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立:建立全麵的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框架是中國經濟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1998年5月18日) 各位朋友:我感到在中國改革大業中保護私有財產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所以冒然寫了下文,尚未定稿,請諸位先生批評匡正,再行定稿。謝謝! 誠實勞動所得,誠實勞動所得積累起來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這是任何一個社會穩定發展的關鍵所在,亦是中國當代經濟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所在。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經濟改革措施和手段隻是治標,而不可能治本。 真正意義上的商品經濟,或曰市場經濟、法治經濟,隻能建築在私有財產受到法律充分保護的框架之上。 道理十分簡單,如果誠實勞動所得,誠實勞動所得積累起來的私有財產得不到法律充分的保護。相反,可以以各種名目,特別是以“革命的名義”、“共產主義的名義”以予剝奪,那天底下就沒有人肯付出誠實的勞動,積累誠實所得的私有財產並投入社會的再生產、再創造。 這就是為什麽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誠實勞動越來越少,貪吃大鍋飯的懶漢越來越多的道理。顯而易見,懶漢越來越多,斷然建不成繁榮富強的社會。 民富,國方真富;民貧,國所謂強亦是假強。前蘇聯看似多麽強大,軍事實力天下第二,竟然崩潰於一夜之間,便是明證。 暴力革命,劫富濟貧。富者,貧則貧矣;貧者,則永遠不得富也。“為天下勞苦大眾”的口號十分動聽,共產主義試驗不可謂不宏偉,結果怎樣?本世紀的人們有幸看個始至終,回顧本世紀的風雲跌宕,不得佩服二、三十年代的一些被稱之為反動學者的預言;共產主義試驗必然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災難。 災難的根源在於: 1)用暴力革命推行的共產主義製度,在反對不公平競爭、罪惡剝削的同時,無償地剝奪了誠實勞動的所得和積累。 2)簡單地否定人與人之間因先天和後天的種種原因所必然產生的差異,致使平均主義泛濫,勞動群眾沉醉於虛幻的(如:“工人階級是領導階級”“貧下中農當家作主”等等)迷夢之中。 3)在維護弱勢群體的同時,無端地打擊、甚至毀滅了社會精英的存在。 4)依賴大鍋飯,依仗權勢、依靠關係的惡習風靡全社會,誠實勞動蕩然無存,積累和再生產成為不可能。 5)革命的過程,便是革命的領導者脫離民眾,愚弄民眾,走向專製,走向新的腐敗的過程。 綜上所述,中國應該徹底摒棄共產主義製度,理直氣壯地製定全麵保護私有財產的法律框架,為繁榮的市場經濟和多元的憲政民主奠定一個穩定的法律基礎。 根據目前中國公民各階層的私有財產狀況,首先需要製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突出地保護以下三個方麵的私有財產。 1)公民的銀行儲蓄及股票債券,非但不得無償剝奪,且應以法律法令的形式,確保公民的銀行儲蓄不因金融危機、經濟危機而貶值;確保公民的銀行儲蓄,依據原入儲時的儲蓄利率得以增值;商業銀行的危機或倒閉不得轉嫁於個人儲戶身上;既然建立各商業銀行均需中央銀行批準,破產的商業銀行個人儲戶的債務理應由中央銀行全部承擔;為此,凡商業銀行都應按儲戶資金總數的一定比例,作為確保儲金不貶值的“風險保障金”交由中央銀行代管,以備急需支用。 2)公民的私有房產,不論是祖傳的,還是一九四九年以後自己建造的,或是過去和現在購置的,國家都必須依法以予保護,任何個人、任何機構不得非法闖入和侵占。 3)公民合法積累的一切私有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國家和任何人都不得無償剝奪和非法侵占;戰爭條件下,國家須征用者,也應按相關的法律法令有償征用。 4)以上所列的公民私有財產均指公民通過自己誠實勞動合法取得的財產,國家決不保護任何人、任何集團的非法所得,而且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無追溯期地追繳任何人、任何集團所侵吞的國家財產和公有財產,並對有關人等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 《北京之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