播會叫:Code Blue,East Building, Level 5, Room234. 我一著急,根本分不清東南西北。但不要緊,會有很多人跑,你隻要跟著他們跑,一定錯不了。  到了病房,醫生喊,去把急救車找來,那我真是昏頭轉向了!還好,肯定有其他的學生在,總能化險為夷。  好不容易熟悉了,就要轉到另一個新的醫院了。一切重新來過。 

畢業後,找到一份上門為用氧氣的病人服務的工作。先生擔心我,辭職和孩子陪我一起來到了多倫多。這是我們全家唯一的一份工作。我全力以赴,努力熟悉多倫多,背地圖。招我的經理本想讓我負責 Scarborough 的東區,可以發揮我的國,粵語優勢。可是,沒人喜歡 Downtown, 所以,我還要負責大部分的Downtown。有時難找的地方,先生不放心,拿著地圖,坐在付駕駛位幫我。 我每天早出晚歸,每天一次次的迷路,一次次的慢慢找回。  我這才知道,我缺乏方向感,而且是極度缺乏。對我來說,這是天賦,是無法靠後天學會的。 

後來在醫院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且是一個比較新的醫院, 比較不容易在醫院迷路。上下班因為固定,也沒事。但有一次,下夜班回家,路被警察封了,我又傻眼了。 

幸運的是,我先生的方向感非常的好。 地圖對我來說,是雜亂無章的亂麻,他卻看的津津有味。出去度假,常常是我看小說,他欣賞地圖。

”恩愛夫妻營”探討男女不同時好像沒提到這點,也許我以偏概全,但總體來說,男人的方向感大大優於女人的。  這裏的生活也簡單。消遣大多是一家人一起。有先生在,沒方向感也不要緊。  先生時常叮囑我,一個人出去聚會,碰到有人要你開車送她,你千萬不能答應。我不置可否。 你看,我看著身強力壯,頭腦清醒,一人開著一部車來的,別人沒車,需要你送送,我能說不?  可是,十有八九,把人送到後,她一聲謝謝,進了家門。我就在那苦思冥想怎麽回去。在小區繞來繞去,回家的指望越來越小。趕緊看看有哪家像是有車要出去,跟上,到了大路,驚魂未定,東西南北還是不分,我總不能一直跟著別人的車開吧。心一橫,這是東吧,可往往狂開幾十裏,才發現犯了方向性的大錯誤。也就是說,我跑的越快,越久,離家卻是越來越遠。  你可能會說,那你就選擇一個和你第一次選擇相反的方向,那肯定對。不瞞你說,我也試過,不靈。  GPS,是一個辦法。但那個時候,還不普及。而且有時也不行。我就試過,在一個小區兜來兜去,總是回到原地。 

這次是我的好朋友搬家,但先生有事不能去。我原來也下定決心不去的,以免幫倒忙。可周六早上很早就醒來,再也睡不著。央求先生給我畫了詳細的地圖,開了他心愛的Wagon, 去了。  他的地圖畫的真好,其實他也隻去過一次。周六的清晨車很少,我慢慢的開,邊看圖,居然順利地被我找著了! 

第一次搬,朋友坐我的車,當然丟不了。 第二次,她自己要開車,讓我跟她的車。保險起見,找了另一位坐我車上,幫我帶路。他剛考完駕照,不停地控訴考官的不公平。我一邊聽,一邊憑感覺開。突然,聽他喊,不對,你走錯路了! 朋友的車在第一個交通燈就不見影了。他隻好打電話,慢慢找回去。 

又來了一位朋友幫忙。他提議走另外一條更好的小路。所有人讚成,我卻膽戰心驚,“你跟著我好了”,他可憐地看著我。  這一次,我緊跟,他也帶的很好。我幹的不錯!  第四次,隻剩不多的一些的大件。我想保持2:1的輝煌成績,提議三個男人去搬,我們女人在家整理。男人們不同意。說要去一起去。這一趟,我又丟了! 

 當朋友一定要請我們一起去吃飯時,我是怎麽也不想去了。飯沒吃成,人又丟了,可怎麽辦?  跟著朋友的車,他把我帶出了對我來說迷宮一樣的小區,給我指了指回家的方向,順利的回了家。  聽完我的故事,先生笑笑:“以後,你一個人還是不要去幫人搬家了”。

 我鬱悶,看來,來到加拿大,我是牢牢地被他掌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