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債是否要兒女來還
文章來源: 媽媽的故事2018-02-13 04:39:10

這幾天的新聞,電影明星王寶強的離婚案終於判決下來了。財產分割還沒有達成協議,但是2個小孩子已經分別判給爸爸和媽媽。兒子歸王寶強,女兒歸媽媽。想到2個小小的孩子,朝夕相處的姐姐和弟弟。從此不能夠天天見麵,還很有可能成為父母的武器,互相攻擊。這個公平嗎?父母的債,讓小小的孩子來償還,真的是沒有道理!

 

瑞典的離婚率高達50%。但是從來沒有聽說過把兄弟姐妹硬生生分開的。一般來說。都是小孩子們一起,這一個星期住爸爸家,下一個星期住媽媽家。這裏的中國朋友裏也有離婚的,也是遵從這個原則。如果父母關係的確如同水火,有可能把小孩子的監護權全部判給一方。但是從來沒有聽說過把小孩子兄弟姐妹拆開的!

 

下麵寫的話可能板磚會像下雨一樣飛過來。不過我還是想說。。。明星把自己家的務事半夜放到網上,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去罵自己的老婆,甚至侮辱2個小孩子的出處,有什麽意思呢。不想過了就按法律程序分開,沒有必要搞這些事情。那個女人的確很不對,做了很多很多的錯事,但是她不是公眾人物,這麽罵她也起不了什麽作用。不想讓她分走財產,提供依據給法院就是了。發到網上這樣做好像是娛樂了大眾,讓很多很多人可以去罵,但是我還是覺得這是他們自己的把家務事,發到網上的做法沒有什麽意義,他們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樣做一定會傷害他們的孩子。。。

 

可憐的小小孩童,他們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大人的錯,由小孩子來償還。可惜投生到這樣的家庭,從小就要過這種骨肉分離的人生。。。

 

從這樣的判決,說明法官完全沒有考慮小孩子的權利。瑞典在幼兒園的時候,老師就給小朋友介紹這本聯合國的“兒童的權利”。讓小朋友帶回家讓父母學習。。。

 

能夠遇到恩愛的父母,也是一種運氣和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