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FDA對轉基因食品的監管
文章來源: cng2018-12-22 12:28:53

轉基因植物和食品到底安全不安全,博客論壇微信微博上的各路達人已經知無不言了,本人雖然對基礎生物學有一定的概念,但是遠非植物專家,轉基因對植物生理,環境生態乃至人體健康的影響有多少,我可不敢妄言。不過,憑著和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以下就簡稱FDA)打交道多年年的所知所聞,我想就此文談談美國聯邦政府對轉基因安全的監管。

這個話題聽去很複雜,實際上也很簡單,因為,FDA對轉基因作物,實際上並沒有度身定做的政策。 你或許覺得不可思議,其實這是完全符合法規的。轉基因,是食物生產的一種“過程”而已,而FDA是不管控“生產過程”的,它監管的重點,是“終產品”。

那麽,轉入了微生物基因的農作物,它的終產物需要不需要FDA的額外介入呢?FDA對此的規定是,轉基因農作物和傳統作物享受同等的待遇,在上市前不需要審批。這個政策是源自一個說來有點讓人放心不下的法規概念:Substantial Equivalence,如果翻譯成中文的話,大約就是“大概差不多”。

這條規定說的是,如果FDA認為轉基因作物和傳統莊稼“大概差不多”,那麽他們就不必要對轉基因產物進行特別的監管,於是在美國的《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裏,轉基因莊稼就獲得了一個法學的專有標簽“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翻譯過來,就是“一般來說可認為是安全的”,從而免於上市前的政府批準手續。

回顧曆史,轉基因莊稼技術嶄露頭角的時候,是上世紀80年代,正是當時美國裏根政府的“小政府”“低管控”的執政理念,奠定了這些語焉不詳的“大概其”“一般來說”的行政法基礎,讓轉基因作物的安全測試,避開了FDA繁瑣的審批手續,簡化為種子工廠的自願測試申報。

我們知道,裏根總統最為膾炙人口的名言是“政府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恰恰是問題的症結”。也許,在他看來,FDA對藥物食品工業的介入和管理,本身就是遏製經濟活力的問題之所在。可是,政府當年推出的這個“大概其差不多”的神概念,多年來一直遭到政府和學術界的質疑。早在20年前,英國的公共衛生和科技政策專家就在著名的《自然》雜誌上撰文,狠狠批評了這樣極其不科學的方針政策:

““SUBSTANTIAL EQUIVALENCE”是一種偽科學,它僅僅是一種政治上和商業上的判斷,但是卻被帶上了科學的麵具。更有甚者,這其實是反科學的,目的是為不做(轉基因食品的)生化毒理測試找一個借口而已”。

從80年代到現在,40多年已經過去,轉基因作物技術的發展一日千裏,而政府的監管政策卻還是當年的老古董,這不能不讓人感到困惑。

我們在之前中提到,重大決策的評估,必須兼顧風險與收益的平衡(RISK BENEFIT ANALYSIS)。轉基因農作物對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有極大的正麵意義,比如,全球氣候變化造成的海平麵上升,可能淹沒大量良田,這樣,在有限耕地的基礎上增加產量,也許是解決未來糧食短缺的唯一方案。而包括轉基因在內的農業生物工程技術,將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再有,大量種植含有抗除草劑和抗蟲害基因的莊稼,會降低農藥除草劑在農業生產中的用量,對環境保護也是一個福音。

但是問題在於,這些利在千秋的大好處,對普通消費者而言,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反之,這些攜帶細菌基因的農產品,被人體消費後,對身體健康的長遠影響,卻象懸在消費者心頭的一把劍,讓質疑者寢食難安。

因此,網上很多對轉基因食品的反對聲,有其合理的因素。FDA作為國家監管食品安全的最高機構,有義務及時出台緊跟科學最前沿的政策法規,讓轉基因廠家有章可循,人民群眾吃得放心。

舉一個例子,有一種土壤細菌叫蘇雲金杆菌,它自體分泌的一種細菌毒蛋白(英文簡稱BT),被某些莊稼害蟲吃了以後,會造成昆蟲的腸道穿孔,讓它們在痛苦不堪中病故。富有創造力的轉基因科學家們,就把這種細菌蛋白的基因引入諸如大豆和玉米中,於是這些香噴噴的糧食就天然攜帶了害蟲毒素,結果就香花變毒草,害蟲一吃死光光。

研究表明,這些轉抗害蟲基因的作物,雖然殺蟲效率很高,但是毒蛋白的絕對含量不高,而且,在科學界有限的轉基因動物毒理研究中,也沒有發現這些含細菌蛋白的玉米大豆對哺乳動物有毒。那麽對人的影響呢?對不起,缺乏嚴格數據。西方國家對人體試驗的管理非常嚴格,既然FDA沒有對轉基因農作物有特別的安全檢測要求,種子公司自然也不會自找麻煩做嚴格的人體試驗。

也有人認為,對細菌蛋白毒性的擔憂純屬杞人憂天,理由很簡單,蛋白進入消化道,就基本被胃酸,腸消化酶分解為小分子氨基酸了,這是最好的解毒劑。但是,我不能不說這是一種過分簡化的觀點。一個簡單的反例,就是食物過敏問題,有過敏原的蛋白進入體內,並沒有因為消化而變得無害。另一個有點極端的例子,就是瘋牛病,它的病源,據說就是一種叫“蛋白原”(PRION)的蛋白分子,混在牛飼料中被牛攝入,非但沒有被消化解毒,反而進入牛腦把腦組織搞得一塌糊塗,把牛們搞得瘋瘋癲癲。建立這個學說的科學家普魯斯那,因此獲得了1997年諾貝爾獎。

所以說,把人類消化係統當成蛋白潛在毒副作用的最後防線,並沒有那麽可靠。

隨著轉基因技術的推廣,含有昆蟲毒蛋白的水稻品種也開始出前了,那麽以大米為主食的民族,攝入的細菌蛋白量也許就相當可觀了,對此,FDA還能袖手旁觀,認定”大概其差不多“就肯定安全嗎?科學道理可以說的很圓滿,但並不能取代客觀嚴格的試驗數據。

我們可以用FDA對待藥物和食品規格的厚此薄彼來做一個說明。

FDA,顧名思義,(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民以食為天,在字麵上,食品排在藥物的前麵。但是FDA長期以來的政策有“重藥輕食”的慣例,對藥物的監管非常嚴格。拿癌症藥物來舉例,副作用可能是嚴重的,但是潛在的好處卻是救命。不過,FDA絕不會為了這樣潛在的救命功效,而降低監管的力度。

一個癌症新藥在進入人體試驗之前,必須經過體外和動物的大量試驗,累計了足夠的數據之後,還要經過複雜昂貴的一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確保有足夠的樣本數量,當安全指數有保障,同時有效率達到一定的統計顯著率之後,才有可能得到FDA的青睞。

相形之下,某些轉基因作物使人攝入相當劑量的細菌蛋白,而FDA僅僅聲稱確保轉基因食品安全的責任在廠家,同時允許廠家在自願的基礎上提供一些動物毒理數據。如此厚此薄彼,製藥廠看一眼轉基因種子公司,要嫉妒死了。

近年來,也有人對FDA近乎苛刻的新藥審批手續提出了質疑,認為要求過高,過程太長,讓危重病人在等待中死去。於是,FDA從善如流,建立了一種快速審批機製,又叫“快速機製”或“突破性療法”,對於治療癌症這樣絕症的藥物,允許簡化審批流程,讓僅僅初步顯示效果的藥物,能盡早進入病人的身體。

當然,這樣的放鬆並非缺乏原則,在“神藥”快速進入市場之後,FDA還規定,藥廠必須繼續嚴格收集新病人數據,如果原來初步觀測到的藥效,在大樣本和足夠長的時期裏不能得到確認,那麽對不起,“突破性療法”的桂冠就要剝奪,藥物就要下架。鄙人多年前服務的一家公司,有一種乳腺癌新藥,就曾經享受過“突破性療法”的光環和快速審批的好處。遺憾的是,高興了不到兩年,後續大規模試驗數據不支持原來在小樣本中的有效率,FDA收回成命,公司股票直線下跌,我們員工雖然錢包受損,但是心理坦然,讓病人停用效果不佳的藥物,免去毒副作用,節省醫療花費,挺好的。

轉基因作物的經濟和環境意義重大,而它的安全問題,用小樣本,在短時間內則難以確定。如果以此為由,全麵禁止或延緩轉基因作物的應用和上市,勢必會遏製技術的創新。

我有一個拙見,FDA對轉基因作物的監管,能否效法新藥審批中的“快速機製”,在初步試驗沒有發現安全隱患之後,允許上市,同時建立上市後安全數據的收集和分析,一旦發現重大問題,就立即懸崖勒馬,這是否是一種合理的折中方案呢?

不過,如今轉基因產物無處不在,若要真正及時監控安全數據,轉基因產品的標識就是一個大問題,這也是轉基因質疑派和生產廠家激烈交鋒的一個主戰場,當然,這就又是一篇全新的文章了。

我們對轉基因作物的認識還遠遠不夠。FDA對轉基因食品監管機製的改革,任重道遠。

同時貼兩條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