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上看,能讓民眾產生親近感的候選人最終贏得大選
文章來源: cng2016-08-23 08:15:21

1980和1984,裏根戰勝卡特和蒙代爾,他在競選和辯論中表現出來的幽默和直接了當的風格,贏得了選民的心;

1988, 老布什勝杜卡基斯,在辯論中主持人問了堅定的死刑反對者杜卡基斯一個近乎無賴的問題:如果你的老婆被奸殺了,你還反對將罪犯處以死刑嗎?麵對這種挑釁,杜卡基斯應之以一個近乎殘酷不近人情的“理性”答案,讓選民既體會不到他對家人的維護,更看不出作為總統應有的激情和霸氣。

1992, 克林頓勝老布什。同樣在總統辯論中,一個選民問候選人經濟的低迷對他們個人生活的影響。老布什的答案其實不錯,但是他顯然對自己的表現信心不足,甚至在回答結尾承認自己可能沒有正確理解提問者的問題;相比之下,當時的阿肯色州長克林頓大言不慚,聲稱如果在阿肯色有人丟了工作,自己很可能知道失業者的名字,但是克林頓的神態誠懇,語氣關切,形體語言非常接地氣,一副充滿了對底層人民的痛苦的人文關懷。評論者總結克林頓的親民風格為“感同身受”(I feel your pain)。

2000, 小布什勝戈爾。小布什雖然是富家紈絝子弟,含著金勺子出生,長大後長期吊兒郎當,酗酒,到了38歲才走上正道。但是由於某種原因,普通老百姓對他更能產生親近感。而當了8年副總統的戈兒,個人風格比較僵硬,缺乏熱情。有民意調查問選民“你更願意和哪一個候選人一塊喝個啤酒”?大部分人選擇了小布什。

2008-2012, 奧巴馬勝希拉裏,馬肯和螺母泥。 同樣的現象,做多年社區草根活動組織人(community organizer)出身的奧巴馬,對民眾親和力極強,講演的感染力和煽動性不比一般,在2004年初出茅廬就成為當年民主黨大選大會的keynote speaker,吸引了一大批死忠,直到2008登上總統寶座。相比之下,風格犀利而不討喜的希拉裏,規矩但是僵硬的富翁螺母泥,都成為他的手下敗將。

今年卻是曆史性的一年,川普雖然是富家子弟,多年在娛樂圈風月場打滾,但是和小布什一樣,對底層藍領的白人階層卻有著莫名其妙的吸引力。當然,由於他的直言不諱甚至信口胡謅的民粹風格,大部分少數民族和女性對他有強烈反感。和川普兩極分化的民調相反,希拉裏延續了自己8年前的不討喜的個人風格,加上這幾年來積累的各種醜聞:email私器公用,利比亞大使死亡擔負責任,克林頓基金會的來源不清。

如果用“討厭度”對曆史上的總統候選人做一個統計排名,希拉裏排名高居第二,那麽誰是最令人討厭的呢?正是川普。

所以說,今年的選舉,不是比較那個候選人更讓人喜歡,而是那一個比較不那麽討厭,這也算是創造曆史了。