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21:22-26可以交叉結構如上。立約事件的緣起(22-23)與立約的實際理由(25-26)前後呼應,“當那時候”與“從前”之間也是平行的。另外請注意寄居(?????)這個概念,不僅出現在23節,也出現在34節。這意味著,創世紀21:22-34重點在講論亞伯拉罕在世界中的寄居生活極其生存智慧:以契約求和平。當那時候,???????? ??????,And it came to pass at that time,就在那個時候,就在這種情況下。這個時間條件很重要:以撒降生,一方麵顯示了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另一方麵,上帝的選民進一步進入了世界,祂將借此振動天地。以撒的降生如耶穌的降生,帶來了基拉爾全城的不安。如耶穌的降生,希律和耶路撒冷的人也都不安(馬太福音2:3)。但亞比米勒王比希律王要智慧,因為他是敬畏上帝的人,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基督的降生和教會的誕生,對該地掌權者和民族是一塊絆腳石(以賽亞書8:14-15;耶利米書6:21;以西結書3:20;羅馬書9:33,11:9;哥林多前書1:23;彼得前書2:8)。亞比米勒作出了正確的選擇。
國防部長也和他同在。非各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意思是強壯,強大,強起來(21:32),他可能是兩朝元老或監國(26:26),也是兩國夢的化身。這是一個合成詞,由???? (嘴) and ???? (全部)組成,大意是“通吃”。????????????,the chief captain of his host;軍隊的首領。武裝司令願意放棄拳頭選擇契約文明,這一點並不令人震撼。亞米比勒帶著關羽隻是因為恐懼。無論如何感謝神,這個“吃貨”或“大嘴巴”麵對亞伯拉罕就和他的明君一起知道應該閉嘴了。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亞比米勒帶著非各也有威脅的用意:你若不簽約,那麽殺無赦。無論如何,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隊不敢得罪上帝,他也得罪不起。這是聰明人,然而普天之下誰最愚蠢呢?希律被蟲子咬死了,希律後繼有人。不過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智慧。亞比米勒隻是願意藉著亞伯拉罕的立約保守自己遠離上帝的報複,但卻不願意自己真的歸信上帝,讓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成為自己的上帝。而且他也不認識上帝:你不犯罪得罪神,就可以避免上帝的烈怒,因為祂是公義和憐憫的神。
現在我們來看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雙方怎樣就共同感興趣的問題達成了協議。立約是亞比米勒提出來的。根據前車之鑒,是神將他逼到了談判桌上。首先,亞比米勒深知:“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 ?????? ????????????? ???????,God is with thee in all that thou doest:神與你同在,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與你同在。亞比米勒可能想起了上帝對亞伯拉罕那一切的保守:麵對法老,麵對四王五王,特別上帝保護撒拉生產以撒等神跡奇事。其次,亞比米勒的目的是要亞伯拉罕起誓,免得亞伯拉罕及其子孫仗神欺人。而且要求亞伯拉罕指著神起誓,亞比米勒相信亞伯拉罕真的信他的神。??????,to swear, adjure,to curse(24,31)。這個起誓包含著違約背誓必要遭遇懲罰的咒詛。這裏有一個副詞??????,here, there, now, hither,此時此地你就要起誓。再次,亞比米勒指著自己對亞伯拉罕的厚待(?????),為自己和這地(?????)求平安。換言之,他不僅愛護自己,也愛護這片他管理的土地,顧念子孫後代與黎民百姓。這是一位好王,與裸官之國斷子絕孫不怕洪水滔天之模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敬畏耶和華的邦國有福了。
2、起誓(24)
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在兩個不敬神的人之間是很難達成契約的。換言之,在無神論世界,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契約文明。但是不僅如此,契約成立更重要的條件是:強勢的一方也願意立約。否則契約也不成立。這是契約文明的兩個基本條件:雙方敬神,強者妥協。於是亞伯拉罕答應了亞比米勒的要求。????????? ????????? ??????? ???????????,And Abraham said, I will swear。亞伯拉罕起源起誓,也不願意恃強淩弱、趁機報仇。換言之,這是人類曆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刻,當時亞伯拉罕在十字路口:當你變得強大的時候,當你之行上帝與你同在的時候,你出否會選擇征服這個手段。亞伯拉罕這一句“情願起誓”,為人類內戰史開辟了一個全新的方向。而背後真正的理由,應該是亞伯拉罕更知道祂所信的是誰,耶和華上帝不是巴力,那位神是真理與愛,但恨惡罪惡。不僅如此,這世界充滿了很多的戰爭,但不是每一場戰爭基督徒都是要打的;不是每一場“公義之戰”都是我們的戰爭。我們必須有所取舍,特別是分清主次。這一點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3:1-5。主耶穌顯然認為彼拉多和耶路撒冷人是罪人,但祂接近著將悔改得救的道放在了第一位。亞伯拉罕也沒有投身征伐非利士人的不義,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而福音大事才更可能見證愛神與愛人如己。因此,基督徒圍繞江歌-劉鑫事件以及XXX沒完沒了地激辯是無意義的,若無節製就會迷失在棄神恨人的罪中,且遠離大使命。這是我的立場:劉鑫不對,別再煩我。所謂如果是我我會如何,如果是耶穌祂會怎樣;這是假問題。她不是我,我不是神;而神掌權。與其圍觀不如傳道,這是門徒唯一不可推諉的天職。那麽如何才能避免戰爭及其擄掠?最好的辦法就是“我情願起誓”。宜將剩勇追窮寇,龍子龍孫萬劫不複。
3、從前(24-25)
25從前,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6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5-26應該是倒敘,聖靈借此來解釋亞比米勒要求立約的背景。實際上發生了一場衝突;一方麵,那事兒肯定是亞比米勒的人不義;另一方麵,亞伯拉罕也曾對此作出了強烈反應。25節第一句話是:????????? ????????? ???????????????,And Abraham reproved Abimelech。動詞?????在這裏用作完成時(?????????,Stem: Hiphil;Aspect: Perfect),基本含義是to prove, decide, judge, rebuke, reprove, correct, be right(20:16)。亞伯拉罕嚴厲責備過亞比米勒,這事讓亞比米勒“細思極恐”。亞伯拉罕對君王或掌權者的責備令人印象深刻,這是繼他攻擊四王並教訓所多瑪王比拉之後,再一次靠神勇敢地站在了世界之王麵前。亞伯拉罕沒有順服掌權者,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和他的族人的生存已經受到的威脅。隻有敢於責備亞比米勒的基督徒,才配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衝突的原因是為一口井的爭奪,而井源在非利士地是至關重要的生存資源。挑起爭端的不是亞比米勒本人,而是他的奴仆(?????,slave, servant)。奴才總是比主子更凶殘。亞比米勒的奴仆是用非常粗暴的手段或盜賊霸占了那口水井:??????,to tear away, seize, plunder, tear off, pull off, rob, take away by force。創世紀31:31是這樣使用這個動詞的:“雅各回答拉班說,恐怕你把你的女兒從我奪去,所以我逃跑”。搶奪是神麵前的大罪(利未記6:4)。亞比米勒的暴民搶走了土地上最珍貴的水資源,而所采取的暴力手段,很有可能導致戰爭一觸即發。
亞比米勒接到亞伯拉罕的“外交照會”之後不敢顯示自己的N個自信,反而是委曲求全地為自己開脫,甚至低三下四地為解釋自己的無辜。無論是根據間接經驗還是直接經驗,他都知道站在自己麵前的這位希伯來老頭兒是誰。“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不知無罪,這就是亞比米勒的道理。那麽亞比米勒說的是事實嗎?這裏用連詞??並列了三個“不”(???),亞比米勒可以說不。首先,“誰作這事,我不知道”,??? ?????????? ??? ?????? ???????????? ??????,I wot not who hath done this thing。也許亞比米勒的確不知道誰作了這事。但是,作為君王他如果想知道還是可以知道的。甚至也不排除一種可能:這事他知道甚至是默許的。當然,我們無法做出決絕的判斷。不僅如此,現在你知道了,你是否對自己的奴仆做出了懲罰呢?這一點同樣可以存疑。其次,“你也沒有告訴我”。???????????? ?????????????? ????,neither didst thou tell me。這句話有點強詞奪理。最後,“今日我才聽見了”,????? ??????? ??? ??????????? ????????? ????????,neither yet heard I it, but to day。也沒有別人告訴我。總而言之,反正我沒有責任。“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測不透”(箴言25:3)。絕對不承擔責任,這是別人的高級黑,據說這是一種統治藝術或政治策略。但是不相信真理的人卻相信硫磺與火,亞比米勒因為恐懼而不得不對亞伯拉罕的責備作出反應。所以我們說,上帝把掌權者逼上談判桌。
二、立約(27-32)
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
二人就彼此立約。
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1、牛羊(27a)
這段經文也可以交叉如上,首尾呼應著“祭牲”這個概念(27a-28);中間聚焦雙方立約的行動(27b)。“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我願意將之理解為歸還了亞比米勒的厚待(20:14)。你如果要想與世人重建和平,就不要拿世界一針一線;更不要因為貪得無厭而留下後患。這是真的:接受罪人的厚待就意味著與那人處於潛在的戰爭狀態,這就是所謂大恩必將淪為大仇的原因。實際上亞伯拉罕曾經麵對所多瑪王的試探做過正確的反應,不要你的錢財(14:22-24)。主耶穌也這樣教導過:“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馬太福音5:25)。但是亞伯拉罕麵對法老和亞比米勒因為撒拉的緣故的厚待,竟然全部接受了。即使上帝允許這場擄掠埃及人的行動,作為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和對世界之王的懲罰,但無論如何那也是一個男人的屈辱。但現在是“退貨”的時間;而悔改乃是重建和平(與神與人)的前提。當我錢放在那人的麵前,長冬結束了。我有理由懷疑:正是因為亞伯拉罕拿走了亞比米勒的牛羊和仆婢以及地土,亞比米勒的人才覺得自己的鐵道遊擊隊的填井行動是忠君愛國的正義之舉。另外,牛羊的獻上可以平行利未記3:1-17中的平安祭條例,其中利未記3:1-5是牛祭,6-17是羊祭。創世紀21:27-32可以視為獻祭禮儀的預表。???? ???????,sheep and oxen。不僅如此,亞伯拉罕的獻祭與亞伯的獻祭也是平行的(創世紀4:2,4;21:28)。
2、代贖(27b)
現在我們來認識立約這個概念:???????????? ????????? ????????,and both of them made a covenant。形容詞或名詞????????的基本含義是2,可以翻作雙方。雙方存在並且雙方自願。借此我們可以將契約社會與專橫社會區別出來。動詞??????的含義我們討論過,原意就是“切割”(to cut, cut off, cut down, cut off a body part, cut out, eliminate, kill, cut a covenant;15:18):切割或殺死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被切割和殺死(創世紀9:11,17:14)。契約的目的是借此避免相殺和死亡。名詞???????(約)已經出現在創世紀6:18,9:9,9:11,9:12,9:13,9:15,9:16,9:17,14:13,15:18,17:2,17:4,17:7,17:9,17:10,17:11,17:13,17:14,17:19,17:21。大致涉及彩虹之約、割禮之約與後裔之約。沒有人願意在罪惡和危機中承擔責任,畏罪逃逸是無神論世界普遍的自衛反應模式。但如過沒有立約代贖的文明,戰爭不可避免。沒有代贖的牛羊,契約不過是一紙空文。換句話說,和平需要又人付出代價,如不不是人的生命成為炮灰,就需要牛羊替代人成為犧牲。在人間,必須有誰成為爭戰的祭物,但那犧牲品根本不能承受罪與義、生與死的重擔和責任。感謝上帝,聖經開辟了另外一個方向,讓我們看見天開了。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我就是羊的門。此門在贖罪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在這裏贖罪祭表現為羊牛等祭物。而根據利未記和希伯來書,我們知道這些獻祭都是預表基督的。祂才是中保與和平的君,祂是我們的新約。
3、羊羔(28)
根據原文,亞伯拉罕是否是從上述的羊(????)群中揀選出七隻母羊羔是有爭論的。如果是,可能意味著這七隻羊羔返回亞伯拉罕;如果否,可能意味著在歸還亞比米勒牛羊的基礎上,再加上七隻羊羔。我傾向於後者(30)如果說交還牛羊是悔改,那麽將七隻母羊羔獻上,則是加倍的補償,是恩典。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stand, take one's stand, stand upright, be set (over), establish(29)。它實際上在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在預備一場嚴肅的禮儀。而這個動詞第一次出現在創世紀18: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麵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七隻羊羔應該是被放在了對麵的高處。最後這個詞組???????????應該是指這7七隻羊羔是單獨挑選出來放在另外一處。名詞?????????的基本含義是ewe-lamb, lamb(利未記14:10;民數記6:14;撒母耳記下12:3-4,6)。這個名詞在舊約中隻出現8次,除了這裏的3次以及利未記民數記各一次,另外3次都在撒母耳記下12那個家喻戶曉的故事中:“”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像亞伯一樣,為了和平,亞伯拉罕獻上的最好的祭物。如果基督徒不首先做出真正的犧牲,立約與和平是不可能的。這是上帝獻上愛子成就和平的預表。
親愛的弟兄姐妹,不是該我們贏了,也不是該江母贏了;而是該基督贏了。為此,我們必須記住我們在一切世俗喧囂中都是一個寄居者。“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寄居:?????,這是我們已經熟悉的概念:to sojourn, abide, dwell in, dwell with, remain, inhabit, be a stranger, be continuing, surely。亞伯拉罕寄居過埃及(12:10),羅得寄居過所多瑪(19:9),亞伯拉罕寄居過基拉耳(20:10,21:23)。?????? ????????,many days。應該是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地點和時間概念,表明我們常見的教會與世界的關係。一方麵,我們必須進入世界;另一方麵,我們進入世界的目的是呼喊他們到垂絲柳下敬拜神,而不是在基拉爾圍觀亞比米勒和非各。即使不得已進入是非之地,請注意,亞比米勒帶著非各,隨時準奏關門放非各;但亞伯拉罕帶著母羊羔或祝福:你想要的你都拿去,別再煩我。美麗的垂絲柳啊,我的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