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說日裔集中營悲劇會重演,100%, 為什麽?
文章來源: cng2020-10-17 21:15:29

大部分美國華人都知道在二戰期間,十幾萬日裔美國人,大部分都是美國公民,被政府強製要求背井離鄉,放棄財產,進入集中營勞動。這裏麵有一個叫Korematsu的年輕人不服,故意違抗禁令,被捕,起訴,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6:3的優勢比分,判定政府有權如此對待自己的公民。

2014年,在夏威夷大學,著名的保守大法官斯加利亞Scalia, 被學生問到這個Korematsu的案例,他是如此回答

“Korematsu案絕對是判錯了,我認為我們高院在後來的案例中已經譴責了這個判例。不過,你如果就此以為同樣的悲劇不會再次發生的話,那你就荒謬可笑了”。

("Of course Korematsu was wrong. And I think we have repudiated in a later case. But you are kidding yourself if you think the same thing will not happen again")。

我想每一個華裔美國公民讀到這一段肯定都淩亂了,我們美國不是講究正義人權的嗎?美國法律不是海洋法係,尊重判例的嗎,那麽高院自己都認定日裔集中營是錯的了,為什麽美國最有權威的保守大法官會認為這樣的悲劇一定會再次發生呢(“你如果認為不會再發生,你就是在搞笑了”,這是斯加利亞大法官的原話,這不就是認為100%會再發生嗎)?

前幾天,有博主寫了博文回顧了二戰日裔被關集中營的曆史悲劇,文中提出一個疑問:二戰日裔的遭遇,有沒有可能在新時代的華人頭上重演?結果馬上遭到了個別人誅心式的連珠炮詰問:

  • ”自媒體中製造懷疑,擔心,恐慌,以達到他們混淆是非,不可告人的目的“;
  • ”某些人一貫為故國的獨裁專製政體辯解,粉飾,同時利用美國的言論自由。肆意攻擊民主自由 國體“;
  • ”蠢”是因為被深度洗腦,不能認清曆史真相;“惡”是心知肚明、編造恐慌、嘩眾取寵。 ”

如果說對這個日裔集中營事件僅僅表達一點擔心,就是這麽多的罪狀的話,那麽斯加利亞大法官說的“一定會重演”,這個罪過可就更大了。

不知道這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曾做出了著名的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判決而奠定憲法第二修正案個人擁槍權基礎的著名保守派,是不是有什麽“混淆是非,不可告人的目的”, 或者是“一貫為故國的獨裁專製政體辯解,粉飾,同時利用美國的言論自由。肆意攻擊民主自由 國體”(斯加利亞是意大利後裔,他的故國是意大利?也許他同情墨索裏尼?), 還是“蠢和惡,被深度洗腦,不能認清曆史真相,心知肚明、編造恐慌、嘩眾取寵“?

讀到這裏,我不禁信心感歎於中文詞匯量之豐富,噴吐毒汁方式之多樣化了。

斯加利亞為什麽這麽說呢?有人說他深諳人性之弱點,故發盛世危言以警告無視近憂更對遠慮失明的天真人類;也有人,從惡的方向揣測,擔心大法官是無意中對戰時這樣的極端行為,表達了些許的認同之意?

斯加利亞已經於2016年仙逝了,我們不可能直接問他,更無從知曉他的本意。但是隻需看一看曆史就知道他是對的還是錯的。

1953年,就在日裔美國人被迫背井離鄉背著鋪蓋卷進入不毛之地的集中營之後的整整第十個年頭,因為大量二戰退伍軍人回到美國麵臨工作壓力,他們和西南部的墨西哥移民在勞動市場上產生了競爭關係,艾森豪威爾當局發動了曆史上最大規模的把墨西哥人遣返回國的運動,史稱”Operation Wetback“,不單單是針對非法移民,把很多合法移民,甚至根本就是正牌的美國公民,僅僅是長了一張墨西哥臉,或者是生活在墨西哥人的社區中,也被糊裏糊塗拉上卡車架回墨西哥了。

昨天把自己的公民關入集中營,今天把自己的公民“遣返回”墨西哥,這個公理何在?天理何在?執法單位不懂法嗎?法院在哪裏?

那麽這個臭名昭著的遣返運動在今天還會不會發生呢?很難說哦。在特朗普2016年競選總統的時候,就對這個運動是羨慕不已,褒賞有加:"遣返了,又回來了,再遣返,移出國境,又回來了,不喜歡?把他們再移南一點,就再也回不來了。艾森豪威爾。 你不能太善,你不太友好,他們轟走了50萬人,沒有選擇"。

They came back. Moved them again, beyond the border, they came back. Didn't like it. Moved them way south. They never came back. Dwight Eisenhower. You don't get nicer, you don't get friendlier. They moved a million 1/2 people out. We have no choice.

也許就是這樣的表態才讓他在4年當選了總統的。

斯加利亞大法官的黑色預言,恰恰也符合”墨菲定律“:what might go wrong, no matter how unlikely, will go wrong。就是說有可能出錯的事情,假之以足夠長的時間,總會在一定的內外條件契合時出錯,這是概率乘法的無情鐵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其實,斯加利亞自己已經給出了解釋:在戰時,法律即陷於無聲(In times of war, the laws fall silent)。 為了強調,他特意用了拉丁文重複這一名言,以傳達人類這個局限性的曆史性和國際性:為了保命大夥可能就不管法律了。

法律是為了防止人性惡的滋生,但是這並不代表法律和公義永遠能夠取勝,特別是在戰時,比如未來可能的中美戰爭中,美籍華人會怎樣;或者是經濟困難的時候,比如當白人老兵和墨西哥人在爭奪工作機會的時候,自然要把墨西哥人驅逐出境,哪怕他們有一張公民卡片。

每一個公民所能做的,就是居安思危,學習曆史教訓,並用法律所保護的民主權力去確保Equal Protection under the Law。

即便是都做好了,也不能保證萬無一失,因為人類的曆史就是充滿了悲劇的巧合。

That is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