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是誰說的
文章來源: yongbing19932023-11-18 06:09:53

《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是誰說的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的?《是誰說的》還重要嗎?《是誰說的》己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是誰做了》。

《幾千個人的一個醫院裏混進了敵人,就對整個醫院狂轟爛炸》。《幾百個人的難民營裏發現有敵人,一導彈全給滅了》。《十幾個人坐在救護車裏,據說有一個敵人,全車人歸天了》。還有多少?不得而知。幾百萬人一直居住的地區,發一通知要求離開,不離開被狂轟亂炸死了的自認活該。

沒有誰承認《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了。而是做了。還有無所條理由說,該這麽做。理由之一是:裏麵有敵人。打仗就是要徹底完全消滅敵人,有錯嗎?戰爭是殘酷的要死人的。是不是理田很充分。

不過有看點的是:近期發生兩場大的戰爭中,似乎存在不同的標準。

當然,也能理解,法律是《人》製定的。《人》分階級。各自都可製定出法律來對付對方。誰掌權誰說了算。因此,法律沒有泛人類的。就如《愛》一樣沒有泛愛。

翻開近代史,《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的事例很多。有一個共同點是:不說!隻做!

如德國法西斯。日本軍國主義。美國兩核彈。

中國有蔣介石、汪精衛、鄧小平的六四。

唯有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軍隊《中國工農紅軍》是不亂殺的。對於放下武器的敵人都不殺。《優待浮虜》。

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來自於《孫子兵法·謀攻》中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是毛澤東軍事思想的瑰寶之一,具有高超的戰略策略,在世界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展現了毛主席的獨有智慧。

毛主席主張總體上優待俘虜,根據戰俘的表現和意願予以釋放、量才錄用或者特別處理。無論是在艱難的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解放戰爭時期,無論是對內戰爭,還是對外戰爭,都充分體現了戰時人道主義精神,在宣揚我軍“正義之師”的同時,壯大了革命力量,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成為我黨的一把鋒利武器,為贏得戰爭、鞏固政權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今天,我們一起梳理毛主席戰俘思想的形成、發展曆程,從中學習毛主席的另一個偉大的智慧。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被動寬容”。

土地革命戰爭長達十年,每次戰鬥無論孰勝孰負,都免不了有對方的俘虜。如何對待俘虜,不僅是人道主義問題,而且是贏得戰爭的策略問題。

毛澤東熟讀二十四史,深知曆朝曆代興衰的規律,在領導武裝鬥爭之初,他就曾明確規定:不搜拿俘虜的財物,不打罵、不侮辱俘虜,給俘虜與紅軍戰士一樣的物質待遇,發路費給要求回家的俘虜等。

1927年9月,毛澤東率領遭受重創後的秋收起義軍餘部到達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部分戰士麵對秋收起義的慘狀,產生了消極情緒。

毛澤東當即做出規定“凡不願意留隊者,可以回到農村去工作,一律發給五塊錢的路費,並開具介紹信”。

這一規定是毛澤東有關處理俘虜思想的重要根據。內戰雙方的士兵,幾乎都來源於貧苦農民和破產的手工業者,幾乎都是為生活所迫而“當兵吃糧”或參加革命的,哪一方能真正把士兵當人對待,這一方的士兵就願意衝鋒陷陣。

為了爭取更多的人參加紅軍,瓦解國民黨軍隊,毛澤東製訂了處理俘虜的基本政策。

1928年1月,毛澤東率部從寧岡到達遂川,在此活動期間,針對部隊的種種不良現象,毛澤東為紅軍製定了六項軍紀。不久,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

“不搜俘虜腰包” 這條規定,旨在尊重俘虜的人格和保護俘虜隨身攜帶的錢財或貴重物品。

這項規定很快運用於戰爭實踐。1928年2月18日,紅軍與敵軍500餘人(朱培德部一個營和靖衛團)在寧岡新城激戰,全殲該敵並俘虜100餘人。

在返回根據地的途中,個別戰士打罵俘虜。毛澤東對此高度重視,不久,即製定了既尊重俘虜的人格,也保障俘虜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在去留問題上尊重俘虜意願的4條政策。

它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把俘虜視作誤入歧途的難兄難弟。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遠在異地他鄉作戰被俘者,即使有一定的路費,也很難順利回到家鄉,即便回去了,也常常遭到鄙視或迫害。

因此,對這些俘虜而言,較好的出路就是留下來當紅軍。

據盛仁學等回憶,1928年4月3日,毛澤東在桂東沙田向紅軍逐條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的第八項,即優待俘虜項。

另據老紅軍楊至誠回憶,1928年4月“毛澤東同誌曾有這樣的指示:在戰場上抓到俘虜,一不許打,二不許罵,三不許搜腰包,有傷的還要給治療;願意留的,吸收參加紅軍,願意去的,發給路費遣送回家”。

由此可見,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主要是毛澤東製定的,至少在1928年4月之前,毛澤東所部就已執行了較為明確、係統的優待俘虜政策。

優待俘虜政策,對創立和鞏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起了槍炮無法代替的作用。

1928年11月,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對敵軍的宣傳,最有效的就是釋放俘虜、醫治敵方傷兵兩事。”

這種優待俘虜的做法,打破了敵入“共匪見人就殺”的惡劣宣傳,尤其是敵方中下級軍官,如營長、連長、排長俘虜過來後,經過一番宣傳,有些返回敵方後,不僅起到擊破敵軍謠言的作用,而且有效地瓦解了敵軍的鬥誌。

在革命極端艱難的條件下,有些願意留在紅軍的俘虜,給紅軍提供了兵源。

1928年,經過一年多的戰鬥,紅軍最初的起義部隊,損失了近三分之二,大量的士兵從許克祥、唐生智、白崇禧、朱培德等各部的俘虜兵中改造補充。甚至一些中下級軍官,也是“俘”來即用。

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央匯報紅軍士兵情況時提到“現在的下級幹部,因死傷的太多,往往昨日從敵軍俘虜過來,今日即要他當排長,甚至當連長。今年二三月間的俘虜兵,現在有當了營長的”。

從他的報告中可以看出,紅軍執行優待俘虜的政策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效果,許多俘虜在寬容政策感召下加入紅軍部隊,俘虜甚至在紅軍人數中占了很大比例。

對此,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第九師師長的楊池生對此辦法有“毒矣哉”的感歎。

另一方麵,在革命的初始階段,由於戰鬥傷亡和井岡山地區人煙稀少等原因,紅軍的兵源很有限,除了改造利用俘虜之外,兵源難以得到補給,此種政策的實施,也是萬般無奈之策。

1929年12月底,紅四軍第九次黨代會(即“古田會議”)召開。毛澤東在會上“反對隻貪兵多,把不願留的分子勉強留下來”、“不願留的,在經過宣傳之後,發給路費,放他們回去。”

他強調對俘虜應“不搜身”、“不侮辱”,進行宣傳教育,並實施與我軍一視同仁的生活、 醫療待遇等,認為這是對敵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必須讓全軍高度重視。

會後,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決議案,對優待俘虜問題做了四項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使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得到了基本確立。

1930年6月,毛澤東又主持製定了《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從戰略策略的高度以條例的形式對訓練和教育俘虜兵做了具體規定。

1936年3月2日,鑒於個別紅軍戰士對被俘的軍官有剝衣服等侮辱性舉動,毛澤東、彭德懷、楊尚昆聯名致電林彪、聶榮臻等紅軍將領,重審優待俘虜的一貫主張,要求加大優待俘虜的政治教育工作,使全體戰士明白其中的戰略意義,以真誠的態度歡迎俘虜參加紅軍。

1936年8月13日,毛澤東和周恩來、楊尚昆聯名致電彭德懷等,要求“為加強統一戰線的活動與爭取白軍工作,需要從俘獲的白軍官兵中施以著重的政治教育,並特別優待,以便訓練出一批可以棄走各方的人材(才) ,至少可做聯絡交通”。並將投誠的敵軍官兵和各紅軍部隊在前線的俘虜全部送到後方,由軍委加以訓練。這為處理俘虜確定了量才錄用的重要原則。

據統計,從1931年1月到1933年10月,僅兩年多的時間,紅軍共殲敵五十一萬餘人,其中俘虜將近二十萬人。絕大部分俘虜經過教育改造後參加了紅軍,這既壯大了紅軍,又在無形中削弱了國民黨軍。

另外,正確的俘虜政策不斷擴大了紅軍的政治影響,把敵人所謂“共匪見人就殺”的欺騙,立即打破。

革命隊伍由於正確地執行了毛澤東優待俘虜的策略,盡管紅軍遭遇到過多次重大的挫折,也總能抓住時機星火燎原。《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是誰說的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的?《是誰說的》還重要嗎?《是誰說的》己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是誰做了》。

《幾千個人的一個醫院裏混進了敵人,就對整個醫院狂轟爛炸》。《幾百個人的難民營裏發現有敵人,一導彈全給滅了》。《十幾個人坐在救護車裏,據說有一個敵人,全車人歸天了》。還有多少?不得而知。幾百萬人一直居住的地區,發一通知要求離開,不離開被狂轟亂炸死了的自認活該。

沒有誰承認《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了。而是做了。還有無所條理由說,該這麽做。理由之一是:裏麵有敵人。打仗就是要徹底完全消滅敵人,有錯嗎?戰爭是殘酷的要死人的。是不是理田很充分。

不過有看點的是:近期發生兩場大的戰爭中,似乎存在不同的標準。

當然,也能理解,法律是《人》製定的。《人》分階級。各自都可製定出法律來對付對方。誰掌權誰說了算。因此,法律沒有泛人類的。就如《愛》一樣沒有泛愛。

翻開近代史,《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的事例很多。有一個共同點是:不說!隻做!

如德國法西斯。日本軍國主義。美國兩核彈。

中國有蔣介石、汪精衛、鄧小平的六四。

唯有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軍隊《中國工農紅軍》是不亂殺的。對於放下武器的敵人都不殺。《優待浮虜》。

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來自於《孫子兵法·謀攻》中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是毛澤東軍事思想的瑰寶之一,具有高超的戰略策略,在世界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展現了毛主席的獨有智慧。

毛主席主張總體上優待俘虜,根據戰俘的表現和意願予以釋放、量才錄用或者特別處理。無論是在艱難的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解放戰爭時期,無論是對內戰爭,還是對外戰爭,都充分體現了戰時人道主義精神,在宣揚我軍“正義之師”的同時,壯大了革命力量,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成為我黨的一把鋒利武器,為贏得戰爭、鞏固政權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今天,我們一起梳理毛主席戰俘思想的形成、發展曆程,從中學習毛主席的另一個偉大的智慧。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被動寬容”。

土地革命戰爭長達十年,每次戰鬥無論孰勝孰負,都免不了有對方的俘虜。如何對待俘虜,不僅是人道主義問題,而且是贏得戰爭的策略問題。

毛澤東熟讀二十四史,深知曆朝曆代興衰的規律,在領導武裝鬥爭之初,他就曾明確規定:不搜拿俘虜的財物,不打罵、不侮辱俘虜,給俘虜與紅軍戰士一樣的物質待遇,發路費給要求回家的俘虜等。

1927年9月,毛澤東率領遭受重創後的秋收起義軍餘部到達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部分戰士麵對秋收起義的慘狀,產生了消極情緒。

毛澤東當即做出規定“凡不願意留隊者,可以回到農村去工作,一律發給五塊錢的路費,並開具介紹信”。

這一規定是毛澤東有關處理俘虜思想的重要根據。內戰雙方的士兵,幾乎都來源於貧苦農民和破產的手工業者,幾乎都是為生活所迫而“當兵吃糧”或參加革命的,哪一方能真正把士兵當人對待,這一方的士兵就願意衝鋒陷陣。

為了爭取更多的人參加紅軍,瓦解國民黨軍隊,毛澤東製訂了處理俘虜的基本政策。

1928年1月,毛澤東率部從寧岡到達遂川,在此活動期間,針對部隊的種種不良現象,毛澤東為紅軍製定了六項軍紀。不久,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

“不搜俘虜腰包” 這條規定,旨在尊重俘虜的人格和保護俘虜隨身攜帶的錢財或貴重物品。

這項規定很快運用於戰爭實踐。1928年2月18日,紅軍與敵軍500餘人(朱培德部一個營和靖衛團)在寧岡新城激戰,全殲該敵並俘虜100餘人。

在返回根據地的途中,個別戰士打罵俘虜。毛澤東對此高度重視,不久,即製定了既尊重俘虜的人格,也保障俘虜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在去留問題上尊重俘虜意願的4條政策。

它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把俘虜視作誤入歧途的難兄難弟。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遠在異地他鄉作戰被俘者,即使有一定的路費,也很難順利回到家鄉,即便回去了,也常常遭到鄙視或迫害。

因此,對這些俘虜而言,較好的出路就是留下來當紅軍。

據盛仁學等回憶,1928年4月3日,毛澤東在桂東沙田向紅軍逐條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的第八項,即優待俘虜項。

另據老紅軍楊至誠回憶,1928年4月“毛澤東同誌曾有這樣的指示:在戰場上抓到俘虜,一不許打,二不許罵,三不許搜腰包,有傷的還要給治療;願意留的,吸收參加紅軍,願意去的,發給路費遣送回家”。

由此可見,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主要是毛澤東製定的,至少在1928年4月之前,毛澤東所部就已執行了較為明確、係統的優待俘虜政策。

優待俘虜政策,對創立和鞏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起了槍炮無法代替的作用。

1928年11月,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對敵軍的宣傳,最有效的就是釋放俘虜、醫治敵方傷兵兩事。”

這種優待俘虜的做法,打破了敵入“共匪見人就殺”的惡劣宣傳,尤其是敵方中下級軍官,如營長、連長、排長俘虜過來後,經過一番宣傳,有些返回敵方後,不僅起到擊破敵軍謠言的作用,而且有效地瓦解了敵軍的鬥誌。

在革命極端艱難的條件下,有些願意留在紅軍的俘虜,給紅軍提供了兵源。

1928年,經過一年多的戰鬥,紅軍最初的起義部隊,損失了近三分之二,大量的士兵從許克祥、唐生智、白崇禧、朱培德等各部的俘虜兵中改造補充。甚至一些中下級軍官,也是“俘”來即用。

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央匯報紅軍士兵情況時提到“現在的下級幹部,因死傷的太多,往往昨日從敵軍俘虜過來,今日即要他當排長,甚至當連長。今年二三月間的俘虜兵,現在有當了營長的”。

從他的報告中可以看出,紅軍執行優待俘虜的政策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效果,許多俘虜在寬容政策感召下加入紅軍部隊,俘虜甚至在紅軍人數中占了很大比例。

對此,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第九師師長的楊池生對此辦法有“毒矣哉”的感歎。

另一方麵,在革命的初始階段,由於戰鬥傷亡和井岡山地區人煙稀少等原因,紅軍的兵源很有限,除了改造利用俘虜之外,兵源難以得到補給,此種政策的實施,也是萬般無奈之策。

1929年12月底,紅四軍第九次黨代會(即“古田會議”)召開。毛澤東在會上“反對隻貪兵多,把不願留的分子勉強留下來”、“不願留的,在經過宣傳之後,發給路費,放他們回去。”

他強調對俘虜應“不搜身”、“不侮辱”,進行宣傳教育,並實施與我軍一視同仁的生活、 醫療待遇等,認為這是對敵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必須讓全軍高度重視。

會後,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決議案,對優待俘虜問題做了四項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使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得到了基本確立。

1930年6月,毛澤東又主持製定了《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從戰略策略的高度以條例的形式對訓練和教育俘虜兵做了具體規定。

1936年3月2日,鑒於個別紅軍戰士對被俘的軍官有剝衣服等侮辱性舉動,毛澤東、彭德懷、楊尚昆聯名致電林彪、聶榮臻等紅軍將領,重審優待俘虜的一貫主張,要求加大優待俘虜的政治教育工作,使全體戰士明白其中的戰略意義,以真誠的態度歡迎俘虜參加紅軍。

1936年8月13日,毛澤東和周恩來、楊尚昆聯名致電彭德懷等,要求“為加強統一戰線的活動與爭取白軍工作,需要從俘獲的白軍官兵中施以著重的政治教育,並特別優待,以便訓練出一批可以棄走各方的人材(才) ,至少可做聯絡交通”。並將投誠的敵軍官兵和各紅軍部隊在前線的俘虜全部送到後方,由軍委加以訓練。這為處理俘虜確定了量才錄用的重要原則。

據統計,從1931年1月到1933年10月,僅兩年多的時間,紅軍共殲敵五十一萬餘人,其中俘虜將近二十萬人。絕大部分俘虜經過教育改造後參加了紅軍,這既壯大了紅軍,又在無形中削弱了國民黨軍。

另外,正確的俘虜政策不斷擴大了紅軍的政治影響,把敵人所謂“共匪見人就殺”的欺騙,立即打破。

革命隊伍由於正確地執行了毛澤東優待俘虜的策略,盡管紅軍遭遇到過多次重大的挫折,也總能抓住時機星火燎原。《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是誰說的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的?《是誰說的》還重要嗎?《是誰說的》己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是誰做了》。

《幾千個人的一個醫院裏混進了敵人,就對整個醫院狂轟爛炸》。《幾百個人的難民營裏發現有敵人,一導彈全給滅了》。《十幾個人坐在救護車裏,據說有一個敵人,全車人歸天了》。還有多少?不得而知。幾百萬人一直居住的地區,發一通知要求離開,不離開被狂轟亂炸死了的自認活該。

沒有誰承認《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了。而是做了。還有無所條理由說,該這麽做。理由之一是:裏麵有敵人。打仗就是要徹底完全消滅敵人,有錯嗎?戰爭是殘酷的要死人的。是不是理田很充分。

不過有看點的是:近期發生兩場大的戰爭中,似乎存在不同的標準。

當然,也能理解,法律是《人》製定的。《人》分階級。各自都可製定出法律來對付對方。誰掌權誰說了算。因此,法律沒有泛人類的。就如《愛》一樣沒有泛愛。

翻開近代史,《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的事例很多。有一個共同點是:不說!隻做!

如德國法西斯。日本軍國主義。美國兩核彈。

中國有蔣介石、汪精衛、鄧小平的六四。

唯有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軍隊《中國工農紅軍》是不亂殺的。對於放下武器的敵人都不殺。《優待浮虜》。

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來自於《孫子兵法·謀攻》中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是毛澤東軍事思想的瑰寶之一,具有高超的戰略策略,在世界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展現了毛主席的獨有智慧。

毛主席主張總體上優待俘虜,根據戰俘的表現和意願予以釋放、量才錄用或者特別處理。無論是在艱難的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解放戰爭時期,無論是對內戰爭,還是對外戰爭,都充分體現了戰時人道主義精神,在宣揚我軍“正義之師”的同時,壯大了革命力量,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成為我黨的一把鋒利武器,為贏得戰爭、鞏固政權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今天,我們一起梳理毛主席戰俘思想的形成、發展曆程,從中學習毛主席的另一個偉大的智慧。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被動寬容”。

土地革命戰爭長達十年,每次戰鬥無論孰勝孰負,都免不了有對方的俘虜。如何對待俘虜,不僅是人道主義問題,而且是贏得戰爭的策略問題。

毛澤東熟讀二十四史,深知曆朝曆代興衰的規律,在領導武裝鬥爭之初,他就曾明確規定:不搜拿俘虜的財物,不打罵、不侮辱俘虜,給俘虜與紅軍戰士一樣的物質待遇,發路費給要求回家的俘虜等。

1927年9月,毛澤東率領遭受重創後的秋收起義軍餘部到達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部分戰士麵對秋收起義的慘狀,產生了消極情緒。

毛澤東當即做出規定“凡不願意留隊者,可以回到農村去工作,一律發給五塊錢的路費,並開具介紹信”。

這一規定是毛澤東有關處理俘虜思想的重要根據。內戰雙方的士兵,幾乎都來源於貧苦農民和破產的手工業者,幾乎都是為生活所迫而“當兵吃糧”或參加革命的,哪一方能真正把士兵當人對待,這一方的士兵就願意衝鋒陷陣。

為了爭取更多的人參加紅軍,瓦解國民黨軍隊,毛澤東製訂了處理俘虜的基本政策。

1928年1月,毛澤東率部從寧岡到達遂川,在此活動期間,針對部隊的種種不良現象,毛澤東為紅軍製定了六項軍紀。不久,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

“不搜俘虜腰包” 這條規定,旨在尊重俘虜的人格和保護俘虜隨身攜帶的錢財或貴重物品。

這項規定很快運用於戰爭實踐。1928年2月18日,紅軍與敵軍500餘人(朱培德部一個營和靖衛團)在寧岡新城激戰,全殲該敵並俘虜100餘人。

在返回根據地的途中,個別戰士打罵俘虜。毛澤東對此高度重視,不久,即製定了既尊重俘虜的人格,也保障俘虜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在去留問題上尊重俘虜意願的4條政策。

它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把俘虜視作誤入歧途的難兄難弟。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遠在異地他鄉作戰被俘者,即使有一定的路費,也很難順利回到家鄉,即便回去了,也常常遭到鄙視或迫害。

因此,對這些俘虜而言,較好的出路就是留下來當紅軍。

據盛仁學等回憶,1928年4月3日,毛澤東在桂東沙田向紅軍逐條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的第八項,即優待俘虜項。

另據老紅軍楊至誠回憶,1928年4月“毛澤東同誌曾有這樣的指示:在戰場上抓到俘虜,一不許打,二不許罵,三不許搜腰包,有傷的還要給治療;願意留的,吸收參加紅軍,願意去的,發給路費遣送回家”。

由此可見,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主要是毛澤東製定的,至少在1928年4月之前,毛澤東所部就已執行了較為明確、係統的優待俘虜政策。

優待俘虜政策,對創立和鞏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起了槍炮無法代替的作用。

1928年11月,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對敵軍的宣傳,最有效的就是釋放俘虜、醫治敵方傷兵兩事。”

這種優待俘虜的做法,打破了敵入“共匪見人就殺”的惡劣宣傳,尤其是敵方中下級軍官,如營長、連長、排長俘虜過來後,經過一番宣傳,有些返回敵方後,不僅起到擊破敵軍謠言的作用,而且有效地瓦解了敵軍的鬥誌。

在革命極端艱難的條件下,有些願意留在紅軍的俘虜,給紅軍提供了兵源。

1928年,經過一年多的戰鬥,紅軍最初的起義部隊,損失了近三分之二,大量的士兵從許克祥、唐生智、白崇禧、朱培德等各部的俘虜兵中改造補充。甚至一些中下級軍官,也是“俘”來即用。

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央匯報紅軍士兵情況時提到“現在的下級幹部,因死傷的太多,往往昨日從敵軍俘虜過來,今日即要他當排長,甚至當連長。今年二三月間的俘虜兵,現在有當了營長的”。

從他的報告中可以看出,紅軍執行優待俘虜的政策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效果,許多俘虜在寬容政策感召下加入紅軍部隊,俘虜甚至在紅軍人數中占了很大比例。

對此,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第九師師長的楊池生對此辦法有“毒矣哉”的感歎。

另一方麵,在革命的初始階段,由於戰鬥傷亡和井岡山地區人煙稀少等原因,紅軍的兵源很有限,除了改造利用俘虜之外,兵源難以得到補給,此種政策的實施,也是萬般無奈之策。

1929年12月底,紅四軍第九次黨代會(即“古田會議”)召開。毛澤東在會上“反對隻貪兵多,把不願留的分子勉強留下來”、“不願留的,在經過宣傳之後,發給路費,放他們回去。”

他強調對俘虜應“不搜身”、“不侮辱”,進行宣傳教育,並實施與我軍一視同仁的生活、 醫療待遇等,認為這是對敵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必須讓全軍高度重視。

會後,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決議案,對優待俘虜問題做了四項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使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得到了基本確立。

1930年6月,毛澤東又主持製定了《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從戰略策略的高度以條例的形式對訓練和教育俘虜兵做了具體規定。

1936年3月2日,鑒於個別紅軍戰士對被俘的軍官有剝衣服等侮辱性舉動,毛澤東、彭德懷、楊尚昆聯名致電林彪、聶榮臻等紅軍將領,重審優待俘虜的一貫主張,要求加大優待俘虜的政治教育工作,使全體戰士明白其中的戰略意義,以真誠的態度歡迎俘虜參加紅軍。

1936年8月13日,毛澤東和周恩來、楊尚昆聯名致電彭德懷等,要求“為加強統一戰線的活動與爭取白軍工作,需要從俘獲的白軍官兵中施以著重的政治教育,並特別優待,以便訓練出一批可以棄走各方的人材(才) ,至少可做聯絡交通”。並將投誠的敵軍官兵和各紅軍部隊在前線的俘虜全部送到後方,由軍委加以訓練。這為處理俘虜確定了量才錄用的重要原則。

據統計,從1931年1月到1933年10月,僅兩年多的時間,紅軍共殲敵五十一萬餘人,其中俘虜將近二十萬人。絕大部分俘虜經過教育改造後參加了紅軍,這既壯大了紅軍,又在無形中削弱了國民黨軍。

另外,正確的俘虜政策不斷擴大了紅軍的政治影響,把敵人所謂“共匪見人就殺”的欺騙,立即打破。

革命隊伍由於正確地執行了毛澤東優待俘虜的策略,盡管紅軍遭遇到過多次重大的挫折,也總能抓住時機星火燎原。《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是誰說的

 


《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的?《是誰說的》還重要嗎?《是誰說的》己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是誰做了》。

《幾千個人的一個醫院裏混進了敵人,就對整個醫院狂轟爛炸》。《幾百個人的難民營裏發現有敵人,一導彈全給滅了》。《十幾個人坐在救護車裏,據說有一個敵人,全車人歸天了》。還有多少?不得而知。幾百萬人一直居住的地區,發一通知要求離開,不離開被狂轟亂炸死了的自認活該。

沒有誰承認《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是誰說了。而是做了。還有無所條理由說,該這麽做。理由之一是:裏麵有敵人。打仗就是要徹底完全消滅敵人,有錯嗎?戰爭是殘酷的要死人的。是不是理田很充分。

不過有看點的是:近期發生兩場大的戰爭中,似乎存在不同的標準。

當然,也能理解,法律是《人》製定的。《人》分階級。各自都可製定出法律來對付對方。誰掌權誰說了算。因此,法律沒有泛人類的。就如《愛》一樣沒有泛愛。

翻開近代史,《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個》的事例很多。有一個共同點是:不說!隻做!

如德國法西斯。日本軍國主義。美國兩核彈。

中國有蔣介石、汪精衛、鄧小平的六四。

唯有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的軍隊《中國工農紅軍》是不亂殺的。對於放下武器的敵人都不殺。《優待浮虜》。

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來自於《孫子兵法·謀攻》中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毛澤東《優待俘虜》的思想,是毛澤東軍事思想的瑰寶之一,具有高超的戰略策略,在世界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展現了毛主席的獨有智慧。

毛主席主張總體上優待俘虜,根據戰俘的表現和意願予以釋放、量才錄用或者特別處理。無論是在艱難的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解放戰爭時期,無論是對內戰爭,還是對外戰爭,都充分體現了戰時人道主義精神,在宣揚我軍“正義之師”的同時,壯大了革命力量,起到了瓦解敵軍的作用,成為我黨的一把鋒利武器,為贏得戰爭、鞏固政權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今天,我們一起梳理毛主席戰俘思想的形成、發展曆程,從中學習毛主席的另一個偉大的智慧。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被動寬容”。

土地革命戰爭長達十年,每次戰鬥無論孰勝孰負,都免不了有對方的俘虜。如何對待俘虜,不僅是人道主義問題,而且是贏得戰爭的策略問題。

毛澤東熟讀二十四史,深知曆朝曆代興衰的規律,在領導武裝鬥爭之初,他就曾明確規定:不搜拿俘虜的財物,不打罵、不侮辱俘虜,給俘虜與紅軍戰士一樣的物質待遇,發路費給要求回家的俘虜等。

1927年9月,毛澤東率領遭受重創後的秋收起義軍餘部到達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部分戰士麵對秋收起義的慘狀,產生了消極情緒。

毛澤東當即做出規定“凡不願意留隊者,可以回到農村去工作,一律發給五塊錢的路費,並開具介紹信”。

這一規定是毛澤東有關處理俘虜思想的重要根據。內戰雙方的士兵,幾乎都來源於貧苦農民和破產的手工業者,幾乎都是為生活所迫而“當兵吃糧”或參加革命的,哪一方能真正把士兵當人對待,這一方的士兵就願意衝鋒陷陣。

為了爭取更多的人參加紅軍,瓦解國民黨軍隊,毛澤東製訂了處理俘虜的基本政策。

1928年1月,毛澤東率部從寧岡到達遂川,在此活動期間,針對部隊的種種不良現象,毛澤東為紅軍製定了六項軍紀。不久,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虜腰包”兩項。

“不搜俘虜腰包” 這條規定,旨在尊重俘虜的人格和保護俘虜隨身攜帶的錢財或貴重物品。

這項規定很快運用於戰爭實踐。1928年2月18日,紅軍與敵軍500餘人(朱培德部一個營和靖衛團)在寧岡新城激戰,全殲該敵並俘虜100餘人。

在返回根據地的途中,個別戰士打罵俘虜。毛澤東對此高度重視,不久,即製定了既尊重俘虜的人格,也保障俘虜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在去留問題上尊重俘虜意願的4條政策。

它的實施,真正做到了把俘虜視作誤入歧途的難兄難弟。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遠在異地他鄉作戰被俘者,即使有一定的路費,也很難順利回到家鄉,即便回去了,也常常遭到鄙視或迫害。

因此,對這些俘虜而言,較好的出路就是留下來當紅軍。

據盛仁學等回憶,1928年4月3日,毛澤東在桂東沙田向紅軍逐條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的第八項,即優待俘虜項。

另據老紅軍楊至誠回憶,1928年4月“毛澤東同誌曾有這樣的指示:在戰場上抓到俘虜,一不許打,二不許罵,三不許搜腰包,有傷的還要給治療;願意留的,吸收參加紅軍,願意去的,發給路費遣送回家”。

由此可見,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主要是毛澤東製定的,至少在1928年4月之前,毛澤東所部就已執行了較為明確、係統的優待俘虜政策。

優待俘虜政策,對創立和鞏固井岡山革命根據地起了槍炮無法代替的作用。

1928年11月,毛澤東在給中央的報告中說:“對敵軍的宣傳,最有效的就是釋放俘虜、醫治敵方傷兵兩事。”

這種優待俘虜的做法,打破了敵入“共匪見人就殺”的惡劣宣傳,尤其是敵方中下級軍官,如營長、連長、排長俘虜過來後,經過一番宣傳,有些返回敵方後,不僅起到擊破敵軍謠言的作用,而且有效地瓦解了敵軍的鬥誌。

在革命極端艱難的條件下,有些願意留在紅軍的俘虜,給紅軍提供了兵源。

1928年,經過一年多的戰鬥,紅軍最初的起義部隊,損失了近三分之二,大量的士兵從許克祥、唐生智、白崇禧、朱培德等各部的俘虜兵中改造補充。甚至一些中下級軍官,也是“俘”來即用。

11月25日,毛澤東在給中央匯報紅軍士兵情況時提到“現在的下級幹部,因死傷的太多,往往昨日從敵軍俘虜過來,今日即要他當排長,甚至當連長。今年二三月間的俘虜兵,現在有當了營長的”。

從他的報告中可以看出,紅軍執行優待俘虜的政策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效果,許多俘虜在寬容政策感召下加入紅軍部隊,俘虜甚至在紅軍人數中占了很大比例。

對此,時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第九師師長的楊池生對此辦法有“毒矣哉”的感歎。

另一方麵,在革命的初始階段,由於戰鬥傷亡和井岡山地區人煙稀少等原因,紅軍的兵源很有限,除了改造利用俘虜之外,兵源難以得到補給,此種政策的實施,也是萬般無奈之策。

1929年12月底,紅四軍第九次黨代會(即“古田會議”)召開。毛澤東在會上“反對隻貪兵多,把不願留的分子勉強留下來”、“不願留的,在經過宣傳之後,發給路費,放他們回去。”

他強調對俘虜應“不搜身”、“不侮辱”,進行宣傳教育,並實施與我軍一視同仁的生活、 醫療待遇等,認為這是對敵宣傳的極有效方法,必須讓全軍高度重視。

會後,通過了由毛澤東起草的決議案,對優待俘虜問題做了四項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使紅軍優待俘虜的政策得到了基本確立。

1930年6月,毛澤東又主持製定了《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從戰略策略的高度以條例的形式對訓練和教育俘虜兵做了具體規定。

1936年3月2日,鑒於個別紅軍戰士對被俘的軍官有剝衣服等侮辱性舉動,毛澤東、彭德懷、楊尚昆聯名致電林彪、聶榮臻等紅軍將領,重審優待俘虜的一貫主張,要求加大優待俘虜的政治教育工作,使全體戰士明白其中的戰略意義,以真誠的態度歡迎俘虜參加紅軍。

1936年8月13日,毛澤東和周恩來、楊尚昆聯名致電彭德懷等,要求“為加強統一戰線的活動與爭取白軍工作,需要從俘獲的白軍官兵中施以著重的政治教育,並特別優待,以便訓練出一批可以棄走各方的人材(才) ,至少可做聯絡交通”。並將投誠的敵軍官兵和各紅軍部隊在前線的俘虜全部送到後方,由軍委加以訓練。這為處理俘虜確定了量才錄用的重要原則。

據統計,從1931年1月到1933年10月,僅兩年多的時間,紅軍共殲敵五十一萬餘人,其中俘虜將近二十萬人。絕大部分俘虜經過教育改造後參加了紅軍,這既壯大了紅軍,又在無形中削弱了國民黨軍。

另外,正確的俘虜政策不斷擴大了紅軍的政治影響,把敵人所謂“共匪見人就殺”的欺騙,立即打破。

革命隊伍由於正確地執行了毛澤東優待俘虜的策略,盡管紅軍遭遇到過多次重大的挫折,也總能抓住時機星火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