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S.386法案看 哈佛招生歧視案
文章來源: 林向田2019-09-21 05:29:47

最近幾天華文媒體都被一條有關S.386的法案(很多華文媒體稱之為“新排華法案”)刷屏了。S.386法案到底講了什麽?會對華人和中國留學生造成什麽樣的影響?“新排華法案”跟 “哈佛招生歧視案”有關係嗎?

1 S.386法案

S.386法案的核心是:“先到先得”原則。說白了,就是取消原來的“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獲得超過7%的職業移民綠卡”規則,而不再按照原籍國的固定配額,發放綠卡;把來自不同國家的申請人全混在一個池子裏,讓最先申請、等待時間最長的人,先獲得綠卡。

這樣的改變,對打算申請綠卡的H-1B中國持有者和中國留學生會產生什麽影響?目前職業綠卡積壓最嚴重的是印度,其次是中國。在現有體製下,移民局處理的是在2016年提出綠卡申請的中國人以及2009年提起申請的印度人。 一旦取消國別限製,隻按申請先後來發放綠卡,就要先把2009-2016年之間積壓的印度申請人處理完,才能輪到中國人。那麽,處理這部分印度人要多久呢? 有移民機構作出了預測:一旦S.386法案被通過,並最終被落地實施,那麽中國申請人就會麵臨這樣的情況:在2019年到2022年期間,可能隻有極少量情況特殊的中國申請人,有機會獲得EB-2綠卡(比如今年等到排期,已經提交上綠卡申請表格485表格的人)。而在2023年到2028年,EB-2職業綠卡就完全是印度申請人的天下了。總之,如果S.386法案通過,2019年-2028年這十年間,基本是沒什麽中國人能拿到職業綠卡了。

重申一下“新排華法案”的要點:就是取消原來的“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獲得超過7%的職業移民綠卡”規則。我們當然要反對“新排華法案”,反對“新排華法案” 就是要保留7%的職業移民配額。

2 哈佛招生歧視案

哈佛招生歧視案源於2014年,由一個名為“大學生公平錄取”的非營利組織發起。當時,該組織因部分亞裔美國人成員申請被拒而對哈佛大學提起訴訟,指其傾向於錄取白人、非裔和拉丁裔學生,在製度上歧視亞裔。哈佛大學則堅決否認這一指控,稱學校有權將族裔作為招生時的評價指標之一,以實現學生族裔的多元化,這一做法“合法且公平”。

原告(很多美國華人社團都加入了原告)指控哈佛事實上對其錄取的亞裔美國學生數量設定了限製性配額,原告在訴訟中指控哈佛大學歧視亞裔美國申請人。被告哈佛大學說,哈佛不歧視任何族裔的申請人。哈佛一直在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全麵評估”招生政策,這種政策將族裔視為眾多因素之一,並已經被最高法院視為一種典範。哈佛大學毫不掩飾其尋求每年錄取多元化的學生。

重申一下哈佛招生歧視案 的要點:哈佛的“全麵評估”招生政策,這種政策將族裔視為眾多因素之一,就是在招生中使用種族配額搞AA(隻是不能公開講種族配額)。原告(很多美國華人社團)控告哈佛就是反對種族配額。

3 兩案中華人的不同立場

看到這裏大家應該明白了,在這兩個涉及華人利益的案子中很多華人是持雙重標準:在S.386法案 中要保留國家配額,在“哈佛招生歧視案”中要取消種族配額。

雙重標準是政治辯論,法庭辯論中的大忌。用雙重標準是很難說服法官,說服議員的。當然對於我們小人物沒有人在乎你的雙重標準,但是對於那些公眾人物,社會團體的雙重標準還是會帶來麻煩的。

不難看出S.386法案 涉及華人利益要大得多,S.386法案 會影響華人十幾年,會影響幾十萬華人的利益。“哈佛招生歧視案”隻會影響幾千華人的利益,況且美國好大學很多,完全不需要拚命地“爬藤”。既然移民綠卡我們要搞AA,按照同樣的標準也應該承認升學的AA。

還有,華人在職業發展上遭遇玻璃天花板,不正是需要AA的保護嗎?隻把眼光盯在影響極少數人的藤校錄取上,忽視對所有人都有作用的職場歧視,是不是鼠目寸光?

在美國隻要談到族裔就很難絕對公平,對你的族裔公平了,其它族裔可能就認為不公平了。我們隻能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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