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違法?
文章來源: riverside2011-12-13 17:22:10

最近聽廣播才知道,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在有的州是違法的。每個州的法律不太一樣,但是目前大致的情況是:一邊開車一邊Text Message是必須反對的,一邊開車一邊打手機的話,如果是用手拿著可能在一些州是違法的,如果用HandFree,目前好象還不違法。聽到這個,河邊趕緊去把手機的耳機找出來放在車裏備用。

但是,事情還沒有完。事實是,正有事情要開始。現在國會弄出五個政客來投票,五票全數通過一個強烈建議:強烈建議所有的州,不分Hand-Free還是不Hand-Free,一律禁止邊開車邊使用手機。廣播電台的主持人反對國會的這種幹預,但是他也預期這個法案在近期一定會通過。不少聽眾打進電話來,有的反對,有的支持。有趣的是,幾個打進電話來的人都是邊開車邊打的電話,包括那個支持全麵禁止開車時打電話的聽眾!

在這裏,河邊要表一個態,雖然表了態也沒有用。河邊認為,全麵禁止邊開車邊打手機雖然聽起來有道理,能減少若幹交通事故,但是卻是對大眾生活的一種粗暴幹涉。想一想,社會上有多少事情是錯誤的,需要改變的,他們改變了嗎。比如,禁止毒品,禁止偷盜,禁止對兒童的性騷擾,禁止酒後駕車。他們大可以把更多心思放在這些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上,為什麽非要跟開車時用一下手機過不去。難道是他們有商業目的在裏麵:禁止開車時使用手機,但是可以使用汽車廠家安裝在車上的通訊裝置?河邊將拭目以待。

如果真要杜絕交通事故,那禁止汽車好不好?沒了車自然就沒了Car Accident。為了交通的方便而有了汽車,付出的代價是可能會發生的交通事故。這是一種交換,一種代價。大家顯然覺得為了這個方便,即使有些人會因為交通事故喪失生命也值得。好象除了Amish人之外,大家都覺得有汽車是理所當然的。現在,在開車時打手機也是一種方便,付出代價是有些人會發生交通事故。

因為打手機而增加的死亡遠比因為開車本身帶來的死亡數量要小得多,為什麽接受汽車而不接受開車時偶爾接一下電話,Hand Free也不行?方便是要用代價來換的,誰來做決定什麽樣的方便值得用什麽樣的代價換,是政客們嗎?這個事情是不是需要普通人來投票?

如果禁止80歲以上的人開車,會少死很多人。禁止21歲一下的人開車,也會少死很多人。禁止有任何犯罪或使用毒品的人開車,也會少死很多人。讓所有需要醫療的人都得到治療,所有需要住房的人都有住房,也會少死很多人。這些事,是不是我們都要立法?是不是我們通過立法就能解決問題了?禁止了80歲以上老人開車公平不公平,會帶來什麽新的問題,新問題怎麽解決?法律多如牛毛的國家,一不小心就犯法,這也禁止那也禁止,那種生活是你想要的嗎?

有多少應該逮起來的罪犯和毒販子因為警力不夠而逍遙法外,警力是應該用在這些地方,還是去盯著大家開車是有沒有打電話?

據稱,全麵禁止手機在開車時使用能夠少死多少人。但是,如果全麵禁止吸煙,把煙草的製造,買賣和使用變成非法,那世界上能少死更多的人,還可以省下巨額的醫療費用。為什麽不去禁煙?答案很簡單,因為煙草商要賺錢,因為國家要通過煙草收稅。不是因為有人想吸煙!如果吸煙有這麽多的害處,仍然有人就是想吸煙,但是國家不能從煙草收稅,你看看是不是會有法律出台禁止煙草的生產,買賣和使用。如果國家從煙草賺不到錢,我覺得一定會禁煙的。但是,沒有這些如果。當利益擺在那裏時,國家就不管因為抽煙會要多少人喪命了。

同理,如果把酒禁了,酒後駕車致死就減少了,能挽救的人數比禁止手機在開車時的使用要多得多。為什麽不禁酒?道理跟為什麽不禁煙一樣,因為國家要從中收稅。而且,煙廠和酒廠恐怕也沒少給這些政客們捐過款。

如果全麵禁止開車時打手機,包括Hand Free也禁止,想過那些要每天有接幾個孩子的媽媽們會有多困難嗎?另外,汽車救援人員怎麽找人。還有,如果要接電話必須停車的話,車反複進出高速路反倒增加事故發生率。由於不能及時通訊可能會造成跑冤枉路,迷路,不得不開更遠的路回去取東西等等事情,造成車輛在路上跑的時間延長,這也會增加發生事故的幾率。聽到手機響了,但是卻不能接,還要想著是不是什麽時候找地方停下來打電話,心裏惦記著事兒的時候人會焦躁和分神,這也會增加發生事故的可能。

全麵禁止手機在開車時使用的主要理由是那會導致分散注意力。要說分散精力,車上帶幾個孩子或者帶著寵物恐怕比打手機更分神。但是,我們顯然不能禁止車上帶孩子,連禁止車上帶寵物也不現實。為什麽這些造成駕駛員更嚴重分神的事情必須保持,但是手機卻要遭禁,為什麽連危險多少倍而且完全不應該出現的酗酒駕車都沒有管好卻要來管手機問題?河邊實在很難理解。

總結一下,河邊認為製定法律一刀切式的禁止開車時以任何形式使用手機,有些考慮不周。河邊對這個預期在不久的將來會在全美國通過的禁令持不同意見。昨天寫本文時跟著廣播裏的主持人一起生氣,今天早晨卻發現主持人的話鋒已經轉向了。仔細看了看讀者們的討論,我也覺得我昨天寫得有些過於情緒化,現在做了一些修改,重貼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