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人都是在罪孽中生的,在母腹中就有了罪;但在“漸漸長大”的過程中,每一個罪人還是有著不同的發展道路和人生模式——而這一切不都是神所預定的,首先是他們自己的“自由選擇”。或者我們說,向惡是人自己的選擇自由,向善出於神的憐憫。?????????????? ???????????,And the boys grew。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grow, become great or important, promote, make powerful, praise, magnify, do great things。這個動詞可以指祝福的增長(創世紀12:2,24:35),也可以指罪的增長(創世紀19:13),和上帝憐憫的增長(創世紀19:19)。以撒和以實瑪利的漸長用的都是這個字(創世紀21:8,20)。
首先我們看以掃的漸漸變壞。“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一方麵,以掃是一個獵人。另一方麵,以掃是一個“優秀”的獵人。??????? ?????? ????? ?????? ????? ????? ??????,and Esau was a cunning hunter, a man of the field。這裏有兩個?????(人),第一個概念說以掃是一個狡猾或“(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獵人,一個聰明智慧的獵人。獵人,?????,hunting, game;獵人獵取動物主要不是為食物,而是娛樂;或者侍奉肚腹為神。這個名詞在舊約中出現了19次,其中8次指venison(鹿肉、野味)——獵人是不滿足於粗茶淡飯的貪欲之人;他們是不潔之人(約伯記38:41)。總而言之,?????主要不是神喜悅的食物(約書亞記9:5,14;尼希米記13:15)。不僅如此,獵人在聖經中基本上是流人血和動物血的罪犯,這有獵人寧錄和以實瑪利為證。創世紀9:1-17的彩虹之約覆蓋了所有動物和人,並進一步談及流血必然遭遇懲罰。而利未記17:1-16進一步將獵人的罪凸顯出來。獵人不僅流人血,而且偽裝、埋伏、設計,陷害人;像妓女一樣獵取別人的肉身和生命,並視人如畜類,網羅獵取弟兄(箴言6:5,6:26;耶利米書16:16;耶利米哀歌4:18;以西結書13:18-21;彌迦書7:2。獵人文化盛產龜甲獸骨。另外,一身長毛的以掃具有作獵人的天然優勢——天賦天資也可能同時是試探。
與以掃的工作和住所對立,“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 ????? ???? ?????? ?????????,and Jacob was a plain man, dwelling in tents。首先,雅各是一個安靜人(?????)。翻作“安靜”的這個形容詞無疑是翻錯了。因為????在舊約中出現了13次,都是perfect, complete的意思;中譯“完全(人)”(約伯記1:1,1:8,2:3,8:20,9:20,9:21,9:22;詩篇37:37,6*4:4;箴言29:10;雅歌5:2,6:9)。首先我們看見約伯是完全人的代表。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到底什麽是聖經定義的完全人。完全人約伯也需要神的帶領,約伯也恨惡自己的生命,抱怨自己的命運。按屬靈高調,約伯沒有他幾個朋友更“完全”。而愛流人血的人,就是以掃所代表的獵人,常常將完全人視為攻擊和謀害的對象。但上帝就是喜悅和疼愛完全人。大致而言,完全人應該是敬畏神的人;是在神、在人、在動物麵前作一個完整、真實的人。一個安分守己的人,一個安於人是人的人。在神麵前不要演動物和神;在人麵前不要演神和動物;在動物麵前不要演神和動物。首先,人不過是人,不是神;人是可死之人,是罪人,是需要神憐憫的對象;若不悔改必被懲罰(詩篇9:20;以賽亞書31:3,44:11;以西結書28:2,28:9)。其次,人要安守本分,不能像神一樣接受人的敬拜(使徒行傳10:26,14:15;啟示錄19:10,22:9)。最後,完全人像約伯一樣,會經曆苦難,會對苦難作出人應該有的正常反應。你要是你自己,不要發酵、不要熱病、不要裝X,不要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基督喜歡小孩,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們是自己,是人。不是假人,更不是假神。
父母對孩子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首先請注意以撒愛以掃,而以撒這份愛是有原因的,是自私的愛,是肚腹的愛。?????????? ???????,because he did eat of his venison。名詞????的意思就是嘴。以撒愛以掃是因為嘴(饞),貪愛野味。我們因此可以說以撒致命的弱點是侍奉自己的肚腹——為一口吃的,可以做出常人想象不到的犧牲。相關經文可以參考創世紀3: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使徒行傳1:18,“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羅馬書16:18,“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隻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哥林多前書6: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腓立比書3:19,“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無論如何,在以撒的罪性中,已經埋藏了以掃為口腹出賣長子名分的禍根。
原文中沒有“有一天”,這是意譯。???????? ??????? ??????,And Jacob sod pottage。沒有理由認為利百加愛雅各是因為在愛喝湯;但似乎有理由認為,雅各煮湯是設計好的,是為獵取以掃。首先,雅各煮湯與以掃打獵之間形成對比。但一些加爾文主義的師傅說雅各煮的湯又甜又香,也是想象過度。一碗普普通通的紅湯,足以讓以掃賣主,這才是悲劇。猶大賣耶穌不過也就是30塊錢。有人出賣弟兄給世界,往往不過就是睚眥必報,屁大點兒的恩怨情仇,進入撕逼之境,顯出諸般流氓小樣。動詞????有很多含義:to boil, boil up, seethe, act proudly, act presumptuously, act rebelliously, be presumptuous, be arrogant, be rebelliously proud。這個動詞在舊約中出現了10次,可以參考它的用法(出埃及記18:11,21:14;申命記1:43,17:13,18:20;尼希米記9:10,9:16,9:29;耶利米書50:29)。很有可能,雅各這湯煮得很詭詐、很擅自(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神)、很狂傲,就是讓以掃跌入圈套。而湯在聖經中總體上說是一個負麵的概念。??????,boiled food, soup, pottage, thing sodden or boiled。這個名詞在舊約中出現6次,“鍋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記下4:38-40);“不聖潔的食物”(哈該書2:14;另參以賽亞書65:4,以西結書24:10)。
這一幕實在反諷:一個傑出的專業的獵人或獵食者,結果進了別人的網羅。上帝往往讓詭詐的人中了自己的詭計,圈套總是為圈套者預備的;狗糧總是狗的偶像和滑鐵盧。現在我們來看風雪夜歸人之以掃。???????? ?????? ????????????? ?????? ??????,and Esau came from the field, and he was faint。一方麵,以掃是從田野裏回來的;而田野乃是以掃的獵場或職場。顯然,獵人在那裏一無所獲。他可能很自信,但終於空手歸來。日光下麵沒有新事:“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麽”(約翰福音21:3)。另一方麵,這個以食為天的精明人,這個以別人為食物的獵人竟然餓暈了。你不是每一次吃人自義都會成功。形容詞?????的基本含義是:faint, exhausted, weary。在30節中又重複出現。以掃為什麽會累昏了?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貪婪——中國人為了賺錢沒有時間休息和去教會。但魔鬼會利用你的勞苦重擔起來捆綁你。這一點可以參申命記25:17-18,“17你要記念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亞瑪力人在路上怎樣待你。18他們在路上遇見你,趁你疲乏困倦擊殺你盡後邊軟弱的人,並不敬畏神”。在你疲乏困倦之時,必有埋伏。
以掃田野歸來,直奔司母戊大方鼎或金鑾殿——權力中心,注意力中心,肉欲中心,無法勝過試探。“以掃對雅各說”,????????? ?????? ????????????,以掃不需要求問耶和華;災民的世界沒有地方容納基督。勞累產生饑渴,而饑渴將生命改造成一種緊急狀態,不顧一切奔向鍾鳴鼎食之家。然後人就不成樣子了,為食物顯出千般奴相,萬眾妖嬈,愛國優勝。以掃來到食槽麵前,食餌,這是一切家畜淪落的原因:求你讓我饕餮(鼎的主要圖文就是饕餮,幸福的中國權威定義):???????????? ???,Feed me, I pray thee。動詞?????在聖經中隻出現這一次,to swallow greedily, devour:狼吞虎咽,而且不給別人留下一粒糧食。這紅湯:??????????? ??????? ??????,with that same red。直譯是:用這紅的,就是這個紅的。一方麵這顯出以掃饑不擇食的熱切;另一方麵,這湯是血的顏色,也是以掃的顏色(創世紀25:25)。這是一個嗜血的人,他是獵人;這是故宮和旗幟的顏色。獵人以掃真的愛這一口,而雅各是知道的,所以“含著熱淚繡紅旗繡呀麽繡紅旗” 。所以主耶穌才說:我的血是可喝的;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最後以掃解釋自己的急不可耐,希望得到雅各的同情:我累昏了,???? ????? ???????,for I am faint。以掃聚焦自己的困境,於是困境就作了他的王。我這樣墮落是有理由的——你有什麽資格責備中國人?你真是吃飽了沒事幹……
然後聖靈有一句評論: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 ???????, therefore was his name called Edom。這是以東這個名字的來曆。以東(?????)作為專有名詞,在舊約中出現了整整100次。以東人一直是以色列的弟兄加仇敵,直到在剛硬中滅絕,留下蛛絲馬跡就是以土買人(Idumea)希律——希律是釘死耶穌的掌權者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殷商之殷,也有紅色之意(殷紅)。
現在我們來看完全人雅各。聖經的誠實和深刻再一次讓我們顫栗。雅各強調“今日”(???????)這個概念,他追求長子的名分已經很久了。再次,雅各提出的是賣,?????,to sell,to be given over to death——賣到死地。以掃的肉體軟弱是雅各一場巨大的商機。這是一切新聞、醜聞和政治事件的本質,更是十字架事件的基本真相。
最後我們看聖經怎樣討論“長子的名分”:?????????,birthright, primogeniture, right of the first-born;這個名詞在舊約中出現了15次(創世紀4:4;25:31-34,36;43:33;申命記12:6,12:17,14:23,21:17;曆代誌上5:1-2;尼希米記10:36)。另參創世記10:15,22:21,25:13,27:19,27:32,27:36,35:23,36:15,38:6-7,41:51,46:8,48:14,48:18,49:3等。請特別注意出埃及記4:22-23,“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23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出埃及記13:12,“ 那時你要將一切頭生的,並牲畜中頭生的,歸給耶和華,公的都要屬耶和華”;民數記3:12-13,“12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13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另參民數記8:16-18);曆代誌上5:1-2,“1以色列的長子原是流便。因他汙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隻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2猶大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
“32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麽益處呢?” ????????? ?????? ?????? ??????? ??????? ?????? ????????????? ??? ?????????,And Esau said, Behold, I am at the point to die: and what profit shall this birthright do to me?這話很熟:“13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說,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14萬軍之耶和華親自默示我,說,這罪孽直到你們死,斷不得赦免。這是主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22:13-14)。首先,死亡以及死亡恐懼成為判斷善惡真偽的第一標準——死可以成為否定神和出賣基督的充分理由。沒有複活的真理,這個無神論的邏輯是駁不倒的。其次,用或“益處”取代上帝和真理成為假上帝假基督。實際上,沒有複活指望的人一定會將有用即今生之用上升為信仰;而為此可以出賣任何人,直到出賣神。這是以掃的經濟學理性、災民理性,實用理性:有用和好作食物取代上帝成為上帝;名是虛的,湯是實的;物質第一性,真理第二性甚至根本沒有真理……但基督徒的看法相反(腓立比書3:7-8;哥林多後書4:17-18)。
以掃竟然真的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 ??????????? ???????? ?????????,and he did eat and drink, and rose up, and went his way:。這裏有並列的4個動詞,以掃一氣嗬成:吃、喝、起來、走。首先,以掃專注自己的口腹,不分辨這是什麽湯,不再和雅各交談,也從不求問上帝。現在的以掃正在以食為天——那些吃飽了沒事幹的人不要幹涉以掃的內政。世界都安靜下來了,目瞪口呆看著一位長子的失喪。此時無掌聲,但可以用慢鏡頭。其次,以掃為什麽吃完就起來離開呢?也有可能他現在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麽,他要逃走。這一幕很類似:猶大要用自殺的方式從人間逃走,“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4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麽相幹?你自己承當吧。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6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7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8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馬太福音27:3-8)。這一幕也可能是以掃對雅各和自己的雙重羞憤,他一刻也不想留在這個奸詐無比的弟兄身邊,這是吐穀渾傳奇的序言。沒有誰比誰更傻,隻是以掃勝不過自己的肉身。當然,一走了之更顯示以掃自己對長子名分的輕視,他拂袖而去,毫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