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迪,何罪之有?
文章來源: 土豆-禾苗2019-06-30 06:09:05

「宿命って何?」

「生まれて來たこと。生きているということかもな」

             

 

鄧文迪,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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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階段又看到有文章批鄧文迪了,不是滋味兒。其實我並不喜歡鄧文迪,如同我在《散講跨國婚姻:數據與故事》一文中的一段:想起90年代在日本看了鄧文迪、默多克的簡單報道(那時還根本不知道鄧以前的精彩經曆),旁邊一位日本朋友(記者)說:我敢打賭,鄧文迪的前任以及後任男友都是白人,先是一些社會高層的白人,以後會找年輕無名的白人。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覺得今天,時常自虐找抽的我應該嚐試一下如何為她做個小心翼翼的辯護,更何況今天還是建黨紀念日,二奶鮮肉文化也正在有條不紊地持續性擴散性地發展中呢。當然,我也知道,不管是我的喜歡,還是我的不喜歡,以及我下麵所謂的辯護,對今天的“讀者”都沒有什麽意義,照文城笑壇上的話講屬於“我家今天夥食不錯,又有些吃飽了”。

圍繞此事我胡思亂想的事情太多,所以我會分段而寫,你不必一口氣讀完,也不必每段都讀,覺得有些皺眉頭了拒讀也可能是最佳選擇之一,畢竟下麵的一二三四五並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以及邏輯推理,隻是一種天馬行空以及對眾生相的心理猜測,是一種思維模式的“印象派”,信的人早就信了、不信的人估計永遠不會信,至少嘴上永遠不會信。另外,我也知道在文學城上遊玩的人道德是很高尚的,時間是很寶貴的,800字以上的文章也是肯定不讀的。(麻煩,到這裏已經550字了)

01  大家都想出去(此節620字)

曾經,我有個朋友,他是90年代德國駐上海領事館的首席翻譯。每次朋友碰麵,總少不了聽他講各種段子,主要就是他在領館內見識到的各種奇聞:各年齡段的中國女子如何“不擇手段”地找德國對象並獲得出國機會。他還提到,他們這些男的對這些事兒一般看過算數,甚至能夠理解,但領館內的中國女工作人員,往往會有抬不起頭的感覺。

我說,這就是自卑。通過這種自卑,本來應該好好想想其源頭其起因的;但實際上,更多的,大家往往會把矛頭指向那些大膽使用多種手段跳出去的女性,認為她們給中國人丟臉了,給中國女同胞丟臉了,從而把她們評得一錢不值,恨不得上去一個巴掌一口唾沫……這總讓我覺得很沒必要,也很不公平!

為什麽呢?一句話,當你看到非洲草原上,在某個“季節”,成千上萬的羚羊斑馬牛羚朝著一個方向奔騰時,你會在意其中各個“個體”嗎?會去找出其中“一個”來一段不倫不類的讚美或貶損嗎?不會的!同理,當我把自己放在宇宙中觀察那塊900多萬平方公裏的大地,你也可以觀察到一個朝東海岸、朝海外的“奔騰”現象,而且這是貫穿於近400年曆史中各個時期的,這時我本人就不會在意奔騰的是牛、是羊、是馬、還是驢!都無所謂了!

在那德國領事館,倒是一些德國人把事情看得很淡,對要辦簽證的人他們都不會做太多的延申思考,也記不住那些人名事件,在他們看來即便是張首晟也沒什麽與眾不同,都屬於要出去並不想回母國的人;但他們倒會記住《散講跨國婚姻:數據與故事》中寫的那個舅舅C,因為當初隻有他是領館要給他簽證,他卻不要!

02  近現代史中的一些尷尬事件(此節2100字)

鄧文迪走出了國門,許許多多鄧文迪們在她之前和之後也都跨出了國門。其中有一些人留戀家鄉、割舍不了思念之情;而有一些則成為了離岸愛國者。這種故國情節的背後有沒有一種臆想出來的一廂情願呢?我們來看看近400年“中國”政府對海外僑民的態度和作為。

A,明朝萬曆年間,“西班牙人在呂宋島上針對講華語方言的華人所進行的屠殺行為,分別在1603、1609、1639、1662年約略有四次”。其中第一次1603年的屠殺華僑之後,西班牙人本來以為當時“代表中國的”明朝政府會報復,結果,一份《諭呂宋檄》,“1605年5月底、6月初由中國貿易船隊中一名船主帶到馬尼拉,分交菲律賓總督、馬尼拉最高法院和馬尼拉大主教”。檄文首先指責殖民當局戕殺華僑萬人,但宣布對屠殺萬人的殖民者“不忍加誅”,“其海外戕殺姑不窮治”;然後宣布“海外爭鬥,未知禍首;又中國四民,商賈最賤,豈以賤民,興動兵革!又商賈中棄家遊海,壓冬不回,父兄親戚,共所不齒,棄之無所可惜,兵之反以勞師”;最後隻要求殖民當局“可將該島所有漳、泉遺民子孫,追斂各夷劫去財貨,資送還郡”。

得,看了這些東西,打開地圖量量尺寸,其他族群的人會怎麽看待並認識“華人”及其“國家”的呢?

B,1740 Batavia massacre,即1740年荷蘭人及當地人在印尼雅加達對華人實施的“紅溪慘案”。 “代表中國的”滿清朝廷怎麽來看待這一事件?乾隆說海外華人“內地違旨不聽召回,甘心久住之輩,在天朝本應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 滿清欲殺之而不能的海外華人,被荷蘭人所殺讓其非常痛快。有了滿清的讚許鼓勵,荷蘭人越發肆無忌憚,由此也導致了後來維持兩年的Java War

更可一比的是,因為這些事件及其他原因,當時的荷蘭東印度總督Adriaan Valckenier 於1741年“dismissed as Governor-General and recalled to the Netherlands”,途中被起訴並被送回雅加達,而且被直接送進了監獄;1744年被判死刑,所有財產沒收。1751年(調查仍在進行時)死於獄中。

得,看了這些東西,打開地圖量量尺寸,其他族群的人會怎麽看待並認識“華人”及其“國家”的呢?

C,柬埔寨“紅色”政權時期的華人。1975年紅色高棉上台之初在柬華人大約有60萬,然而,在經過紅色高棉的短暫統治後,隻剩下20萬到30萬。有趣的是,當時的祖國老百姓什麽也不知道,為什麽呢?當然,“代表中國的”恩來兄是什麽都知道的……

再來一遍:得,看了這些東西,打開地圖量量尺寸,其他族群的人會怎麽看待並認識“華人”及其“國家”的呢?

至於1911年發生在更加遙遠的墨西哥Torreón massacre事件,我就不寫了,讀讀也難受。但值得一提的倒是,那個早已被打得滿地找牙、即將倒台的滿清政府,“雇用美國人萊伯斯·威爾夫利為法定代理人來對這場大屠殺進行調查……6月份,他派遣他的夥伴亞瑟·巴西特(Arthur Bassett)去實施調查。同月,清朝政府向墨西哥要求賠償,要對方為每個在大屠殺期間被殺害的華人賠償10萬比索(1911年的錢),總計超過了3000萬比索。還要求墨西哥政府進行正式的道歉”……似乎中西文化終於“接軌”了!

所有“中國式”的“官方理論”,都可以用“地理/物理”上的“能力不及”來解釋。但在我看來,其實以前的一切的一切,就是中西“國家”理論的不一樣,或者說“政府”的起源不一樣,也可以說“文化傳統”不一樣!嗬嗬。

近400年中,華夏大陸政府對海外僑胞的態度是視之為“賤民”,“棄民”。當災難降臨到個人頭上時,他不能期望政府的救助,等待他的將隻是災難。

這些近現代史中不多不少的尷尬場景,無不讓我們思考我們曆史中的幾個問題:首先“國家”到底是什麽?其次,“國內民眾”/“政府”/“出去的人”,這三者之間是如何互相看待並解讀的;最後,我們是在什麽時候、什麽環境下產生了“政府有責任救助僑胞”這個概念的?

70、80、以及90年代出來的大陸華人群體中,有多少人的心中曾經有過上述想法,即便是一閃而過的?當然,最近20年的曆史演變,也讓我們有了如何取得平衡、兩邊占便宜的不可說出來的小算盤……我們對“現實利益”,都在做著理直氣壯而又不可告人的“合理選擇”!

我們頭腦中的“國家”概念是什麽時候形成的,我不知道。我們頭腦中的“政府與民眾”的關係應該是如何的,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活在倒黴的近400年中,我當然會想象曾經的據說的“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或者更早的春秋人文,但我畢竟很不幸地活在這倒了大血黴的近現代中,心理上存在一個《下輩子還當中國人不?》以及為什麽的“思考”;或者,甚至,你還可以自問:如果是1977年,你獲得公派留學德國或美國的機會,你會學成回國嗎?還是毅然決然地選擇“老子不回去了”!

嗬嗬,千萬不要穿越時代到2019年、偷看了房價再做回答哦!

03  個體之命運:誰能救我?(前篇《韓國王女故事》1900字,此節860字)

每次看到華夏群體中各層次的傷心事,我總會想為什麽在不同年代會一直上演同類虐心事件?接下來我就會不由自主去和日本比對:日本人的“思考”方法、“轉變”方法、男女一心的“統一”特征,還有他們的切腹文化……我知道這種亂串思維有些經不起挑戰,但你di知道?不能串連成線的眾多“印象”或“點點”,也照樣可以形成一幅幅“畫麵”!我們更加需要具有卓越想象力的思考!

 

其實,到如今,我還會把我們同獨立後的韓國做比較,他們似乎更加繼承延續了一些日本人的精神特征,而且是主動選擇日本作為學習榜樣而非華夏體係,當然學得不徹底,所以70-90年代隻聽說一些他們切手指的事情,沒見切腹的。

由此我想到韓國最後一位王女的故事,以及韓國前任大統領樸槿恵的父親樸正煕救助她的故事,請見上篇:《韓國最後一位王女:德惠翁主》

不知為什麽,每次想到這些,我還會想起無數“周恩來‘保護’誰誰誰的故事”。你覺得這些“保護”是一回事兒嗎?恩來他最後救得了幾個同胞?是不是覺得曆史中能“救中國人”的反倒是外國人更多??例子還要我去找嗎?找出來的案例越多,我們內心就越感傷痛!

文迪很清楚這點,我也很清楚,其實你也很清楚!我們不是常說:“中國人喜歡內鬥”嗎?對呀,如果那時我有能力有機會直接逮到一個老外老公助我離開那個國家,我就絕不會等待另一個恩來來“保護”我,我也不會麻煩你這個才華橫溢的中國才子來救我。我把這個名額讓給你的她吧,你們互相陪讀,一起出國深造,難道這不是你好、她好、大家好嗎?幹嘛出來了還要罵我?

沒有一個好的體係,誰也保護不了誰!誰也不會真的保護誰,那隻是“術”而已!當然也請不要逼問我什麽是“好的體係”,我也拒絕用“words”回答,因為隻要你觀察一下,我們大家雙腳的運動方向以及對落腳之處的選擇已經是一個回答了!

當然,還可用另一種語言模式回答,借用城裏一位遊仙之言:我出國之事,是沒辦法的,我想不出去都做不到呢,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是我的命!嗬嗬,鄧姐姐不也是被命中注定、被她的“宿命”牽連嗎?我們與文迪同根同命運!

04  最後一棍子(此節910字)

當鄧文迪在西方社會混得如魚得水時,女人們會罵她,也會羨慕她。那男人們呢?作為中國男人,隻要有機會,難道不也想找個純種白人女人?回想一下我們抱有的強烈的“混血兒漂亮”這個概念,是怎麽個混法?要知道,世界史中沒有幾個地區或族群是有這種“觀念”的!

好在伴隨最近20年的經濟發展,華夏男人們似乎也終於等到機會了,雖然比鄧文迪整整晚了30年,但畢竟機會降臨。有關“洋媳婦”的報道在不斷增多,烏克蘭俄羅斯年輕女子已是我們某些行業人員可以隨意挑選的了。而各類“洋媳婦”的報道中似乎又包含著一個離奇的“等級觀念”:越南柬埔寨媳婦“當然”不在其中,那是找不到媳婦的農民們花錢買的;東歐的不如英法德的叫的響亮;如果是土耳其裔德國人或北非裔法國人……哎,心理深處的各種“窩囊與齷齪”啊!!

華夏男人啊,(今天隻想質問拷問華夏男人),“老祖宗不努力子孫倒黴”,這是土豆的口頭禪。針對華夏史中的千姿百態,土豆向來是把責任歸到男人身上的。土豆始終認為文明的主創者是男人,從古至今,從海內到海外。換句話講是幾代幾十代男人的所作所為決定了後代子孫的命運,其中當然包括女人的幸與不幸。

上周六晚,餐桌上我們一家又照樣聊了兩個多小時,給孩子講了5組出國華人的故事,不同年代不同年齡及不同方法不同專業不同結果的,其中也包括鄧文迪的,最後問孩子對鄧的事情怎麽想,她說:我不喜歡她的做法,但我也不會去罵她。

對了,忘了對文迪的“小三手段”及其“道德”進行鞭撻譴責了。嗬嗬,請回頭想想萊文斯基事件,當年是誰要被唾沫星子淹沒了?明明都知道誰是始作俑者,然而當時是萊文斯基倒了大黴,一蹶不振。大家還不是找軟柿子捏嗎?同理,在鄧文迪和男人們的故事中,那些男人們扮演了什麽角色?難道應該把髒水都潑到鄧文迪身上?還是我們習慣了男人們“換衣服”,而不能容忍女人掌握主動權?

土豆我不喜歡議論男女情事中的錯與對,要談也隻用社會心理學而不是所謂的“道德”。嗬嗬,道德,我哪兒有啊?我哪兒來的道德觀啊?我身上沒有你們的那種“道德烙印”!但我知道,我是“無印良品”!如果有印,也是你們的牙印!

不寫了,我還要出去忙我的戀愛呢!7月去上海戀愛、8月去東京戀愛、還要去香港看望那對夫妻朋友……他們都在等著我呢!

        

        

 

《胡蘭成,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